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学校是为了建立学校、社会、家庭三结合的教育网络而成立的组织,它是由我校学生家长自愿参加、配合学校共同教育管理学生而成立的一个群众组织,它促使家、校双方及时了解学生在各个方面的表现,共同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一、宗旨
坚持党的教育方针,加强与家庭之间的联系,优化家庭教育环境,实现学校、家庭、社会教育一体化,促进全体学生素质的全面和谐发展,促进学校“和谐发展”理念的落实。家长委员会成员成为学校与家长相互联系的纽带和桥梁。全体家长委员会成员要热心参与学校的教学改革,协助学校做好有关工作,定期向家长委员会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
二、职权 (一)权利
1.家长委员会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可选举班级、年级、学校家长委员会主任、副主任。
2.家长委员会有对捐资助学、优秀学生奖励、特困学生扶助经费使用的监督权。
3.家长委员会有了解学校教育、教学的权利,可随时要求学校反映学生在校表现,可对学校的教育教学等提出建议。
4.家长委员会有监督老师的权利,可与学校联系抽查老师的备课、上课和作业批改等情况。
5.家长委员会有权要求学校组织召开各级家长会。发起改进家庭教育、促进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教育,救助特困学生等倡议。
(二)职责
1.按时参加各级家长会。
2.及时向学校提供学生在各方面的表现,并协助学校共同教育,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3.及时反映学生、家长、社会对学校的意见,并提出合理意见。
4.参加、支持学校组织的各种活动。
5.调解家长和学校出现的矛盾,并协助学校缓解与其它部门的矛盾。
三、家长委员会活动内容 1.学习教育理论,提高教育水平。 2.听取学校学期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3.研讨家长委员会工作计划及实施过程。 4.参加学校组织的有关教育教学活动。
5.反映家长的意见、建议,加强家庭教育听协调同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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