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将珍惜人民教师的光荣称号,自觉维护教师的崇高荣誉,坚守高尚情操,发扬奉献精神,专心从业,不谋第二职业,我坚决做到:
1.不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含在小区住宅内单独组织或以招收住宿生名义组织的“一对一”“一对多”有偿补课行为);
2.不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
3.不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4.自觉抵制社会不良风气,不向学生家长索要钱物,遵守《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
我将牢牢遵守践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如果违反上述规定,按相关规定接受处罚。
承诺人:
长春市朝阳学校
2016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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