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什么是票据?
狭义上的票据,仅指《票据法》上规定的票据。
《票据法》第二条规定了票据的范围,是指汇票、本票和支票。
商业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付款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一种票据。商业汇票的签发人为一般企业。银行汇票是出票银行签发的,由其在见票时按照实际结算金额无条件支付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银行汇票的出票银行为银行汇票的付款人。银行在为企业开具银行汇票时一般会要求企业将足额款项存入银行,因此银行汇票的安全性高于商业汇票。
商业汇票按其承兑人的不同又可分为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是出票人签发并承诺在汇票到期日支付汇票金额,银行承兑汇票是指银行承诺在汇票到期日支付汇票金额。银行承兑汇票有银行的信誉作付款保证,其安全性高于以一般企业的商业信用作保证的商业承兑汇票。 2、票据的权利和责任(《票据法》第四条)
票据权利,是指持票人向票据债务人请求支付票据金额的权利,包括付款请求权和追索权。
票据责任,是指票据债务人向持票人支付票据金额的义务。 3、从汇票来看,银行主要从事的票据业务
承兑、贴现、置换(质押)汇票质押是指以设定质权、提供债务担保为目的而进行的背书。它是由背书人通过背书的方式,将票据转移给质权人,以票据金额的给付作为对被背书人债务清偿保证的一种方式。
4、办理业务过程中可能碰到的风险 (1)融资性风险
即商业银行签发或贴现无真实交易背景或不能确定有真实交易背景的银行承兑汇票而形成的风险。
《票据法》第十条 票据的签发、取得和转让,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具有真实的交易关系和债权债务关系。
票据的取得,必须给付对价,即应当给付票据双方当事人认可的相对应的代价。
《支付结算办法》第二十二条、《商业汇票承兑、贴现与再贴现管理暂行办法》
(2)信用风险
导致大量银行垫款而产生的信用敞口风险。 (3)道德风险
一是关联企业、关联交易方相互串通,套取银行资金;二伪造、变造票据、“克隆”票据或票据“调包”等欺诈手段;三是银行内部人员在办理票据业务时不认真把“三关”,即票据记载事项合法合规审查关、背书核实关、票据真伪核实关,或是违法违规,盗用银行票据,而使银行蒙受资金损失。 (4)操作风险
审查失误,出现瑕疵票据(承兑签章错误、背书不连续、票据挂失) (5)内部管理风险
票据保管、档案资料不完整不规范 (6)利率风险与流动性风险
市场利率变动,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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