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 ■I 浅议工程项目建设中的施工索赔 张勇超 (邯郸市广宇建筑有限公司) [摘要]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建筑市场中的工程索赔是一种正常的现象。但在施工索赔方面还存在一些误区,如在工程实施中,业主往往忌讳索赔,承包商 不敢索赔,也不懂如何索赔,对工程的风险意识和索赔意识还不强,监理工程师也不善于处理索赔。本文针对企业与企业间存在的以上问题,浅略分析业主与承包 商及分包商方面索赔的一些要点。 [关键词】工程索赔业主方面承包商方面分包商方面 中图分类号:B092.2 文献标识码:A 一 业主的行为 1.因业主提供的招标文件中的错误、漏项或与实际不符,造成中标施工后 突破原标价或合同包价造成的经济损失;2.业主未按合同规定交付施工场地; 3.业主未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办理土地征用、青苗树木补偿、房屋拆迁、清除地 面、架空和地下障碍等工作。导致施工场地不具备或不完全具备施工条件;4.业 主未按合同规定将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约定地点,或 虽接至约定地点但没有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5.业主没有按合同规定开通施工 场地与城乡公共道路的通道或施工场地内的主要交通干道、没有满足施工运输 的需要、没有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6.业主没有按合同的约定及时向承包商提 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或者提供的数据不符合真实准确 的要求;7.业主末及时办理施工所需各种证件、批文和临时用地、占道及铁路专 用线的申报批准手续而影响施工;8.业主未及时将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以书面 形式交给承包商,9.业主未及时组织有关单位和承包商进行图纸会审,末及时 向承包商进行设计交谈。1O.业主没有妥善协调处理好施工现场周围地下管线 和邻接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而影响施工顺利进行;1 1.业主没有按照合同的规 定提供应由业主提供的建筑材料、机械设备;12.业主拖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 任,如拖延图纸的批准、拖延隐蔽工程的验收、拖延对承包商所提问题进行答复 等,造成施工延误 13.业主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数景支付工程款 14.业主要 求赶工,l5.业主提前占用部分永久工程t16.因业主中途变更建设计划,如工程 停建、缓建造成施工力量大运迁、构件物质积压倒运、人员机械窝工、合同工期 延长、工程维护保管和现场值勤警卫工作增加、临建设施和用料摊销量加大等 造成的经济损失,17.因业主供料无质量证明,委托承包商代为检验,或按业主 要求对已有合格证明的材料构件、已检查合格的隐蔽工程进行复验所发生的费 用l18.因业主所供材料亏方、亏吨、亏量或设计模数不符合定点厂家定型产品 的几何尺寸,导致施工超耗而增加的量差损失,19.因业主供应的材料、设备未 按合约规定地点堆放的倒运费用或业主供货到现场、由承包商代为卸车堆放所 发生的人工和机械台班费。 二.业主代表的行为 l、业主代表委派的具体管理人员没有按合同规定提前通知承包商,对施工 造成影响;2、业主代表发出的指令、通知有误;3,业主代表未按合同规定及时向 承包商提供指令、批准、图纸或未履行其他义务,4、业主代表对承包商的施工组 织进行不合理干预;5、业主代表对工程苛刻检查、对同~部位的反复检查、使用 与合同规定不符的检查标准进行检查、过分频繁的检查、故意不及时检查。 三 旌工条件与旋工方法的变化 1、加速施工引起劳动力资源、周转材料、机械设备的增加以及各工种交叉 干扰增大工作量等额外增加的费用,2、因场地狭窄、以致场内运输运距增加所 发生的超运距费用 3、因在特殊环境中或恶劣条件下施工发生的降效损失和增 加的安全防护。劳动保建等费用,4、在执行经甲方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进度 计划时,因实际情况发生变化而引起施工方法的变化所增加的费用。 四 不依法履行搪工合同 施工合同经承发包双方依法签订生效,就是承发包双方在工程施工中遵守 的规则,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或不履行合同赋予的 权力和义务。但在实际履行中,往往因一些意见分歧和经济利益驱动人为因素, 不严格执行合同文件。尤其是在市场经济和目前“僧多粥少”的情况下,工程承 包竞争激烈,在工程招标时,承包商采取“低价夺标,索赔盈利”的策略,而业主 却以低报价者中标,不考虑此中标价是否合理。 文章编号:1009—914X(2014)15~0161—01 五 工程项目建设承发包管理模式变化 当前的建筑市场,工程项目建设承发包有总包、分包、指定分包、劳务承包、 设备、材料供应承包等一系列的承包方式,使工程项目建设承发包变得复杂和 管理模式难度增大。当任何一个承包合同不能顺利履行或管理不善,都会影响 工程项目建设的工期,质量和数量,继而引发在工期、质量、数量和经济等方面 的索赔。如设备、材料供应商不按工程项目施工和设计要求按时提供设备、材料 的质量、数量和规格型号,工程就不能按业主或设计和规范要求施工,因而影响 工程项目建设的进度和质量。如业主不按合同约定支付总包方的工程款,总包 方就不可能按合同约定给分包方支付工程款,分包方就不能如时给设备、材料 供应商支付设备、材料购买费,这一系列的合同违约,直接影响工程项目建设的 质量、数量和工期,最终导致业主、总包方、分包方、设备材料供应商相互间的索 赔。 六.分包商也有向总承包商索赔的机会 恪守合同签订施工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共同义务,索赔是双方当事人各自享 有的权利。但索赔并不是漫天要价和任意赔偿,索赔是“边缘科学”,科学就是尊 重客观规律,就是实事求是,按客观事实办事。因此,施工索赔应站在客观公正 的立场,以实际赔偿为原则,遵守时效性,超过双方约定的索赔期限,受损害的 一方无权提出索赔要求。施工索赔是一项知识及技术面广,复杂细致的工作,不 但要善于发现和把握索赔的机会,还要善于收集、整理与施工索赔有关的依据 和资料,如承发包双方依法签订的施工合同和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施工图、施 工组织设计、招标文件、标底、定标书、图纸会审纪要、设计变更通知单、施工现 场签证、施工进度表、施工备忘录、有关工程的工程照片、隐蔽记录、验收证明书 以及业主指派的施工现场工程师的指令书和双方来往的书信等等,熟悉和了解 施工现场,参加必要的工程例会。更重要的是会处理索赔,分清那些属于施工中 的索赔,在什么情况下可以索赔,怎样计算索赔,及时提出索赔报告。 索赔事件发生后,应依照施工合同约定和有关法规对索赔事件尽陕进行处 理。任何对在中期付款中发生索赔事件搁置不处理,都会影响到工程项目建设 的工期、质量和工程结算以及责任划分、质量处理、利息和预期利润补偿等等。 因此,当遇到索赔事件时,发包人(业主)与承包商不要回避,应积极配合,组织 有良好素质、思维敏捷、逻辑}生强,办事效率快、有协调能力、有索赔经验的合同 法律专家、工程技术人员、造价工程师、经济师等有关人员进行索赔事件的处 理。 综上所述,工程索赔是一项复杂的、系绕}生很强的工作,在索赔工作中我们 要充分理解施工图纸、技术规范及业主 监理 施工企业签订的合同协议和各项 往来性文件,必须依合同、重证据、讲技巧、树信誉,踏踏实实地做好索赔管理基 础工作,严格按程序办事,工程索赔是合同管理的重要环节,也是项目管理的重 要内容,是建筑业企业赢取利润的重要手段,这样把索赔工作处理好,才能切实 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取得效益最大化。 参考文献 [】]汤燕群:工程索赔在我国的现状及发展[J],森林工程,中南林学院,2003 年1期. [2】晓莉、程维林:建筑行业索赔现状及对策[Jl实践・探索2oo9 ̄第l2期下 半月・总第442期. [3奕峰:施工合同风险管理及索赔探悉[3】D】西安建筑科技大学,2007{11】 虎:建筑工程合同管理与索赔【M】东南大学出版社. 科技博览l 1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