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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法上禁止使用武力原则的例外研究

来源:爱go旅游网
Study on Exceptions of Non-use of Force Principle

Under International Law

作者: 王玮[1]

作者机构: [1]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北京100872出版物刊名: 河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页码: 78-84页年卷期: 2020年 第3期

主题词: 国际法;使用武力;联合国授权;例外

摘要:禁止使用武力是国际法上一项重要原则,《联合国宪章》第二条第四款明确规定各会员国在其国际关系上不得使用武力或威胁使用武力,或以与联合国宗旨不符之任何其他方法,侵害任何会员国或国家之领土完整或政治。但这一原则并非毫无开口,在传统理论和新兴理论层面上都存在着几项例外。传统理论上的例外,主要包括联合国授权使用武力以及《联合国宪章》第51条的自卫行为使用武力的。但随着国际形势的复杂化发展,近些年来出现了一些新兴理论,对禁止使用武力原则的例外情形范围进行了扩张,例如预先性自卫使用武力、使用武力进行人道干涉与援助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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