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 工 技 术 管 理 办 法
3.施工技术管理部门职责 3.1.公司工程管理部的职责:
3.1.1.业务上受公司总工程师领导。负责有关的质量体系程序文件的编制、修改,并指导实施。
3.1.2.负责制定公司各工程项目施工管理规划、科技发展规划、年度施工计划、并组织实施。
3.1.3.组织公司中标后的工程项目的施工调查,编制公司各工程项目的年度施工组织安排要点及季度形象进度要求。
3.1.4.负责解决公司施工生产工作中重大技术问题,做好技术咨询服务工作。
3.1.5.组织公司各项目部进行工程自验,参加建设单位(业主)组织的初验,督促制定对初验、复验提出问题的整改方案,指导公司所属项目部编制工程竣工资料并完成施工技术及科技开发总结。
3.1.6.熟悉铁路、公路、市政施工技术规范,负责施工技术标准和规范的管理。开展专题技术研究和技术攻关,组织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推动公司技术进步。
3.1.7.协调公司直接管理的工程项目的房建、通信、信号、电力、电气化、给排水等站场设备的施工配合和工序衔接,并提供技术服务。
3.1.8.组织公司管理的工程项目中标后对分包工程的合同评审,负责各工程项目内部预算编制和内部承包合同的管理,并对承包合同的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1.9.组织指导公司各项目部和各单位工程概预算、验工计价、调差索赔工作。
3.1.10.组织编制公司年、季施工生产计划,编制和审核小型建设项目及基地建设项目。
3.1.11.负责公司对专业工程承包施工队伍的管理、检查、指导、监督工作。
3.1.12.负责公司工程质量检测标准、计量的管理。指导各项目做好工程试验、检验工作。
3.1.13.负责工程调度工作,督促检查公司各工程项目施工进度,收集旬、月、季、年度生产任务完成情况,提出施工生产情况分析,及时传达公司领导对施工生产指示并收集反馈意见。
3.1.14.负责全公司各项统计工作的归口管理,承办集团公司和地方政府统计部门规定的基建、工业、劳动工资等统计报表,搞好统计分析。
3.1.15.收集和整理各项统计资料,办理统计资料汇编,按规定对公司内外有关部门提供有关统计数据,监督、检查、指导各单位、各部门的统计工作。
3.1.16.参与有关部门对重大伤亡、重大行车、重大质量、重大环境污染、重大机械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并按规定上报有关部门。
3.1.17.负责全公司防洪日常工作业务。
3.1.18.负责指导公司各工程项目制定临时用电、临时通信方
案。
3.1.19.负责公司“工法”管理,开展“工法”研究工作,组织公司科技成果鉴定。
3.1.20.组织公司创优规划的审批工作。
3.1.21.负责督促公司各工程项目科技档案的收集、积累、整理、立卷、归档。
第二章 设计文件审查办法 1.设计文件审查的目的
审查工程设计文件是施工技术管理的重要环节,施工单位通过审查设计文件,可以了解掌握工程建设项目的设计规模、设计标准、主要设计意图及工程特点,同时结合现场施工调查及核对、贯通复测及工程构筑物定位测量和路基横断面实测情况,及时对设计提出审查意见,避免因设计失误给施工带来损失,影响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进度、安全质量及投资效益。
2.设计文件分级审查制度
公司各工程项目施工设计文件审查实行公司项目部、工程队两级审查制度。
3.设计文件审查的组织分工及审查内容 3.1.公司项目部审查:
由公司项目部总工程师组织,公司项目部工程部、安全质量监察部、机械物资部及分管地亩拆迁人员和各工程队技术室主任参加,分专业进行审查。审查内容:
3.1.1.查设计征用土地界限及拆迁、补偿数量是否与实际相符;
3.1.2.审查路基土石方调配及取弃土位置选择是否合理,审核特殊路基设计施工方案的可行性。
3.1.3.审查管内重点工程、技术复杂工程的地质资料、工程数量、临时过渡工程及设计施工方案可行性。
3.1.4.审查既有线技改及临时过渡工程设计施工方案的可行性,审核平面布置图尺寸数据、主要工程数量及站区配套设施。
3.1.5.审查“四电”工程配合施工方案。
3.1.6.审查工程材料品种、规格、数量;设备的规格、型号、数量及材料设备采购供应渠道。
3.1.7.审查大临工程设计数量和费用。
3.1.8.审查设计中是有对环境、职业安全及健康管理的不利因素。
3.1.9.审查设计图与采用的定型图、标准图、通用图、参考图是否配套。
3.2.工程队审查:
由工程队技术负责人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参加审查。审查内容: 3.2.1.审查线路平、纵断面图,长短链、线路坡度、标高等是否正确,实测路基横断面,计算其数量与设计数量是否相符。
3.2.2.审查大、中、小桥、涵洞地质钻探资料、基础类型、孔跨(孔径)式样、结构尺寸、主要工程数量是否准确。
3.2.3.审查各专业工程名称、数量是否清楚、齐全、正确。 4.设计文件审查报告申报
4.1.公司项目部审查的设计文件,由公司项目部工程部负责分类登记;工程队审查的设计文件,由工程队技术负责人负责分类登记,并上报公司项目部工程部审核,公司项目部工程部应及时将全部设计文件审查情况进行汇总,填写审查报告,经项目部总工程师审核批准后分别报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存在问题应由项目部总工程师在建设单位组织的技术交底会上提出,会审处置应以会议纪要或设计单位书面资料为准,否则不得作为施工依据。公司项目部工程部和工程队技术室应保存审查报告。
第三章 施工调查管理办法 1.施工调查的目的:
施工调查是工程建设项目开工前施工准备的重要程序。施工单位通过现场施工调查,可以全面了解工程建设项目的地理位置、地形地貌、工程特点及重点工程施工环境,了解工程建设项目范围内既有水源、道路、通信、电力分布情况和周边地区“地材”分布及产、运、供情况;为切实做好施工队伍布署、合理划分施工任务和
编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提供依据。
2.施工调查的组织机构:
公司直接管理的工程项目由公司工程管理部组织,并成立施工调查领导组。组长由公司分管生产的副总经理或总工程师担任,副组长由公司工程管理部领导担任,成员一般由公司办公室、工程管理部、技术开发部、机械物资部、安全质量监察部、公安处、劳动人事部、卫生防疫及项目领导、总工和有关人员组成。必要时邀请设计单位派员参加。
3.施工调查的内容:
3.1.选定公司项目部、工程队驻地。
3.2.了解工程分布情况、地形和地上地下建筑物、地面附着物情况,重点了解特大桥、大桥、梁厂、隧道、车站、特殊路基及重点土石方等重点工程地形、地貌、施工条件等情况,研究确定重点工程施工方案,提出施工建议计划。调查取、弃土场位置、运距、填料情况、提出土石方调配的原则意见,根据现场实际提出工程机械配备和中心试验室设置建议。对增建第二线或营业线改造工程,应重点调查营业线路现状、标准、运输能力、对施工干扰程度及营业线改造封锁线路或“开天窗”施工的条件,调查既有设备状况及设备产权。
3.3.调查临时用地、施工便道、便桥、工程用水、用电、临通、材料厂、轨节场、存梁场等大临工程设置条件、标准、数量。施工临时用地原则上利用永久征地,尽量不租或少租。各单位临时租地
应向公司工程部申报计划,由公司工程部审核批复后,由项目部统一与地方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协商租地单价、数量。任何施工单位不得擅自与地方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签定协议;施工用水应利用管段内水源,必要时可打井解决;施工用电、临时通信由公司工程管理部、机械物资部公司项目部三方确定施工用电方案。大临工程设计标准、数量、费用由公司工程管理部统一掌握,原则不能突破合同价。
3.4.调查水文气象及地质资料。调查施工地段河流的最高、最低水位、常水位、流速及当地降雨、降雪情况,了解洪水期、枯水期、冰冻期及年气温变化情况。调查施工地段地质构造,了解软土、冻土、地下水及滑坡的特性等。
3.5.调查砂、石料料源、质量、单价、运距、供应量,提出材料供应意见及火工品库设置意见。
3.6.调查当地民风习俗、社会治安及医疗中心卫生防疫站情况,并与当地公安、卫生部门取得联系,提出对职、民工具体要求及注意事项。
4.施工调查方法
公司各工程项目由公司工程管理部编制施工调查提纲,负责任务划分,明确调查重点;项目部工程部绘制施工调查手册,安排施工调查日程安排事项,介绍工程概况。进入现场施工调查时,参加调查人员分工应明确,各有侧重,并详细作好调查记录。
5.施工调查总结
5.1.施工现场调查结束后,立即召开总结会,总结会由公司工
程管理部组织,全体调查人员参加。公司本部各业务部门和项目部应按调查内容提出书面调查报告并在总结会上汇报,公司分管生产的副总经理作施工调查总结。公司工程管理部在施工调查结束后十日内编制完成项目质量策划记录和施工调查总结,经分管生产的副总经理审批后,以司文下发,作为进行施工准备和编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的依据。
5.2.施工调查报告内容:
5.2.1.工程概况:线路的走向、水文地质情况,工程分布及重点工程情况,工程特点和施工难易程度,主要工程数量,工期要求及建设意义。
5.2.2.施工条件:工程现场地形、地貌、环境、拆迁建筑物情况,沿线交通和供水、供电、通信情况;地方材料的供应条件及料源的分布情况;临时工程修建条件等。
5.2.3.提出以下施工方案意见:
(1)全线施工组织原则意见、工期安排和分年度施工进度意见;
(2)施工任务划分,施工队伍分布及驻地位置意见,临时工程建设原则;
(3)控制工期的工程项目及重点工程施工方案、进度安排意见;
(4)施工干线公路修建意见,施工供水修建原则,施工供电干线路及变、发电站设置方案,施工通信方案。
(5)砖、瓦、石灰、砂、石等地方材料产地及采供原则意见。主要工程材料采购供应原则和设置材料厂、梁厂、预制厂、轨节场(含存梁场)的地点、规模意见;
(6)主要施工机械设备配备原则意见;
(7)营业线改、扩建工程施工调查报告中,除上述内容外,尚应提出改建施工基本方案意见;
(8)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的初步意见,对施工生产工作的其他要求等。
5.3.质量策划内容及格式参见质量体系文件。
第四章 施工测量管理办法 1.施工测量的目的
施工测量的目的是保证工程建筑物准确定位,即通过各种测量控制手段,使设计工程建筑物修建在设计的平面及空间位置上,并保证建筑物的结构形式和几何形体符合设计要求,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的精度。施工测量工作贯穿于从工程交接桩起至工程竣工交付的全过程,是开展工程施工的基础工作,必须提前进行,认真做好复测工作。
2.施工测量的依据
施工测量要以施工合同、设计文件、工程所属行业测量技术规范(规则)为依据。
3.施工测量职责及分工
3.1.现场交接桩、贯通复核测量(简称复测)及竣工测量由公司项目部组织,公司项目部管内各工程队参加。
3.2公司项目部管内单位工程控制测量由公司项目部组织进行;重点工程控制测量由项目部组织进行,测量成果经不同测量方法复核无误后报公司项目部总工审核批准后使用。
3.3.开工前控制测量复测及施工过程中的一般测量由工程队组织进行。
4.交接桩工作
4.1.铁路工程要根据线路平面图、控制桩表、曲线表、断链表、水准基点表、线路(桥、隧)精测成果书,逐一清点交接基线控制桩、曲线桩和交点桩、断链桩、水准基点桩、建筑物和站场位置桩(或坐标桩)及精测地段的控制桩。其它工程根据其工程类别确定交接内容。
4.2.交接桩双方应各指定一名负责人共同进行交接桩工作,交接桩位要逐一现场查看、点交(有条件时应对曲线转角进行现场实测)、做好记录并经双方签认。交接记录应详细注明缺桩、桩撅损坏情况、存在问题及处理意见。
5.施工测量的内容
5.1.交接桩后应在施工前对全管段进行贯通复核测量(简称复测)。线路复测内容包括:复核曲线转向角、测定曲线,复核曲线间夹直线、增设施工桩撅;复核中线长度、测定断链,复核水准基
点标高、增设水准基点、测定施工桩位标高,复核建筑物和站场位置桩(或坐标桩),复核精测地段的精测桩。
5.2.两个工程队分界处的线路中线桩,应共同测量,并应相互搭接两个控制桩(如在曲线分界,双方应共同测闭整个曲线,并与两端直线搭接两个控制桩。)接点控制桩一经测定并经双方签认后,任何一方不得单方变更桩位,并由承担施工的工程队负责固定和保管。如有误差,在自己管段内进行调整,不得在分界处调整。水准基点测量至少应搭接一个勘测设计水准基点。
5.3.重点工程应进行控制测量并编写控制测量成果书,下列工程需进行控制测量:
5.3.1.2000m以上直线、1000m以上曲线隧道,地形复杂的隧道和隧道群;
5.3.2.地形复杂的曲线大桥、墩高40m以上的大桥、1000m以上的特大桥、水中桥、最大跨度大于60m的桥;
5.3.3.大型区段站、编组站的中线、基线。
路外工程根据其工程类别及测量精度要求参照以上规定执行。 5.4.开工前及施工过程中,工程队进行施工放样、定位测量、收方测量、重要桩点护桩测量、工序间检查复核测量及桩点保护。
5.5.竣工测量包括以下内容: 5.5.1.中线、水平贯通测量。
5.5.2.埋设永久性中线、水准基桩测量。 5.5.3.线路诸标、水电标志和地界桩测量。
5.6.工程因故停建或缓建时,应按照工程竣工测量要求,做好中线和水平基桩测量、固桩工作,保证工程恢复施工时的测量需要。
6.施工测量管理
6.1.测量原始记录、资料、计算书、图表必须真实完整,不得涂改,并应妥善保管。
6.2.认真贯彻执行测量成果复核制度。外业测量资料,必须经过第二人复核计算。内业测量成果,必须二人独立计算、相互核对。未经第二人计算复核并确认无误的资料严禁使用。
6.3.各种测量仪器、量具,应按计量部门规定,定期进行计量检定,准确记载检定、维修情况,并应做好日常保养工作,保证状态良好。
6.4.测量仪器由工程队自行管理,建立保管、使用、维修制度。公司项目部对投入本项目的测量仪器建立台帐,并上报公司工程管理部备案。
第六章 施工组织设计管理办法 1.施工组织设计的目的
施工组织设计是关于工程项目施工总体布署的基本文件,是组织工程项目开展正常施工的基本依据。它以工程项目为对象,按照施工规律,对工、料、机和资金等资源进行科学配置,对施工部署、计划、施工方法和技术措施等进行科学安排。是实现均衡生产,确
保安全、优质、高效、低耗地搞好工程项目、提高施工企业经济效益的基本经济、技术措施。
2.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 2.1.编制依据
2.1.1.工程承包合同、协议、会议纪要、投资计划。 2.1.2.设计文件、图纸、营业线行车设备运营情况。 2.1.3.施工调查报告。
2.1.4.建设单位下达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安排要点或建设单位根据国际菲迪克条款编制的工程招标、投标及合同范本。
2.1.5.现行劳动定额、物资消耗定额及机械台班定额。 2.1.6.设计文件采用的或现行的施工技术标准、规范、规则等。 2.1.7.施工单位的施工技术能力,机械设备装备情况。 2.1.8.工程所在地采用环境、职业安全与健康方面的法律、法规。
2.2.编制原则
2.2.1.贯彻国家、行业及当地政府有关方针、政策,落实投标文件承诺和合同中的各项要求,确保工期、安全、质量、效益各项目标的实现。
2.2.2.按照基本建设施工程序并结合标书或建设单位(业主)的要求科学合理安排施工进度,本着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对工程项目全面规划,突出重点,把人力、机具、财力首先考虑放在重点和关键工程,同时也要安排一般工程的衔接和配套。铁路营业线技改
施工过渡方案,要贯彻“确保行车安全、不减运输能力、方便工程施工、不增施工成本”的原则,做到施工、运输两不误。
2.2.3.根据施工任务特点,充分发挥施工队伍特长,合理部署施工力量。
2.2.4.贯彻技术与经济统一原则,积极地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不断提高施工技术水平和施工机械化、工厂化、装配化水平。
2.2.5.贯彻因地制宜、就地取材的原则,根据气候特点,合理安排受季节影响较大的工程施工,做到均衡施工,充分利用当地资源,减少施工运输、投入。
2.2.6.贯彻“正、临结合”原则,凡有条件利用的正式工程,均应优先安排施工和使用,应充分利用永久征地,减少临时租地。
2.2.7.搞好安全、文明工地建设,搞好环境保护和水土资源及文物保护。
2.3.施工组织设计的分类、编制分工和要点:
2.3.1.施工组织设计一般分为指导性施工组织设计、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和年度施工组织安排要点。
2.3.2.各类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工作,由施工单位分管生产的领导和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负责组织,有关部门提供必要的资料,施工技术部门负责编制。
2.3.3.公司各项目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和重点工程的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由公司项目部负责在建设项目正式开工前编制,经
建设单位审批后以公司项目部文件下发各工程队,据以组织施工,同时上报公司工程管理部。
2.3.4.公司管项目的年度施工组织安排要点,由公司工程管理部负责编制,以司文正式下达。
2.4.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内容 2.4.1.文字说明
(1)编制依据、施工范围、工程概况、工期要求、施工方法,保证安全、环境、职业安全与健康的技术措施。
(2)施工任务划分、施工队伍驻地位置、材料厂、预制梁厂(公路稳定土拌合站及沥青混凝土拌合站)设置及材料运供方法,临时用地计划,施工临时工程修建计划。
(3)特殊过程及关键工程施工方案、方法和施工进度计划,一般工程施工进度计划及要求。
(4)水、电、风供应方案及通信联络方式。
(5)拟采用的保证施工安全、质量措施,创优规划和措施,拟采用的先进施工方法和措施,保证施工进度、工期措施、环保、节能、节料、节约用地、降低工程成本措施等。
(6)需要进一步研究落实和报请上级解决的主要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建议。
2.4.2.附表
(1)工程投资计划及年、季、月安排表; (2)主要工程数量和年、季、月计划完成数量表;
(3)劳动力数量及年、季、月计划数量表; (4)主要材料数量及年、季、月需用数量表; (5)测量仪器台帐一览表; (6)试验仪器设备台帐一览表;
(7)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数量及进、退场计划时间表; (8)建设单位在招标书中有具体要求的内容。 2.4.3.附图
(1)施工平面布置图,须标明正临工程位置,施工队伍驻地,预制梁厂,拌和站位置,地方材料产地,工地附近主要河渠、道路、村镇、电线路、通信线等主要设施位置。
(2)主要工程分布及施工计划进度图(分年、季并应积极推广应用网络技术)。
(3)重点工程施工场地平面布置图。
(4)营业线技术改造施工平面过渡方案示意图。 (5)大临工程设计图。
2.5.大型临时设施和过渡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应遵循以下原则办理。
2.5.1.应贯彻“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节约投资”原则,做到该统则统、宜分则分、节约投资、有利施工。
2.5.2.为工程施工修建的公路干线、供水干线、供电干线和通信干线等网络骨干工程,应因地制宜、统筹规划,明确修建标准和施工进度计划,提前安排施工。
2.5.3.铁路便线和便桥、码头、栈桥、轨节拼装厂、大型预制厂、材料厂、悬灌和悬拼设备、自拼架梁和起重设备等大型工程和设备,除应明确施工方案和施工单位外,应按《重大非标设备开发与管理办法》规定,明确设计、鉴定、试验、验收等事项。
2.5.4.公路预制梁和稳定土拌合站、沥青拌合站除应明确施工方案外,还应明确设备安装、调试等事项。
2.6.施工组织设计审批办法
2.6.1.公司各工程项目的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由公司项目部工程部负责编制,公司项目部总工程师审核,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审批后,报公司工程管理部备案。
2.6.2.重点工程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由项目部工程部编制,经公司项目部总工程师审核后实施,同时报公司工程管理部。
2.6.3.公司各工程项目年度施工组织安排要点,由公司项目部工程部于上年11月上旬向公司工程管理部报送下年度施工组织计划建议,由公司工程管理部负责汇总编制,并于12月中旬提交公司讨论,在公司年度工作会上印发征询意见,经修改并经主管生产副总经理批准后,以司文下发公司各项目部执行。
2.6.4.公司管项目若建设单位另有特殊要求的按建设单位要求办理。
3.施工组织设计的管理
3.1.施工组织设计一经批准公布实施,各级施工负责人必须认真贯彻实施。未经批准单位同意,不得随意改变。
3.2.已批准公布的施工组织设计需要修订时,由原编制单位负责修订,并经原批被单位批准后实施。
3.3.公司项目部应每季对项目重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如有重大变化时应及时向公司工程管理部通报。
3.4.公司工程管理部应对年度施工组织安排要点执行情况进行抽查分析。
3.5.施工组织设计文件分发
3.5.1.公司各工程项目实施性施组,由公司项目部上报公司工程管理部。
3.5.2.重点工程实施性施组由项目部工程部编制,并经项目总共审批后报公司工程管理部备案。
3.5.3.公司各工程项目年度施工组织安排要点,由公司分发公司所属各单位。
第七章 开工报告管理办法
1.基本建设开工报告制度是加强基本建设前期工作,严格按照基建程序办事的重要措施之一。凡属铁路、公路、市政新建、改建、扩建或停建后复工的基本建设工程项目中的单项工程,都应在正式开工或停建后复工之前,办理开工报告审批手续。
2.建设项目的开工是指设计文件中规定的永久性工程第一次开始施工的时间。分期建设的项目,其开工建设是指第一期工程开始施工的时间。单项工程项目的开工,一般是指工程正式破土,做
为建筑物组成部分的正式打桩,也算开工。
3.工程正式开工前,要做好各项施工准备工作。工程开工要具备下列条件:
3.1.设计文件、施工图纸能满足施工需要。
3.2.施工测量和技术交底已经完成(测量必须执行复核制度,技术交底必须办理签收手续),施工桩撅齐全。
3.3.征(租)地、拆迁、临时工程能满足施工需要。 3.4.劳力、材料、机具能满足施工需要。 3.5.单位工程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已编制。
3.6.工地布置、施工用水、用电及临时房屋、运输便道等能满足开工需要。
3.7.施工现场的安全措施符合安全规程要求。 4.开工报告报送与审批
4.1.施工各项准备工作经监理检查确认已具备开工条件时,由施工单位提出书面开工报告,呈送监理单位、建设单位批准后,正式工程方可开工。
4.2.公司各项目的开工报告,由公司项目部负责填写,于开工前十五天或建设单位规定的时间内报送建设单位审批。
4.3.建设单位确定的重点工程的开工报告,由工程队填写,于开工前十五天报公司项目部审核后,报建设单位或建设单位指定单位审批。
4.4.路外工程按建设单位规定或合同规定的开工报告审批程
序办理。
5.施工单位要严格执行开工报告制度,未经批准的工程不得开工。开工报告是竣工资料的组成部分,填写所用表格必须符合(内业资料及竣工文件管理办法)规定要求。作为长期保存的工程档案,在考虑交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的同时,交公司档案馆1份也需原件。
第八章 施工技术交底管理办法
1.施工技术交底的目的是使施工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了解、掌握工程内容、工程特点、技术标准、施工方法、工艺要求、质量标准、安全措施、施工环境保护、工期要求,做到心中有数,施工有据。
2.按照技术交底的性质和内容,分为建设单位组织的对施工单位的技术交底和公司项目部组织的对内部各工程队进行的技术交底。
3.建设单位组织的技术交底由公司项目部总工程师与建设单位指挥部相关部门参加,针对本项目在审查设计文件中存在的有关问题一并在交底会上研究解决。公司项目部总工程师组织对各工程队进行技术交底。对技术交底形成的会议纪要应及时下发并纳入工程档案,作为施工依据。
4.对重大、复杂或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工程,或新开发的技术项目,在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由公司项目部根据需要邀请有关专业设计负责人到施工现场进行专题技术交底,
以便掌握该项工程的施工方法、特殊要求和应采取的技术措施。
5.工程队内部技术交底
5.1.工程开工前,工程队技术室应根据设计文件先编制“工程手册”,向施工管理人员进行工程内容交底。“工程手册”内容应包括:工程概况、施工范围、工程数量、技术标准、施工环境要求、工期要求、施工平、纵断面图、重大技术安全措施、施工中应注意的有关技术问题。
5.2.施工阶段由技术人员对分项、分部工程进行交底,内容包括:工程名称、结构尺寸、工艺流程、质量标准、安全操作注意事项、放样控制桩点数据等,对操作工艺复杂的项目,应进行现场示范指导。
5.3.现场技术交底由现场施工技术人员向领工员、施工员、工班长交底,并履行双方交接签字手续。
5.4.施工技术交底,应以书面交底为主,包括结构图表和文字说明。交底资料必须详细、准确、直观,符合施工规范和工艺细则要求,并经第二人复核确认无误后方可交付使用。一次性的口头交底须经对方复诵确认,并及时检查。交底资料应妥善保存备查。
5.5.在施工中进行技术交底,主要采取“三工教学”形式,即工前讲解、工中指导、工后讲评的程序,加强过程控制,反复地进行技术交底,由技术人员或领工员负责实施。
6.新开发的技术项目,根据施工需要,必要时可采用组织有关技术人员走出去、请进来的方法进行技术交底。
第九章 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 1.检测工作中的要求 1.1抽样一般规定
凡送样检测的产品,要求样品具有代表性。 1.2抽样方法
1.2.1取样检测:由生产单位试验人员按规定取一定规格、数量的代表性样品,填写委托书一式二份。
1.2.2抽样检测:按规定随机取样检测,检测结果不合格时,及时通知生产单位返工处理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1.3样品大小的确定
以产品的技术标准和试验规程为依据,严格按照抽样标准及有关规定进行。
2.检测开始前的检查
2.1检测人员从样品室领取样品时,应对其数量、外观、质量、状态进行检查,确认符合要求后方可试验。
2.2检查仪器设备性能是否正常,是否在有效检定、校验周期内,并填写使用记录。
2.3对于测定环境条件(温、湿度)进行检查并填写记录。 2.4检测异常情况及处理
检测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停止检测工作,检查仪器
设备的状态是否正常,被测件是否符合要求,操作方法是否按规定进行,环境条件是否符合要求等。分析原因,确定采取措施,经技术、质量保证负责人批准后,方可继续进行检测,并记录备查。
2.4.1首次测试超过平行(或允许)误差。 2.4.2首次测试被测件破坏。 2.4.3重复测试数据离散过大。 3.检测结束后的处理
3.1检测工作结束后,全部检测数据应进行复核,确认无误后,方允许对被测件做检存处理,以备复试待查。
3.2检测后对检测仪器进行保养,恢复到起始状态,切断电、气、水源,打扫工作间环境卫生。
4.原始数据及数据处理规定 4.1原始记录
4.1.1原始记录是检测结果的如实记载,必须按规定格式填写,要求字迹清晰,不得铅笔填写,内容应填写完整,应有检测人员和复核人员签名。
4.1.2原始记载不容许随意更改,如确需更改,作废数据应划两道水平线,将正确数据填在右上方,并加盖更改人印章。
4.1.3原始记录在试验中不允许外单位查阅,试验完毕归档后,如需借阅,按资料管理制度办理手续。
4.2数据处理
所有测试数据的原始记录,应如实记下所要求达到的精确数
据,不得进行修约,只在统一计算时进行一次性修约。
5.检测报告
检测报告是检测质量优劣的集中反映,必须保证其内在和外观质量。
5.1检测报告采用铁道部(或其他部、地方部门等)及我局统一的表格,内容填写完整,数据准确,签名齐全,文字简洁,字迹清楚,结论正确。
5.2全部检测数据使用法定计量单位。
5.3检测报告一律由检测人员用碳素墨水或档案用园株笔及复写纸填写,不得涂改。
5.4检测报告由专人妥善保存,每年底整理装订成册送管理组存档。保存期五年。
6.检测报告的审批及发送及更改 6.1检测报告的审批及发送
6.1.1处试验室的检测报告由检测人员填写签名后,交检测组长或检测组长指定的在本领域有五年以上工作经验者复核签名后,送室技术、质量保证负责人审核、签名。
6.1.2现场检测站的检测报告由检测人员填写签名后,交该站技术、质量保证负责人或由他指定的在本领域有五年以上的工作经验者复核签名后,由技术、质量保证人审核签名。
6.1.3在审核中发现错误,应由原填写人重新填写,审核人不得自行更改。
6.1.4经审核,加盖试验资料专用章后的检测报告,由填写人发送用户,并在报告单发送登记簿上签名,报告单须留底件,并与原始记录一起妥存。
6.2检测报告的更改
6.2.1当发出的报告发现有错误时,应重新发一份报告代替原报告,并在新报告上注明所代替报告的编号,同时收回原报告。
6.2.2收回的检测报告由该报告填写人办理登记手续。
第十一章 变更设计管理办法 1.总则
1.1.铁路工程变更设计,应按照铁道部铁建(1997)125号《铁路基本建设变更设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1.2.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工程设计文件及工程承包合同有关规定组织施工,不得随意修改设计。
1.3.变更设计必须深入调查研究、充分论证,本着精打细算、节约投资,不断优化设计和保证施工进度需要的原则进行。变更设计应充分考虑设备、材料的订货和供应情况,以及本工程和相关后序工程施工进展情况。尽量减少废弃工程,避免造成设备、材料的积压和延误工期。
1.4.对因变更设计需要增加工程费用的项目,应报经建设单位落实款源。
1.5.变更设计批准后,应及时修改原设计文件,当批准后的变
更设计取代原设计文件时,应及时对原设计文件加注“作废”字样并实行封存,防止误用。
1.6.工程变更设计,应按相应行业规定或合同条款中关于变更设计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2.变更设计的程序、分工
2.1.施工单位提出变更设计时,根据变更种类按以下程序进行:
2.1.1.I类变更设计由公司项目部提议,并提出技术经济比较资料,按有关文件或合同的规定办理,并上报公司备案。
2.1.2.Ⅱ、Ⅲ类变更设计由工程队提议,并提出技术经济比较资料,经公司项目部审查同意后,按有关文件或合同的规定办理,并报公司项目部备案。
2.2.变更设计应充分考虑对下道工序、相关专业的影响,凡影响相关专业者,应及时向相关专业提供变更设计资料。
2.3.变更设计必须按规定的程序和分工进行,未经批准自行变更和施工的要承担技术责任,并不予验工计价。
3.铁路工程变更设计分类,详见铁道部文件“铁建(197)125号。路外工程按合同条款办理。
第十八章 内业资料及竣工文件管理办法 1.内业资料管理办法
1.1.内业资料实行分级管理,分别由公司项目部工程部、工程队技术室负责管理。
各单位应建立技术资料管理责任制,健全各类资料的分类登记和借阅制度,责任到人。
1.2.内业资料的范围: 1.2.1.合同文件及招、投标书。
1.2.2.施工设计文件(含变更设计文件),有关施工技术的会议纪要、协议,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发文。
1.2.3.施工技术规范、规则、细则、标准设计图纸、手册、科技情报资料,国家、行业发布的技术规定及通知文件。
1.2.4施工调查总结报告及资料。
1.2.5.施工组织设计,重点工程施工方案、计划。
1.2.6.开(复)工报告,各种工程检查证、材料合格证、试验报告单、半成品、成品质量合格证、检查试验资料。
1.2.7.各种施工记录、施工测量资料、工程日志和工程创优规划及创优有关资料。
1.2.8.技术交底资料(含建设单位、设计单位交底资料)。 1.2.9.保证工程质量、安全措施,施工操作技术细则及要求,推行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技术措施。
1.2.10.工程项目施工技术总结,竣工文件、资料,竣工检查验收记录。
1.2.11.其它技术资料(含文字、图纸、照片、录音、录相)。 1.3.设计文件由公司项目部工程部负责索取、分发和管理,并负责与设计单位联系,办理有关文件收发事宜,各工程队技术室对
公司项目部下发的设计文件进行点收,保管本单位使用的设计文件。
1.4.各类技术资料的管理:
1.4.1.施工设计审查资料:公司项目部工程部负责管理公司组织审查的全部审查计算资料,及各工程队自行组织审查核对后上报的:
(1)审查核对报告及存在问题汇总表; (2)工点、项目明细表; (3)主要工程数量汇总表; (4)主要工程材料汇总表;
(5)所需定型图、标准图、通用图一览表。各工程队技术室负责管理本单位组织审查核对的技术资料以及上级单位下发的设计审核的全部资料。
1.4.2.施工调查资料,公司项目部负责管理公司组织的施工调查项目的全部施工调查资料。各工程队负责管理本单位组织的全部施工调查资料以及公司项目部下发的有关施工调查资料。
1.4.3.开(复)工报告资料,公司项目部工程部负责管理公司项目部上报给建设单位的开(复)工报告。各工程队负责管理本单位上报给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的开(复)工报告。
1.4.4.变更设计资料,公司项目部负责管理I类变更设计有关资料及各工程队上报的年度变更设计汇总表;各工程队负责管理本单位Ⅱ、Ⅲ类变更设计资料。
1.4.5.技术交底资料,公司项目部负责管理公司项目部以及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组织的全部技术交底资料;各工程队负责管理本单位组织的设计单位向施工单位技术交底的全部资料、上级单位下发和向所属工班进行技术交底的全部资料。
1.4.6.竣工文件所需有关资料签证、评定资料、施工记录和试验、计量资料等其它竣工资料,由工程队负责管理,工程竣工后按建设单位要求分类立卷。
1.4.7.测量原始资料,谁测量谁管理。公司项目部管内交接桩记录、复测、贯通资料,由公司项目部保存原件;重点工程控制测量方案由工程队保存,报公司项目部核备。
1.5.标准设计图纸和各类施工技术书籍管理。标准设计图纸分标准图、全路通用图、院(公司、厂)通用图和参考图四类。
1.5.1.各种标准设计图纸,原则上由各工程队根据施工任务需要自行购买,管理使用。必要时,可由公司项目部统一购买分发。
1.5.2.施工规范、规程和验标原则上由各工程队根据施工任务需要自行购买,管理使用。必要时,可由公司项目部统一购买分发。
1.5.3.各类技术规范、规则和施工参考书,分别由公司项目部、各工程队根据施工生产需要,自行购买,管理和使用。
1.5.4.公司工程管理部及时掌握与工程施工有关的国家、行业的规范、标准和标准设计动态,及时向公司项目部颁布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的颁发、修改和作废情况。
1.6.各类技术文件及其它资料的保管和使用,应遵守以下规
定:
1.6.1.各级资料管理人员应熟悉和掌握本单位技术资料情况,各类技术资料均应分专业、分类立卷,并编制检查目录,补充资料要与原设计配套,变更设计要在原图上注明。
1.6.2.公司项目部、各工程队使用的标准图,工程部、技术室应保存完整的一套。其它技术资料一般由专人集中管理,本单位有关人员借阅文件资料应办理登记手续。
1.6.3.标准图、设计图应分类存放,定期清理,及时补充新图,更换修改图纸和剔除旧图,需保存旧图作为参考应有作废的标识,并注明修改、作废的日期和依据。
1.6.4.全部工程竣工移交后,应按科技档案管理规定,清理设计文件及各项资料,分别按留用、归档、上交、销毁等方式予以处理。
1.6.5.停缓建工程设计文件资料和施工记录由担任施工的各工程队整理立卷,装箱保存。
1.7.工程队的施工资料管理
公司项目部应经常检查、指导各工程队施工资料的积累和管理工作。各工程队的技术负责人应按单位工程立卷。卷内内容包括:开(复)工报告、施工调查资料、施工设计文件、变更设计协议、记录、通知单或图纸、技术交底资料、施工组织设计、复测资料、工程事故分析、处理记录、工程检查证、试验检查报告单、工程质量分析资料、工程日志、推广新技术的情况,施工要求以及本工程有
关的文件等。资料袋应建立目录,以便查找使用。
单位工程技术资料的收集和保管应作为基层技术人员岗位责任制的一项重要内容,并应建立管理工作制度;明确管理责任,认真贯彻执行。
1.8.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直接管理和重点掌握的铁路工程项目,公路、市政、房建、地铁等工程项目参照本办法执行。
2.竣工文件管理办法 2.1.总则
2.1.1.工程竣工文件,是工程建筑物的结构、尺寸及施工情况的真实记录,是对工程进行使用、养护、维修、改建、扩建的基本依据,是国家长期保存的重要科技档案的组成部分。公司项目部、各工程队应按照建设项目签订的施工合同有关部分条款对工程竣工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完整、准确地编制好竣工文件。
2.1.2.竣工文件是工程验收、评优的主要依据,并且是办理工程结算的重要组成部分。
2.1.3.公司项目部的工程队要把竣工文件编制工作作为施工技术管理的重要内容纳入职责范围。公司项目部工程部负责竣工文件编制的组织工作。
2.2.竣工文件的编制
2.2.1.公司项目部负责指导各工程队按建设单位或建设单位委托单位的要求编制,协调由两个及以上单位施工的单位工程的组卷,负责公司管内竣工文件移交。
2.2.2.工程队技术室负责本单位竣工文件编制工作。计划、统计、地亩、试验、安质、机物、财务等相关部门负责提供相关资料。
2.3.竣工文件按谁施工、谁编制的原则进行编制。 2.4.竣工文件编制的时间要求。
2.4.1.相关资料要与施工进度同步进行,准确反映工程施工中的技术状态。工程队应在单位工程完工后的一个月内及时组织力量按照竣工文件内容要求整理、组卷。
2.4.2.工程竣工后两个月(或建设单位规定的时间),公司项目部应按照建设单位规定的份数把竣工文件移交给指定的单位。
2.4.3.新增工程(初验会议提出需整改或增加的工程)完工后,竣工文件宜立即完成。
2.4.4.正式验收交接前,工程队技术室主任必须对编制的竣工文件及相关资料严格审核,报公司项目部审查。
3.竣工文件编制的内容及要求
3.1.铁路工程竣工文件编制的内容及要求执行铁道部“铁建设[2001]117号”文件。或执行建设单位规定的有关竣工文件编制办法。
3.2.路外工程按承包合同或建设单位要求办理。 4.竣工文件的移交归档
4.1.公司项目部组织竣工文件移交。
4.2.各工程队负责对归档材料、图纸等变更部分进行修改。 4.3.对于工程征、购地及拆迁、补偿等形成地亩档案,随同产
权一并交给建设单位指定的单位。
4.4.公司项目部应按四公司办【2001】56号文件规定的归档范围,统一向公司工程管理部移交相关归档文件,长期保存的工程档案必须为原件。
4.5.路外工程归档按四公司【2001】127号文件《中铁三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路外工程档案管理办法》办理。
4.6.工程管理部、公司办公室档案有关人员按规定参加工程竣工验收,保证档案齐全完整归档。
4.7.竣工文件归档实行保证金制度,奖惩制度按承包合同条款或建设单位对此项工作的具体规定。
5.竣工文件编制依据
铁路工程竣工文件编制依据铁道部铁建设[200l]117号文件“关于发布《铁路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交接办法》的通知”已刊登在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工程管理部第六十三期“技术通知”上。
第十九章 施工技术总结管理办法 1.总则
施工技术总结是基本建设的必要程序之一,是工程历史的记载,是施工技术管理的一项经常性工作。为了及时总结基本建设的经验教训,不断提高工程管理和施工技术管理水平,必须认真做好施工技术总结工作,并作为一项管理制度,认真贯彻执行。
2.施工技术总结的分类
施工技术总结分为工程项目施工技术总结、重点工程施工技术总结和专题施工技术总结三大类。
2.1.工程项目施工技术总结:
由各工程队负责编写管段的工程项目施工技术总结,最后由公司项目部根据各工程队编写的工程项目施工技术总结进行汇总,编写公司项目部管段内的工程施工技术总结。
2.2.重点工程施工技术总结
2000米以上单线隧道,1000米以上双线隧道,三线及以上隧道,地质复杂、采用特殊方法施工的隧道,特大桥,技术复杂或结构特殊的大桥、高桥,重点土石方,不良地质工点,大型站场(接轨站、工业站、港湾站、区段站、编组站或枢纽)及其它技术复杂的工程,都应编写重点工程施工技术总结。重点工程施工技术总结应由各工程队技术负责人组织,参加施工的有关人员编写。工程竣工后同工程档案一并上报公司工程管理部。
2.3.专题施工技术总结
施工中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特殊施工方法、劳动组织、机械化施工以及工程质量、施工安全方面的经验等,应编写专题施工技术总结。专题施工技术总结应由该专题施工技术负责人或专业人员编写,工程项目竣工验交前完成编写任务,并同工程档案一并上报公司工程管理部。
3.公司项目部施工技术总结工作,由公司项目部总工程师组
织,工程部负责日常业务工作。各工程队施工技术总结由各队技术负责人组织,施工技术室负责日常业务工作,并负责具体实施。
4.施工技术总结的内容组成及编写要求:
4.1.综合性工程项目施工技术总结;要求内容全面,综合性强,各具特点,综合性工程项目施工技术总结分三部分组成:文字、统计资料和附图照片。
4.1.1.文字部分: (1)建设项目及概况:
高度概括,叙述简明扼要,主要内容:建设项目名称、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总包单位、分包单位)、监理单位、接管单位、地理位置、自然条件及沿线社会情况;建设性质、规模和特征;修建的目的、政治意义、经济意义,在路网中的地位和作用。
(2)施工组织及实施:
施工队伍的布置、组织领导指挥、工期安排、征地拆迁、大临工程施工设计及有关问题处理;工程任务划分情况等。
(3)国家投资计划安排、勘测设计、工程招投标、施工验收交付及投产。
d)建设实施及工期控制、质量监管及控制,投资控制,各项措施(技术、组织、管理)成效分析。物资及设备供应,工程运输和临管运输情况。
e)设计和施工过程中重大技术问题和重难点工程设计施工的情况,所采取措施、变更设计及处理情况。
f)科技创新推先及采用五新(技术、材料、设备、工艺、结构)的情况,突出反映技术先进的特点和重大科研成果的先进性和领先
g)安全和质量的方针、规划、创优效果。监控、测试、试验等重要情况和成果,安全、质量事故及经验教训和存在问题。
h)组织指挥、施工生产、经营和财务管理的综合分析。侧重管理机制,技术水平。
i)精神文明建设,两个文明一齐抓。地方支铁和路内外协作情况等。
j)交接验收的评价或交付使用后,使用单位的评价和意见。 4.1.2.统计资料: a)一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规模,设计文件批准日期及供应情况,开工日期,铁路铺轨或公路通车日期,正式验收交接日期,施工过程中停工时间及原因,复工日期,实际施工月数,使用劳动力总天数,工程征(租)用土地分类数量。
b)主要工程数量(实际完成): ①主要工程数量汇总表;
②主要项目历年完成数量表、工程计划进度与实际进度对比表;
⑦变更设计项目表;
④主要指标统计表(合格、优良率;质量、安全); ⑤建安和投资历年完成及各项费用统计表;
⑥工程用工及工率统计表;
⑦工程用料及动力配备统计表(主要); ⑧工程机械及动力配备统计表(主要); ⑨大临工程汇总表;
⑩因自然灾害造成损失的统计表。 4.1.3.附图及照片部分 1)建设项目地理位置图; 2)工程平面及纵断面缩图; 3)重点工程示意图;
4)其它必要的说明问题的各种示意图; 5)大型建筑物及有关新技术的照片或录像。
4.2.重点工程施工技术总结应包括:工程概况、施工条件、主要施工方法、采用新技术情况、施工中的重大技术问题及处理情况、场地布置、附属工程安排、机械设备配套、设计变更、施工组织设计的执行及工期、造价、工效、安全、质量、节约方面的综合分析,投资、材料、机械、动力的消耗使用及有关照片、图表、声像资料等。
4.3.专题施工技术总结,由一个工点的某个方面或归纳几个工点的同一内容进行总结,着重说明某项施工技术的特点,工程中应用的方法、经验、效果、测量试验资料,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存在问题和今后改进的意见等,也可写施工管理某一方面的专题经验做法和效果。
5.审阅呈报:
重点及专题工程施工技术总结。由主管工程师或专业人员在工程竣工后一个月内编写完成,初稿力求详尽并广泛征求意见,主要关键问题应组织有关人员研究讨论提出意见,最后由各工程队技术负责人审核,在工程竣工验交前一个月上报公司项目部工程部一份。
6.编写要求:
6.1.编写施工技术总结要严肃认真,实事求是,要充分反映工程项目施工技术管理的成绩和经验,如实写出缺点和教训。
6.2.统计数字力求准确,并与竣工数量相一致。
6.3.理论联系实际,抓住重点,深入分析,用事实和数据说明问题,内容充分,文字简洁,数据准确,图表清楚。
7.施工技术总结管理:
7.1.各级施工技术管理部门对已完成编写的施工技术总结,应认真加以整理、核对、按照总结的性质分类装订成册、编号登记归档,
以便查阅。
7.2.比较优秀的施工技术总结,公司工程管理部将积极向公司有关报刊、杂志推荐,组织参加学术交流活动,参加上级单位组织的论文、技术总结评选活动等,并可申报公司科技成果进步奖的评比。
7.3.各类施工技术总结均应写明编写单位和主要编写人员姓
名、编写日期等。
7.4.公司项目部在工程项目开工后,应成立工程项目施工技术总结编写组,明确编写人员和职责分工。编写组应制定编写题纲并明确具体任务分工。在工程进展过程中,应按题纲要求定期对工程项目施工技术总结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7.5.公司各项目的施工技术总结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后3个月内,同工程档案一起报送公司工程管理部。
8.施工技术总结编写范围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直接管理和重点掌握的铁路工程项目,公路、市政、房建、地铁等工程项目参照本办法执行。
9.施工技术总结编写类别:
施工技术总结编写类别,由工程管理部根据承担施工任务的性质,确定总结类别(工程项目施工技术总结、重点工程施工技术总结、专题施工技术总结)。
第二十四章 生产计划管理办法 1.总则
1.1.计划管理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计划管理的任务,就是按照市场经济的理论,根据国家的经济政策和中长期发展纲要,结合企业的经营特点和发展方向,对企业的生产和各项经济活动统筹规划、综合平衡,确定企业生产经营目标,并通过计划的控制、监督功能把企业生产经营的各个环节合理、有效地衔接起来,
以达到实现企业整体效益的目的。
1.2.计划的种类
1.2.1.按计划期的长短可分为:中长期计划(如:四年发展规划)、短期计划(年、季度计划)和作业计划(月、旬计划)。
1.2.2.按计划的内容可分为:四年发展规划、年度生产经营目标计划、施工生产计划、工业生产计划、临管运输计划、对外经济发展计划勘测设计计划、其他生产计划(交通运输、设备租赁、商业、贸易、餐饮、服务、投资等)、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劳动及环境保护计划、物资采购及供应计划、劳动工资计划、内务成本计划、利润计划、员工培训计划、科研计划能源节约计划、战备计划等等。
1.3.本办法只含盖各项生产活动的计划管理,其它专业计划的管理办法由各分管部门制订。
2.施工计划管理
2.1.基本建设施工计划,由建筑安装工作量、设备和工器具购置、其他费用三部分组成。基本建设施工计划,是施工单位组织施工、编制材料设备购置计划、工程成本控制计划的依据。
2.2.施工计划分工
公司负责向集团公司和建设单位(或总承包单位)上报年、季度施工建议计划,并下达所属各单位年、季度、月份施工计划; 负责向集团公司上报现有工程任务三年滚动计划。
各项目部负责向公司上报年季度、月份施工建议计划。 2.3.施工计划的安排原则是月保季、季保年、年保合同工期。
变更设计和调差索赔批准后,一并纳入施工计划。
2.4.施工建议计划的编制 2.4.1.编制依据
1、各项目的工程承包合同; 2、各工程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
3、建设单位(或总承包单位)下达的年度计划; 4、公司已经颁布的项目内部预算; 2.4.2.建议计划的组成内容
1、上期计划预计完成和年累(或开累)完成情况分析; 2、各工程项目形象进度:各工程项目的节点工期要有详细的文字说明,工程项目中的各单项工程的计划完成日期要描述清楚。形象进度必须与计划表中所列数量一致。
3、完成本期计划所要采取的主要措施; 4、各工程项目施工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5、各工程项目计划安排表
2.4.3.各项目部施工建议计划的上报时间 年度计划:12月20日前
季度计划:3、6、9、12各月3日前 月计划:每月25日前
2.4.4.各项目部上报的季度、月份生产建议计划,应满足公司下达的年度生产经营目标计划的要求。
2.4.5.项目部在编制施工建议计划时,必须贯彻执行公司对施
工生产的统一部署,并应做到相互沟通、相互支持,顾全公司的整体利益。
2.5.施工计划的下达
2.5.1.公司年、季度、月份施工计划的下达: 1、年度施工计划:
公司依据各项目部上报施工建议计划、结合各项目的工程承包合同和施工组织设计,依据集团公司下达的年度生产经营目标计划及建设单位下达的各项目年度施工计划 (或投资计划),及时制订年度施工计划,并下达所属各施工单位执行,同时抄报集团公司1份核备。
2、季度施工计划:
公司依据集团公司下达的季度施工计划指标,及各项目部上报的施工建议计划,编制本单位的季度施工计划并于季初10日前下达所属各单位贯彻执行,同时抄报集团公司1份核备。
3、月份施工计划;
公司依据季度施工计划,并针对所施工项目的具体情况,编制月份施工计划,并于每月5日前下达所属各单位贯彻执行,同时抄报集团公司1份核备。
2.5.2.项目部季度、月份生产建议计划的下达
1、各项目部依据集团公司指挥部及公司下达的年度施工计划,并结合公司下达的年、季度施工计划,制订本项目的季度施工计划,于季初下达所属各施工单位组织实施。
2、各项目部依据集团公司指挥部及公司下达的季度施工计划,并结合所属施工单位当月具体施工情况,制定本项目的月份施工计划,下达所属施工单位组织实施。
2.6.现有工程任务三年滚动计划
现有工程任务三年滚动计划是施工企业为适应施工任务的被动性、多变性和不平衡等特点的一种计划管理模式,对于加强计划的宏观调控,提高企业经营开发的预见性有较好地指导作用。三年滚动计划以在建项目的合同工期和施工组织设计为编制依据,并实行动态管理,随着承揽工程任务的增长和在建项目施工进展情况的变化定期调整。此表由公司上报集团公司,各项目部提供具体数据。
2.7.公司生产计划一经下达后,各单位应认真贯彻执行,原则上不作变更,以维护计划的严肃性。
2.7.1年度生产计划:
1、生产经营目标计划:不预调整。 2、施工计划:
(1)公司年度生产计划不预调整。
(2)各项目部年度生产计划:原则上不预调整。如遇特殊情况或建设单位调整了年度计划时,项目部可向公司上报调整计划报告,说明理由,由公司批复后执行。
2.7.2.季度和月份生产计划:不预调整。 3.计划实施与检查
3.1.制定计划仅仅是计划工作的开始,更重要的是积极组织计
划的实施。公司的生产经营目标计划和年、季度、月份生产计划下达后,各单位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制订全面完成计划的具体措施,对计划指标进行层层分解,逐级下达,落实到施工队。
3.2.对公司下达的年度生经营目标计划和年、季度、月份生产计划,以及各项目部计划部门下达给所属单位的生计划的实施情况,公司计划部门具有督导、检查的权利。各单位必须建立健全计划执行情况的检查分析制度 ,认真贯彻执行公司为完成生产计划所制订的各项措施,并有责任实事求是地向公司汇报生产计划的执行情况。
3.3.各单位领导必须带头抓好生产计划实施,并组织有关部门经常对生产计划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分析,对生产计划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尽快解决,以保证生产计划的顺利完成。
4.计划纪律
4.1.严格纪律,维护计划的严肃性。各单位承揽的生产任务,必须如实列入计划,不得隐瞒不报;在上报建议计划时,要实事求是地制订好生产计划,不允许故意少安排计划产值。各级领导干部必须以身作则,严格遵守计划纪律,监督检查生产计划的执行情况。
4.2.各单位中制订生产计划必须服从公司的整体部署,顾全大局,不允许各行其是,不允许为了本单位的局部利益而影响公司的整体利益。
4.3.计划工作人员必须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企业
的规章制度,严守国家机密和企业的商业秘密,纠正一切违反计划纪律的行为。
4.4.各级计划部门,应努力完成上级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生产建议计划,必须做到按规定时间上报。对生产计划执行不利基未按要求完成任务者,将给予通报批评。
5.附则
5.1.各项目部可以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制订本单位的生产计划管理办法,但必须满足本办法的要求。
5.2.各项目部的生产计划管理,除按本办法执行外,同时还要满足建设单位(总承包单位)或业主、客户对生产计划管理的要求。
5.3.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前发有关同类办法同时废止。本办法的解释、修改权属公司工程管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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