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爱go旅游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再议我国民事诉讼审前程序

再议我国民事诉讼审前程序

来源:爱go旅游网
现时的目标,也指出员工将来的目标及可 能达到的目标。要达到这些目标,在某一 阶段你应具有什么样的能力、技术及其他 条件等等。同时,它还帮助员工在实施行 动时进行认真思考,看是否非常明确这些 目标,以及应具备的能力和条件。这种方 法可以使员工形成一种合力、凝聚团队精 神,为单位的总体目标去努力实现自我价 值,所以我大队在PPDF经营管理方法 计划设计10人,预计投资l0万元。 (3)采用PDS(Plan Do See)经营手 再议我国民事诉讼审前程序 口王彦晓 (洛阳理工学院,;-.-j.南洛阳471023) 摘要:民事诉讼审前程序是指从法院受理民事案件后到开庭审理前所进行的一 系列诉讼行为的总称。科学合理的审前程序有助于整理证据、固定争点和促进和解功能 的发挥,是保证庭审顺利进行的前提,甚至关系到民事诉讼公正和效率目标的实现。本 文试图深入分析当前我国民事审前程序现状及存在弊端的基础上,提出设想,以期对完 善我国民事诉讼审前程序和促进公正高效司法有所裨益。 关键词:民事诉讼审前程序制度设想 段法。即目标管理及考核测评法。P一计 划、设定目标。这一阶段是指在某一段特 定期间未届临前之时期,针对该特定期间 内所需实施之中心重点工作,预先订立各 项目标,拟妥工作计划,并分配工作任务, 以供该特定期间届临时,即可按照预定工 作计划,展开各项工作。因此计划阶段亦 可称之为准备阶段。D一实施、执行。这一 阶段是指在某一指定期间届临之日起,以 迄该期限终结之日止,在此段期间内均属 执行阶段。此阶段是依照计划阶段所拟定 的各目标工作计划与进度,按期执行各项 计划工作,所以执行阶段亦可称之为实施 阶段。s一考核评价。是指该特定期限终 满之时,由各级丰管人员对其直属工作人 员的全期工作成果或绩效进行考评的时 期。这种方法可以提高员工的工作业绩和 个人的能力,还可使员工的向心力大为提 高。所以我大队预计投资5万元。根据仪 表大队的人员素质现状情况,预计今后5 年当中,对以上三个方案出现高、中、低 三种需求的概率分别为0.5、0_3、0_2。 首先求各方案在使用年限内的净收 益期望值。 n 一、我国民事诉讼审前程序的内容和 基本的义务以及相应的法律后果,法院 可以在案件受理通知书或应诉通知书中 告知,也可以口头告知。 特征 (~)我国民事诉讼审前程序的内容 我国现行民诉法第l13条至第ll9 条及有关司法解释对审前准备工作给予 了明确规定,在当事人起诉和法院受理 后,法院与当事人都要做一系列的准备 工作,也即所谓的民事诉讼审前程序,主 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向当事人送达有关的诉讼文书, 具体包括,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 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给被告,被告 在收到起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 答辩状,如果被告提答辩状的,人民法院 应当在收到答辩状及其副本之日起五日 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给原告。 2.告知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法院 在立案后就应当告诉当事人在诉讼过程 中享有哪些基本的权利和必须履行哪些 工作,除此之外还要了解职工的具体困难 及对企业的意见,并让员工意识到在为自 3.组成合议庭,如果案件需要合议 审理的,那么法院在受理案件后开庭审 理前应当组成合议庭,并在组成后的三 日内告知当事人合议庭组成人员。 4.合议庭人员认真审核诉讼材料, 调查收集必要的证据。合议庭人员在开 庭审理前应当对当事人提交的诉讼材料 进行必要的审查,不过这些审查是形式 上的审查而不是实质上的审查。 5.追加必须共同进行诉讼的当事 人。法官在对诉讼材料进行审查时,如 发现有些人必须加入到原告中或被告中 形成共同原告或共同被告来进行诉讼, 可以依当事人的申请或职权追加这些人 进入诉讼中来,成为诉讼当事人。 (二)我国民事诉讼审前程序的特征 公式:E(Ai)=t vijpj—ki J 1 式中:EfAi)一为第i个方案在t年内 的净收益期望值;t.方案的使用年限;vii 第i个方案在i种自然状态下的损益值; Pj一第j种自然状态发生的概率;Ki一第i 个方案的投资额。 三、其它措施 己工作。只有真正给予职工权力,让职工 体验到自己真正是企业的主人,这样才能 换来员工的忘我的劳动热情和大公无私, 不计名利的集体主义精神,企业才能有提 高经济效益的永恒动力。 (2)广揽人才、重用人才、激励专业人 才。专业人才是企业最宝贵的财富,他们 三个优势:1、内部人才一直工作在本单 位,起用后,不必花时间重新熟悉企业,而 且想出来的办法更切合企业实际,所以, 内部人才起用后见效快;2、内部人才是企 业内的员工,不论在专心程度还是对企业 的感情上都强于外聘兼职、挂职人员;3外 聘人员要有优厚的物质条件。因为,起用内 部人才有投资小见效快的特点。使人才全 部发挥作用的关键还在于重用人才。重用 (1)树立主人翁观念。要调动企业员 工工作积极性,使普通职工也应该让他感 受到自己是在与企业同呼吸共命运。员工 自己申报年初计划、工作量指标、年末实 际完成数,衡量自己是否适应现岗位上的 创造的“倍效价值”,可以使企业经济效益 成倍提高。因此,企业必须广揽专业人才、 重用专业人才,使他们最大限度地发挥特 人才就是要最大限度地发挥人才的才能。 四、结束语 人才就是企业经济效益的源泉,是企 长。招揽专业人才不能一味地眼光向外, 而忽视身边的人才。因为使用内部人才有 表1 各方案在不同需求状态下的损益值估计 方案在不同状态下年收益值(万元/年) 向需求 中需求 低需求 P=0.5 P=0.3 P-0.2 业竞争之“魂”。一个优秀的企业,离不开 高素质的企业员工队伍。因此,我们要提 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就必须培养“长宽高” 式综合型人才,加强培养员工专业知识的 长度、相关知识的宽度、思想品德和思想 觉悟的高度,以提高全体员工的综合素 质,让广大员工真正成为企业的主人,并 自觉地把企业的目标转化为自己的目标, 焕发出无穷的力量投入到企业的建设当 中去。◆ 投资 (万元) 使用 年限 A、智力开发与人才培训 3O 1O —1O 25 5 fl 0、PPDF法 c、PDS法 l0 5 5 2 一2O 一2 1O 5 5 5 ——厂 一 分析我国审前程序具体的内容,可以 看出我国民事审前程序立法具有如下特 征: 3.审前准备工作不充分,不能有效地 防止庭审中的证据突袭,有违程序正当 的要求。在我国,由于未建立有效的证 据交换制度、证据时效制度,未规定被 告答辩义务,当事人的庭前准备工作很 不充分。这样不但使庭审达不到应有的 预期结果,还容易造成一方当事人的证 据突袭,不利于公平保护双方当事人的 合法权益。 4.审前程序中法官为了调查收集证 据,积极与双方当事人接触,尤其是与 制度,就必须严格执行“谁主张谁举证”, 明确划分当事人及法院收集证据的范围。 除了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提供的证据 以外,法院不得以职权积极主动的收集调 查证据活动。同时,应建立举证时效制度, 明文规定当事人必须在庭审前规定的期 限内提交所有证据,除有正当理由外,否 则视为放弃举证的权利,由其承担不举证 的法律后果; 4.建立证据交换制度。证据交换是审 前准备程序中的重点和核心,通过证据交 换,双方当事人才能整理争点、固定证据、 1.法官是整个民事诉讼审前程序中 的主体。大部分工作和任务都是有法官 独自来完成的,法官依职权包揽审前程 序中的所有活动,当事人及其他诉讼代 理人基本不介入,不发挥作用; 2.审前程序中准备活动的目的单 在审前程序中,法官积极主动的调 查收集必要的证据以及进行各种诉讼活 一。动,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查明案件事 单方当事人接触的机会增多,这为司法 实,寻找案件争点,以便在庭审中更好 腐败提供了便利条件,违背了诉讼公正 的行使审判职能; 的要求,为当事人提供了贿赂法官的机 3.内容准备上既包括程序性准备也 会。 包括实体性准备。法官除进行程序上的 5.审前程序中法院和法官包揽了大 活动外,还包括对证据材料在内的各种 部分工作,付出了高昂的费用,这违背了 诉讼材料进行详细、全面的实质性审 诉讼经济效益的要求。我国民诉法规定原 查,以了解案情,并调查、收集必要的证 告起诉被受理后,法院包揽诉讼文书的送 据; 达、证据的调查收集等几乎整个审前程序 4.法官进行各种准备活动形式不公 的工作,这样虽然可以有效推进审前程序 开。在审前程序中法官所进行的各种诉 的进程,但为此却支出了大量人力、物力、 讼活动,不论是送达诉讼文书等程序性 财力。 活动,还是对证据材料进行实质性审查 三、我国民事诉讼审前程序具体制度 活动,都是有法官独自完成的,没有当 设想 事人的参与,整个活动都是封闭的、不 分析了我国民事诉讼审前模式的现 公开的; 状及弊端,笔者认为,改造我国的审前准 5.审前程序的应有功能得不到充分 备程序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发挥。由于我国民事诉讼采用超职权主 1.建立以当事人为主导,法官适当干 义诉讼模式以及未设立证据失权制度, 预的民事审前程序模式。根据现代民事诉 因而民事审前程序不具备当事人确定争 讼当事人主义的基本法理,结合我国司法 点、固定证据、促进和解的功能。 环境和改革方向,我国民事审前程序应当 可见,在我国立法上,民事审前程序 以法官管理指挥下的当事人主义为其模 并未形成完整独立的诉讼程序,其只是 式。当事人是审前程序的主体,负责提供 庭审活动的一个阶段,且不存在程序上 证明诉讼主张所需的证据材料,法官不再 的法律效力。这与国外结构完善、价值 介入当事人收集调查证据的活动,以充分 凸现的民事审前程序立法相比显得异常 发挥当事人保护自身利益、解决纷争的主 滞后。 动性和积极性。法官享有对于准备程序的 二、我国民事诉讼审前程序的弊端 控制权,负责组织、管理、监督准备程序的 我国民事诉讼关于审前程序的不完 进程。 善性和立法上的滞后性,给实际审判活动 2.设置准备程序法官,专门负责指挥 带来了很多弊端,特别是随着社会主义市 和管理审前准备程序。使准备程序中的法 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发展,这种基本由法 官和实际庭审中的法官分开,有利于避免 官包揽,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几乎不介 先入为主先定后审,排除预断,促进审判 入的超职权主义的民事审前程序在审判 公正。把审判法官从审前准备工作中脱离 实践中,也越来越日益暴露其弊端,主要 出来,专门设置准备程序法官来组织和管 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理当事人收集、提交和交换证据、整理争 1.审前程序中法官与当事人的权利 点等庭前准备工作,以便集中审理,提高 义务配置不当,法官权利过多,严重偏离 庭审效率。庭审法官不负责审前准备工 当事人,不利于当事人权利的保障,不但 作,有利于排除预断,进行居中裁判,避免 不利于调动当事人的积极性,而且也扼杀 庭审活动形式化。 了当事人的诉讼参与意识。 3.建立完善的举证制度。我国虽规定 2.法官负责审前准备工作,准备行为 谁主张谁举证的民事诉讼举证原则,但因 与审判行为不分,容易造成法官“先定后 立法不详尽和法院职权主义传统的影响, 审”,使庭审活动流于形式,有违程序公正 在司法实践中,这一原则实际上并没得到 原则。 真正贯彻执行。要想建立完善的举证责任 防止庭审中的突袭。这有利于提高诉讼效 益,防止突然袭击,使对抗双方审前充分 了解对方的主张和证据,从根本上保证双 方平等的辩论机会。 5.设置审前会议制度。审前会议制度 是美国民事诉讼中审前准备程序中的一 项制度。在我国的立法上应当借鉴美国的 审前会议制度,在审前证据交换后,由审 前专职法官组织当事人和律师参加,审前 专职法官引导当事人详尽地总结无争议 的诉讼主张、案件事实和证据,并将其固 定下来;细致总结归纳有争议的诉讼主 张、案件事实和证据,缩小讼争范围。同时 在审前会议召开的过程中,法官尽量寻求 在开庭前当事人和解的机会,使纠纷得到 妥当、公正、迅速的解决。 综上所述,审前准备程序对司法公正 和诉讼效率有着特殊的意义,在某种意义 上可以说是现代司法制度必不可少的制 度。具有独立程序价值的民事审前准备程 序的设立,是解决司法公正与效率之间矛 盾的契合点。准备程序的构建,不仅仅是 一个法律上的立法技术问题,还意味着法 官与当事人在诉讼中的角色再分配,更涉 及到以准备程序法官与庭审法官相分离 为核心的法官队伍职业化、精英化建设等 人民法院现存审判管理模式的更新,也是 在司法领域内的一场诉讼理念之重塑。◆ 参考文献: 1.毕玉谦.审前程序建构之研究【M】.人民法 院出版社,2004 2.彭贵才.试论民事审前准备程序构建[M】. 人民法院出版社,2004 3.王亚新.对抗与判定一日本民事诉讼的基 本结构[M].清华大学出版社,2002 4.陈桂明.审前准备程序设计中的几对关系 问题[J].政法论坛,2006,(4) 5.宋艳华.试论庭审前准备程序的设立[J]. 法律适用,2005,(6) 6.李浩.民事审前准备程序:目标、功能与模 式[J】.政法论坛,2 004,(4) 作者简介:王彦晓,女,1978一,经济法 硕士,洛阳理工学院教师。  l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igat.cn 版权所有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