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世纪70年代以来,随着妇⼥⼈权意识的觉醒。对妇⼥家庭暴⼒问题的严重性和危害性逐步为国际社会所关注。对妇⼥的家庭暴⼒问题已成为⼀个跨越国界、意识形态、阶级、种族和少数⼈群体的全球性难题。针对对妇⼥的家庭暴⼒问题许多国家已形成了较为成熟的理论、制度并在反家庭暴⼒的⽴法司法实践中运⽤且取得了显著成效。在我国,北京95“世妇会”后,家庭暴⼒问题才逐步引起全社会的关注。我国⾄今还没有反家庭暴⼒的专门⽴法,现存的有关家庭暴⼒的法律规定也过于原则、笼统,难以操作,导致实践中对受虐妇⼥的保护和救济⼒度不够。不可否认,截⽌到⽬前我国仍处于反家庭暴⼒的初级阶段。⼀、我国家庭暴⼒受虐妇⼥庇护现状全国妇联的⼀项调查表明,在我国2.7亿个家庭中约有30%的家庭存在不同程度的家庭暴⼒。⽽其中95%以上是丈夫对妻⼦实施的暴⼒。近年来,国内家庭暴⼒已经呈现出多发和⾼发趋势。有资料显⽰,中国上世纪90年代与80年代相⽐,家庭暴⼒上升了25.4%。施暴者往往⼿段残忍,迫于施暴者的淫威,许多家庭暴⼒受害者不敢回家、不愿回家。遭受家庭暴⼒之苦的妇⼥基本处于求庇护⽽不得的境地。在此情境下。我国的家庭暴⼒受虐妇⼥庇护所也应运⽽⽣。我国第⼀家妇⼥庇护所,是在1995年9⽉世界妇⼥⼤会在中国召开之际创建的。它是由**武汉侨光调料公司的经理、⼥企业家张*芬投资兴建的,名叫“新太阳⼥⼦婚姻驿站”。随后,全国各地的妇⼥庇护所陆续成⽴。然⽽,这些庇护所并没有“兴隆”起来,⼀边是庇护所“门可罗雀”,⼀边仍是受虐妇⼥“庇护⽆门”。(⼀)庇护所“寿命”普遍较短我国第⼀家妇⼥庇护所“新太阳⼥⼦婚姻驿站”开办后不久迫于各⽅压⼒,便不得不解散。1996年,上海南⽅妇⼥⼉童家庭暴⼒救助中⼼由于⽆法注册,仅成⽴两个⽉就关闭了。吉林省永吉县家庭暴⼒避险中⼼,在开办⼀年多后,由于借⽤的房屋被收回等原因停办。湖北孝感妇⼥⼉童家庭暴⼒庇护中⼼开办⼀年多停办。近年,各地常有庇护所建⽴的消息。但很快倒闭的消息也如影随形。于是有⼈这样形容中国的妇⼥庇护所,称它是“风中之烛”。(⼆)接受庇护的受虐妇⼥数量极少2003年6⽉,宁波中兴社区成⽴浙江省第⼀家妇⼥庇护所。给遭受家庭暴⼒的妇⼥提供免费庇护。近半年时间⾥,去那⾥寻求庇护的只有⼀⼈。同年11⽉25⽇开业的江东区阿林妇⼥庇护所,开业后还没有⼀位妇⼥要求接受庇护。2002年lO⽉17⽇⼤连市反家庭暴⼒避救中⼼正式挂牌,但半年过去了,前来投诉的1600多位妇⼥却⽆⼀⼈⼈住。2004年,位于海淀区西三旗街道清缘⾥社区的妇⼥庇护所,作为京城⾸家、也是全市惟⼀的⼀个为遭受家庭暴⼒的妇⼥提供暂住帮助的庇护所,挂牌⼀年以来竟还没有接待过⼀名受虐妇⼥。(三)庇护所设施不健全、服务不完善完善⽽健全的庇护所,不仅要保障受庇护妇⼥的基本⽣存条件,⽽且要能够向受庇护妇⼥提供相应的法律帮助、医疗帮助、⼼理帮助和技能帮助。不仅能够医治她们受伤的⾝体还要安抚她们受伤的⼼灵,帮助她们分析现状,讨论今后⽣活的长远计划,并让她们看到安全稳定的未来。这是⼀个系统⼯程,需要妇联、司法、民政、医院、劳动等部门共同参与、相互配合。我国现⾏的庇护所多为妇联组织牵头成⽴的,在实际运⾏中,资⾦缺乏成为妇⼥庇护所正常运作的⼀⼤障碍。据辽宁省妇联相关⼈⼠介绍,在全省各市创办的21个庇护所中,有六成⾯临尴尬:很多房间⾥的被褥、洗漱⽤具、电视、书籍等⽤品,都是靠社会捐助的,条件⾮常有限。由于资⾦缺乏,宁波中兴社区的妇⼥庇护只能借⽤社区内的志愿者家庭作为庇护场所。没有⾜够的资⾦,没有能⼒为受庇护的妇⼥提供较为完善的服务,⽆法取得受虐妇⼥的信任也就不⾜为奇。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