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未成年人犯罪适用社区服务令制度研究
作者:董伟佳
来源:《法制与社会》2015年第14期
摘 要 自从英国创立社区服务令制度以来,该制度在针对轻刑犯的矫治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并且在世界许多国家和地区得到推广和应用。我国目前尚未有立法将这一制度确立下来,但在各地的司法实践中已经做出了许多对社区服务令制度有益的尝试和探索。本文论述了社区服务令制度的一般理论和外国先进经验,并且试图论证在对未成年人犯罪防控方面引入社区服务令的可行性和具度构建的一些设想。 关键词 社区矫正 社区服务令 未成年人犯罪 作者简介:董伟佳,天津市武清区人民。
中图分类号:D92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15)05-037-02
“对于犯罪最强有力的约束力量不是刑罚的严酷性,而是刑罚的必定性 ”。随着社会文明的不断进步,刑罚文明的水平也在日渐提升。刑罚制度顺应人类文明进步的潮流和刑罚发展的趋势,日渐体现出社会化、个别化、人道化的特点,并且强调矫治、教育、回归的理念。社区服务令正是在这种背景下产生的一种刑罚制度,且在国外多适用于未成年人犯罪,这对于我国日益受到关注的未成年人犯罪的防治具有重要意义。
我国目前尚未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这一制度。但在地方的司法实践中已有不少采用这一制度的探索。石家庄长安区受港澳地区“社会服务令启发,出台《关于实施“社会服务令”暂行规定》,对符合不起诉条件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由检察机关下达“社会服务令”推荐到社会公益性机构,由检察机关聘用的辅导员对其进行思想感化教育,并在规定时间内从事有益的无薪工作,对社会作出一定补偿,使其重拾自尊,早日回归社会。 检察机关根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社会服务期间的工作表现和思想转变情况,决定是否对其作出不起诉处理来代替检控。
一、对未成年人适用社区服务令功能分析
14至18岁的未成年人处于生长发育的高峰期,生理心理方面均会产生较大变化。对未成年人实施了情节较轻、社会危害性较小、主观恶性不深的的犯罪后如何进行处置才能使他们能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改过自新、回归社会就成了社会关注的问题。社区服务令制度在这方面有传统监禁刑无法比拟的优越性。
(一)社区服务避免了监禁犯间的交叉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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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前所述,青少年心智尚未成熟,容易受到周遭环境的影响。倘若将其短期监禁,很容易受到其他罪刑较重囚犯带来的不良影响,可能非但没有改掉坏习惯,却学会了实施更严重的犯罪的技能。反而不利于其出狱之后改过自新,重新做人。 (二)降低刑罚成本
对一个犯人实施监禁刑所产生的花费远高于社区服务刑。据粗略计算,在我国监禁一名罪犯的花费为一万左右,在城市地区甚至高达两万元。而在押人员数量的增长也会需要投入更多的资金来建设和维护监狱。因此对于犯罪情节较轻的未成年犯采用社区服务刑可以有效降低刑罚所需的社会成本,节约司法资源。 (三)有利于未成年人的教育改造
对于初次犯罪的未成年人,假使将其短期关在监狱里,很有可能对青少年的心理产生阴影。且出狱之后易受到周围人的歧视和疏远,容易产生“破罐子破摔的心理”,进而又走上犯罪的道理。通过为社区服务能使青少年在劳动中认识到自食其力的重要性,并且在劳动中创造出社会财富和感受到自身价值所在。同时也能保证在校的正常学习教育。更有利于青少年的矫正回归。
二、我国引入社区服务令制度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 (一)必要性
未成年人犯罪多为自己一时的冲动而造成,主观恶性较小,情节也较轻。传统的监禁刑在对未成年针对未成年犯得改造上也有诸多弊端。而社区服务令制度符合当今世界行刑社会化、轻刑化的趋势。且国外的司法实践也证明社区刑在对未成年人犯罪矫治方面有着比监禁刑更强的优越性。
首先,社区服务刑符合我国宽严相济的形势。宽严相济的刑事总体要求就是要根据犯罪的具体情况实行区别对待,如前所述,未成年人犯罪多为情节轻微、主观恶性较小的犯罪。对其判处社会服务刑能够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对立面,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其次,未成年犯很多为长期在家娇生惯养的孩子,由于受这种“衣来伸手,饭来张口”家庭环境的影响,此类青少年大多好逸恶劳,且稍有不顺就大发脾气,情绪易激动,最后造成犯罪。通过惩罚其在社区进行公益劳动,能够使其在劳动中感受到生活的不易和劳动的艰辛,并且一定程度上改变娇惯的脾性,进而达到健全其人格的目的。
最后,社区服务刑能够更好的实现服刑人员回归社会。青少年如在监狱服刑,在回到其原有的生活圈子中容易遭到周围人的歧视和疏远,使其背上沉重的心理负担,甚至自甘堕落再次走上犯罪道路,不能够达到刑罚所要达到的目的。而社区服务刑则是在相对宽松的环境下完成刑罚,在劳动的过程中让其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进而实现回归社会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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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可行性
如前所述,社区服务令制度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已进行过一些尝试,并且取得了不错的社会效果,能够证明该制度在防控未成年人犯罪方面的优越性。例如,2003年上海宁区人民少年法庭对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试行“社会服务令”制度实施一年来。少年法庭判处了24个社区服务令,经过劳动考察这些未成年人无一再次犯罪。 但由于该制度缺乏法律依据并且缺乏相应的人员对少年犯进行帮教,最高人民早已将该制度叫停。15年将要出台的《社区矫正法》是否会将该制度写入也是未知数,但笔者认为在我国一些经济比较发达的城市其社区建设也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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