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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制定机关】宁德市人民政府 • 【公布日期】2007.04.04 • 【字 号】宁政办[2007]49号 • 【施行日期】2007.04.04 •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 【时效性】现行有效 • 【主题分类】土地资源 正文
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宁德港三都澳港区城澳作业区
1#、2#泊位项目征地、拆迁、安置问题的协调意见
(宁政办〔2007〕49号)
蕉城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福建三都澳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由福建三都澳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负责投资建设的宁德港三都澳港区城澳作业区1#、2#泊位项目是今年我市预备重点项目。该项目用地、用海总面积89.01公顷,包括陆域面积29.93公顷(其中林地面积6.22公顷)、海域面积59.08公顷(其中港池用海17.91公顷、填海造地41.17公顷)。在市政府的重视、推动和业主单位的努力下,项目的前期工作取得进展,已完成项目公司注册、海上渔排搬迁、陆域水域的测量及钻探、工程可行性报告和初步设计方案的编制、部分项目报批所需申报材料的准备等方面工作,并于今年2月27日预先获得省发改委的核准。但是,由于项目还有部分手续未完成报批,目前征地、拆迁、安置工作无法开展。根据市政府领导的批示精神,为了进一步加快推进项目建设进度,市政府办于3月28日下午召集市直及蕉城区有关部门和福建三都澳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负责人就宁德港三都澳港区城澳作业区1#、2#泊位项目征地、拆迁、安置问题进行研究,经与会同志认真讨论,形成了一致意见,并经市政府领导同意。为了推进项目前期工作,尽快动工建设,要求你们按照如下意见抓紧落实。
一、关于项目相关手续报批工作问题。一是项目选址意见书(含规划红线图)由市规划局负责办理,项目业主单位配合,争取4月6日前获得省建设厅批准。二是项目用地预审与报批工作由市国土局负责,项目业主单位配合,争取4月16日前完成。三是项目征占用林地的审核工作由项目业主单位向蕉城区林业局提出申请,逐级上报省林业厅审核。四是请市规划局、国土局、林业局各确定一名分管领导和具体经办人,与项目业主单位共同办理相关报批手续。五是请市政府投资服务中心全力支持项目建设,本着特事特办的原则,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确保早日完成项目相关手续的报批工作。
二、关于拆迁户和连家船民安置地的规划选址问题。由蕉城区政府负责调查摸底,提供需要安置的拆迁户和连家船民的基本情况,并拟选定几处安置地点报市规划局,由市规划局派人进行实地察看后进行确定。
三、关于连家船民上岸定居问题。请蕉城区政府督促区扶贫办抓紧将需要上岸定居的连家船民报市扶贫办,由市扶贫办将其列入今年造福工程搬迁对象,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四、关于项目用地范围抢建问题。请市国土局立即采取措施,加大执法力度,制止违法抢建行为。
五、关于项目征地、拆迁、安置工作的开展问题。请项目业主单位向三都澳国际集装箱码头项目征迁及安置工作指挥部提供经省发改委核准后的项目用地、用海平面布局图,由指挥部立即着手开展征地、拆迁、安置的调整摸底准备工作,待项目征地、拆迁相关报批手续完备后,按照规定的程序,开展征地、拆迁、安置工作。
二ОО七年四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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