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规定
1.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中应有防治固体废物和废水等污染的有效措施,并在施工作业中认真组织实施。
2.施工现场应建立水保管理体系,责任落实到人,并保证有效运行。
3.对施工现场水、土污染及环境保护管理工作进行检查。 (二)防治水污染管理制度
1.搅拌机前台、混凝土输送泵及运输车辆清洗处应当设置沉淀池,废水不得直接排人市政污水管网,经二次沉淀后循环使用或用于洒水降尘。
2.现场存放油料,必须对库房进行防惨漏处理,储存和使用都要采取措施,防止油料泄漏,污染土壤水体。
3.施工现场设置的食堂,用餐人数在100人以上的,应设置简易有效的隔油池,加强管理,专人负责定期掏泊,防止污染。
4.做好防止水污染措施
(1)禁止将有毒有害废弃物用作土方回填,以免污染地下水和环境。
(2)废弃的混凝土,土方等建筑垃圾倾倒在相关部门指定地点 。
(3)下雨前做好围栏附近的泥土的清理工作和未运走土方的覆盖工作,避免泥浆污染江面。
(4)在围栏内侧沿围栏设排水沟,避免泥浆水污染路面。 5)外运淤泥及泥浆的车辆出工地时必须经汽车槽清洗后方能运出。
(三)废弃物的管理制度 1.废弃物分类放置
工程产生的废弃物要设置废弃物临时置放点,并在临时存放场地配备有标识的 废弃物容器并分类放置废弃物。有毒有害废弃物要单独封闭放在一个地方,防止再次污染, 对于废电池还要与其他有毒有害废弃物分开单独放在密闭的容器内。 2.废弃物的运输
场内废弃物的临时存放点指定专人管理,并负责将废弃物运输到场内废弃物指定堆放点 并分类放置;废弃物外运必须由有准运证、合法的单位进行,在运输出场前必须覆盖,严防遗撒;对于有毒有害废弃物必须遵循国家有关法规,利用密闭容器装存。 3.废弃物的处理
(1)分包方的施工、生活垃圾由分包方自行处理,项目部检查其执行情况。
(2)有毒有害废弃物委托外单位处理,要求接纳处置单位出示
资质证明和经营许可证。
(3)与废弃物单位签订《废弃物清运协议书》。
(4)项目部对废弃物的处置要进行检查,确保废弃物按协议要求得到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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