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末考试的题型: 单选 15个 1分一个 多选 10个 2分一个 名词解释 5个 3分一个 简答 4个 7分一个
案例分析 2个 11分一个(去年我们考的是关于民事行为以及效力的)
重要的部分 第一章
民法的调整对象 民法的基本原则 以及概念性的知识点 第二章
民事法律事实的分类(其中行为部分尤为重要) 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 第三章
区分民事权利和民事权利能力(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 根据权利的作用不同的分类,形成权尤为重要 民事责任(民法通则134 关于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 第四章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 胎儿的法律地位 死亡时间的标准 死者的法律地位 对近亲属的理解 区分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责任能力 民事行为能力的划分(尤其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宣告失踪的条件 宣告失踪的法律后果 宣告死亡的条件以及法律后果 宣告死亡的撤销所导致的法律后果 监护 区分住所与居所,住所的概念 第五章
法人的特征 法人的成立条件 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 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与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的区别) 法人的民事责任能力 法人终止的原因、条件 第六章
非法人组织的特点 合伙的概念 普通合伙企业的设立条件 合伙企业财产的保全制度 合伙企业与第三人的关系 入伙 退伙的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个人独资企业 第七章
民事权利的客体的类型 物(物的特点、分类) 区分原物和孳息 区分消耗物和非消耗物 货币 第八章
民事法律的特征 民事法律行为的分类 意思表示 意思表示瑕疵(很重要) 民事行为的成立于生效的关系 民事行为的生效条件 无效民事行为的类型 撤销权 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的类型 第九章
代理的概念 代理的特点 区分代理的种类 代理权的概念 代理权的授予 代理权的行使原则 代理权终止的类型(民法通则69、70) 物权代理的构成条件 物权代理的后果 表见代理的构成条件和法律后果 第十章
诉讼时效与除斥期间的区别 诉讼时效的长短(民法通则135、136) 诉讼时效的适用范围 诉讼时效的计算(很重要) 诉讼时效中止的事由及计算方法 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和计算方法 区分诉讼时效的中止和中断 诉讼时效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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