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基本情况
为深入贯彻落实马卫东副总经理10月18日在滨江嘉园房建工程检查时部署的会议精神,进一步落实在建房建工程的建设方、监理方、承包方安全环保责任,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环保隐患,查处违章,防控事故,确保2012年住宅工程收尾阶段的安全,从部署会议结束开始,HSE监督站建设监督室就投入到吉林油田公司滨江嘉园住宅楼工程监督当中。
按照时间服从质量、监督检查与指导服务相结合、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制定了详细的监督检查计划,并认真抓好落实。建设监督室全体人员发扬了敢打硬仗、无私奉献的精神,每天深入施工现场,持表监督,认真履责,风雨不误,不计报酬,节假日也不休息,确保2012年房建工程圆满顺利完成。截止到11月7日,共发现问题204个,下达三违通知单11份,罚款3300元。
二、好的方面
从监督检查情况看,各参建单位对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工作都比较重视,能够认真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认真领会和贯彻落实中油集团公司的安全管理理念,积极履行属地管理和直线责任,践行有感领导,积极开展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对日常检查出的问题能够认真及时整改,建筑安全监管工作和在建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水平均有了明显进步。
三、存在主要问题
1
通过检查发现,公司在建房建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方面普遍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共性问题:
一是临时用电方面:现场电工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新规范熟悉程度不够;线路敷设不规范,过道没有采取防护措施;插排不使用插头;配电箱无防护门或者木质材料制作;一个开关带2台或2台以上设备;手持电动工具接线从漏电开关前侧接出;施工现场末级开关箱缺少等。
2、三宝四口(“三宝”是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四口”是指在建工程的预留洞口、电梯井口、通道口、楼梯口)方面:部分工地工人不戴安全帽,安全帽不系带,质量不合格、过期及毁损的安全帽仍在使用,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安全带栓挂不符合规范要求,吊篮作业无安全防护绳;“四口”防护未做到工具化、定型化,安全通道不畅通,通道口前堆积物料等,安全防护措施细节不到位,如电梯井护栏设立,但捆绑护栏的铁丝过长,容易刮碰过往人员。
3、现场施工设备设施方面:设备安全防护配件缺失,施工设备设施安全间距不够,如无齿锯、木料切割机物料卡子缺失;乙炔瓶、氧气瓶混放,使用安全间距不足,胶管老化严重;电焊机二次侧接线防护罩缺失;吊钩无防脱销等。
4、消防器材方面:未按标准规定配备消防器材;现场配备的消防器材无专人管理、定期检查;泄压失效的器材没有及时收走;部分消防器材无箱,胶管脱落、老化等。
5、文明施工方面:材料堆放不整齐,无标识;物料搭放在
2
脚手架上;建筑垃圾从高楼倾倒,地面垃圾未及时清运;生活区与施工作业区未严格分开;带有长钉子的木板随处乱扔等。
四、存在问题分析
在建房建工程施工现场存在的这些问题除了建设工地施工单位多,工种多,交叉作业多,临时用工多,人员流动性大等客观因素的影响外,在施工安全管理方面也存在短板。
(一) 安全监管的主体责任落实还不到位
一是建设单位履责能力不强。在建房建工程的建设单位是公司矿建部,从监督检查的情况看,建设单位虽然建立了明确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成立了相应的安全监管机构,也能深入现场进行监督检查,但是由于在建房建工程点多面广,监督人员少,加之监管手段有限,难以实现全天候、全方位覆盖,安全监管存在死角。
二是监理公司的直线责任没有履行好。在建房建工程的监理单位在房建工程中担负着重要的安全监管的职责,他们按照有关规定都建立了比较齐全的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工程建设安全监理细则》在内的安全管理制度,但在实际施工监理过程中往往是侧重了工程质量和进度而忽视了安全。主要表现在安全生产责任制还只是写在纸上、说在嘴上,没有落实到行动上;安全机构设置不够健全;安全人员配备不足;安全分工不明确;安全检查不到位,发现违章不制止、不处理等。根本原因是责任主体领导不够重视,把安全监管看作是公司安全监管部门、建设单位和承包商的事,有与己无关的思想。
3
三是承包商的属地责任没有得到落实。在建房建工程涉及的承包商多数都是油田外部企业,一些承包商没有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放在首位,往往专注于追求低成本,高利润,重质量、重速度而忽视安全。有的相关制度及资料更新不及时,有的配备的安全管理人员素质低、专业技术水平和管理水平差,有的安全管理人员不负责任,形同虚设,属地责任没有落实到位。
(二)安全生产资金投入不足。主要表现在承包商安全设施陈旧落后,安全防护用品质量低劣、配备不足等,不能满足安全条件的需要。主要原因是建设单位缺少对承包商安全投入的硬性规定和管理措施,承包商本身被利益驱使,舍不得投入,能省则省,由于安全投入的不足,大大增加了安全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三)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一些临时雇用的民工没有经过严格的职业培训和教育,不懂得操作规程,缺乏应有的安全知识和安全防范意识,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高处作业不系安全带,违章操作,为事故埋下了隐患。
(四)安全生产监督力度不够。一是施工现场安全监管人员素质较差,对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技术标准不熟悉;二是施工现场领导和管理人员原则性不强,好人主义思想严重,对违章现象、违章作业熟视无睹,习以为常,不纠正,不制止,不采取措施,听之任之,对安全工作存在侥幸心理,安全检查不严格或流于形式;三是监管手段不强硬,对违章处罚力度不大,对安全管理状况不好的承包商缺乏强有力的制裁措施。
4
(五)隐患整改不及时、不彻底。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虽然都能及时口头或书面下达整改要求,但没能及时督促整改和跟踪复查和考核,没有做到有效关闭,致使同类问题经常重复出现。
在建房建工程的安全监管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系统工程,必须坚持齐抓共管,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发动全员共同积极主动地投入到安全管理中,确保一方平安,为构建和谐企业、平安企业、幸福家园提供必要保证。
六、典型问题照片
高处作业不系安全带 配电箱无门
施工人员未戴安全帽 电焊与动火同时作业氧气瓶没垫绝缘胶皮
5
乙炔瓶压力表损坏失效
马葫芦没有设立安全警示
吊车支脚没有垫木
使用塔吊往车上装货物
高处施工没有系安全带
高处施工安全带系在吊篮上
6
电缆未采取防护措施 电梯井护栏铁丝过长
带铁钉木板随处乱扔 氧气瓶乙炔瓶安全间距不够
从高层楼上往下扔建筑垃圾 7
配电箱使用木质材料制作
氧气瓶乙炔瓶胶管老化
电源线没有插头直接插在插排的插孔内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igat.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1号-1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