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慢性病门诊补助的参保人员,从批准之日起,享受慢性病门诊补助待遇。
二、诊疗、购药时凭本人的《医疗保险就诊证》和医保卡在定点医院或定点药店直接补助(即在定点医院或定点药店只需支付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不再到医保中心申请补助),医保中心不再受理本地慢性病补助业务。每年首次使用时即选定就诊及报销医疗费用的机构,选定后,一个年度内不得变更。
三、慢性病门诊补助实行定点管理:属于Ⅰ、Ⅱ、Ⅲ、Ⅳ类病种的,每年可选择一家定点医院及一家定点药店为其定点就诊及报销医疗费用的机构;属于Ⅴ、Ⅵ类病种的,每年只可选择一家定点医院为其定点就诊及报销医疗费用的机构。其中恶性肿瘤放化疗人员只能选择在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就诊。患两种以上慢性病,所患慢性病为关联病种的,补助限额可在补助限额高的基础上增加1000元,非关联病种的,增加1500元。补助限额只增加一次。慢性病门诊补助的年起付标准为500元。
四、《慢性病药品补助目录》内的药品、与所申请通过的慢性病有关的常规检查、常规化验、常规治疗费(常规检查、常规化验、常规治疗指单价不超过200元的检查、化验、治疗),均属慢性病补助范围。
五、参保人员需妥善保管好每年就诊的门诊病历、化验单、检查报告单等临床资料。
附:
可供选择的慢性病已前台结算定点医院
1、安庆市立医院(5223615) 2、安庆市第一人民医院(5866130) 3、安庆市第二人民医院(5517710) 4、安庆市第三人民医院(5532175) 5、安庆市第四人民医院(5312936) 6、安庆市第六人民医院(5202926) 7、安庆市第八人民医院(5215910) 8、安庆市中医院(5524717) 9、海军安庆医院(5593177) 10、安庆市宜城医院(5372973) 11、安庆市纺织医院(5919731) 12、安庆市大观区人民医院(8776711) 13、安庆市大观区沿河医院(5900999) 14、安庆市工人医院(5517406)
慢性病定点药房
1、华氏大药房人民路分店(5588442) 2、华氏大药房百草堂分店(5210049) 3、安庆大药房中心店(5567928) 4、安庆大药房平安分店(5567928) 5、安庆医药站有限公司恒生药房(5567577) 6、新华大药房(5585828) 7、安庆市丰原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丰源龙山路连锁店(5514928) 8、安庆市丰原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百货大楼连锁店(5512066)
9、永祥大药房(5501579) 10安庆市开发区平安药房(5337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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