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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3儿童健康管理项目方案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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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0-36月儿童健康管理项目方案1

镇安县基本公共卫生

0-36个月儿童健康管理服务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陕西省卫生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项目指导方案(实行)的通知》(陕卫办发〔2009〕410号)和省卫生厅、财政厅联合下发《关于认真做好0-36月儿童和孕产妇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陕卫妇发〔2010〕12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项目目标

通过全面实施0-36个月儿童健康管理服务,提高婴幼儿健康保障水平,使体弱儿及时得到干预,减少健康危险因素,促进婴幼儿健康成长。具体目标是年度辖区内:

(一)新生儿访视率≥90%; (二)儿童健康管理率≥90%; (三)儿童系统管理率≥90%。 二、项目范围与对象

范围:全县25个乡镇卫生院和县妇幼保健院儿童早期发展中心为主体的医疗保健机构。

对象:县域内所有0-36个月儿童。

三、服务内容

0-36个月儿童健康管理服务项目包括:保健摸底;建立《婴幼儿保健手册》、信息录入、统计上报;新生儿家庭访视;新生儿满月健康管理与指导;婴幼儿健康管理;成长发育监测、评估、指导;高危儿童管理;县、乡、村保健服务指导与例会;培训、指导、评估。

(一)新生儿家庭访视:新生儿出院后1周内,医务人员到新生儿家中进行,同时进行产后访视。了解出生时情况、预防接种、新生儿疾病筛查情况等。观察家居环境,重点询问和观察喂养、睡眠、大小便、黄疸、脐部情况等。为新生儿测量体温、记录其出生时体重、身长,进行体格检查,同时建立《婴幼儿保健手册》。根据新生儿的具体情况,有针对性地对家长进行母乳喂养、护理和常见疾病预防指导。如果发现新生儿未接种卡介苗和第1剂乙肝疫苗,提醒家长尽快补种。如果发现新生儿未接受新生儿疾病筛查,告知家长到具备筛查条件的医疗保健机构补筛。

(二)新生儿满月健康管理:新生儿满28天后,结合接种乙肝疫苗第二针,在乡镇卫生院和县妇幼保健院儿童早期发展中心进行随访。重点询问和观察新生儿的喂养、睡眠、大小便、黄疸等情况,对其进行体重、身长测量和发育评估。

(三)婴幼儿健康管理:满月后的随访服务均在乡镇卫生院和县妇幼保健院儿童早期发展中心进行,偏远地区可在村卫生室进行,时间分别在3、6、8、12、18、24、30、36月龄时,共8次。随访服务内容包括询问上次随访到本次之间的儿童喂养、患病等情况,为儿童进行体格检查、生长发育和心理行为发育评估,

进行心理行为发育、母乳喂养、辅食添加、伤害预防、常见疾病防治等健康指导。在儿童6~8、18、30月龄时分别进行1次血常规检测,对发现有轻度贫血儿童的家长进行健康指导。

(四)根据低出生体重、早产、双多胎或有出生缺陷的新生儿实际情况增加访视次数,根据婴幼儿的生长发育状况和健

康状况增加随访次数。对低体重、消瘦、发育迟缓、中、重度贫血等发育异常儿童分析原因,及时转诊。

(五)每次预防接种前,均要对儿童进行预防接种禁忌症的评估。同时为满足生长发育监测的需要,除上述规定的访视和随访时间外,在儿童每次接受免疫规划范围内的预防接种时,应对其进行体重、身长测量,并将结果记录在生长发育监测图上。

四、服务流程 五、服务要求

(一)开展儿童健康管理的乡镇卫生院和妇幼保健院应当 具备所需的基本设备和条件。

(二)从事儿童健康管理工作的人员(含乡村医生)应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并接受过儿童保健专业技术培训。

(三)按照儿童保健工作规范的要求进行儿童健康管理。 (四)乡镇卫生院和县级保健机构应通过妇幼卫生网络掌握辖区中的适龄儿童数,必要时可通过妇幼卫生网络外的途径收集、核对儿童数。

(五)加强宣传,告知服务内容,提高服务质量,使更多的儿童家长愿意接受服务。

(六)儿童健康管理服务在时间上应与预防接种程序时间相结合。

(七)每次服务后及时记录相关信息,纳入儿童健康档案。 六、组织实施

(一)成立机构明确职责

1、成立管理机构。本项目在县医改领导小组统一管理下实施,项目办公室设在镇安县妇幼保健院,卫兰怀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各乡镇卫生院要成立相应机构并安排专人负责项目实施工作。

2、成立项目技术指导小组。成立项目技术指导小组,负责全县项目工作指导与技术支持。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郝家祥县卫生局副局长 副组长:卫兰怀县妇幼保健院院长 郭文礼县卫生局公办干部 成员:叶明东县医院副院长 祝娟县妇幼保健院副院长 徐家昌县医院儿科主任

汪海涛县妇幼保健院儿科主任 段红艳县妇幼保健院儿保科主任 赵芳县妇幼保健院基层保健科科长 3、明确各级职责。

(1)项目领导小组:负责项目规划、工作方案的审定,协调指导项目开展,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监督督察项目资金的运行及使用情况。

(2)县项目办公室:负责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县域内基层妇幼保健培训、技术指导和管理,制定管理细则和考核方案,并定期组织考核,同时做好信息资料收集、审核、汇总分析等工作。承担具体业务考核评价工作,掌握了解业务开展情况,考核指标完成情况,评价项目实施效果,保障基本妇幼保健质量和项目有序推进。

(3)妇幼保健院:是辖区妇幼保健工作指导中心,承担高危儿管理工作任务,细化儿童健康管理服务规范,开展儿童保健服务,对辖区开展儿童健康检查服务工作实行专项技术指导和业务管理,定期开展检查、考核、评价,并负责城区儿童保健管理工作。

(4)乡镇卫生院: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计划,为0-36个月儿童提供健康管理服务,并做好辖区内婴幼儿系统保健管理和高危儿的初筛、转诊、随访服务,以及信息统计、上报工作。协助及监督各村卫生室规范实施儿童健康管理工作。

(5)村卫生室(保健员):在乡镇卫生院的指导下,各行

30车间公共区域卫生管理制度汇编1

1目的

建立注射剂车间公共区域卫管理规定。 2范围

注射剂车间公共区域。 3责任

清洁工、质监员。 4参考文件

GMP文件之公共区域卫生管理。 5内容

5.1 公共区域是指走廊、更衣室、洗室、卫生间。 5.2 车间清洁工是公共区域卫生的直接负责人,车间质监员应经常对其工作进行检查。

5.3 公共区域的门窗、设施、楼梯扶手,每班用湿抹布擦拭

一次,遇有不易擦拭的油污等,应先用洗涤剂擦拭,然后用干净湿抹布擦拭。

5.4 保持公共区域的清洁,地面不应有积水和明显的污迹,如有应彻底清除。5.5 公共区域走廊,不允许有生产用物品较长时间堆放。

5.6 技术夹层、顶棚每周依次彻底清扫一次。 5.7 车间质监员应经常检查清洁状况和清洁记录。 6培训

6.1 培训对象:清洁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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