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尽快将自己单位提出,让老师们进行信息核对,如有错误,电子信息反馈回本邮箱。时间:2016年5月20日止。2016年5月21日早8点前,教办将修改后的表格发送到各校,各校要及时在公开栏公示并留存照片。
通知
各镇教办、农村中学,市直各学校:
为做好乡村教师在教学一线任教年限的统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局里安排的时间节点统一部署安排工作,统一公示日期(5月21日--27日,共7天),并制定了公示模板(附后),公示报告模板(附后)。
二、济宁市就有关政策请示省教育厅、教育部,并形成了《关于荣誉证书发放的有关政策》,现下发给你们,各单位统计请以《政策解释》为准,严格政策界限,杜绝扩大发放范围。如有其他问题请以书面形式汇总后上报人事科。
三、工作时间节点:
5月13日,召开会议,安排部署;
5月14日--20日,各单位统计汇总,初步进行审核;
5月21日---27日,在单位公开栏对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公示;同时,市教育局安排督查组到各校检查公示情况;
5月28日,市教育局联合市人社局进行再次审核,并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发放《登记表》,由各单位发放表格,进行填写;
5月28日---6月3日,在市教育局、人社局网站进行公示;
6月3日,上报《登记表》纸质版及电子版;
四、有关表格报送
附件2(一式3份)、附件4(一式3份)以镇教办、市直学校、农村中学汇总后统一打印,加盖单位公章上报即可;电子版以镇教办、市直学校、农村中学为单位进行汇总,30年、20年的各形成一个文件上报即可(需要用教育部下发带校验格式的电子表格汇总)。
济宁要求: 附件1(一式1份)、附件3(一式1份),还要上报电子版,以镇教办、市直学校、农村中学为单位命名为一个文件夹,以“编号”+ “姓名”为文件名,进行报送。纸质版可以于27日,公示完毕后到人事科领取。
人事科
2016年5月16日
公示(参考模板)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乡村学校从教30、20年教师荣誉证书颁发工作的通知》和《山东省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实施办法》文件精神,我单位对在教学一线任教满30年、20年、10年的教师进行了初步审核,现将符
合发证范围的人员信息进行公示(见附件),欢迎广大教职工监督。
如有异义的可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向局人事科及局纪委反映。
公示期:2016年5月21日---27日(7天);
监督电话:市教育局人事科:5212480;
市教育局纪检办公室:5237921;
市教育局信访科:5236995;
电子邮件:zcsjyjrsk@163.com;
zcjyjjw@163.com;
zcsjyjxfk@163.com
公示报告 市教育局:
单位(章): 2016年5 月 21日
(模板)
我单位按照省、济宁市及邹城市教育局有关要求,在市教育局规定的公示期内(5月21日至5月27日),对在教学一线任教年限满30年、满20年、满10年的教师在我校公开栏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公示照片附后。
学校(单位)章:
负责人签字:
经办人签字:
年 月 日
关于荣誉证书发放政策解释
一、问:如果在农村任教满30、20年,现在在城市任教的教师,也应在统计范围,对不对?
答:根据文件,颁发对象为在县以下(不含县城所在地)乡镇和村庄学校任教年限累计满30年、20年的正式在编教师。只要其符合要求,应当统计。
二、答:《乡村学校从教30年教师荣誉证书登记表》,省级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意见栏目,我们加的这行字,“此栏以省教育厅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公布文件为准。不再盖章。”各地在印制表格的时候要带着,不能删除。
三、问:20年或30年教师荣誉证书登记表,表中内容手写或机打是否都可以。
答:对,都可以。
四、三个办事处未成立前,在老城关镇的学校工作的从教年限是否可以计算为从教年限?
答:可以。
五、问乡村学校整体搬迁到城里,这部分教师需统计吗?
答:搬迁前在农村满30年,20年应该发放;
六、问:在农村学校支教的算不算年限?曾任民办教师现转正,民办的任教年限算不算年限?
答:农村学校支教的肯定算。曾任民办教师现转正,最后一次任民办教师的年限可计算连续教龄的,肯定也算。民办教师间断的,前几段间断的时间应同代课教师相同,算不算需请示教育部。
七、问:2016年1月1日至现在去世的乡村教师是否统计?
答:文件规定2015年12月31日前已去世的不再颁发,那么此时间之后去世的应颁发。
八、问:此次登记的年限截止日期是哪个?
答:文件第四,截至2015年12月31日,任教……
九、统计年限计算问题:在职人员截止时间为2015年12月31日,退休人员截止退休时间,是否为年减年、月减月,若有余月如何处理,如29年5个月。
答:退休人员截止退休时间,按年月日相减实足时间,如29年5个月的只能发20年。
十、任教年限:民转公教师,其任民办教师时间是否计算?原在民办学校工作,考取在编教师后,其在民办学校工作年限是否计入?
答:民转公教师,其最后一次任民办教师时间是计算为连续工龄和教龄的,因此应该计算;任民办教师期间有间断的,不能计算为连续工龄和教龄的最后一段前的任民师时间应该不能计算,为了稳妥期间,请示教育部再做明确答复。
十一、填表问题
1、任教学科:任教多门学科的如何填,是否仅填主任教学科。
答:任教多门学科的填写为主的学科,可以写等。
2、任教年限填写格式:“30年 20年 10年” 可否?
答:任教年限填写在乡村学校工作的实足年份。(是否可以有一位小数,请示教育部明确)
3、学历:是否填写最高学历(含函授学历)即可?格式可否为:研究生、本科、专科、中专、中师、高中、初中、小学等?
答:学历填写与干部履历表填写要求相同。
4、附件4:设区市是否填“即墨市”?
答:设区市是指下设区的市,“即墨市”范围的,应该填写“青岛市”。
5、附件2、4:出生年月、参加工作时间是否填年月即可,如“198001”;出生年月以档案为准还是以身份证为准?
答:出生年月、参加工作时间,要按教育部和他们的表格校验格式要求填。出生年月要看电子表格有无与身份证对应关系,如无特别要求,按干部履历表要求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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