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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工业大学律师实务试题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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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实务试题答案及评分

一、填空(在下列空格内填入正确内容,每空1分,共15分)

1.律师法所称的律师,是指取得律师___执业证书___,为社会提供___法律服务__的执业人员。 2.律师执业不受_____地域_____。

3.合伙制律师事务所,__合伙人 __对该律师事务所的债务承担___无限责任___和___连带责任__。 4.律师应当保守在执业中知悉的__国家秘密__和当事人的__商业秘密_,不得泄露当事人的_隐私_。

5.冒充律师从事法律服务的,由__机关 _责令停止非法执业,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__五千_元以下罚款、___

十五__日以下拘留。

四、简答题(每小题8分,共24分)

1. 申请领取律师执业证书,应当提交哪些文件? (1)申请书;(2

分) (2)律师资格证明;(2

分) (3)申请人所在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实习鉴定材料。(2分) (4)申请人身份证件的复印件。(2分)

2. 律师代理有什么特征? (1)须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法律行为。(2

分) (2)在

受托的权限范围内地进行活动。(2分) (3)实施的法律行为,应能产生民事权利和义务,即具有法律的意义。(2分)(4)进行代理活动所产生的法律后果,应由被代理人承担。 (2分)

3. 什么是辩护律师的工作原则? (1)辩护应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3

分)(2)不得

轻易拒绝为被告人辩护,而应积极地去维护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3分) (3)在同检察、审判机关分工的基础上,同他们相互制约。 (2分))

六、案例分析题(12分)

李虎与张兰于1990年结婚,婚后生一女孩。后因性格不合,经常吵闹。1995年,李虎以双方无共同语言等理由诉至区人民,要求与张兰离婚,区人民经审理驳回起诉。后夫妻关系仍未好转。1996年10月,张兰计划外又生一女孩,经双方同意送他人抚养。1997年3月李虎再次向区人民起诉,坚决要求与张兰离婚,区认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遂判决李虎与张兰离婚。张兰不服,以感情示完全破裂,财产分割不公等理由上诉至市中级人民。请问如你是中级人民法官,你应该如何处理此案?并请说明理由。

答:应作出如下裁定: 一、撤销一审判决;(3分) 二、驳回李虎的起诉。(3分)

因张兰分娩丁足一年,一审判决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六条:“女方在怀孕期间和分娩后一年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的规定,故中级人民应依据以上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16条第(六)项规定:“依照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间内不得起诉的案件,在不得起诉的期限内起诉的,不予受理。”作出以上裁定。(6分)

1

1、钟某为其3岁儿子购买某品牌的奶粉,小孩喝后上吐下泻,住院7天才恢复健康。钟某之子从此见任何奶

类制品都拒食。经鉴定,该品牌奶粉属劣质品。为此,钟某欲采取法律手段维权。 试分析,如果你是钟某的代理律师,可以向他提出哪些法律建议?

作为钟某的代理律师,可以提出以下建议:

(1)向工商管理机关举报,要求工商管理机关查处并裁决此纠纷;(2分) (2)向出售该奶粉的商场索赔,或向生产该奶粉的厂家索赔(2分)

(3)直接提起诉讼,要求商场赔偿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交通费等(1分)

2、陈某是一家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一天,某公司经理高某找到陈某,说明本公司因为货物卖买纠纷想起诉另一家公司,但对于能否胜诉没有把握,因此对是否向起诉很犹豫。陈律师让其简单介绍了一下该纠纷的情况,听完介绍后,对高某说,胜诉的把握很大。见高某还是犹豫,陈律师就说,如果起诉,审理该案的院长是他的一个老战友,关系很好。同时许诺愿将该案所得的律师代理费8%作为案件介绍费付给高某。于是高某决定委托陈律师作其所在公司的诉讼代理人,起诉另一家公司。陈律师接受委托后,去找承办此案的法官,请其吃饭,并一块娱乐娱乐,遭到拒绝。这时高某找到陈律师说他们公司又有一起劳动合同纠纷,听说另一律师务所的章律师承办此类案件很有经验。陈律师告诉高某,章律师只是徒有虚名,事实上是个不学无术的骗子,不如让他自己来代理诉讼。 试分析,陈律师的哪些做法是错误的?

陈律师的以下做法是错误的:

(1)陈律师告诉高某,院长是他的战友,关系不错。利用与的关系来招揽业

务,违背了律师职业道德与执业纪律的规定。(2分)

(2)许诺愿将代理费的8%作为“案件介绍费”付给高某,属于律师职业道德与执业

纪律禁止的采用给予客户或介绍人提取“案件介绍费”的方式承揽业务的不正当竞争手段。(1分)

(3)陈律师提出请法官吃饭和娱乐,违反了律师执业纪律。(1分)

(4)陈律师告诉高某,章律师徒有虚名,事实上是个不学无术的骗子,不如让他自己

来代理诉讼。属于以诋毁其他律师的方式来争揽业务的不正当竞争行为。(1分)

3、某刑事诉讼案件判决下达后,认为判决适用法律错误、量刑不当而提出抗诉,同时,被告人季某

认为判决认定事实有误、量刑过重,委托其辩护人沈律师向提出上诉。上诉后,季某担心上诉反而会加重刑罚而向沈律师提出咨询,沈律师表示,根据“上诉不加刑”原则,提出上诉最坏的结果也只是维持原判,不可能会加重刑罚,让季某放心。

试分析沈律师的说法是否正确,并说明理由。

沈律师的说法不正确。(2分)理由如下:

(1)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第二审人民审判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辩

护人、近亲属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称为“上诉不加刑原则”。(1分) (2)但是,刑事诉讼法同时规定,人民提出抗诉或者自诉人提出上诉的案件,

不受“上诉不加刑原则”的。本案中,由于提出抗诉,因此二审判决仍然有可能对季某加重刑罚。(2分)

2

4、李某出生于1988年6月12日,2005年跟随舅舅外出打工。2006年5月2日晚九时许,李某独自一人在西湖边睡觉,醒来后发现自行车不见了。李某在附近寻找自行车时,看见在西湖边石椅上谈恋爱的张某和施某两人,便上前询问有没有看见自己的自行车。张某很不耐烦,叫李某滚开,李某一时激愤,与张某吵起来,张某推了李某一把,李某便拿出随身携带的水果刀刺向张某后逃窜。张某追了几分钟后倒地不起,后因抢救无效死亡。三天后,李某投案自首。

试分析如果你是李某的辩护律师,应从哪些方面提出辩护意见?

作为李某的辩护律师,可从以下方面提出辩护意见:

(1)李某作案时年纪未满18周岁,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2分) (2)本案中受害人自己也有过错,据此可减轻李某的部分责任;(1分) (3)李某事后有自首表现,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2分)

1、简述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有哪些?

根据最高人民关于执行《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包括:

(1)因犯罪行为遭受物质损失的被害公民;(1分)

(2)因犯罪行为遭受物质损失的被害法人或其他组织;(1分) (3)已死亡被害人的近亲属;(2分)

(4)无行为能力或行为能力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2分)

(5)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检察机关在提起公诉时,可以提起附带懂

事诉讼。(2分)

2、简述申请再审须符合的情形有哪些?

申请再审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1分) (2)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1分) (3)原判决、裁定适用的法律确有错误;(2分) (4)法律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审判;(2分)

(5)审判人员在审理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的行为等。(2分)

3、简述律师在执业活动中的主要权利。

律师在执业活动中的主要权利有:(以下每点各1分)

(1)律师在执业活动中人身权利不受侵犯; (2)收集与案件有关材料及查阅案卷权; (3)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权; (4)调查取证权; (5)拒绝辩护或代理权; (6)有得到适时通知的权利;

(7)律师在庭审中享有的发问、质证、提出新的证据、辩论等权利;

3

(8)获取案件各种法律文件副本的权利。

得 分 评卷人 六、论述题(每小题10分,共10分) 辩护权是被指控人应享有的基本权利,维护和帮助被指控人行使其应有的辩护权,是维护人类社会最

1、试述刑事诉讼律师辩护与被指控利保障的之间关系。 基本的。(2分)

在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辩护权方面,律师辩护具有不可比拟的优越性,律师辩护是刑事辩护的核心力量。律师辩护的优越性主要表现在:(以下每点2分,须做展开论述,否则最多给4分)

(1)律师有着其他非律师辩护人不可比拟的专业素养。律师是取得执业证书并专门从事法律工作的专业人士,不仅掌握较为系统的法律专业知识,而且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对证据的审查判断、案件事实的认定、法律的适用及定罪量刑的法定尺度都有很好的把握,能够找准辩护中的关键问题,切实可行的实施辩护策略。

(2)律师享有较为广泛的诉讼权利。法律赋予了辩护律师较之其他辩护人更多的诉讼权利,如《刑事诉讼法》中规定辩护律师可查阅、摘抄、复制案卷及与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要行使上述权利,则须经或同意。

(3)律师辩护有更为充分的法律保障。我国《律师法》规定,律师依法执业受法律保护。律师担任

辩护人的,其辩论权和辩护权受到法律的保障。

(4)律师有自己的组织和纪律约束。律师执业活动要有特定的组织,即律师事务所。律师担任辩护

人,要由律师事务所统一接受委托,受律师事务所的监督和支持,能够利用集体智慧,有效地完成辩护任务。

四、案例分析题(每小题5分,共20分)

1、某当事人因涉嫌杀人被逮捕,律师会见时,该当事人向律师咨询,如果一审判决死刑,可否上诉。律师答,可以上诉,因为我国刑事案件一律实行两审终审。该律师说法是否正确,为什么?

不正确。理由:我国刑事诉讼案件一般情况下实行二审终审制,但最高院作为一审的案件,只能是一审终审。

2、某刑事案件中,证人是一名年纪为13周岁初一的学生,案发当时在现场看见犯罪嫌疑人丢弃凶器,被害人的代理律师提请证人出庭,审判长以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的人或年幼的人均都不能作证人为由,不予准许。请问,审判长的做法是否正确,为什么?

不正确。理由: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的人或年幼的人并非都不能作证人,他们可以对与自身健康、精神和智力状况相适应的事件作证。本案中,初一学生虽未成年,但对其亲眼看见嫌疑人丢弃凶器一事,仍可作证。

3、梁某,男,1983年10月2日出生。1997年10月3日,梁某在一酒家门口见一醉汉被众人围观,便上前自称是醉汉的表弟,用三轮车将其拉至僻静处,趁醉汉还在酣睡中,将其装有10万元巨款的密码箱拿走,梁某的行为已构成抢劫罪。你认为这一说法是否正确,为什么?

不正确。梁某的行为不构成犯罪。理由:根据刑法规定行为人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属于相对副刑事责任时期,在此期间只有杀人、抢劫、绑架等犯罪的才承担刑事责任;本案梁某所犯重大盗窃不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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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刑法规定的相对刑事责任年龄应承担的范围,故其行为不构成犯罪。

4、梁某,男,1983年10月2日出生。1997年10月3日,梁某在一酒家门口见一醉汉被众人围观,便上前自称是醉汉的表弟,用三轮车将其拉至僻静处,趁醉汉还在酣睡中,将其装有10万元巨款的密码箱拿走,梁某的行为已构成抢劫罪。你认为这一说法是否正确,为什么?

不正确。梁某的行为不构成犯罪。理由:根据刑法规定行为人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属于相对副刑事责任时期,在此期间只有杀人、抢劫、绑架等犯罪的才承担刑事责任;本案梁某所犯重大盗窃不属于刑法规定的相对刑事责任年龄应承担的范围,故其行为不构成犯罪。

5、文某,男,24岁,某厂青工。1992年7月4日,文某得知本厂高工刘某夫妇去外地出差,家中仅有一16岁女儿在家,便起奸淫之心。当日凌晨,文某从窗口钻进刘家,因不知刘某之女住处,便在客厅摸寻,不慎撞翻了茶几刘某之女听到响声大喊救命,文某见事已败露,便匆忙逃走,后被群众追获。文某的行为已构成强奸罪,且属于强奸未遂。你认为是否正确,为什么?

不正确,文某的行为构成强奸罪但属于强奸罪的预备而不是未遂。理由:是否\"已着手实施犯罪\"是犯罪预备和未遂的关键区别。所谓着手\"实行犯罪是指行为人的行为必须实际接触或者接近犯罪对象,行为已对犯罪的直接客体造成了直接威胁;本案中,文某尚不知犯罪对象在何处,故其行为应认为处于预备状态。

五、简答题(每小题8分,共24分) 1、简述刑事自诉案件包括哪几类?

审查起诉阶段,辩护律师工作的主要内容包括:

a) 与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1分)

b) 查阅、摘抄、复制案件有关材料。在审查起诉阶段,人民应当允许被委托的辩护律师

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诉讼法文书、技术性鉴定结论。(2分)

c) 调查、收集证据。辩护律师经证人或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同意,可向他们收集与案件有关的

材料,也可以申请人民收集、调取证据。(2分) d) 提出辩护意见。(1分)

e) 代理申诉。对于人民作出的不起诉决定,被不起诉人可自收到不起诉决定书后7日内

委托辩护律师代为申诉。(2分)

2、简述律师执业的。

根据我国《律师法》的规定,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申领律师执业证书:

a) 具有律师资格;(3分)

b) 在律师事务所实习满一年;(3分) c) 品行良好。(2分)

3、简述律师在收集证据的过程中应当注意的问题。

律师的非诉讼业务范围包括:

a) 接受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聘请,担任法律顾问;(2分)

b) 解答有关法律的询问,诉讼文书和有关法律事务的其他文书;(2分) c) 律师参加仲裁;(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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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接受当事人的委托,参加诉讼外调解;(1分)

e) 接受当事人的委托,办理其他非诉讼法律事务。(2分)

六、案例分析题(共10分) [案情]

2003年10月8日,某职业专科学校学生(生于1986年12月)沈某骑车去公园玩,至某小学附近时,迎面

驶来的一辆大货车的拖挂车厢将前方与其同向骑车上班的某公司业务员金某挂倒,金某当场昏迷过去。挂在她自行车前把上的钱包甩落在地,一捆人民币(计5000元)甩出包外。此时沈某正好骑到,便将这捆钞票和林的钱包(包内还有5000元)拾起,一并装进自己的双肩书包内。此事被骑车经过的一名学生纪某看见,当纪某询问沈某为何把钱包放进自己袋内时,沈某谎称他与金某一道去银行取款回来,纪某未在追究。沈某在现场帮助交警将金某抬上汽车然后离去。金某因伤重抢救无效死亡,沈某用2000元买书、吃喝,余款存入银行。后因机关追查万元巨款下落,沈某闻讯害怕受到处罚,便将8000元存折交某市交警队,并交代了事情经过,表示愿退赔2000元,接受处理。

问:沈某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

如果你作为沈某的辩护律师,应从案中哪些情况为沈某辩护?

沈某的行为构成盗窃罪。他趁金某昏迷时,将万元巨款装进自己的旅行袋内是秘密窃取行为,数额较大构成盗窃罪。(2分)

作为辩护律师,应从以下方面为沈某辩护:

(1)被告人沈某犯罪时未满18岁,应从轻或减轻处罚,《刑法》第17条规定: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未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4分)

(2)沈某自首,可从轻或减轻处罚。《刑法》第67条规定:犯罪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对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沈某事发后害怕受到制裁,主动投案自首,并交出8000元存折,要求将2000元退赔,未造成大的损失,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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