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长胜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评估意见
2014年12月20日,济宁长胜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组织召开了《济宁长胜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评估会议,参加会议的有济宁市环保局、任城区环保局、任城区安监局的管理人员以及行业专家和驻地代表,会议组成的评估组(名单附后)听取了预案编制情况介绍,查看了企业现场,审查了应急预案文本,经讨论形成评估意见如下:
一、 应急预案总体评价
预案按照环境保护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编制较规范,要素较完整,重点较突出,体现了企业环境应急预案的特点,具有一定地实用性和可操作性。经修改完善后,可作为该企业环境应急管理的依据。
二、 修改意见
1. 需进一步识别环境风险源,说明周边环境敏感点的空间分布情况,明确
2. 建议
落实好专家提出的其他意见和建议,本预案经修改完善后发布、备案、实施。
评估组组长:
2014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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