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为了谋求双方企业的共同发展,确保甲方货物装卸安全、及时、快捷,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充分协商,订立协议如下: 一、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无偿提供已建成的码头和安装的吊机(包括电源、牵引车、叉车、输送机等相关配套设施)给乙方使用,装卸甲方货物。
2、甲方拥有码头、吊机的所有权和作业生产的调度权。
3、办理甲方吊机正常运转所需的相关手续,处理因吊机操作权限引起的相关矛盾,并承担相应年检费用。
4、有权制止和纠正乙方劳务人员在装卸过程中的违章行为。 5、及时签署完工证明并及时结账并支付装卸费用。 6、在货物到达码头之前提前通知乙方;
二、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具有从事装卸义务的经营权及相应资质。
2、无偿使用甲方己建成的码头和安装的吊机(包括电源、牵引车、叉车、输送机等相关配套设施)装卸甲方货物。
3、按约获取完工凭证并获取相应装卸费用。 4、协助办理甲方吊机正常运转所需的相关手续。 5、服从和配合甲方对码头、吊机作业生产的调度。
6、在甲方设立办事处,明确专人(需具有相应资质)负责指挥装卸操作业务,明确专人(需具有相应资质)从事码头吊机装卸操作业务。
7、根据甲方的生产需要合理调度作业人员,及时与甲方进行信息沟通,按照甲方指令按时按量完成装卸任务。
8、不得利用甲方名义和本协议中所指码头和设备承揽非甲方指定的其他装卸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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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负责装卸作业中的设备及人身安全并承担因安全事故所引发的一切损失。
三、乙方应按照甲方指令按期完成装卸业务。
四、装卸费用的计价:抓斗抓散装物3.50元/吨;包装物吊机上岸卸船及部分成品在实际可以操作的情况下由输送机进行卸河装船9.80元/吨。上述计价方式为一次性价格,乙方在履行协议过程中无权要求增加其它费用。
五、结算及价款支付时间:每天或每船作业结束时,甲方应及时开完工证明单给乙方,每月最后一天为结帐日,乙方按实际操作吨位和本协议约定的数量标准收取装卸费,甲方须在次月月底一次性付清。
六、现场操作人员由乙方负责招聘使用和管理,必须确保其具有良好的素质,其操作具有国家规定的证件上岗,无证者不得上岗。乙方应建立健全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及时对装卸人员进行政治素质和业务的培训。并按规定缴纳各类社会保险费。并遵循甲方的规章制度。乙方操作人员名单及身份信息及乙方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等报甲方备案。
七、乙方人员的膳食问题由甲方负责。
八、安全责任:乙方确保安全作业,装卸操作过程中乙方人员安全责任由乙方负责。同时承担在装卸过程中由于乙方工作人员给他人造成人身或财产损失。
九、其他:
1、高温季节装卸货物时应尽量避开中中午时间,切实做好防暑降温工作。
2、甲方所有装卸货物不得对人体产生危害,对人体产生危害的货物乙方可拒绝装卸。 3、乙方必须为甲方调度好码头货物的运输车辆,运输价格由甲方根据市场燃油涨落而确定,但必须得到运输人员的认可,所有运输车辆在运输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与甲方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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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拖运费用计价:公司码头至仓库3.50元/吨,公司码头至路南仓库4.00元/吨,外借码头含 运费12.00元/吨,牵引车驾驶员170元/天。
5、乙方必须确保装卸作业的及时性,连续性,大忙期间要安排加班加点,因乙方责任(如未及时安排作业人员或乙方人员消极怠工等因素)造成的滞港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所装卸的各种原料、成品甲方必须组织工人及时装、卸货,如因甲方不能及时装、卸货以及码头调度等原因影响乙方正常装、卸进度的,由甲方负责补偿工人的误工费用,具体数额由双方共同协商确定。 6、码头电气、机械设备的维修、保养由乙方负责,保证使之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不得带病、带故障违章运行,否则发生的一切损失均应由乙方承担。吊机、输送机发生电气、机械故障时,乙方应及时派人维修,不收取任何费用。材料、配件等费用由甲方负责。
十、合同的终止与解除: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未能按照甲方指令按期完成装卸任务,逾期(时间); 2、违章作业经甲方人员指出后仍不予以纠正。
双方合同一经终止或解除乙方应将甲方设备完好交付乙方。如有损坏乙方按照修复价格予以赔偿。
十一、违约责任:合同期内双方应认真履行该合同的各项条款并不得违约,如一方违约,由违约方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元。
十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经双方签字生效,有效期____年____月底。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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