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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煤矿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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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一、各级领导、职能机构、岗位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矿级领导(正、副职)、生产经营管理人员下井带班制度 三、安全质量检查及跟踪处理制度 四、安全办公会议制度

五、安全目标管理及奖惩制度 六、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七、安全技术审批制度 八、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九、设备器材检查维修管理制度 十、爆破器材使用管理制度

十一、入井检身和上下井人员清点制度 十二、煤矿班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各级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董事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及其他法律、法规中有关矿山安全生产规定。

2、制定本单位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直接领导本单位职能部门开展安全工作。

3、根据需要配备合格的安全管理人员,对每个作业场所进行跟班检查。

4、采取有效措施,改善职工劳动条件,保证安全生产所需要的材料、设备、仪器和劳动保护用品的及时供应。

5、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审批本单位的各项劳动保护,规章制度和和安全操作规程,并督促所属单位贯彻执行。

6、制定矿山的灾害预防和应急计划,及时采取措施,处理矿山存在的事故隐患,组织并参加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质量大检查,每月组织召开安全工作会议,解决重大安全隐患问题。

7、参与伤亡事故和重大事故的处理工作,及时、如实地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好而企业主管部门报告矿山事故,并积极组织抢救。

二、总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条例、规定等。对全矿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特别是对“一通四防”负全面责任。

2、深入一线,掌握安全生产动态,按“三大规程”及有关规定指挥生产。

3、全面负责“一通四防”工作的计划落实,定期检查“一通四防”工作进展情况,及时解决“一通四防”所需的人力、物力和资金等。

4、负责组织、落实《矿井灾害预防处理计划》,领导防洪、防火、防尘、防毒、防暑、降温等工作。

5、每月至少召开一次由各级领导、业务部门参加的安全工作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关键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改善安全生产环境和劳动保护条件的措施。

6、负责组织全矿性的安全隐患排查,对查出的问题要组织相关人员及业务部门进行处理。

7、亲临现场,组织领导事故抢救和追查、分析、处理。 三、安全副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条例、规定等。监督检查本矿干部职工对安全规程的执行以及各队安全规划的落实,是本矿安全监督检查工作的第一负责人。

2、领导安全检查,首先学习“三大规程”及有关安全管理制度,并能坚持工作岗位,严把质量关,对不安全隐患要盯住解决,使全矿不发生重大人身事故,定期对安监人员培训整顿。深入井下一线,

3、掌握安全生产状况,查处各种隐患及“三违”现象,负责组织每月不少于三次的安全大检查,对查出的安全问题要组织有关部门采用“四定”的方法进行处理。

4、监督检查安全技术措施的经费、材料设备的合理使用和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情况。

5、负责每周一次召开安全办公会,了解掌握安全动态,及时督促有关部门解决生产中存在的各种安全问题。

6、亲临现场组织参加事故的抢救、追查、分析、处理工作,做到“四不放过”。

四、生产副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条例、规定等,对全矿生产活动中的安全生产、工程质量负全面责任。

2、负责组织处理在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各种隐患,安全与生产发生矛盾时,必须先安全后生产。

3、负责检查所分管业务范围的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

4、负责组织、领导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质量检查,制定改进措施并保证实施。

5、亲临现场,参加所分管业务范围内发生的事故抢救、追查、分析、处理工作。

五、机电副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条例、规定等,对全矿的机电安全管理负全面责任。

2、负责组织、领导和审查本矿机电措施计划及有关机电方面的规程、制度并保证实施。

3、领导本单位的机电教育和安全培训工作。

4、领导科学研究和技术革新活动,保证科研革新成果符合安全规定。

5、负责定期对井下机电设备的防爆性能、整定进行检查,杜绝“失爆”,做到“三无”。

六、通风副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1、协助矿总工程师抓好通风管理工作,在矿总工程师的领导下负责矿井“一通三防”方面的安全技术工作,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技术工作负责。

2、组织开展通风技术革新及科学技术研究工作,推广应用新设备、新技术、新工艺,不断完善操作规程,同时研究解决技术改造和生产中“一通三防”的安全技术问题。

3、组织起草“一通三防”安全设施的技术报告,组织编制和审定本矿“一通三防”工作中具有全局性、关键性的安全技术规定。

4、负责事故隐患治理、审核矿井“一通三防”中危险性较大场所的事故应急预案等方面的技术工作。

5、协组相关部门搞好通风技术人员的培训工作。定期从技术上研究本矿通风安全生产情况,解决有关生产中存在的安全技术问题,预防矿山事故的发生。

6、参与矿井灾害预防处理计划、安全技术措施费用的使用计划的编制,并参加汇审和组织通风技术人员定期修订。

7、组织并参加专业安全办公会议,对全矿通风现场和通风安全技术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整改方案。

七、衔接副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条例、规定等,对全矿的安全资金的落实全面负责。

2、按照统筹规划的原则,负责协调生产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督促有关部门改进措施,并保证实施。

3、会同其他副经理负责本单位生产经营方面的指标、任务的完成。

4、深入井下一线,掌握安全生产状况,协调本矿生产衔接计划。

5、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协调本单位重大灾害和事故的抢险救护工作;参与本单位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八、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条例、规定等,对全矿的安全技术工作负全面责任。

2、直接负责领导“一通四防”工作,组织编制、实施“一通四防”工作计划。

3、负责定期检查“一通四防”工作,对查出的问题制定整改计划并组织实施。

4、负责审批矿井的各种设计、施工方案、作业规程,并认真检查贯彻执行情况。

5、领导科学研究和技术革新活动。

6、参加重大灾害事故的抢救、追查、分析、处理工作。 7、负责制定《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并组织实施。 九、后勤副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条例、规定等,对全矿的后勤工作全面负责,按照规定处理劳资纠纷、人事管理等方面的事务。

2、建立健全后勤各部室组织管理机构,规定各部门管理人员的职权范围,保证日常工作的正常运行。

4、组织召开并参加参加后勤服务中心会议,听取各部门的情况汇

报,研究服务管理经营等问题。

5、有重点地巡视后勤部门工作情况,特别是保卫部、炸药库等要害场所,督促检查本部门的安全工作。

6、做好员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和职业道德教育,提高全体员工服务理念和服务质量,保持后勤服务中心的良好形象。

7、以身作则,关心员工,使后勤服务中心有高度凝聚力。

十、工会安全生产责任制

1、积极配合、监督矿领导开展安全工作,认真组织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和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指令、规定,保证煤矿在生产、建设过程中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

2、必须代表广大干部从业人员,监督有关部门负责人、相关人员的安全工作。

3、建立群众性的安全监督网络系统,健全群众监督制度。经常组织群众性的安全督察活动,不断促进煤矿的安全生产工作。

4、经常深入现场,检查、督促安全生产工作。监督煤矿与工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合法,切实保护干部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监督煤矿企业足额为干部从业人员进行人身伤害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必须的保险。

5、每年至少组织召开一次从业人员代表大会,听取、审议煤矿企业负责人的安全生产工作报告,并参加有关煤矿安全生产重大事项的表决。

6、督促、检查相关部门(人员)的责任制落实情况和业务保安的执行情况,定期组织安全评比活动。

十一、总会计师安全生产责任制

1、根据公司的章程,统筹落实安全生产材料、设备、技术经费。

2、按财务制度对审定的经费列入年度预算,确定各类用途的需要并进行统一资金调度。

3、设立专项资金课目,随时调查、监督使用安全经费的情况,杜绝各类占用经费的现象。

4、年终进行安全经费使用情况的审计和总结。 5、及时向总经理汇报安全经费使用情况,以利于领导正确决策。

十二、调度室主任安全生产责任制

1、在生产矿长领导下,负责全矿各生产环节的调度指挥,掌握各生产环节的安全状况,负责上传下达各项指令。

2、按“三大规程”及有关规定指挥生产。

3、负责抓好开工前、生产中、收工后的安全汇报工作。

4、对现场人员反映的情况严肃对待,自己不能解决的问题及时汇报值班长及有关领导。

5、对灾害事故要迅速掌握情况,及时准确汇报领导,并通知有关部门调动物资、人力、设备和车辆,迅速组织抢救工作。

6、深入基层,掌握矿井各环节安全生产动态,参加矿组织的安全大检查。

7、参加各类事故的追查、分析、处理工作。 十三、通风部安全生产责任制

1、在总工程师、通风副经理的领导下,负责“一通四防”及放炮、火工品的安全管理工作,对通风、放炮管理负直接责任。

2、组织编制“一通四防”的年、季、月工作计划,并监督执行作好总结。

3、负责制定“一通四防”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4、负责制定矿井通风阻力测定方案,并亲自组织实施。 5、每年组织一次空气成分抽取化验工作。 6、负责及时调整通风系统,保证系统合理运行。 7、制定防突措施,加强防突管理、抽放管理。 8、负责保证监控设施正常运行,可靠动作。 9、负责组织定期对“一通四防”工作的隐患排查。

10、负责制定通风部各工种的操作规程及有关通风技术措施。 十四、安检部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全生产法》、《矿山安全监察条例》等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定。

2、在安全副经理直接领导下,负责搞好矿井正常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对全矿安全管理工作负直接责任。

3、定期组织全矿井的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及隐患排查活动,对查出的问题“四定”处理,并做好整改上报工作。

4、负责监督全矿井各环节的安全管理工作,严肃查处各类隐患,狠反“三违”。

5、参加矿各种规程、措施的审定工作,严把安全关。 6、组织参加本单位各类事故的追查、分析及处理工作。 7、对危害职工身体健康、生命安全的隐患,督促有关部门及时解决。

8、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区域有权停止工作,并及时汇报织有关领导组处理。

十五、生产技术部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负责贯彻执行有关矿井安全的技术和“三大规程”。严格掌握正常的采掘关系、开采程序,对矿井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工程质量负技术责任。

2、负责编制、组织审定安全技术规程、操作规程、作业规程、施工安全措施,并检查贯彻执行情况。

3、负责组织新水平、新采区、新工作面的验收工作,不符合设计和安全质量要求,不得移交投产。

4、在衔接副经理的领导下负责编制采掘作业计划、工程计划、衔接计划,保证采掘工作面的正常接替。

5、负责每月采掘工作面的质量验收,并“四定”处理,严把工程质量关。

6、协助有关部门搞好职工安全技术培训和“三大规程”教育考核工作。

7、在总工领导下,编制每年的《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 十六、机电部安全生产责任制

1、在机电副经理直接领导下,负责编制各项机电管理制度,各机电工种操作规程及有关机电安全技术措施。对生产中的管线系统、机电设备、产品配件的安全质量负全面责任。

2、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对机电设备进行检查。抓好机电设备维修、保养,使设备完好率、待修率、事故率符合要求,井下电气设备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消灭失爆。

3、负责制定防止电气设备事故发生的措施,并保证贯彻执行,并对矿井正常通风和不产生机电引爆火源负业务管理责任。

4、制定大型设备维检计划,并负责组织落实,确保主、副井提升运输设备,锅炉、主扇、压风机等正常运行。

5、抓好全矿井供电安全,负责编制各用电地点的供电设计,严禁超负荷运行。

6、组织本业务范围内的事故调查和主扇、局扇无计划停风、停电的分析处理工作,并制定防范措施付诸实施。

十七、队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及各种法律、法规和规定。对本队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是本队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者。

2、严格按照“三大规程”指挥本队的安全生产,当安全与生产发生矛盾时,必须先安全后生产。

3、负责组织处理本队的各种安全隐患,严禁违章指挥。 4、负责组织职工学习三大规程及各种施工措施,培养职工安全意识及正规操作水平。

5、坚持开好班前会、班后会,组织好本队的每周安全活动。 6、发生重大隐患、重大设备事故必须亲临现场组织处理。 7、跟班副队长是本班安全的第一责任者,必须与工人同上同下,搞好本班现场安全管理。

十八、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对本班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坚持不安全不生产的原则。 2、认真学习“三大规程”,并严格贯彻执行,杜绝违章指挥,监督职工正规操作,杜绝本班“三违”现象的发生。

3、组织好本班的班前会、班后会,抓好本班职工的安全教育。 4、严格执行开工“三员先检制度”,积极处理现场作业环境各种安全隐患。

5、严禁安排无证人员上特殊岗位,严禁安排未经过培训的职工上岗作业。

6、发生重大事故时,视事故性质及严重程度组织职工进行抢救、撤离。

管理人员下井及带班制度

为加强管理人员下井带班管理工作,根据国发[2010]23号、监总局第33号令)的规定,结合阳保筹办字[2010]97号文的相关规定,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下井带班制度,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各级管理人员深入现场了解安全生产实际情况,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有效制止违章违纪现象,特制定本制度。

一、一般规定

1、带班人员范围:董事长、总经理、生产副经理、衔接副经理、后勤副经理、安全副经理、机电副经理、通风副经理、通风助理、总工程师、生产副总工程师、通风副总工程师、机电副总工程师。

2、带班次数:董事长、总经理每月带班下井不得少于5次,其余副矿级领导(副总工程师)每月带班下井不得少于6次。

3、带班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下井带班工作计划的安排,特殊情况不能带班的,必须提前与其他带班人员协商调换并汇报调度室,确保每班至少有一名矿领导带班。

4、要求每班必须有一名副总以上领导带班,入井要求与当班员工同下同上,井下带班时间不得小于8小时。

5、带班人员严格执行“入井后、班中、升井前”三汇报制度。 6、带班人员在井下调度站进行现场交,并认真填写带班记录和交记录。

7、公司主要负责人对落实领导带班下井制度全面负责,带班下井领导协助矿长对当班安全生产负责。

8、领导下井跟班表由调度室对带班人员的带班日期、班次进行安排,在领导带班入井公示栏上公布,并发给每一个带班人员,以便带班人员安排好日常工作。

9、特殊时期需要执行特殊带班计划时,由调度室及时调整通知带班人员。

二、带班人员职责

1、带班人员必须掌握当班的安全生产状况。即人员到岗情况、设备情况、生产(作业环境)安全情况、生产任务(产量)完成情况等,对当班的安全生产负领导责任。

2、带班人员必须做到“两同时、三不放过”。“两同时”即与工人同下同上;“三不放过”即隐患和不安全行为不放过、对安全隐患找不出原因不放过、安全隐患得不到处理不放过。

3、带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检查巡视,及时发现并组织消除事故隐患和险情,及时制止违章、违纪行为,严禁违章指挥,严禁超能力组织生产。

4、带班人员加大对生产中各重点环节的检查和巡视。必要时重点工作、关键环节及重大隐患的处理必须蹲点把关,杜绝现场安全管理的失控。

8、认真检查各作业点的工作人员是否按操作规程执行,有无违章作业现象,协调所在区域的队组之间、各环节的关系,维护安全生产秩序。

9、发生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重大隐患和严重问题时,带班人员必须立即组织采取停产、撤人、排除隐患等紧急处置措施,并及时向调度室汇报。

10、认真做好交记录,将本班安全生产情况、存在的问题及处理情况、需要注意的事项以及对下一班的建议等,填记在交记录簿中,同时在带班记录上如实填写本班的安全生产现场情况。

三、群众监督

1、领导带班入井计划、领导带班入井情况汇总、领导带班入井考核情况在领导带班入井公示栏中公布,井口设值班带班领导公示栏、领导带班入井公示栏,公示栏由调度室负责监督,由考勤组负责落实。

2、每月28日由企管部会同调度室、安检部公开公示领导月度带班情况及考核情况。

3、领导下井带班接受群众监督,意见通过群监员意见箱收集或电话。监督电话:4093501、4093502(外线);8001、8002(内线)。

四、考核及相关规定

1、由企管部会同调度室、安检部对带班人员进行检查考核,报董事长、总经理审定后执行。

2、带班人员擅离职守,一次罚款100元,无故未带班的,罚款200元/次。

3、带班人员未当班与员工同下同上现场交,一律按违章论处,并视其情节轻重,必要时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造成事故的,按《行政责任追究》的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4、未填写带班记录、交记录的,罚款100元/次;记录不全面、未按要求填写的,罚款50元/次。

5、本制度与领导下井带班表一并生效,本制度从二○一○年十月七日起执行,修改解释权属公司。

安全质量检查及跟踪处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大我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加强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强化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实现安全质量标准化和岗位作业标准化动态达标,保证安全生产,促使矿井生产实现“标准化建设,精细化管理,规范化操作”,特制订本制度。

一、安全管理组织

1、安全生产管理系统:总经理为第一责任者,安全副经理为直接责任者,统管全矿安全生产;下设部、队、班,实行分级负责,层次管理。形成安全生产管理网络体系。(详见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

2、综合评定组:负责各种检查表格的发放(地面后勤、土建组自行制定检查评分表),收集每次检查后各专业的资料(包括评分表、四定表),进行月度最后对每个单位的综合评定打分,出台月度质量标准化检查通报。

3、安全生产监察系统:矿设安检部,队组有跟班安检员、质标员,形成安全生产监察网络体系,对全矿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实行监察工作。

4、安检部,是具体管理职能机构,负责全矿安全生产的监察指挥组织,指挥全体安监系统和检查全矿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5、队组设安检员及质标员,负责抓一个队组的全面安全工作,组织做好全面安全工作。

6、安全工作,要专人抓,要层层抓,全员都把关,全员都有责,全员都要抓,互相监督,共同抓好安全生产。

二、安全管理基础工作

1、安全生产记录。队组设安全生产记录,记录要记清,写明执行规程情况,有无事故因素,险情和事故,采取哪些安全措施方案,和作业场所安全状况等。

2、安全检查记录。队组和安检部设安全检查记录,在日常检查中,分别抽查和集中大检查时,把检查项目,发现的问题采取措施和处理意见等写清。

3、安全会议记录。包括安全工作会,安全专题分析会和事故调查处理会等。写明议题,意见和决议等内容。

4、安全工作统计报表,安全工作情况,要按系统逐级统计上报。报表由统计资料管理系统人员负责登记,填报。

5、事故处理档案,轻伤填“轻伤登记表”表式写明伤者情况,受伤部位,原因,责任和处理意见或结果等。重伤以上事故档案,要有事故调查报告,诊断证明,事故处理报告和事故处理决定等。事故处理档案由矿安检部或矿组织的专职人员搞好,办公室存档管理。

6、安全工作文书档案。包括安全工作计划、决定、通报、总结和报告等,矿内形成的材料都要立案管理。过程由安检部管理,年末由办公室统一整理立卷,存档,上级有关文件,经由办公室管理。

7、事故发生要加强思想组织工作,及时组织恢复生产,保证生产正常进行,尽量减少影响。

三、安全管理实际工作

1、树立“安全第一”思想,把安全工作列为头等大事,抓部署工作,检查工作,总结工作,都要把安全工作贯彻在一切工作之中,并坚持始终。

2、贯彻安全法规,上好安全课,搞好安全教育,从懂得安全知识,个个都知道安全法规、制度、规程、条例,处处都做安全工作,尤其新工人不经安全教育不上岗。

3、每月7日、22日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专门检查安全工作,讲安全工作,研究安全工作,解决安全工作中的问题,改变安全工作中的不足。

4、安全工作立足于防,工作做在形成过程前,问题解决在萌芽之中,必须加强日常的检查,督促工作,工作要实,要求要严,发现隐患及时排除,不留隐患,不能拖延,处理不了的,立即报告,并负责催办,解决为止。

5、认真执行“法规”、“规程”、“制度”执行要严,惩罚严明,发现问题,追究责任,该罚的处罚,以严纪保安全。

6、不断完善安全制度,按“规程”、“制度”要严格执行。还要发现问题,分析情况,研究,结合需要,制定相应的制度,加

以制约,予以防范,从而不断建立健全安全制度,使其更完善、适用。

7、安全工作要问责,问题发生在哪里,就由哪里负责,轻则批评教育,重则给予经济处罚或下岗,故意造成损失的追其刑事责任。

四、安全事故跟踪处理

1、发生事故,立即按系统登记,报告,各有关单位接到报告必须认真处理不得拖延。

2、搞好抢救工作。发生事故首先要救人,必须及时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做好受伤人员的抢救,护理和治疗,同时做好灾区治理防范工作,把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3、搞好事故调查,凡是发生事故,都要及时进行调查,必须把发生事故的情况,原因和责任查清。一定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准确、搞实、搞清,写出调查报告。

4、搞好事故分析,进行安全教育,本着“四不放过的原则”凡发生事故,查明情况后,都要在一定范围内,搞事故分析,讲明事故情况,原因,找出防范措施,使大家都能从中得到教育,责任人得到处理,从而引起重视。

5、搞好事故现场处理,事故现场的恢复。按批准权限进行,一经批准立即组织恢复生产,制定安全措施,确保生产安全,及时恢复正常生产。无安全措施,不得生产。

6、搞好事故责任人的处理。对发生事故的责任人,应区分不同情况,做出实事求是的结论,特别是对可预见事故 严惩责任人。

7、事故处理,按轻重分级管理。轻伤由安检部,医疗室负责人会同医院处理。重伤则由本单位安检、调度室等相关部门处理。重伤以上事故 ,上报上级部门进行处理。

安全办公会议制度

为了组织好安全会议,提高会议效率,保证会议质量,促进安全生产工作,制定本制度。

一、总体要求

(一)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法规、指令会议精神和要求,制定本矿的具体执行办法。

(二)针对各单位和安检部门所执行的规程措施,落实有关安全管理工作的实际情况汇报,研究分析当前工作中存在的安全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并落实到具体单位和人员,解决期限。

(三)扩大分析两起重大事故或未遂事故的经过、原因、结果、以及对事故责任者处理意见的通报,举一反三、吸取教训,制定针对性的防范措施,杜绝同类事故的发生。

(四)落实上次安全办公会议所确定的工作任务和举措的执行情况。

(五)根据本行业、本矿安全生产形势,强化现场安全管理。 二、会议任务:

1、学习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针、、规定、指示。 2、听取安检部关于本矿各单位执行“三大规程”,落实上级安全通报、指示、命令,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管理工作的情况汇报,研究、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的措施,并落实到有关部门和责任人。

3、对本矿发生的重大事故和未遂事故进行分析、讨论,处理事故责任者和严重违章人员,吸取教训、制定防范措施,防止同类事故的发生。

4、检查上次办公会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对完成好的要表扬奖励,对完成不好的要分析原因并追究责任。

5、根据本单位安全生产形势,提出强化安全管理的具体措施。 三、会议项目:

1、安全办公会:由安全副经理组织每周召开一次安全办公会,由各部室负责人及各施工队组负责人参加。

2、安全检查例会:每月召开两次,由安全副经理主持,各业务部室及施工队组负责人参加,通报当日检查出的安全隐患及工程质量问题,对隐患及“三违”人员进行处理,对会议所做出的决定和安排由安检部具体落实。

3、安全生产碰头会,每天召开一次,由生产副经理主持召开,各部室(队组)相关人员参加。主要研究当天安全生产环节中存在的隐患和解决方法。

4、周五安全活动会:各部室(队组)每周逢五召开安全活动会。由各部室领导主持,当日出勤人员参加,主要学习贯彻规程措施、事故案例教育,安排当前应注意的安全问题。

5、专业安全例会:由矿各分管领导组织召开的相关专业例会,由部室(队组)人员参加,主要研究本专业、本系统的安全隐患排查和处理方案,定项目、定措施、完成时间、落实整改时间。

四、会议要求:

1、每次会议之前,要进行签到登记参会人员(办公会议由总经理组织召开,副经理、技术员、队长、班长、安检员、会计等人员参加会议)。主持人要做好充分准备,抓住重点,讲求实效。

2、安全办公会议要传达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精神,落实各级检查时所提出的整改意见,制定安全措施并分解给具体人员,对于未按期完成任务要追究责任。会议之后对所研究确定的事项写出纪要,上报下发、狠抓落实。

3、听取与会人员的汇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研究和分析,提出解决办法,落实任务与责任。会议研究全矿安全生产工作有倾向的问题,议定相应措施推动安全生产工作。总结安全工作的经验教训,研究安全生产计划,分析思想状态,议定开展安全活动及思想教育工作,讨论决定奖惩事宜

4、不论什么会议都要做好会议记录,以备后查。对不按规定召开安全会议的要给予追查分析,对无故不参加会议或迟到的人员每次罚款50元。

安全目标管理及奖惩制度

消灭死亡事故,杜绝重伤事故发生是我矿的安全生产奋斗目标,为实现这一目标,明确职责,遵守如下制度:

一、安全目标管理制度

(一)、我矿安全目标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必须做到目标突出,有重点、有主攻方向、主次明确、层次清晰。

2、确定目标值既要体现实事求是的原则,又要有先进性。 3、目标的预期成果不能搞抽象化,要尽量具体化、定量化、数据化。

4、目标的时间以一年为准。

5、安全目标的实现要有可靠的保证措施。

6、安检部负责制定矿的安全目标及安全目标责任状,对本矿各科队、部门的安全目标要进行分解落实。

7、矿根据安全目标建立分级负责的安全责任制。 8、矿要建立安全保证体系,形成安全管理一体化。 (二)、安全目标管理体系

1、总经理是煤矿企业的法人代表,是煤矿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为此,我矿成立煤矿安全目标管理领导组,负责安全目标管理的责任与分解和考核奖罚。

组 长:总经理

副组长:安全副经理 生产副经理 总工程师 衔接副经理

通风副经理 后勤副经理

成 员:安检部 通风部 调度室主任

生产技术部 机电部

(三)、安全目标实现途径

1、矿级领导和各环节管理人员,要严格按规章制度办事,杜绝违章指挥,所有作业人员自觉执行安全规章制度,做到无违章作业,无违反劳动纪律。个人遵章保班组安全目标的实现,班组责任明确,保全队安全目标的实现,部室(队组)保全矿的安全目标的实现。

2、总经理、各环节安全管理人员直至每位职工,每年要层层签定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一级管理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

3、人力资源部部和工会要定期对职工家属进行安全思想教育和宣传,督促有关部门对职工进行安全培训,签定劳动合同,督促煤矿按期足额缴纳意外伤害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

4、矿企管部是煤矿企业管理的核心主体。要按照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制定适合本矿的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制度、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岗位安全责任制及有关安全制度和措施。要重点突出责任考核和奖罚条款,使人人身上有压力。

5、煤矿部室是企业安全健康发展的有效肌体。各部室要依照质量标准化建设规划、安全目标的管理,高标准、严要求制定方案、完

善措施,确保采、掘、开、机、运、通等各环节工作质量,协调服务好安全目标的实现。

6、队组是企业安全健康发展的细胞,各队组严格按照质量标准化施工,认真贯彻执行三大规程,加强对职工的思想教育、安全技术培训;安全职责必须细化到岗位、到人头,确保本队组安全目标的实现。

7、管理、装备、培训是煤矿安全生产的基本要素。首先必须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并严格考核;其次要加大投入,按现代化标准装备矿井,为职工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最后,人是决定安全目标实现的重要因素,必须经常性地加强对职工的安全技术教育,提升操作人员的技术素质。

(四)、考核管理

为使各项规章制度落到实处,安全管理目标如期实现,必须树立“以人为本、以规为准、严格标准、严格考核”的思想

1、安全目标管理领导组成员是安全目标实现的主要责任人。要坚持每日召开安全生产调度会,及时了解掌握各生产环节的情况;坚持每班召开安全班前会,安排本班安全注意事项及对上一班遗留问题的处理。对存在的问题要及时分析,及时制定方案,督促相关人员及时整改。

2、由安检部、驻矿安监员负责监督各环节、岗位安全责任制是否落实到位,工程质量是否达标,存在隐患是否及时排查处理。要严格按隐患排查制度认真落实。按《安全奖罚制度》严格考核。

3、煤矿职工是执行各项制度,实现安全生产目标的行为主体,加强对职工正规操作、安全意识的培训是安全工作的关键,因此要严格落实安全活动日制度,各部室(队组)要认真组织、严格考核、不能流于形式。

4、严格执行隐患排查制度及各专业定期检查制度,查出的问题必须“四定”处理,并通报全矿,监督落实。为我矿的安全目标顺利实现奠定基础。

5、严格对安全目标的考核,对超出控制指标的单位必须进行经济责任制考核。

二、安全奖惩制度

1、为了严格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贯彻执行安全法规,认真执行三大规程,进一步完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强化事故追查分析处理和制止三违的严肃性、克服三违者的侥幸心理、加大安全检查考核力度,克服监督处罚中的随意性,杜绝三违现象发生,在安全生产中严格执行各工种岗位责任制,并制定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是根据党和国家有关法令、法规,参照我矿有关规定,结合安全生产的实际情况而制定的,是处理各类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处理“三违”处理各种安全隐患的内部规定。

3、本制度适用于我矿所属各单位,适用于保安煤矿各部门的干部、职工。是各类事故追查分析处理的依据,是处理各种“三违”的依据,各部门要严格按本制度执行。

4、严格遵守作息时间,班前学习必须参加,少参加班前会的每人每次罚款20元。

5、严格执行各工种交制度,时要将上一班情况交接清楚。

6、对于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的责任人视情节轻重给予一定处罚(详见保安煤矿安全生产处罚规定)。

7、矿对日常安全生产中坚守岗位、遵章守纪、带头执行三大规程,无违章的个人、队组,给予一定的奖励。

8、在执行本制度过程中,若发现有徇私舞弊、包庇迁就或在执行程序上出现疏漏差错等情节,要追究有关部门负责人和执行人的责任,并给予经济处罚直至行政处分。

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

根据《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结合我矿实际,围绕“安全第一”的生产方针,贯彻有关技术,特制定以下审批制度:

1、制定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矿山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的相关规定并在总工程师的指导下完成。

2、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有安检、调度、生产技术部、通风、机电等部门技术负责人参加会审。

3、规程审批后,参加审批人员要在所审批的规程上签字,然后由总工程师签署审批意见。

5、每个规程措施在审批时,提出的修改补充意见较多或提出的修改补充意见与原规程稿件有矛盾时,或参审人员认为规程措施不合格时,必须重新编写、重新会审。

6、各种规程必须在开工前10天审查完毕,在员工作业前必须进行贯彻学习。

7、生产技术科负责牵头每月对执行过程中的规程、措施进行审查,发现问题及时修改补充,将审批意见附在本规程后面。

8、安全技术措施在实施时,有施工队组技术人员和队长负责实施。

9、规程措施修改补充时,必须重新履行审批手续。 10、特殊措施必须有总经理审批。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为加强职工教育工作,提高人员素质,推进人才强矿战略,促进高产高效,保证安全生产,根据国家职工教育法规和公司规定,制订本制度。

一、职工安全技术培训制度 (一)、总则

1、根据国家《矿山安全条例》、《煤矿安全规程》、《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贯彻安全第一的方针,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技术素质,预防各类事故和增强抢救、自救和互救的能力,加强法制观念,特制定本制度。

2、煤矿职工安全技术培训,贯彻“强制培训、岗位培训、经常教育、广泛宣传”的原则,对职工实行正规的培训。

3、年度要编制安全培训计划和规划,并按计划认真组织培训。 (二)、培训对象与标准

1、培训的主要对象是:矿级领导、(部)队长、班组长、安全专职人员、特殊工种人员(瓦检员、放炮员、测风员、测尘员、通风安全计量员、电工、防爆检查员、主副井提升司机、主扇司机、电氧焊工、主提升信号工、锅炉司炉工、压风机司机)等。

2、通过正规培训,各类人员必须达到以下基本标准

(1)、了解党和生产方针、、法规,熟悉《矿山安全条例》、《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等有关规定。

(2)、掌握防止瓦斯、煤尘、顶板、水、火等自然灾害的基本知识。

(3)、熟悉职责范围内的灾害预防计划、措施,并会抢救、自救。

3、通过正规培训,下列人员必须达到以下要求:

(1)、矿级领导、(部)队长、工程技术人员及安检人员 a经上级有关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并具有颁发的资格证书。 b懂得安全生产技术的基本理论和有关法规、条例的具体规定,会依据《安全生产法》和三大规程指挥生产,会编制审查作业规程、操作规程。

c能制订、审查灾害预防处理计划,会检查判断事故的预兆,会排除事故的隐患,发生事故后会采取措施,组织处理。

具备检查处理事故隐患,分析安全情况和提出采取改善安全工作具体措施的能力。

d熟悉职责范围内的设备、仪器、仪表的性能和安全操作技术。 (2)、特殊工种人员及班组长

a熟悉本工种的作业规程和操作规程及安全规程有关内容。 b熟悉本岗位的安全技术、安全职责。

c掌握职责范围内的设备、仪器、仪表性能、原理、构造,会熟练的使用操作、排除故障。

(三)、培训办法及任务

1、严格按安全培训计划组织培训,各生产部室(队组)要安排好人员按时参加培训,不得借故推委,否则严格考核。

2、职务、工种发生变更时必须重新培训,考试取得新职务、新工种的证书。

3、职工未经安全技术培训而分配工作的,以违章论处。未经培训的职工造成事故,应追究分配工作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四)、本制度在执行中如与上级规定相抵触,以上级规定为准。

设备器材检查维修管理制度

1、井下所使用的一切防爆电气设备(包括五小电器)必须经过防爆检查其安全性能,取得合格证后方准入井,否则一律不准入井。

2、对新进的防爆防备,必须认真逐项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入井。

3、对验收合格的防爆设备,应有记录,其内容包括(设备型号、设备编号、设备验收情况、设备检修人、设备验收人,设备验收时间)。

4、防爆合格证有效期为一年,长期使用超过有效期的设备,防爆检查员应重新检验。

5、井下防爆设备的安装,必须按照防爆和完好标准进行,对没有合格证的设备一律不允许安装。

6、定期对开闭锁继电保护装置、计量仪器进行检验和整定,其检验周期为一年。

7、避雷器、地面电气设备接地及防雷保护用的所有接地装置,每年雷雨季前测试一次。

8、各类电器检验保护装置的绝缘耐压试验 ,每四年进行一次。 9、新装、大修变压器后必须进行检测。

10、井下高压设备继电保护装置,每季应根据短路电流和负荷变化进行一次整定值检查,每年进行一次定期检验。

11、各种保安用具(绝缘手套、绝缘鞋、绝缘台、拉杆、高压验电笔、放电棒、绝缘夹)使用中每年进行一次试验。

12、计量仪表每二年检验一次。

13、矿井主要设备(主扇、水泵、绞车)每年进行一次检验、测试。

14、高压电缆的泄漏和耐压试验每年进行一次。

15、井下低压开关继电保护每季检验整定一次,负荷变化时应及时整定。

16、井下接地网电阻每季测定一次。

17、主提升机,主扇风机,主排水泵、人车罐笼等除日检外,还要定期检修,月检,半年检,其周期按有关规定进行。

18、加强机电设备的运行与维修保养,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

爆破器材使用管理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保护矿井及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确保爆破器材安全使用特制定本制度。

1、对爆品一定要包装严密,专车运输,不得混装其他物品。出库时要严格清点验证,入库时也要当面核实,发现短缺,变质等问题,要当即追查。

2、装卸爆品要轻装轻放,火药雷管要分车装运。车辆必须由专人押送,严禁烟火,防止意外爆炸。

3、爆品的储存仓库要设在安全地点,库区设置围栏、排水沟和消防装置、避雷装置、报警装置、防爆装置、防盗、防洪、防爆。

4、库内要保持通风干燥,温度适应,不得存放其他易爆物品。 5、库存量以适当时间为适,不得超贮,爆品要摆放整齐,不得乱扔乱放,经常验库,入库出库按产品时间依次定期轮库,防止变质。

6、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库区,禁止在库区使用烟火,禁止库内外附近爆炸使用火药。

7、井下使用的雷管、火药必须由放炮员亲自携带爆破证和出库单领取,保管员随时登记入帐,否则保管员拒付。

8、火药雷管必须直接带到工作场地,分别装入火药箱,雷管箱内,放在避开电器设备,顶板稳定的安全地点,不得随意乱放。

9、装配引药,必须在顶板完好,支架完好,支架完整,避开电器设备和导体的工作地点进行,严禁坐在导电物体上。

10、装炮药时,无关人员退出现场,专由放炮员操作,必须严守操作规程,放炮时要把剩余爆品按置在警戒线以外的安全地点。所有人员隐蔽好后,由放炮员按规程起爆。

11、卷线放炮,放炮器钥匙由爆破工随身携带。

12、每班放炮后,由放炮员、安全员、班长负责清点,雷管、炸药当即登记入帐,有余办退库。

13、安检部每月检查一次火药库,警报器、消防器材和出入库退库情况,帐目手续等。

14、仓库保管员负责火药支领。我矿安检科监督检查,发现情况向门报告。

事故隐患排查与整改制度

为了搞好事故隐患排查与整改工作,促进全矿安全生产,根据国家法规和公司规定,制订本制度。

一、成立领导组 组 长:总经理

副组长:安全副经理 生产副经理 总工程师 衔接副经理

通风副经理 后勤副经理

成 员:安检部 通风部 调度室主任

生产技术部 机电部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检部,负责收集汇报资料。 二、具体执行办法

(一)按照矿相关规定及要求,矿组织事故隐患排查;安检部具体组织实施,上级公司对矿事故隐患排查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二)安全副经理对事故隐患排查全面负责;各部室负责人分管范围内的事故隐患排查;各业务部门负责实施本职范围的事故隐患排查。

(三)矿井事故隐患,系指煤矿生产现场、技术管理、装备设施上所存在的可能导致事故隐患。每月领导组定期召开一次安全隐患排查专题会议,对旬安全检查出的重大隐患和日常汇报的隐患,进行排查决策。

1、按事故隐患的严重程度、解决难易分为A、B、C三级:

A级:难度大,矿解决不了,须由上级公司解决的隐患。 B级:难度较大,部(队)解决不了,须由矿解决的隐患。 C级:由部(队)、业务部门必须解决的隐患。

2、按事故隐患的种类分:顶板、通风、瓦斯、煤尘、机电、运输、火灾、水害和其它。

(四)对分类隐患,A级要及时向上级公司请示汇报,主动寻求解决措施与方法,B级、C级由会议决策,落实资金,落实项目,落实责任人,落实处理 办法,落实排查时间。

(五)对\"五落实\"安检部要组织检查,落实复查,对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完成的项目隐患。

(六)每旬矿组织的安全大检查,查出的问题一般要在现场盯住处理,并按规定给予处罚,当班解决不了的隐患,进行三定落实责任人,要按期复查。

(七)日常井上下检查发现的较大隐患,采取三定或下隐患通知书等形式,领导签字,落实整改措施及责任人。

(八)矿在其日常安全检查的基础上,每月必须组织一次矿井事故隐患等级的确认。按级别和类别每月逐级上报:A级事故隐患矿报公司,事故隐患在未整改完成前,必须每次都报,直至事故隐患整改完成。不报事故隐患,不安排安措项目。

(九)事故隐患的整改要贯彻“分级负责、责任落实”的原则。矿长全面负责;分管副经理、总工程师组织各业务部门进行事故隐患

的整改,做到项目落实、措施落实、资金落实、 时间落实、责任落实。

(十)安检部门负责事故隐患的综合管理。监督检查事故隐患的整改,负责事故隐患的统计和报告,统一报表进行管理。

(十一)事故隐患排查必须坚持不安全不生产的原则。对于存在事故隐患的作业场所,必须制定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无措施的,不准生产。

(十二)因事故隐患整改不落实,导致事故发生,在事故隐患排查责任内确认事故的责任者 。

三、违反事故隐患排查与整改制度,严格按国家法规和公司、矿安全处罚规定给予处理。

入井人员检身制度

和人员出入井清点制度

一、入井人员检身制度

1、下井人员入井前都必须经过安全培训。

2、凡不带自救器、安全帽、矿灯,不穿雨鞋、穿化纤衣服和破烂不整衣服的禁止入井。

3、携带烟草、点火物品、手机、电子表的严禁入井。 4、禁止酒后入井或带酒入井,禁止非放炮员、背药工携带火工品出入井。

5、井口检身工有权拒绝每一位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入井。 6、安检员和各级领导在井下都有随时检身的义务和权利。 7、井口检身员必须坚守岗位,对本班出入井人员要清点清楚,做好记录,并向当班调度员汇报人数。

8、井下一旦发生险情或事故,所涉及抢险救灾人员必须有抢险指挥部签发的证明,方准入井。

二、人员出入井清点制度

1、出入井管理由调度室设专职人员负责监督检查,建立井口检身站。

2、把勾工必须24小时轮流值勤,严格遵守时间,提高责任性,严把关口,出现问题严格追究责任。

3、入井人员必须办理入井登记手续。 (1)工人入井

①由所在队组的队班长负责入井人员清点登记。

②本人凭考勤本及矿灯号码牌,到矿灯房和自救器房。 ③由队班长领本队组人员,到井口经检身工检身、清数,然后检身工在入井人员清点登记牌上填写入井人数,队班长签字后,方可入井工作。

(2)干部及其他人员入井,由安检部负责人陪同,并到调度室、矿灯房办理相应手续,方可入井工作和检查。

(3)每班分别向矿调度室报一份入井人员花名表,发现问题,由矿调度室查清原因处理。

(4)所有入井人员出井后,必须将矿灯和自救器交回矿灯房和自救器房,并办理取牌手续。在下班两小时后,还未及时交回矿灯和自救器者,头灯房必须汇报调度室,由调度室查明原因。

(5)凡入井人员拒绝检身,不办理登记手续,每次罚款100元,并停职学习。

4、入井人员必须佩带安全帽并系好帽带,携带矿灯,着装工作服、雨鞋齐备,严禁穿化纤衣服。

5、入井人员入井前严禁喝酒,严禁携带烟草、点火物品、易燃物品及手机、电子表等。

6、凡出入井人员必须接受把勾工检查,不得拒绝。

7、发现违反规定人员,井口把勾工有权制止入井,并及时向矿安检部、调度室汇报。

8、发现违反规定出入井人员,严格按安全生产奖惩制度执行。

煤矿班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全矿各类人员入井上岗工作,根据国家法规和公司规定,结合矿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入井考勤办法

(一)我矿入井人员考勤、统计使用井下人员跟踪定位系统,入井后系统自动记录人员活动轨迹并同时形成考勤记录,无井下活动轨迹不予记井下工。

(二)所有入井人员必须佩带装有考勤标识卡的安全帽,不佩带装有标识卡的安全帽不得下井。外来人员及本矿无专有安全帽的人员下井凭单位证明到井口考勤组临时借领安全帽。入井人员全部纳入井下人员定位系统管理。

(三)配备有便携式甲烷仪的人员:出入井时必须佩带甲烷仪在原考勤机上刷卡,未佩带甲烷仪入井,按“三违”论处,并且当日出勤无效。

(四)所有人员入井前都要在井口标识卡检验设备上检查所戴安全帽标识卡的完好性,如发现标识卡无响应,应及时到考勤组更换。否则造成考勤缺漏责任自负。如果丢失.

(五)跟班队干要和工人同下同上,其他人员的下井必须达到矿要求时间,不达本工种要求时间的不予享受井下工待遇,管理人员不予记井下工。

(六)队组每班要在班报上登记出勤员工,下井前到考勤组审批。井下工必须班报记录、井下活动轨迹同时具备方为有效,井上工必须当班班报记录方为有效。无出勤的当日计件得分无效。

(七)井下员工考勤以原始考勤数据为准,不得弄虚作假,随意更改;如因特殊情况下井时间不够的,必须由规定领导审核签字后方可更改。

(八)严禁私自拆取安全帽内标识卡,一经发现罚款1000元。严禁捎换安全帽下井,违者罚款50~200元。

二、管理人员入井考核办法

(一)各级管理人员要严以律己,保证按规定完成下井任务。 (二)如有特殊情况参加各类培训或外出学习,须写明原因和时间,并经分管领导批准,报组织人事部门按比例核减下井天数。

(三)下井人员必须到矿总调度室挂牌。凡挂牌不下井或代打卡等弄虚作假者发现一次考核100元:发观两次给予警告,并罚款300元;发现三次给予撤职处分。

(四)对因病住院人员,必须出据医院证明并报送组织人事部门,组织人事部门根据实际情况予以核减下井天数,因病长期不能下井的,经鉴定后调离岗位。

(五)凡当月下井次数无故不达要求者,每少下一次考核100元,下井时间不达要求者一次考核50元。

(六)如因陪同集团公司领导等特殊情况下井时间不够的,需出具证明,并经分管、分管副经理审核后,报人力资源部审批。

(七)人力资源部考勤组负责各级管理人员每日的下井情况考核,月末将管理人员下井天数如实汇总,报人力资源部、企管部,如有虚报、瞒报和随意更改等情形,一经发现对考勤人员作下岗处理,并株连考核部领导。

(八)各部门对本单位管理人员的下井要进行严格考核,下井任务完成情况要作为评先的一项重要内容。矿组织企管部每季度通报一次全矿管理人员下井上岗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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