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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法律服务业发展研究(初稿)

来源:爱go旅游网


北京市法律服务业发展研究报告

(初稿)

商务服务业课题组 2008-09-28

目录

一、全球法律服务业发展现状 ............................... 1

(一)全球法律服务业呈现缓慢增长态势 .............................. 1 (二)欧美法律服务业发展成熟 ...................................... 2 (三)亚太地区成为新的增长域 ...................................... 3

二、我国法律服务业发展历程 ............................... 4

(一)我国法律服务业发展回顾 ...................................... 4 (二)重点地区法律服务业发展概况 .................................. 6

三、北京市法律服务业现状特点与趋势 ....................... 8

(一)北京市法律服务业发展现状特点 ................................ 8 1.律师业主导地位突出 ........................................... 8 2.律师队伍整体素质高 ........................................... 9 3.律师所规模整体偏小 ........................................... 9 4.非诉业务领域渐提升 .......................................... 10 5.公证、法律援助服务体系基本确立 .............................. 11 6.司法鉴定逐步走向规范 ........................................ 12 (二)北京市法律服务业的发展趋势 ................................. 13 1.业务高端化拓展 .............................................. 13 2.服务专业化提升 .............................................. 14 3.机构规模化推进 .............................................. 15 4.行业国际化链接 .............................................. 15

四、北京市法律服务业竞争态势分析 ........................ 17

(一)北京市法律服务业自身竞争力分析 ............................. 17 (二)北京市本土律所与外资所竞争分析 ............................. 19

五、北京法律服务业存在的主要问题 ........................ 21

(一)执业环境不良 ............................................... 21

(二)高端专业化人才欠缺 ......................................... 21 (三)对协会作用认知尚存不足 ..................................... 22 (四)政府采购与法律援助方式有待转变 ............................. 22 (五)法律服务业存在诚信缺失问题 ................................. 23

六、完善北京市法律服务业的政策建议 ...................... 23

(一)加强司法公证与相关部门配合力度 ............................. 23 (二)通过培养和政策途径积累高端专业化人才 ....................... 24 (三)搞好“两结合”管理模式推进行业快速发展 ..................... 24 (四)加大政府作为步伐做好法律援助工作 ........................... 25 (五)借鉴国外先进模式不断规范服务市场秩序 ....................... 25

法律服务与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息息相关,经历了从无到有的快速发展过程。目前,我国的法律服务业主要包括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法律援助以及司法鉴定等,通常我们所说的法律服务主要是指以律师业为主导的法律服务。我国的法律服务业通过给社会提供法律服务,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

本研究报告在分析了全球、国内法律服务业大环境的基础上,对北京市法律服务业发展现状、特点、发展趋势进行了全面的分析,并针对目前行业所处的竞争环境和发展中存在的一系列问题做了归纳总结,提出了相应的发展对策建议。

一、全球法律服务业发展现状

随着近些年经济全球化发展,公司跨国经营和国际投资活动的频

繁,催生了一个活跃的全球法律服务业市场。总结来看,全球法律服务业市场表现出不断增长的态势,尽管相比以前增幅有所下降;欧美法律服务业市场则展现出与其经济水平一致的成熟;而亚太地区在承接全球范围内制造业的基础上,成为了经济增长最快的地区,法律服务业也一跃成为全球新的增长域。 (一)全球法律服务业呈现缓慢增长态势

近年来,全球经济增长步伐放缓,逐渐步入稳步增长阶段。受全球经济发展趋势的影响,法律服务业也由快速增长时期转入缓慢增长阶段。据权威信息分析机构Datamonitor2005年12月份发布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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显示,2001~2005年世界法律服务业的增长率逐年下降,已经由2002年的4.8%下降到了2005年的4.2%,但幅度不大,仍然以较稳态势增长;从业人员增长率亦由2002年的1.6%下降到了2005年的1.3%,增长速度平稳基础上放缓。其中,2001~2005年世界法律服务业市值平均增长率为4.5%,从业人员增长率为1.4%,分析两个增长指标,发现法律服务业创造市值的年增长率明显高于法律从业人员年增长率,表明法律从业人员的平均年收入在增加,而且在未来几年内这一趋势将会持续下去。2001~2005年法律服务业创造市值的年增长率逐年递减(表1-1),预示着世界法律服务业的发展将进入缓慢增长阶段。

表1 2001~2005年世界法律服务业市场和从业人员一览表

年份 市值(10亿美元) 增长率(%) 从业人数(千人) 增长率(%) 2001 329.1 1963.3 2002 345 4.8 1995.6 1.6 2003 361 4.6 2025.2 1.5 2004 376.3 4.3 2052 1.3 2005 392.2 4.2 2078 1.3 年复合 4.50% 1.40% 增长率 (二)欧美法律服务业发展成熟

美国的法律服务业发展较为成熟。从

2005年世界法律服务业市

场的细分情况来看,美国占了49.1%,达到1927亿美元;从世界法律从业人员分布情况看,美国比例为40%,从业人员数为81.7万人。

美国法律服务市场的成熟依赖于:首先,美国民众法律意识较强。美国民众以好诉讼而闻名世界,特别是在消费品服务领域表现更为突出,较强的法律意识为诉讼领域的成熟提供了现实条件。其次,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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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大量且频繁。美国经济高度发达、经济活动大量且频繁发生,如此以来,公司难免有大量的诉讼和非诉讼需求,比如员工雇用和劳动力纠纷、公司并购、破产与重组、反倾销、反托拉斯等,经济活动带来的各种大量法律服务需求,为法律服务业业务拓展和完善提供了平台。再次,立法的不断完善,促进法律服务业发展。例如:自2001年“安然”事件后,美国开始实施《萨宾斯-奥克斯利法案》,这使得法律服务公司增加了其客户履行该法案的业务。以上种种原因促进和推动了美国法律服务业的发展、成熟。

欧洲地区的法律服务业发展也颇为成熟。从2005年世界法律服务业市场的细分情况来看,欧洲地区占37.7%,为1480亿美元;从世界法律从业人员分布情况看,欧洲的比例为37%,从业人员76.78万人。

与美国不同的一点,在欧洲,绝大多数领先的法律服务公司的营业收入所得来自于银行、保险公司、房地产公司等。欧洲很大一部分法律服务是为公众提供服务,包括个人伤害诉讼、劳动纠纷等。另外,在整个欧洲,只要符合一定条件的法律援助也是完全免费的,许多法律公司也为那些不满足享受免费法律援助的人提供完全公益性的法律服务。近年来,欧洲法律服务市场竞争非常激烈,欧洲领先的法律服务公司纷纷提供多样化的服务来提高自身的竞争力。 (三)亚太地区成为新的增长域

近年来,随着亚太地区成为经济增长最快的区域,国际知名的法

律服务公司纷纷在亚太地区扩展业务,如:澳大利亚万盛国际律师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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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所、法国欧洲阿达姆斯联合律师事务所、英国路伟律师事务所等,法律服务业得到了迅速的发展,成为全球法律服务业新的增长域。2001~2005年,亚太地区法律服务业市值占世界法律服务业市值的比重从5.1%提高至5.9%,从业人员数从28.6万人增加到30.39万人。其中,中国是亚太地区法律服务业增长最快的国家。中国自2001年加入WTO后,越来越多的国际知名法律服务机构进入中国开展法律服务,例如:澳大利亚安德慎国际律师事务所、澳大利亚汉氏律师事务所、英国富尔德律师事务所等,加上近年来中国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中国已成为亚太地区最具吸引力的法律服务市场之一。

未来几年,世界法律服务业仍将保持稳定增长态势。据预测,2005~2010年,世界法律服务业创造的产值和从业人员的平均增长率分别为4.2%和1.1%,2010年总收入将达到48167亿美元,从业人数220万人,其中亚太地区市场和就业人员的平均增长率为7.8%和1.3%,超过美国的4.2%和1.2%。

二、我国法律服务业发展历程

我国法律服务业于20世纪70年代末开始恢复,90年代得到快速发展,加入WTO之后步入国际化以及提高质量和水平的新发展时期。目前,中国有执业律师15万多名,律师事务所1.2万余家,每年办理诉讼案件150多万件、非诉法律事务80多万件。 (一)我国法律服务业发展回顾

我国法律服务业从1979年开始恢复,经过近30年的发展,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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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回顾我国法律服务业的发展历程大概可概括为四个阶段:

1.恢复重建时期(1979~1988)

79年,我国法律服务业正式迈出了发展步伐。8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暂行条例》作为新中国第一部律师制度的立法出台实施,标志着中国律师制度建设进入新阶段。86年全国第一次律师代表大会成立了中华律师协会,同年8月,司法部举行了第一次全国律师资格考试。87年,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正式加入亚太律师协会。这一时期是律师机构由法律顾问处向国资所转型时期,律师的身份是国家干部,律师业具有浓厚的国家行政权力色彩。

2.改革发展时期(1988~1996)

88年司法部开始实施律师体制改革。主要方面是:大批国资所的僵化体制,实行自收自支的合作制律所,形成了国资所、合作所和合伙所三种形式律师所并存的格局;93年12月国务院批准了《司法部关于深化律师工作的改革方案》,至此律师身份由国家干部转向自负盈亏的自由职业者。

3.全面启动时期(1996~2001)

96年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该法的颁布是我国法律服务业发展的重要里程碑,在此基础上,司法部又制定颁布了《律师资格考核授予办法》、《合伙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一系列法规,律师工作逐步纳入了法制化轨道。另一方面,全国律协修订了《律师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规范》。这一时期内,律师所和律师人数急剧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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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的素质也有较大提高,律师工作管理也由单一的行政管理向政府和律师协会管理相结合的新型管理体制过渡。01年,实施国家司法考试制度,迈出了培植中国法律职业共同体的第一步。

4.新发展时期(2001年至今)

加入WTO之后,我国法律服务业步入国际化以及提高质量和水平的新发展时期。目前,中国有执业律师15万多名,律师事务所1.2万余家,每年办理诉讼案件150多万件、非诉法律事务80多万件。在吸引外资方面,中国已经批准来自近20个国家和地区的近200多家律师事务所设立驻华代表处或者律师事务所,我国法律服务业转入接轨国际的时代。

我国法律服务业的发展历程中,其业务发展与中国经济发展是步步相随的。其中,89年的全国范围内的房地产热,催生了大批的房地产法律业务;93年开设证券市场,形成了至今成为中国事务所支柱业务的证券业务; 99年的中央决定对四大国有银行进行资产重组,培育了新兴的资产重组法律业务。加入WTO以后,随着与世界各国贸易往来日益频繁,跨国企业入驻中国市场数量不断攀升,为我国法律服务业高端非诉业务发展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契机。 (二)重点地区法律服务业发展概况

北京市律师业汇聚全国人才,发展处于国内领先地位。北京市是我国经济最为发达的地区,也是全国的首善之区,经济、政治、文化均走在国内前列,法律服务业也是如此。首先,从律师人数上来看,北京市2007年底有执业律师15792人,占全国执业律师总数的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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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高于上海、广州、深圳等发达地区;其次,全市律师事务所共1091家,占全国执业机构总数的7.6%,位居全国第二位,仅次于广东全省;再次,07年行业总收入达90.8亿元,占全市地区生产总值的1%,继续稳居全国首位;最后,2007年外省进京执业律师总数已达7964人,占全市律师的一半,汇聚、吸引全国律师业人才的能力是其他地区所不能及的。

上海具备发展律师业的优势条件,总体发展逊色于北京。上海是我国的经济、金融中心,也是国际化程度最高的城市。经济的高度开放、贸易活动的频繁、公众法律意识的先进等形成了上海律师业发达的前提。但就行业发展来看,上海律师业总体上还稍逊于北京,目前,上海市共有律师事务所810家,是北京市律所的74%;执业律师总数为9033人,约为北京市执业律师总数的57%;上海每个律所平均有11个律师,低于北京每所平均14个的规模。

广州律师业发展迅速,但业务层次相对较低。广州是珠三角较为发达的城市,改革开放以来,经济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各项配套产业也都欣欣向荣,其中法律服务业的发展也表现出良好态势。据统计,广州现有执业律师人数超过5200人,居全国省会城市之首,但还是低于北京、上海的规模;实现营业收入近15个亿,营业收入与北京市的巨大落差表明广州市律师业的业务层次还相对较为低端。

深圳律师业紧抓改革开放机遇,取得辉煌成就。得改革开放风气之先,深圳律师业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关注和市司法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律师协会和全市律师的共同努力下,伴随着深圳经济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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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的成长蓬勃发展,走过一路辉煌。恢复律师制度以来,深圳律师业紧紧依托特区的改革与发展,牢牢把握发展机遇,在过去近30年里取得了重大进步,实现了跨越式发展:律师队伍由小到大,律师业从弱到强,从最初的一个法律顾问处、3名律师发展成为现在的270多家律师事务所、4600多名执业律师,律师队伍规模居全国第四位。深圳律师以敢为天下先的精神,谱写了深圳律师业发展史上的辉煌。

三、北京市法律服务业现状特点与趋势

北京的法律业开始于50年代,恢复成长于70年代,发展壮大于90年代,尤其是改革开放以后,北京律师业得到快速地发展,目前表现出了以下几方面特点和趋势: (一)北京市法律服务业发展现状特点

北京市作为全国法律服务业发达地区,经过近几年的发展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业内各行业无论在规模、队伍还是业务上都有了很大的提升,行业特色也逐渐凸显: 1.律师业主导地位突出

从北京市法律服务业发展现状来看,律师业主导地位突显。表现在:一、律师事务所占法律服务机构比例最大。截止2007年底,北京市共有律师事务所1091家,约为全市法律服务机构的82%,其比例远远大于其他法律服务机构的份额。二、律师队伍是公证、法律援助、司法鉴定执业人员之和的22倍,是法律服务业的主要力量。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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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2007年底,北京市共有执业律师人数15792人、执业公证员、法律援助人员和司法鉴定人员712人,律师队伍作为法律服务业的主力军的作用突出。三、在业务收入上,2007年北京市律师行业总收入90.8亿元,比上年增长约29.7%,有了较大幅度的提升。 2.律师队伍整体素质高

北京市律师队伍素质较高,表现在:一是学历上,07年数据显示北京市本科以上学历的律师14514人,约占全市律师总数的91.9%,其中博士469人,硕士、双学士3847人,总体水平较高;二是北京市存在相当一部分综合性法律高端人才,他们同时具备国内外教育背景和国内外律所工作经历;三是队伍专业素质全国领先,表现在专业服务领域上,全国法律服务业的空白几乎完全是由北京市律师来填补的,例如,90年代初北京市律师在非诉高端业务领域(证券业、外商投资、房地产业、反倾销、知识产权案件、企业知识产权战略与规划等)的开拓。 3.律师所规模整体偏小

北京律师业恢复于1978年,近30年来北京律师业得到了迅猛的发展。整体机构数量和执业律师人数都有了较大提升,每所平均14个律师,相比国内其他地区,比如上海平均每所11个律师的规模,处于领先地位;但与国际律师事务所前45强每所平均890个律师的规模还存在较大差距,我市律师事务所规模还有待发展。据统计,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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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律师事务所中,律师人数最多的有276人,律师人数在100人以上的10家,50~100人的42家,10~49人的435家,10人以下的604家。小规模律师所普遍存在,而且占据比例很高。

1%4%40%55%100人以上50-100人10-49人10人以下

图1 北京市律师事务所规模结构图

4.非诉业务领域渐提升

北京市法律服务业从恢复至今,业务上取得了较大的发展。就目前发展来看,虽然常年法律顾问、民事、经济案件代理等传统业务类型在数量上仍然占业务总量的主要部分,但国内外企业的收购兼并业务、企业资产重组、跨国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以及涉外法律服务等非诉讼业务呈现增长态势。2007年,北京市法律服务业务总收入中,经济案件代理占总收入的22%,比去年下降了五个百分点;法律顾问收入占总收入的17%,比去年下降了三个百分点;非诉讼法律事务占总收入的33%,比去年上升了三个百分点;总体上呈现了以传统诉讼业务领域为主,非诉业务领域不断提升的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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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2% 17% 3% 22% 1% 5% 33% 非诉讼法律事务 经济案件代理 行政诉讼代理 民事代理 刑事诉讼 法律顾问 咨询代书 其他收入 图2 各类型律师业务收入比例图示

5.公证、法律援助服务体系基本确立

200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经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为公证业规范发展带来了契机。司法部也为了解决公证业发展中办证给回扣、乱设办证点、公证员助理以公证员名义办证、个别公证处和公证员对当事人敷衍塞责、随意简化办证程序等问题,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例如:下发了《关于在全国公证队伍中开展教育规范树形象活动的意见》,要求规范公证服务秩序、办证程序、公证处的运行机制以及公证管理行为,严肃查处公证工作中存在的各种违法违纪行为;司法部还下发了《关于严格规范公证处设立办证点的通知》,陆续出台了《公证员助理管理规定》、《公证卷宗质量检查办法》等,对有关问题进行了明确的规范。北京市为加强公证业规范发展,于2005年开展了“北京市公证队伍教育规范树形象”活动,公管处处长史立森向与会者传达了主要任务,即要通过在公证队伍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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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开展政治思想教育、业务素质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三项教育,规范公证服务秩序、办证程序、公证处运行机制和公证管理行为,最终实现三个目标,即提高公证队伍素质、公证质量和公证的公信力,并要求我市公证业严格执行司法部“五条禁令”。在国家政策法规和市局领导的正确指引下,我市公证业取得了较快的发展,截至2008年6月底,我市共有公证机构25家,执业公证员208名,办证量274102件,我市公证业服务体系基本建立。

2003年国务院《法律援助条例》正式颁布。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级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北京市法律援助工作得到快速、健康的发展,基础建设不断完善,队伍建设不断加强,体系建设不断推进,取得了较好的成效,法律援助工作格局基本形成。2008年上半年,全市共受理法律咨询9万余人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8394件。各城区也为进一步完善法律援助工作采取了措施。例如:丰台区法律援助中心拟在全区范围内进行调查统计律师和法律工作者基本情况、业务特长、典型案例、办案情况等,建立法律援助律师人才库,中心工作人员今后根据案件性质及律师、法律工作者专业特长合理指派,优化法律援助案件的指派工作。通州区司法局开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快速指派、快速办理川籍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目前已初见成效。 6.司法鉴定逐步走向规范

北京市司法局非常重视司法鉴定工作的开展,针对目前司法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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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中普遍存在的问题,如机构内部管理不严格、制度不健全、鉴定程序不规范、司法鉴定人职业道德等综合素质不高、鉴定质量不高等问题,进行了认真的研究,并制订了措施。要求司法鉴定机构在做好司法鉴定服务的同时,把工作的重点放在鉴定机构自身建设上,进一步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规范受理鉴定、文书制作等关键环节,不断提高鉴定质量和社会公信力,树立自身品牌。目前,部分鉴定机构已经将本机构的整改措施上报市局。如,北京法源司法科学证据鉴定中心在提高全员业务素质的前提下,进一步完善机构鉴定工作质量信息反馈机制和受理案件的电子档案建设工作;北京民生物证司法鉴定所为不断加强自身建设,树立自身品牌,提出了“严把三关”,即“受理关、质量关、服务关”,以“热情周到、严谨求实、客观公正、廉洁高效”的鉴定工作服务社会,司法鉴定工作将日趋规范。 (二)北京市法律服务业的发展趋势

法律服务业的发展,本质上来自经济发展、社会发展、社会分工专业化等的需求。伴随着北京地区市场经济发展,会展、广告、咨询、知识产权服务、法律服务业等商务服务业也都表现出了良好的发展态势。随着经济结构的改进和环境的变化,北京市法律服务业亦进一步呈现出与之相伴发展的趋势。 1.业务高端化拓展

法律服务业需求是一种衍生需求,其服务提供和业务方向都是随着经济结构不断调整而变化的。随着北京市行业逐步细化、经济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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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变、产业升级不断发展,对相关法律服务的需求也延伸到各个领域、各个层面。从早期民事诉讼发展到90年代的房地产、证券业再到目前的公司并购、重组、反倾销等领域的介入,法律服务业业务结构在不断调整和提升。

未来北京市法律服务业,将逐渐转向以“国际资本和活动带来的法律服务需求”为代表的高端法律服务领域。表现在:一是中外贸易、资本活动日益频繁,跨国企业入驻国内,这些经济活动必然需要大量的法律服务;二是随着国内外企业竞争加剧,国内企业将更为注重企业的内部经营管理和风险控制,对法律服务的事前预防性需求必定有所增加,这一市场需求的增加为法律服务业开拓出新天地。三是中国企业改革拉动法律服务需求,随着经济全球化发展,我国企业要不断提高竞争能力,如此以来必须面临一系列深化改革,例如组建企业集团、推行股份制改革,对现有企业进行改制、重组、并购等,建立起适应中国现实的现代企业制度。这种方方面面的改革,需要相应的法律服务来支撑,很大程度上推动法律服务业向高端方向发展。 2.服务专业化提升

随着北京市经济开放程度的日益加深,国际竞争的日趋激烈,对法律服务业的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当前的经济形势和国际竞争的要求决定了律师必须走专业化的道路。分析香港律师和国外律师的发展历程,可以发现他们具备起步早、分工细的特点,比如对资本市场的法律业务,国际商事法律业务,许多都是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确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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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义务,因此,在与我们的竞争中更有专业优势。要适应这种形势,应对来自香港和国外律师的竞争,我们就必须提高专业化程度。 3.机构规模化推进

随着北京市经济的迅速发展和市场经济的不断成熟,北京市的法律服务需求结构将会有所变化,特别是对涉外业务大宗的非诉讼法律事务需求将呈现不断上升趋势,市场需求大。为了占领高端业务市场、争夺高利润业务,北京市律师事务所必须要增强综合竞争能力,机构规模化发展是重要的途径和趋势。一方面,国际律师业的发展趋势昭示着这一前进方向,世界律师事务所50强排名中超过500人的有40家,而北京市律师事务所前十名中超过200人的仅有三家;另一方面,我市律师事务所已经初步具备了建立规模化律师事务所的条件:人才条件,我市律师队伍的不断壮大,为律师业的规模化发展提供了充足的人才支持;资金条件,我市的律师业经过多年的积累已经有了必要的资金;思想条件,随着我市律师业的国际交往的加强,通过“引进来和走出去”,使得律师业在理念上已逐步与国际的接轨,认识到了律师业规模化发展的必然性和紧迫性。 4.行业国际化链接

随着北京市国际资本和活动的不断增加,对国际法律服务需求日渐增多,北京市法律服务业国际化发展已成必然,总体来看,可以借鉴三种模式来加快国际化发展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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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借船出海”模式

由于很多北京律师事务所在各方面国际化的条件还不够成熟,但又面临着强烈的国际化要求,寻求走出去的路径显的尤为紧迫。借助国际律所的力量来带领本土律所一程,“借船出海”的办法已初见端倪。2007年9月,由英国路伟国际律师事务所牵头,上海锦天城、广州广大、青岛德衡、深圳华商、天津四方君汇、重庆索通、杭州天册、武汉得伟君尚、沈阳同方等9家律所组成的区域性律所“中世律所联盟”(Sino Global Legal Alliance,简称“SGLA”)诞生了。联盟通过路伟律师事务所与各个成员律所的资源,搭建起交流与合作平台,把本土律所培养成拥有公司化管理模式与专业执业技能的示范者,进而带动整个中国法律服务业迈向国际化,推动法律服务市场发展。这种“借船出海”的模式可以很快的让本土律师事务所在学习中成长,是值得北京本土律所借鉴的模式。

(2)“星星之火”模式

北京市也存在一些实力较为雄厚的律师事务所,它们通过在海外开设分支机构的模式,实现了为客户提供国际法律服务。1993年6月,君合律师事务所纽约分所正式成立,成为中国第一家走出国门的律师事务所,主要从事中美之间的商务法律事务。北京金杜律师事务所也于2001年1月在美国硅谷设立分所;2005年1月在东京设立分所,是经日本法务省批准的第一家中国国内大型综合性律师事务所在日本设臵的分支机构。此外中伦金通律师事务所也在东京设立了分所。开办海外分支机构,在海外市场点亮“星星之火”的模式,是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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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乃至中国实力雄厚的律所国际化发展的效仿榜样。

(3)“桃园结义”模式

当前法律服务业迎来了群雄争霸的时代,本土律所如何在自身实力不够雄厚的现状下,于国际市场中打拼出自己的天下?效仿“桃园结义”共谋天下的模式,通过强强联合、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打造本土律所的江山不失为一种捷径。北京本土律所目前也有了这方面的动作,2008年6月份,在汽车房地产业法律服务、企业风险管理等领域发展迅速的证泰律师事务所与老牌律师事务所——中银律所在京宣布合并为“新中银”。这是新《律师法》生效后,成立的首家特殊普通合伙制的律所。合并后的新中银共有律师和工作人员300多名,能提供英语、法语、德语、日语等6个外语语种的法律服务。中银和证泰通过强强联合实现了优势互补,新中银的目标是成为国际知名律所。强强联合的“桃园结义”模式必将为本土律所赢得半壁江山。

四、北京市法律服务业竞争态势分析

北京市法律服务业无论在吸引人才还是高端业务市场发展方面,都较国内其他地区具备相对的竞争优势。但是,随着WTO进程的不断加深,外资所纷纷入驻北京市场,为北京市律师业的发展带来了很大的机遇与挑战。全面了解行业所处的环境、自身的竞争优势和不足,扬长避短、抓住机会大力发展北京市律师业是十分必要的。 (一)北京市法律服务业自身竞争力分析

北京市法律服务业经过近30年的发展,已经初步形成了一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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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格局。从行业自身结构来看,2007年北京市收入一亿元以上的律师事务所共12家,占总数的1%;收入500万元以下的律师事务所有803家,占总数的73%;形成了以小规模律师事务所竞争为主的局面。从行业集中化角度来看,规模以上律师事务所(215家)总收入占全市律师事务所(1091家)总收入的65%,其中按营业收入排名前15的律师事务所总收入占全市规模以上律师事务所总收入的43%,大部分收入集中于少量大规模的律师事务所,大规模律所表现出强劲的竞争力。

此外,当前北京市法律服务业还表现出了传统低端业务领域竞争激烈,高端业务领域竞争缺乏实力的特点。当前小规模律师事务所数量多,而且大部分从事的是传统诉讼领域业务。法律业表现出激烈的竞争,是低端市场的竟相压价造成的,越是传统类型的案件,越是压价竞争。同样的一起案子可能会出现50000元、5000元的报价,甚至会出现风险代理和诉讼费先行代付的情况。这在一定程度上扰乱了市场秩序。而面对法律服务市场高端业务的需求,北京市法律服务业在某些方面竞争实力不足,例如,相应业务的专业高水平人才存在缺口,律所综合竞争力不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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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1%12%38%100万以下100-500万500-1000万1000-3000万3000-1亿1亿以上35%

图4 北京市按收入划分律师事务所比例图

(二)北京市本土律所与外资所竞争分析

随着我国加入WTO,外资律所纷纷抢占中国市场,特别是北京、上海等发达地区。2007年,14个国家和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律师事务所在北京设立代表处共计91家,全年总收入13.9亿元,占北京市律师业总收入的15%,与本土律师事务所的竞争格局已经打开并日趋激烈,本土律所与外资所竞争中优劣势并存。

本土律所优势主要表现在:一是政策上的庇护,我国法律规定,外国所办事处在涉及到中国法律的业务中必须委托中国律师,这很大程度上保护了中国律师的利益,也为中国律师所学习外国所先进技术和经验创造了条件。二是本土化优势,北京市本土律所经过多年的发展已经积累了一大批自己的客户资源,并且对于本土情况和相关法律熟悉程度远高于外资所。例如:2005年中国企业海外上市的法律顾问主要集中在排名前四大本土律师事务所,其中金杜律师事务所负责神华、交行、雨润等大的IPO项目;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也担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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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家上市公司的法律顾问。三是服务价格相对较低,增加了本土律所的竞争力。虽然目前对于法律服务业还没有具体的规定,大致费用标准为:国内客户800至3000元/小时,在美国,一些公众关注的棘手案件,1000美元/小时的收费也不罕见。本土律师事务所服务费用相对较低,存在较大的竞争优势。

本土律所主要存在以下两方面劣势:一是涉外优秀律师人才较少,不能适应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对法律服务全方位、多层次和专业化分工与协作的需要。目前,北京市本土律师事务所排名前15强的平均人数178人,规模最大的律师事务所约600人;而世界排名前10名的律师所平均人数1555人,全球最大的律师事务所律师人数达2700多人。优秀律师数量上的悬殊使北京市本土律师事务所缺乏竞争优势。二是缺乏国际谈判的经验,在国际法律服务市场竞争力较弱。尽管北京市本土律师事务所已经涉足国际谈判业务,并取得了很好的成绩,例如: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作为目前唯一的一家中国律师事务所,为联想集团成为国际奥委会第六期全球合作伙伴计划(TOP计划)提供法律服务,打破了长期以来为TOP项目提供法律服务成为世界上少数几个国际性律师事务所的“专利”的局面,填补了我国为TOP项目提供系统专业法律服务的空白;在北京2008年奥运会赞助计划中,天元所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中国国际航空公司成为北京2008年奥运会合作伙伴项目、为海尔集团成为北京2008年奥运会赞助商提供法律服务等,但类似的国际谈判项目涉足的并不多,总体上经验还不是十分丰富,比起步较早、发展较为发达的外资所存在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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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劣势。

五、北京法律服务业存在的主要问题

尽管北京市法律服务业已经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在国内处于领先水平,但是由于发展时间不过30年,行业总体上还处于成长阶段。行业发展过程中出现了一些问题,制约了行业的发展,主要表现在: (一)执业环境不良

目前北京市律师业存在执业环境不良的问题,突出表现在民事案件会见难、民事、刑事案件调查取证难、民商案件中执行难等,工商、税务、司法等部门对律师相关业务开展给予的配合不够,司法机关未能严格履行职责等。例如在调查资产过程中,需要去房地产管理机关调查取证,律师出示律师证和介绍信后,相关机关仍不予接待,表示只对工商局、检察院、法院等国家机构予以开放。律师的各种合法执业权益得不到确实保障,阻碍了律师正常执业活动的开展。 (二)高端专业化人才欠缺

尽管北京市执业律师已达15000多人,但是低层次律师人才相对饱和,综合性法律高端人才还十分缺乏。造成这种局面有两种原因:一方面,既具有法律基础知识、又对外语、金融、会计、海事海商、外经外贸等专业知识有深入了解的高端复合型人才不多;另一方面,来自外资所的高端人才竞争,例如,一个刚刚毕业的学生在本土律师事务所工作2~3年以后,一般可以得到每年20~30万的报酬,但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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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资所给其提供的薪酬通常是不低于10万美金,因此,高端专业化人才供给不足和来自外资所的人才竞争导致了高端专业化人才的欠缺。

(三)对协会作用认知尚存不足

北京律师协会长期以来加大力度处理服务投诉、规范律师行为,在业内的影响力和地位不断提高,但社会各阶层对律师协会的认识尚不充分,律协在社会中仍然属于弱势群体。例如,北京行业协会最早设立了“纪律委员会”,创建了对法律服务投诉的立案、审理、处理等一整套程序,后又创设“纪律法厅”,进一步规范了对法律服务投诉的处理,并在全国推广;协会专门设立接待投诉的“行业纪律部”,并实行了将近十年的“理事代理值班制”,加强对律师的违纪、违规、违法行为处理;协会在规范行业秩序方面做出了很多贡献,产生了巨大的经济和社会效应,但都没有得到社会应有的关注。 (四)政府采购与法律援助方式有待转变

从发达国家法律服务业发展来看,政府往往是法律服务业的一个大客户,政府机构与其他市场主体一样,也是要买单付费的。目前,我国政府机构的法律服务几乎都是免费的,存在无偿使用法律服务的问题。在法律援助方面,欧美等发达国家每年都出资几十亿元用于购买律师服务,开展政府法律援助工作,而我国目前法律援助工作一般都交由协会或律师事务所来做,几乎免费或给予象征性补贴。比如律师到基层街道提供法律服务,每天只有50~100元的补助,而国外律师参与法律援助一般都在每天300~500美元。这会导致律师失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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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援助的积极性,法律援助的效果往往取决于律师职业道德,难以到达预期的法律援助效果。

(五)法律服务业存在诚信缺失问题

结合北京法律服务业的发展实际来看,律师服务业仍不够成熟,仍存在诚信缺失现象,表现在:一是业务竞争中出现了通过故意诋毁其他律师或律师事务所声誉、低收费或不收费、给客户业务人员一定的“好处”或“回扣”等问题;二是提供服务过程中出现了违背法律及约定义务,如执业律师在接案以后,敷衍塞责,应付委托人,甚至收钱不服务或者违反保密义务,泄露委托人的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的问题。三是在职业道德方面出现了不能正确处理好与法官的关系,违反规定请客送礼甚至行贿,同时也有执业律师私自索取当事人费用的问题。所有这些行为,不仅影响了律师维护正义使者的形象,而且损害了当事人,国家及社会的利益。

六、完善北京市法律服务业的政策建议

为了更好的发展北京市法律服务业,从根本上解决阻碍行业发展的种种问题,政府和协会应进一步发挥积极的作用,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司法公证与相关部门配合力度

改善法律服务业执业环境,一方面政府需要在不突破“上位法”限制基础上,着力解决各种律师合法执业困难问题,比如检察院应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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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律师查看相关卷宗,房地产管理机关应协助律师查证相关资产登记等。另一方面政府需要提高依法办事意识,加强司法公证,避免腐败现象发生。可以参照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台的法官异地执行任务不再与当事人同吃、同住、同行;法院委托拍卖实行摇珠抽签决定中介机构的两项执行新举措来不断加强司法公证。 (二)通过培养和政策途径积累高端专业化人才

随着我国WTO开放程度的不断深入,涉外企业、涉外经济事件越来越多,积累既熟悉国际法律体系,又具有国际项目背景的高端符合人才显的尤为紧迫。

为本土律所积累人才,可以尝试做两方面的工作:一是考虑采取政府出资的方式,与国外的教育机构合作,将一些外语基础较好,有志于从事高端非诉业务的年轻律师送出去参加培训,以期摆脱人才不足的窘境。此外,市律协等相关部门也可以从国外请来一些做高端非诉业务的经验丰富的大律师,让他们来对律师们进行相关业务培训。二是从政策上吸引人才,通过尝试由协会推荐一批资质良好的高端专业人才名单,或紧缺专业人才目录的方式,优先落实一部分北京户口或工作居住证。

(三)搞好“两结合”管理模式推进行业快速发展

律师 “两结合”的管理,关键是要解决司法行政单一管理代替行业

协会决定一切问题。同时,又要防止行业不让行政插手或是行政放任不管,有了问题又大包大揽,形成“两张皮”的管理模式。北京律师业在1994年在全国率先实行了“两结合”的管理模式,但就目前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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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还要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一方面,鉴于目前律师政治地位、社会地位还相对较低的情况下,司法行政机关要做好\"扶一把、带一程\"的工作,确保律师协会的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另一方面,在律师协会机构设臵中,既要保证司法行政机关行政管理的核心地位,同时也要保证律师协会行业管理的主体地位。 (四)加大政府作为步伐做好法律援助工作

目前,政府也在不断完善在法律服务业的作为。例如:北京司法局设立了200~300万的法律援助基金,组织城区律师到郊区县提供法律服务,并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总体上力度仍然不够。法律服务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需要政府履行自己的职责,对于政府使用法律服务时,也应支付相应的费用,在政府应该履行职能的法律援助方面,应该加大资金和政策的投入,提升全社会的法律意识,营造良好的法律服务环境。

(五)借鉴国外先进模式不断规范服务市场秩序

解决法律服务市场中的诚信缺失问题,可以借鉴国外一些做法来不断完善,比如通过建立当事人账户。经双方协商,客户可以把钱存到当事人账户上,但是所有权并不发生转移,只有当双方约定成熟之后才实现所有权的转移,这样可以避免卷款逃走等极端恶劣事件发生。法国在这方面的做法是在协会开立第三方账户,利息收入归协会所有。这些做法在我国的具体操作模式,如第三方账户是由金融机构来介入还是行业协会介入等仍有待进一步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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