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D-10中精神分裂症诊断标准
1、症状标准: 具备下述 ( 1)-(4)中的任何一组 (如不甚明确常需两个或多个症状) 或( 5)
-( 9)至少两组症状群中的十分明确的症状。 1) 2)
思维鸣响、思维插入、思维被撤走及思维广播。
明确涉及躯体或四肢运动, 或特殊思维、 行动或感觉的被影响、 被控制或被动妄想、 妄想性知觉。
对患者的行为进行跟踪性评论, 或彼此对患者加以讨论的幻听, 或来源于身体某一部分的其他类型的幻听。
如具有某种宗教或政治身份, 或
3)
4) 与文化不相称且根本不可能的其他类型的持续性妄想,
超人的力量和能力。 5) 伴转瞬即逝或未充分形成的无明显情感内容的妄想,
周或数月每日均出现的任何感官的幻觉。
或伴有持久的超价观念, 或连续数
6) 7) 8) 9)
思潮断裂或无关的插入语,导致言语不连贯,或不中肯或语词新作。 紧张性行为,如兴奋、摆姿势,或蜡样屈曲、违拗、缄默及木僵。
阴性症状, 如显著情感淡漠、 言语贫乏、 情感迟钝或不协调, 常导致社会退缩及社会功能下降,但需澄清这些症状并非由抑郁症或神经阻滞剂治疗所致。
个人行为的某些方面发生显著而持久的总体性质的改变,表现为丧失兴趣、缺乏目的、懒散、自我专注及社会退缩。
1 个月或以上时期的大部分时间内肯定存在以上
1~4 症状
2、病程标准 :特征性症状在至少 3、排除标准: 有三条。
至少 1 个,或 5~10 至少 2 组症状群中的十分明确的症状。
( 1) 存在广泛情感症状(抑郁、躁狂)时,就不应作出精神分裂症的诊断,除非明确
分裂症的症状早于情感症状出现。 (排除心境障碍) ( 2) 分裂症的症状和情感症状一起出现,程度均衡,应诊断分裂情感性障碍。 ( 3) 严重脑病、癫痫、药物中毒或药物戒断状态应排除。 4、鉴别诊断:(举例) 1)
神经衰弱 : 病人的自知力是完全存在的,病人自己完全了解自己病情的变化和处境,甚至还对自己的病情做出过重的评价,情感反应强烈,积极要求治疗。
强迫性神经症 : 患者能认识到强迫症状源于自身, 严重干扰了自己的日常生活、 学习和工作。为此感到十分苦恼,并企图加以排除和对抗,迫切要求治疗 3)
抑郁症 : 病人的情绪是发自内心的,并非受幻觉和妄想的影响,常伴有自卑、自责等, 内心体验深刻, 思维常是迟钝的, 整个精神活动是协调的, 可以伴有幻觉和妄想, 但经过治疗,很快可以消失的。 4)
躁狂症 : 情感反应活跃、 甚至高涨、 生动、有感染力, 情感表现无论悲喜哀乐均与思维内容相一致 与周围环境的接触、与周围人接触主动、洞察反应敏捷,动作增加,思维 奔逸。 5)
偏执型精神分裂症 : 妄想常较荒谬、离奇、泛化,常伴有幻觉,此外,情感反应不协调,起病年龄较早。无精神衰退是与精神分裂症最大的不同。
反应性精神病 : 在持久的精神刺激下, 也可以出现以妄想为主要表现的偏执状态。 主动讲述自己的不幸遭遇, 以求得到周围人的支持和同情, 病态体验在逻辑推理上接近正常 人,并且情感反应鲜明强烈。 此外,病人接受心理治疗的态度是主动的,精神症状随着 精神刺激的解除可逐渐减轻、消失。
注:其它诊断标准参考
2)
6)
ICD-10 精神与行为障碍分类(临床描述与诊断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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