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计系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实地检查内容
自查部门: 自查日期:2015年 月 日
标准要求内容 1.设有24字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广告牌。 2.设置有“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和文 明礼仪提示牌(5块以上)。电子屏公益广 告1分钟出现三次。 3.地面平整,绿化完好,单位门前、内部 车辆停放整齐,无乱扔杂物、随地吐痰, 无乱堆放、乱张贴、乱涂写、乱设广告牌现象,内外环境整洁有序。 4. 公共设施功能完好,无人为弄脏、损坏 现象。有无障碍通道,并不堵塞;有无障 碍设施,并能正常使用。 5.有明显的禁烟标识,标识规范,无吸烟 现象,无烟蒂、烟具。 6.导医标识清晰,主要收费项目公开。 7.视频监控区有明显提示标志。 8.提供服务程序和所需资料的说明书。 9.服务设施齐全(导医台、饮水机<包括水、纸杯>、水笔、老花镜、应急药箱等便民服务设施) 10.服务窗口合理有序开放,开窗率≥70%,挂号、收费、发药等服务窗口排队等候不超过15分钟。 11.建立高效的投诉机制。服务场所设有意 见箱(定期开启)或意见簿,并公示投诉电 话,有投诉处理意见,有处理结果回复。 12.医务人员按规定着装,佩戴工号,衣 帽整洁,遵守规章制度,准时到岗到位, 无迟到、早退、缺岗等现象,文明用语, 杜绝服务禁语,做到热情服务、规范服务、 优质服务,无收受“红包” 、开“大处方” 现象,无医疗责任事故发生。(导医台人员 要在岗在行在状态,不做无关工作的事, 最好有志愿者导医)。 13.工作人友善对待外来人员,耐心热情回答陌生人的询问。 14.其他:消防设施达到国家标准,完好率 达到100%。食堂、食品小卖部等有相应的 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业人员均有健康证, 依法依规经营;10桌以上食堂参与文明餐 桌活动,在营业场所显著位置和餐桌上设有文明就餐的温馨提示牌。 自查发现问题 计划解决 时间 回头看 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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