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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废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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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三废”处理管理制度

各实验室有毒、腐蚀性等废液(物)必须在实验室处理后才准排放,未经处理严禁直接排入下水道或垃圾箱内。

1、 实验室有毒、剧毒、强酸、强碱等实验废液(物),分别设置强碱中和缸、毒物处理缸,

专作有害废液(物)处理。

2、 有机溶剂应尽量回收处理再次利用,不能回收的要收集贮存,定期交三废管理人员处理。 3、 含放射性废液(物)必须贮存在规定容器内保存到10个半衰期后再排出或掩埋。 4、 严格贯彻国家环保法规,认真执行三废处理各项规定,严禁超标准排放。 5、 某些化学性毒物的排放步骤: (一) 废气的处理:

① 集中式排气用于食品、水质、放射防护理化检验产生酸蒸气的消解样品处理室。当样品

用强酸消解有机质、蒸干挥发浓缩处理过程,需经排气净化设备方可排出室外。 ② 少量散发的有毒气体。如精密仪器室,在原子吸收仪室火焰部分安排排气抽风罩,防止

室内空气污染。

③ 大量有毒气体需经过吸收处理,然后才能排出室外。

④ 可燃性有毒物可用于燃烧中供给充分的氧气使其完全燃烧,生成二氧化碳和水。 (二) 废水(液)的处理:

① 废水的综合处理方法:调节废水的PH为3-4,呈明显酸性后,加入铁粉,搅拌半小时,

再用碱将废水PH调至9左右,继续搅拌10分钟,再加入高分子混凝剂,进行混凝后产生沉淀,上层清液可排放,其沉淀物收集后,再按废渣方法处理。

② 含酚废液的处理:高浓度的酚可用乙酸丁酯萃取,重蒸馏回收,低浓度的含酚废液,可

投入次氯酸钠或漂白粉使酚氧化为二氧化碳和水。

③ 氰废液的处理:氰化物的浓溶液,先以碱调至PH10以上,加入次氯酸钠,使氰化物氧

化分解,氰化物稀溶液,先以碱调至PH10以上,再加上几克高锰酸钾(以3%计)使其氧化分解。

④ 含铬废液的处理:实验室铬酸溶液如失效变绿,可浓缩冷却后加高锰酸钾粉末氧化,用

砂蕊漏斗滤去氧化锰沉淀后再用、失效的废洗液可用废铁屑还原残留Cr(六价)到Cr为三价,再用碱液或石灰中和使其生成低毒Cr(OH)沉淀。

⑤ 含砷废液的处理:将含砷废液PH调至10以上,加入硫化钠,与砷反应后则生成难溶低

毒的硫化物沉淀。

⑥ 含铅、镉废液的处理:用消石灰将废液PH调至8-10,使废液中的Pb,Cd生成Pb(OH)2\\ Cd(OH)2,沉淀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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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市金泰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有限公司 2011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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