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爱go旅游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汽车维修行业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汽车维修行业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来源:爱go旅游网


考勤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目的

为规范员工劳动纪律管理,加强全体员工的纪律意识,进一步优化公司的管理体系,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

第3条

第4条 第二章 第5条

第6条

a. b.第7条

第三章 第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基本定义

迟到:已到上班时间仍未到岗。 

早退:未到下班时间而提前离岗。

脱岗:工作时间未经领导批准离开工作岗位。

旷工:无任何手续无故不上班。有下列情况者,均按旷工论处:迟到、早退或脱岗连续超过60分钟;或未经准假而不到岗者;或不服从工作调动,经教育仍不到岗者;或采取不正当手段,涂改、骗取、伪造休明者;或违纪、违规行为造成的缺勤;或未办完离职手续而擅自离职的。

考勤统计时间:每月考勤周期按自然月计算,即每月1日至每月最后一日。

考勤是公司人力资源管理的基础性工作,是计发工资、奖金、劳保、福利等待遇的重要依据。

考勤规定 公司标准工作时间为星期一至星期日,除特殊岗位外,每人每周轮休一天。每天标准工作时间为上午八时二十分至下午六点。

工作日内需每天两次打卡:

上午上班打卡,打卡时间为上午八点二十分以前。 下午下班打卡,打卡时间为下午六点以后。

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原则上按国家规定执行,特殊情况以公司具体通知为准。

管理要求 迟到、早退、旷工处罚标准:

第9条 第10条 第11条

上班迟到、早退每次每分钟乐捐1元,30分钟以上扣除当天半天工资。60分钟及以上,按旷工半天处理。

月累计迟到、早退次数不超过五次(含五次),超过五次者,扣罚本人当月岗位工资30%,超过十次(含十次)者,扣罚本人当月岗位工资60%,且不享受当月绩效奖金。

旷工半天者,扣除一天固定工资,旷工一天者,扣除三天固定工资,累计旷工二天及以上者,扣罚本人当月全部岗位工资部分,且不享受当月绩效奖金,最高扣罚总额原则上不超过本人月薪资总额。

上下班均未打卡者,按旷工处理。

年累计旷工十个工作日者,不享受当年绩效奖金。

月连续旷工五个工作日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达十五个工作日者,作自动离职处理。

未打卡:

员工因手指受伤、脱皮等原因不能打卡的,须在人力资源考勤员处签到。 

员工确因工作需要直接外出不能按时打卡,须提前一天填写《公出单》,按照审批权限,报上级领导签批后,提交至行政管理中心人力资源处。

如有特殊情况无法提前填写《公出单》,需在上级领导批准后,提前以短信或电话形式将情况告知行政管理中心人力资源处,并在当天回公司的第一时间到行政管理中心人力资源处补写《公出单》,否则按迟到、早退或旷工处理。

逾期补办《公出单》,公司一律不予认可。

员工出差须提前一天填写《出差审批单》,按审批权限报相关领导审批后交由行政管理中心人力资源处。

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考勤管理第一责任人,直接负责对本部门员工劳动纪律的管理,确定部门考勤员并及时报备。部门考勤员具体负责督促及指导本部门员工办理外出登记、请假及出差等手续。

行政管理中心人力资源处根据公司员工考勤记录,统计罚款情况,并从当事人当月工资中统一扣罚。

出差管理制度

第四章 审批程序和权限 第12条

员工出差时应填写《出差审批单》,并按以下权限进行审批。

副总经理及以上人员出差,报请总经理审批。 部门副职及以上人员出差,报请副总经理审批。 其他人员出差,报请主管领导审批。 省外出差,一律由总经理核准。

第五章 出差管理细则 第13条

因公务紧急,未能履行出差审批手续的,出差前可以电话方式请示,出差归来后及时补办手续。

第14条

出差人员因特殊原因无法在预定期限返回销差而必须延长滞留的,须经领导审批后,方可按出差处理。

第15条

出差人员交通工具除可利用企业车辆外,以利用火车、汽车为原则。但因紧急情况经总经理核准者可乘坐飞机。

第16条 第17条

使用公司交通车辆或借用车辆者不得申领交通费。

因陪同客户外出或其他特殊情况下差旅费用超支或超规格乘坐交通工具的,须事先征得主管领导同意。

第1 出差标准规定

出差费用标准:实行限额标准内实报实销。

出差费用标准规定

职务等级 火车 高铁 飞机 其他交通工具 据实报账 住宿费 一般地区 商议待定 特殊地区 商议待定 伙食补贴 一般地区 据实报账 特殊地区 据实报账 总经理 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总监 部门经理/部门副经理 其他中层干部及普通员工 据实报账 据实报账 据实报账 据实报账 据实报账 据实报账 据实报账 商议待定 商议待定 商议待定 商议待定 硬卧 二等车厢 经济舱 据实报账 商议待定 商议待定 商议待定 商议待定 硬卧 二等车厢 据实报账 商议待定 商议待定 商议待定 商议待定

注:1、职务以公司发文任命为准。

2、其他特殊工具指长途大巴、中巴等公共汽车,不含出租的士。 3、特殊地区指:北京、上海、深圳

第19条 第20条 第六章 第21条

员工带车出差的,往返途中过路费、油费凭有效据实报销。产生住宿费用及伙食费的,按上述标准执行。

出差时的招待费用。确因工作需要招待客人时,各部门要根据不同客户和人数,本着既节约又能办好事的原则,按照《业务接待申请单》进行审批,报销时按财务相关规定报销,同时员工报销不再享受伙食补贴。

随同高层人员出行的普通员工,食宿随高层人员。 

如因工作需要超出标准,需在《出差审批单》上列明原因。 

出差返回后,应在一周内到财务部办理报销手续。

人身安全事项

出差在外有酗酒斗殴,与公司无关事件导致意外伤害的,公司不给予任何补偿。 

没有按照出差规定,夜晚游荡在外导致意外伤害的,公司不给予任何赔偿。 

出差在外,有抢劫、偷窃、诈骗行为的,一经发现,立即开除,期间发生的事件和公司无关。

出差人员要实事求是,如发现弄虚作假,一律按公司有关规章制度严肃处理。

请假管理制度

休假审批 请假包括:事假、病假、婚假、产假、丧假、工伤假、年假等。

事假:办理事假须明确提出事假理由。

病假:办理病假须提供相应的医疗或住院证明材料。

婚假: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已履行正式登记手续者,给予带薪婚假,请假时需验正三个月内《结婚证》。

产假、计划生育假等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执行。

丧假:员工亲属过世,根据国家相关法律给予一至三天的带薪丧期。 

工伤假:因公负伤,持医院诊断证明及工伤鉴定,可办理工伤假。

第22条 第23条 第24条 第25条

第26条 第七章 第27条

第2

第八章 第29条

第30条

第31条

年假:根据员工为公司服务的年限,公司相应的给予每年给予员工除法定假日外的有薪假。

法定假日

员工及部门主管请假,由个人填写《请假审批单》,请假1天内,由部门负责人签批;1天以上3天以内(含3天),报部门负责人签批→行政管理中心签批→主管领导签批;3天以上报部门负责人签批→行政管理中心签批→主管领导签批→总经理签批;以上手续签批完成后提前一天报行政管理中心人力资源处备案。

部门副职以上人员请假,1天以上2天以内(含2天),报主管领导签批;3天以上报主管领导→总经理签批,以上手续签批完成后提前一天报行政管理中心人力资源处备案。

因病等特殊原因不能亲自请假者,待请假结束后出具相关证明并补办请假手续; 员工休假时,应把工作交接给工作代理人,包括目前正在进行的工作及下一步需要进行的工作。提前一天将签批后的请假单报行政管理中心人力资源处备案。在休假期间需保持电话畅通,不能与公司中断联系。

除产假、病假、工伤假外,其他休假合并时,每年累计不得超过30天。

事假 员工经批准可享有无薪事假,但必须以不影响正常工作为前提,年累计不得超过30天。

事假期间扣除当日平均工资(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补贴)。

病假 员工休病假时,应提前一天将签批后的请假单交行政管理中心人力资源处备案,因病情突发或严重不能亲自到公司请假者,可向其主管领导电话说明待核实后,由其部门同事代办请假手续。假期结束附医院诊断证明或住院证。

有关医疗期的问题:员工在劳动合同期间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休息时间为医疗期。医疗期自员工病休之日开始计算,在规定时间内累计病休时间达到规定医疗期限的,视为医疗期满。连续病休期间,节假日按病休日计算。

病假期间工资待遇如下:

员工当年(累计)请病假3日以内享受100%基本工资; 

员工当年请病假10日以内享受80%基本工资;

员工当年请病假20日以内享受60%基本工资; 员工当年请病假30日以内享受50%基本工资;

员工当年请病假30日以上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调整并可解除劳动合同。

第32条 医疗期满仍不能到岗工作的,解除劳动关系。

第九章 婚假 第33条

公司正式员工在公司工龄满1年的,按国家规定享有带薪3个工作日婚假,晚婚的(男满25周岁/女满23周岁的初次结婚),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奖励假7天,休假期间按100%工资发放。

第34条

婚假须持结婚证提前一周提出申请,一次连续休完。

第十章 产假和哺乳期待遇 第35条

在本公司工作满1年以上,女员工享有90天产假,男员工在配偶生育期间享有5个工作日带薪假期。

第36条 第37条

晚育的女职工,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奖励假30天。 产假期间发放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奖金、补贴及其他不享受。

第十一章 丧假 第3

员工直系亲属父母(含配偶父母)、配偶、子女去世,填写《请假审批单》报上级领导和行政管理中心批准,可给予3个工作日丧假(不含旅途时间),丧假期间享受100%基本工资。

第39条

员工休丧假时,将主管领导签批后的《请假审批单》交行政管理中心人力资源处备案。

第十二章 工伤假 第40条

员工发生工伤,部门主管应在24小时内写出工伤事故报告,内容包括:发生原因及经过、伤情(附区级以上医院证明)、部门意见,报主管领导、行政管理中心各1份。经行政管理中心鉴定后确认属于工伤的,福利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工伤假由行政管理中心人力资源处报总经理批准并备案。

第十三章 年假 第41条

凡在公司工作满1年以上的员工可享有带薪年假,年假可分一次或多次休完,每次不得少于1天。员工休年假应考虑公司利益和业务,提前一周写出申请,审批后方

可休假。

第42条

凡在本公司服务1年以上,可享有以下年假(按工作日计):

满1年未满3年——3天 满3年未满10年——5天 10年以上——10天

第43条 第44条

享有年假的员工请事假时,可从年假中扣除,年假有效期至次年02月01日止。 员工在一年内累计休病假或事假20天以上者,不享受当年年假。

第十四章 法定假日 第45条

员工享有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

第十五章 附则 第46条 第47条

本制度由行政管理中心制定,解释权在行政管理中心; 本制度由总经理签发,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igat.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1号-1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