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爱go旅游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营口市苗木农业特产税问题的批复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营口市苗木农业特产税问题的批复

来源:爱go旅游网
乐税智库文档

财税法规

策划  乐税网

乐税网( http://www.leshui365.com/ )邮箱: Jiufu@leshui365.com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营口市苗木农业特产税问题的批复

【标    签】苗木农业特产税【颁布单位】辽宁省地方税务局【文    号】辽地税函﹝2001﹞335号【发文日期】2001-11-20【实施时间】2001-11-20【 有效性 】全文有效【税    种】农业税营口市地方税务局:

  你市《关于对农业特产税收入征收农业税的规定》(营地税发[2001]85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辽宁省农业特产农业税实施办法》(字宁省政府[1995]52号令)规定对“花卉苗木”征收农业特产税,其包含经济林、非经济林所有花卉苗木品类。你市应按此对所有花卉苗木品类征收农业特产税。  此复。

二○○一年十一月二十日

乐税网( http://www.leshui365.com/ )邮箱: Jiufu@leshui365.com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igat.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1号-1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