借据
(借给企业用)
出借人:张三身份证号码:67333455556
借款人:福建大成纺织有限公司住所地:福建省福州市大成路111号
法定代表人:赵成刚职务总经理
担保人:福建远成印染有限公司住所地:福建省福州市远成路2号
法定代表人:王顺发职务总经理
今有福建大成纺织有限公司向张三借款人民币150000元(壹拾伍万元),月利率0.8%,于20xx年6月1日连本带息还清。
出借人:(签名、按手印)时间:20xx年1月1日
借款人:(盖公司章)法定代表人:(签名并盖章)时间:20xx年1月1日 担保人:(盖公司章)法定代表人:(签名并盖章)时间:20xx年1月1日 说明1、以上人名、身份证号码均为虚构。
2、也可以不写还款期限。如写,请务必在还款期限届满后的两年内起诉,以免因诉讼时
效问题于己不利。
3、时间应由各方自行书写,以利确定借款时间。
4、务必确定借款人及担保人印章上的名称与“借款人”、“担保人”栏处的名称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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