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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基础知识点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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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经济学

第一章 市场需求、供给和均衡价格

1. 需求是指在一定时间和一定价格条件下,消费者对某种商品或服务愿意而且能够购买的数量

2. 影响需求变动的基本因素:消费者偏好、消费者的个人收、产品价格、替代品的价格、互补品的价格、预期、其他因素

3. 影响需求最关键的因素还是:该商品本身的价格

4. 市场供给是所有生产者供给的总和

5. 影响供给的因素主要有:产品价格、生产成本、生产技术、预期、相关产品的价格、其他因素,包括生产要素的价格以及国家政策等

6. 市场上商品或服务的供给量和市场价格呈正向关系变化

7. 需求价格弹性指,需求量对价格变动的反应程度,是需求量变动百分比与价格变动百分比的比率

8. 通常可以把需求价格弹性分为三种:1)当需求变量百分数大于价格变动百分数,需求弹性大于1时,叫做需求富有弹性或高弹性;2)当需求变量百分数等于价格变动百分数,需求弹性等于1时,叫做需求单一弹性;3)当需求变量百分数小于价格变动百分数,需求弹性小于1时,叫做需求缺乏弹性;

9. 影响需求价格弹性的因素:替代品的数量和相近程度、商品的重要性、商品用途的多少、时间与需求价格弹性的大小至关重要

10. 影响供给价格弹性的因素:时间是决定供给弹性的首要因素、资金有机构成不同影响供给弹性的大小、供给弹性还受生产周期和自然条件的影响、投入品替代性大小和相似程度对供给弹性的影响也很大

11. 消费者收入变动与需求的变动呈同方向变化。价格与需求之间的这种呈反向变化的关系,就叫需求规律。

12. 供给与价格之间呈同方向变化关系。价格与供给之间的这种呈同向变化的关系,就叫供给规律。

13. 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产品价格降低,供给将减少。供给曲线是一条从左下方向右上方倾斜的曲线

14. 市场需求不变,供给的变动将引起均衡价格反方向变动,均衡数量同方向变动;市场供给不变,需求的变动将引起均衡价格和均衡数量同方向变动。

15. 在我国,实行最高限价属于政府对市场价格的干预措施。

16. 保护价格也称支持价格、最低限价

17. 需求富有弹性商品适合采用薄利多销的方式增加销售收入

18. 需求交叉弹性是指一种商品价格的相对变化与由此引起的另一种商品需求量相对变动之间的比率。

19. 当Eij>0,交叉弹性系数为正数时,表明两种商品的关系为两者为替代品

20. 由于供给规律的作用,价格的变化和供给的变化总是同方向的,

所以,Es的符号始终为正值。

1 2 下一页 第二章 消费者行为理论

1. 效用是指商品或者服务满足人们某种欲望的能力;效用是消费者在消费商品和服务时所感受到的满足程度;效用是人们心里的一种主观评价

2. 由于人们对效用的认识不同,形成了两种不同的效用理论。基数效用理论运用边际效用理论分析。序数效用理论运用无差异曲线和预算约束线进行分析。序数效用理论认为消费者可以知道自己对不同消费组合的偏好次序。

3. 无差异曲线具有以下特征:第一,离原点越远的无差异曲线,消费者的偏好程度就越高。第二,任何两条无差异曲线不能相交。第三,无差异曲线向右下方倾斜。

4. 任意两条无差异曲线都不能相交。在同一条无差异曲线上,所有各点的商品的组合带给消费者的满足程度是完全相同的。离原点越远的无差异曲线所代表的消费者的偏好程度越高。无差异曲线凸向原点。

5. 商品边际替代率是指在效用水平不变的条件下,消费者增加一个单位某商品时必须放弃的另一种商品的数量。无差异曲线上的某一点的边际替代率是无差异曲线上该点的切线斜率的绝对值。商品边际替代率沿曲线递减。

6. 预算线的斜率取决于商品的价格。预算约束线与坐标轴的交点取决于商品价格和消费者收入

7. 决定预算线变动的因素有:消费者的收入、商品的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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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预算线的斜率等于商品的边际替代率。 预算线的斜率等于无差异曲线的切线斜率。商品的边际替代率等于两种商品的价格比。

9. 满足效用最大化的商品组合必定位于预算线与无差异曲线相切的切点上。无差异曲线的斜率恰好等于预算线的斜率。

10. .消费者效用最大化的均衡条件可以表示为:商品边际替代率=商品的价格之比。

11. 替代效用和收入效应

12. 经济利润也称为超额利润,企业的隐成本一般称为正常利润

1 2 下一页第三章 生产和成本理论

1. 企业是产品生产过程中的主要组织形势,主要包括个人企业、合伙企业和公司企业。

2. 交易费用是指围绕交易契约所产生的成本或费用

3. 个人企业优点是利润动机明确,决策灵活自由,管理简便直接。弱点是资金有限,规模较小,抵御风险的能力弱。

4. 交易成本的节约是企业存在的根本原因,即企业是市场交易费用节约的产物。

5. 导致市场机制和企业的交易费用不同的主要因素在于信息的不完全性。

6. 生产是将投入转变成产出的过程产出是企业获得销售收入的基础

7. 生产要素一般划分为劳动、资本、土地和企业家才能四种类型。

8. 投入一般可分为可变投入和不便投入。

9. 生产函数是生产过程中生产要素投入量与产品的产出量这之间的关系,任何生产函数都以一定时期的生产技术水平为条件,当技术水平发生变化时,生产函数也会发生变化。

10. 总产量是指生产出来的用食物单位衡量的产出总量

11. 平均产量是指总产量除以总投入的单位数,或者说是每单位投入生产的产出

12. 边际产量是指在其他投入保持不变的条件下,由于新增一单位的投入而多生产出来的产量伙产出

13. 规模报酬:规模收益,是指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企业内部各种生产要素按照相同比例变化时所带来的产量的变化。

14. 规模报酬不变:产量增加的比例等于各种生产要素增加的比例

15. 规模报酬递增:产量增加的比例大于各种生产要素增加的比例

16. 规模报酬递减:产量增加的比例小于各种生产要素增加的比例

17. 成本又称生产费用,是生产过程中企业对所购买的各种生产要素的货币指出。也可以说是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所支付的物质费用和人工费用。

18. 机会成本是指当一种生产要素被用于生产单位某产品时所放弃的使用相同要素在其他生产用途中所得到的最高收入

19. 生产成本分为显成本和隐成本。

20. 显成本是指企业购买伙租用的生产要素所实际支付的货币支出。

21. 隐成本是企业自己拥有并使用的资源的成本。

22. 经济利润:企业的总收益和总成本的差额。和经济利润相对的正常利润,通常是指企业对自己所提供的企业家才能的报酬支付。正常利润是生产成本的一部分,是作为隐成本的一部分计入成本的。所以经济利润中不包括正常利润。

23. 短期成本函数和长期成本函数的区别在于是否含的固定成本

24. 短期总成本等于总固定成本加总可变成本(TC=TFC+TVC)

25. 增加一个单位产量时总成本的增加额称为边际成本

26. 平均成本也叫平均总成本,也即我们常说的单位产品成本,是生产每一单位产品的成本,是总成本除以总产量所得之商。

27. 边际成本是增加一个单位产量时总成本的增加额。

28. 固定成本包括厂房和设备的折旧、管理人员的工资费用总可变成本曲线是从原点开始,随产量的增加而逐步上升的

29. 成本曲线是用图形反映的成本与产量之间的数量关系

30. 当边际成本与平均可变成本正好相等时,平均可变成本处于最低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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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平均总成本是先下降后上升的曲线;平均可变成本是先下降后上升的曲线;边际成本曲线是先下降后上升的曲线

32. 可变成本包括原材料、燃料、动力、生产工人的工资费用 第四章 市场结构理论

1. 所谓市场结构,是指一个行业内部买方和卖方的数量及其规模分布、产品差别的程度和新企业进入该行业的难易程度的综合状态。也可以说,市场结构就是指某种产品或服务的竞争状态和竞争程度。

2. 市场类型的划分标准是市场上竞争程度或垄断程度。划分市场结构的主要依据有三个:本行业内部的生产者数目或企业数目、本行业内各企业生产者的产品的差别程度、进入障碍的大小

3. 市场分为:完全竞争市场、垄断竞争市场、寡头垄断市场、完全垄断市场

4. 完全竞争市场和垄断竞争市场的主要区别在于产品是否具有差别性

5. 完全竞争(又叫纯粹竞争)市场特征:(1)市场上有很多生产者与消费者,或买者和卖者,且生产者的规模都很小。(2)企业生产的产品是同质的,既不存在产品差别。(3)资源可以自由流动,自由进入或退出市场。(4)买卖双方对市场信息都有充分的了解。

6. 完全垄断市场的特征:(1)只有一个生产者,因而它是价格的决定者,而不是价格的接受者;(2)完全垄断者的产品是没有合适替代品的独特性产品;(3)其他企业进入这一市场非常困难。在实际生活中,公用事业、电力、固定电话近似于完全垄断市

场。

7. 完全垄断形成的条件:(1)政府垄断(2)对某些特殊的原材料的单独控制而形成的对这些资源和产品的完全垄断(3)对某些产品的专利权形成的完全垄断(4)自然垄断

8. 垄断竞争市场的特征:(1)具有很多的生产者和消费者;(2)产品具有差别性;(3)进入或退出市场比较容易,不存在什么进入障碍;垄断竞争是比较符合现实生活的市场结构,如香烟、啤酒、糖果等产品市场。

9. 寡头垄断市场的特征:1)在一个行业中,只有很少几个企业进行生产;(2)它们所生产的产品有一定的差别或者完全无差别;(3)他们对价格有较大程度的控制;(4)进入这一行业比较困难。

10. 由少数几家企业控制的市场结构是寡头垄断市场

11. 完全竞争市场上,生产者是价格的接受者,而非决定者

12. 在完全竞争市场上,整个行业的需求曲线和某个企业的需求曲线是不同的。整个行业的需求曲线是一条向右下方倾斜的曲线,供给曲线是一条向右上方倾斜的曲线。由整个行业的供求决定其均衡价格。

13. 完全垄断企业的需求曲线就是市场的需求曲线。这与完全竞争市场不同的。完全垄断企业的需求曲线是向右下方倾斜,斜率为负。

14. 完全垄断企业进行产量和价格决策的基本原则也是边际成本等于边际收益;完全垄断企业和完全竞争企业的成本曲线是相同的。完全垄断企业根据边际成本等于边际收益的原则确定了均衡产量,根据这个产量就可以确定均衡价格。与完全竞

争市场相比较,在完全垄断条件下,企业向市场供应的产品数量较少,而产品价格较高,完全垄断企业可以获得超额利润。但在完全垄断市场上,完全垄断企业并不是为所欲为的。

15. 实行价格歧视的基本条件是:第一,必须有可能根据不同的需求价格弹性划分出两组或两组以上的不同购买者;第二,市场必须是能够有效的隔离开的,同一产品不能在不同市场之间流动。

第五章 市场失灵和政府的干预

1. 当整个经济的价格体系恰好使所有的商品供求都相等时,经济就处于一般均衡状态或瓦尔拉斯均衡状态,当经济处于一般均衡状态时,资源便实现了最优配置。

2. 资源实现最优配置的标准是:当一种资源的任何重新分配,已经不可能使任何一个人的境况变好,而不使一个人的境况变坏。

3. 如果既定的资源配置状态能够在其他人福利水平不下降的情况下,通过重新配置资源,使得至少有一个人的福利水平有所提高,则称这种资源重新配置为“帕累托改进”。

4. 资源配置达到帕累托最优状态的条件:经济主是完全理性的、信息是完全的、市场是完全竞争的、经济主体的行为不存在外部影响

5. 导致市场失灵的原因:垄断、外部性、公共物品和信息不对称。

6. 按照微观经济学的分析,只有在完全竞争市场上,企业的生产成本从长期来看才是最低的,市场机制才能实现资源的有效配置。

7. 所谓外部性或外部影响,是指某个人或某个企业的经济活动对其他人或其他企业造成了影响,但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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却没有因此付出代价或得到利益。外部性可以分为外部经济与外部不经济。

8. 由于外部性的存在,通常会使市场主体的活动水平低于社会所需要的水平;存在外部不经济时,会造成产品供给过多;外部经济和外部不经济的存在,都意味着资源配置未能达到最优;外部性的存在,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产权不清晰引起的

9. 私人物品的特征:竞争性、排他性

10. 公共物品的特征:非竞争性、非排他性

11. 纯公共物品的特征:完全的非竞争性、完全的非排他性,如国防、治安等

12. 准公共物品的特征:有限的非竞争性、非排他性,如教育、医疗卫生、收费公路等

13. 关于私人物品的表述:.增加一个人对该物品的消费,必然减少另一个人对该物品的消费;该物品在财产所有权上具有独占性;一个人不进行购买就不能消费该物品。

14. 信息不对称是指市场上买卖双方掌握的信息量不一样的一种情况。由于信息不对称的存在,就会产生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等问题。

15. 政府应对市场失灵进行干预,其方式和措施包括:

16. 第一,为了限制和消除垄断,保护和促进竞争,提高资源配置的效率,政府可以通过法律手段来限制垄断和反对不正当竞争;还可以对垄断行业进行公共管制,主要是对垄断行业的产品或服务的价格进行管制——或规定限价,或规定利润率。

第二,消除外部性的传统方法,包括使用税收和补贴手段,将相关企业合并从而使外部性内部化的手段以及明晰产权。第三,为了提供适当水平的公共物品,政府承担了主要提供者的职责,例如国防、治安、消防和公共卫生。第四,为了解决因信息不对称所造成的市场失灵,政府对许多商品的说明、质量标准和广告都做出了具体的法律规定,政府还通过多种方式为消费者提供信息服

第六章 国民收入核算和简单的宏观经济模型

1. 国内生产总值有三种形态:价值形态、收入形态、产品形态

2. 国内生产总值的计算方法:生产法、收入法、支出法

3. 用支出法核算国内生产总值包括:消费支出、固定投资支出、政府购

(GDP=C+I+G+(X-M))

4. 用收入法核算国内生产总值包括:生产要素收入(包括工资、非公司企业业主收入、利息收入、租金收入、公司税前利润)、非生产要素收入。(国内生产总值=工资+利息+租金+利润+间接税和企业转移支付+折旧+统计误差)

5. 非生产要素包括:企业转移支付和企业间接税、资本折旧

6. 我国统计实践中,收入法计算国内生产总值包括:劳动者报酬、生产税净额、固定资产折旧、营业盈余

7. 国内生产总值是用最终产品来计量的

8. 两部门经济中的储蓄--投资恒等式:C+I=C+S

9. 三部门经济中的储蓄—投资恒等式:C+I+G=C+S+T

10. 四部门经济中的储蓄—投资恒等式:I= S+(T-G)+(M-X)、C+I+G+(X-M)= C+S+T

11. 三部门条件下的储蓄—投资恒等式涉及的部门是:企业、消费者(居民)、政府部门

12. 平均消费倾向可能大于、等于或小于1。

13. 消费函数和储蓄函数的关系是:消费函数和储蓄函数互为补数,二者之和总是等于收入。

14. 凯恩斯消费理论主要由三个假设构成:第一是边际消费倾向递减规律。第二是收入是决定消费的最重要的因素。第三是,凯恩斯认为消费对收入的比率,即“平均消费倾向”是随着收入的上升而下降的。

15. 储蓄是收入中减去消费的余额。从公式Y=C+S可得:S=Y-C

16. 乘数又称作倍数,它是指在经济活动中某一变量的增减同其他变量所发生的连锁反应的大小或倍数之间的关系。投资乘数,即指在一定的消费倾向下,投资的增加可导致收入和就业量按投资量成倍地增加。 第七章 经济增长和经济发展理论

1. 经济发展既包括经济增长,还包括伴随经济增长过程而出现的:技术进步、结构优化、制度变迁、福利改善、人与自然之间关系的进一步和谐

2. 经济增长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在一定时期内的总产出与前期相比所实现的增长。通常用国内生产总值或人均国内生产总值来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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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对一国经济增长速度的度量,通常用经济增长率来表示。用现价计算的GDP(反映一个国家或地区的经济发展规模)和用不变价格计算的GDP(用来计算经济增长速度)

4. 经济增长是经济发展的基础,没有一定的经济增长,就不会有经济发展。但经济增长并不简单的等同于经济发展。.

5. 决定经济增长的基本因素:劳动的投入数量、资本的投入数量、劳动生产率、资本的效率

6. 经济增长因素分解:(1)两因素分解法(假定其他条件不变,把经济增长看作某一项生产要素,劳动或资本与其生产率的作用的结果):经济增长率=工作小时数的增加率+每小时产出的增加率

7. 三要素分解法(运用生产函数,把经济增长按照劳动投入、资本投入和全要素生产率三个要素分解)

8. 全要素生产率是将劳动、资本等要素投入数量等因素对经济增长率的贡献扣除之后,金属进步因素对机构及增长的贡献份额。

9. 索罗余值:GA=GY-αGL-βGK

10. 经济周期又称商业循环,是指总体经济活动沿着经济增长的总体趋势而出现的有规律的矿长和收缩。经济周期需要通过一组经济总量指标,包括GDP、就业、金融市场指标等才能够说明情况。

11. 经济周期主要有三种类型:长周期、中周期、短周期

12. 长周期又称长波周期或康德拉耶夫周期,每个周期的长度平均50-6-0年。中周期又称为大循环或朱

格拉周期,每个周期的平均长度约为8年左右。短周期又称小循环或基软周期,他的平均长度约为3-5年。人们一般关注的都是中周期。

13. 按照经济总量绝对下降或相对下降的不同情况,经济周期又分为:古典性周期和增长型周期。

14. 一般来说,可以 把经济周期划分为两个阶段,扩张阶段和收缩阶段,如果衰退特别严重,则可称为萧条。扩张阶段又可以称为复苏阶段和繁荣阶段,复苏是扩张阶段的初期,繁荣是扩张阶段的后期,紧缩阶段的最低点称为谷底,扩张阶段的最高点称为峰顶。

15. 经济波动的一般原因:投资率的变动、消费需求的波动、技术进步的状况、语气的变化、经济体制的变动、国际经济因素的冲击。

16. 在实际经济分析工作中,就可以把一系列经济指标划分为一直指标、先行指标和滞后指标。所谓一致性指标,也叫同步指标,这些指标的峰顶与谷底出现的时间与总体经济运行的峰谷出现的时间一致,可以综合地描述总体经济所处状态。在我国,一般把工业总产值、固定资产投资额和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等视为一致指标。所谓先行指标,也叫领先指标,通过这些指标可以预测总体经济运行的轨迹,例如制造业订货单、股票价格指数和广义货币M2等就属于先行指标。所谓滞后性指标是对总体经济运行中能够已经出现的峰顶和谷底的确认,入库存、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等。

17. 经济发展不仅包括经济增长,而且还包括经济结构和社会结构的变化。这些变化包括:第一,产业结构的不断优化、第二,城市化进程的逐步推进;第三,广大居民生活水平的持续提高。第四,国民收入分配

状况的逐步改善。

18. 经济发展的核心是人民生活水平的持续提高。

19. 经济发展方式,实现经济发展的方法、手段和模式,其中不仅包含经济增长方式,而且包括结构、运行质量、经济效益、收入分配、环境保护、程式化程度、工业化水平以及现代化进程等诸多方面的内容。

20. 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具体内容主要是要出尽“三个转变”:一是要促进经济增长由主要依靠投资、出口拉动向依靠消费、投资、出口协调拉动转变。二是要促进经济增长由主要依靠第二产业带动向依靠第一、第二、第三产业协同带动转变三是要促进经济增长由主要依靠增加物质资源消耗和能源消耗向主要依靠科技进步、劳动者素质提高、管理创新转变。

21. 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

22. 科学发展观,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

第八章 价格总水平和就业、失业

1. 价格总水平也叫一般价格水平,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在一定时期(如月、季、年)内全社会各类商品和服务价格变动状态的平均或综合,一般用价格指数来度量

2. 度量价格总水平的方法主要有两种:意识编制各种价格指数,如消费者价格指数、批发价格指数等;二是计算国内生产总值缩减指数。

3. 价格指数就是用来反映报告期与基期相比商品价格水平变化的趋势和变化程度的相对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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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决定价格总水平变动的因素:1,货币供给量、货币流通速度和总产出。(MV=PT或P=MV/T)2、总需求和总供给

5. 价格总水平的变动与货币供给量的变化成正比;价格总水平的变动与货币流通速度的变化成正比;价格总水平的变动与总产出的变化成反比;

6. 如果总需求增长快于总供给的增长,价格总水平就有可能上升;反之,如果总需求增长慢于总供给的增长,价格总水平就有可能下降。

7. 价格总水平的经济效应:价格总水平对工资的影响;价格总水平对利息率的影响;价格总水平对汇率的影响;价格总水平变动的间接效应。

8. 价格总水平对工资的影响:工资分为名义工资和实际工资。名义工资是以当时的货币形式表现的工资,实际工资是扣除了价格变动影响因素的工资。

9. 在价格总水平下降过程中,如果名义工资不下降,或下降幅度低于价格的下降幅度,实际工资就回上升,反之亦然。

10. 由于价格总水平的变动,利率分为:名义利率和实际利率。

11. 名义利率也叫市场利率,是指银行当时规定的和发布的利率,而实际利率是扣除了价格总水平变动影响因素的利率,也可以是在货币购买力不变的利率。

12. 实际利率取决于名义利率与价格总水平变动率之差。

13. 如果本国的价格总水平上

涨率高于外国的价格总水平上涨率,本国货币就会贬值,以本币表示的汇率就一定会上升。反之,如果本国的价格总水平上涨率低于外国的价格总水平上涨率,本币就会升值,以本币表示的汇率就会下降。当外国价格总水平稳定或上升,而本国价格总水平下降时,本币也会升值,以本币表示的汇率就会下降。

14. 价格总水平变动不仅具有直接效应,还具有一些间接效应。主要包括:对企业经营决策的影响,对收入分配结构的影响,以及对经济增长的影响。

15. 按照国际劳工组织的统计标准,凡是在规定年龄内在一定期间内(如一周或一天)属于下列情况的均属于失业人口:没有工作、当前可以工作、正在寻找工作

16. 就业人口:是指在16周岁以上,从事一定社会劳动并取得劳动报酬或经营收入的人员。

17. 在发达国家,失业率是反映一个国家或地区劳动力资源利用状况的最重要的指标,是失业在总人数与民用劳动力总人数的比率,即:失业率=(失业总人数/民用劳动力总人数)*100%

就业率是就业人口与民用成年人口总数的比率,即:就业率=(就业人口/民用成年人口总数)*100%

18. 自愿失业包括:摩擦性失业和结构性失业。由于市场信息不完全和工作交换而引起的失业属于摩擦性失业;由于产业结构调整所造成的失业属于结构性失业。

19. 需求不足型失业,也叫非自愿失业,或者叫周期性失业,是指劳动者在现行工资水平下找不到工作的状况,或是指总需求相对不足减少

劳动力派生需求所导致的失业。

20. 二元结构使之发展中国家经济体系中采用现代技术的现代部门和采用传统技术的传统部门并存的经济结构,也就是现代工业部门和传统农业部门并存的经济结构。

21. 二元结构理论把一个国家和地区的经济分为两个部门,包括现代的城市工业部门、传统的农村农业部门

22. 奥肯定率:失业率每提高一个百分点,GDP就回下降2个到3个百分点。

23. 菲利普斯曲线:通货膨胀率和失业率之间的替代关系。 第九章 国际贸易和国际资本流动

1. 国际贸易理论的演变:1,绝对优势理论2,比较优势理论3,赫克歇尔—俄林理论4,规模经济贸易理论

2. 绝对优势理论是英国经济学家亚当*斯密在18世纪提出的。他认为各国在生产技术上的绝对差异导致劳动生产率和生产成本的绝对差异,这是国际贸易和国际分工的基础。各国应该集中生产并出口具有绝对优势的产品,而进口岂不具有绝对优势的产品,其结果是可以节约社会资源,提高产出水平。

3. 比较优势理论,是英国经济学及大卫。李嘉图提出的,他认为决定国际贸易的因素是两个国家产品的相对生产成本,而不是生产这些产品的绝对生产成本。

4. 赫克歇尔—俄林理论是瑞典经济学家赫克歇尔和阿林开始从生产要素禀赋的差别来解释各国生产成本和价格的不同,重新分析国际贸易的基础,这就是要素禀赋理论。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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们认为各国应该集中生产并出口那些能够充分利用本国充裕要素的产品,进口那些需要密集使用本国稀缺要素的产品

5. 美国经济学家克鲁格曼提出了规模经济的贸易学说

6. 影响一国出口贸易的因素有:自然资源的丰裕程度、生产能力和技术水平的高低、汇率水平的高低、一国出口贸易水平的高低。

7. 影响一国进口贸易的因素主要有:一国的经济总量霍总产出水平、汇率水平、一国进口贸易水平的高低同国际市场商品的供给情况和价格水平的高低也有直接的关系。

8. 政府对进出口贸易进行干预或限制的目的是为了保护国内产业免受国外竞争者的伤害,维持本国的经济增长和国际收支平衡。

9. 政府对进口贸易的干预主要采取关税限制和非关税限制两种方式,即关税壁垒和非关税壁垒。

10. 非关税壁垒包括:进口配额制、进口配额、“自愿”出口限制、歧视性公共采购、技术标准、卫生检疫标准等等

11. 政府干预出口贸易以刺激出口增加的主要措施是:出口补贴

12. 政府对进出口贸易进行干预目的:保护国内产业、维持本国的经济增长和国际收支平衡

13. 倾销是指出口商以低于正常价值的价格向进口国销售产品,并因此给进口国产业造成损害的行为。

14. 确认出口国企业低价销售行为是否为倾销行为的关键是关于产品正常价值的确定,世界贸易组织

规定,确定产品正常价值可依据的标准由:1,原产国标准2,第三国标准3,按照同类产品在原产国的生产成本,加合理销售费、管理费、一般费用和利润确定。

15. 国际贸易中的倾销有四种类型:1,掠夺性倾销2,持续性倾销3,隐蔽性倾销4,偶然性倾销

16. 反倾销属于贸易救济措施,是指进口国针对价格倾销这种不公平的贸易行为而采取征收反倾销税等措施来抵消不利影响的行为。反倾销税是在正常海关税费之外,进口国主管机关对确认倾销产品征收的一种附加税。反倾销税的税额不得超过所采定的倾销幅度,反倾销税的纳税人义务人是倾销产品的进口商,

17. 世界贸易组织规定:对出口国某一产品征收反倾销税必须符合以下要求:1,该产品存在着以低于正常价值水平进入另一国市场的事实2,倾销对某一成员国的相关产品造成重大损失3,损害与低价倾销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18. 国际资本流动是指国家或地区之间的转移。

19. 资本流动的内在动力则是:资本流动给流出国和流入国都能带来收益

20. 外国直接投资的方式有:在东道国开办独资企业、收购或合并国外企业、与东道国企业合资开办企业、对国外企业进行一定比例以上的股权投资、利润再投资

21. 国际资本流动的原因。(1)在不同国家或地区间的收益率的差异促使跨国流动,从收益率较低的地方向收益率较高的地方流动。(2)由于汇率变动产生的国际资本流动以及国际收支造成的国际资本流动。(3)

由于各种风险因素造成的国际资本流动。(4)由于其他因素造成的国际资本流动。比如,投机、规避贸易保护、国际分工等。

22. 对资本流入国来说,资本流入带来的积极作用:1,资本流入可以缓解本国资本的不足,促进本国经济增长和就业,同时也有利于资源的合理配置2,资本流入意味着本国外汇收入的增加,从而有利于平衡国际收支3,资本流入还能够促进本国对外贸易的发展。

23. 资本流入可能带来的消极影响是:1,.短期资本流入易造成国内金融秩序混乱,有可能引发金融危机;2,资本流入过多,会加重外债负担,有可能引发债务危机;3对长期投资利用不当,还可能沦为资本输出国的附庸

24. 对资本输出国来说,资本输出带来的积极作用:1,可以为相对过剩的资本找到更为有利的投资场所,获得高额利润2,资本流出会带动本国出口贸易的发展,扩大本国商品在外国的市场份额和占领世界市场。

25. 对资本输出国来说,资本输出带来的消极作用:长期过度的资本流出会导致资本输出国经济增长的停滞,并减少本国的就业机会。

26. 由于资本流动的作用是双重的,故世界各国的政府都对资本流动进行不同程度的干预。干预的手段主要有:①实行外汇管制;②颁布专门的政策法规与条例;③对偿债能力进行控制;④制定财政政策和金融政策,利用政策手段对资本的国际流动加以控制。

第十章 公共物品与财政职能

1. 公共物品是指增加一个人对该物品的消费,并不同时减少其他人

7

对该物品消费的那类物品。

2. 公共物品的两大特征: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前者是主要特征,后者是派生特征

3. 公共物品的融资与生产

4. 公共物品的融资有:政府融资(强制融资)、私人融资(自愿融资)、联合融资

5. 公共物品的生产有两种方式:政府生产和合同外包

6. 公共物品的供给制度:1,公共物品攻击的决策制度:何种物品应当被公共地而不是私人地提供?提供多少?决策问题是公共物品供给制度结构的核心。2,公共物品供给的融资制度:有谁为公共物品付费?以何种方式付费?3,公共物品供给的生产制度:有谁负责公共物品的生产或公共服务的递送?以何种方式生产与递送?4,公共物品的受益分配制度:谁将成为公共物品供给的最终受益者?收益的规模和结构状况如何?

7.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公共财政具有:资源配置、收入分配、经济稳定和发展职能

8. 公共财政的资源配置职能主要是将一部分社会资源集中起来形成财政收入,然后通过财政支出分配活动,由政府提供公共物品和服务,引导社会资金流向,弥补市场缺陷,最终实现全社会资源配置效率的最优状态。

9. 公共财政资源配置范围:1,满足政府执行职能的需要,包括政府机关的正常运转和执行社会公共执行社会公共职能的基本需要,如国家安全支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等2,市场不能有效提供二社会又需要的准公共物品和服务的支出,如公共卫

生、科技、公共工程等3,对社会资源配置的引导性支出,例如矫正外部效应、维护市场竞争等。

10. 公共财政配置社会资源的机制和手段:1,根据政府职能的动态变化确定社会公共需要的基本范围,确定公共财政收支占国内生产总值的合理比例,从总量上实现高效的社会资源配置原则。2、优化财政支出结构3、为公共工程提供必要的资金保障4、通过政府直接投资、财政贴息、税收优惠等方式,引导和调节社会投资方向,提高社会整体投资效率5、通过实行部门预算制度、建立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和绩效评价制度等体制、机制改革,提高财政自身管理和运营效率。

11. 公共财政收入分配职能,是指财政调整收入分配的职能。

12. 公共财政的基本特征:1)弥补市场失灵;2)满足社会公共需要;3)为市场提供一视同仁的服务;4)非市场盈利性的性质;5)法治化的财政;

13. 收入分配职能的目标是:实现公平分配

14. 财政实现收入分配职能的机制和手段主要有:1)根据市场和政府的职能分工,明确市场和财政对社会收入分配的范围和界限;2)加强税收调节;3)发挥财政转移支付作用;4)发挥公共支出的作用;

15. 财政经济稳定和发展职能是指通过财政活动对生产、消费、投资和储蓄等发生影响,达到稳定和发展经济的目的。

16. 财政经济稳定职能主要包括:实现充分就业、稳定物价水平和国际收支平衡

17. 资源配置职能的含义:通过

财政收支,引导社会资金流向,弥补市场缺陷,最终实现全社会资源配置效率的最优状态。

18. 公共选择的三大理论基石:1,个人主义方法论2,经济人假设3,作为一种交易的政治过程

19. 政府失灵的表现:1,选民“理性的无知”与“理性的非理性”2、政治家(政党)选票极大化3、投票循环4、官僚体系无效率5、利益集团与寻租

第十一章 财政支出

1. 财政支出是指政府为履行职能、取得所需商品和劳务而进行的资金支付,是政府行为活动的成本。

2. 从三个方面理解财政支出的有关数据:财政支出规模、财政支出结构、财政支出的经济性质

3. 财政支出的原则:公平分配原则、效益原则、稳定和发展原则

4. 财政支出分类:1,适用于编制政府预算的统计分类:按财政支出功能和支出经济分类;2,根据交易的经济性质分类,分为购买性支出和转移性支出。

5. 财政支出规模是一个财政年度内政府通过预算安排的财政支出总额。

6. 衡量财政支出规模:绝对规模指标、相对规模指标。

7. 我国常用两种测量方法反映财政支出的相对规模:一是当年财政支出占当年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而是当年中央财政支出占全国财政支出的比重。

8. 财政支出规模不断增长的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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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理论观点的基本内容:瓦格纳的“政府活动扩张法则”、皮考克和魏斯曼的“梯度渐进增长理论”、马斯格雷夫的“经济发展阶段增长理论”、鲍莫尔的“非均衡增长理论”、公共选择学派的解释

9. 公众可以容忍的税收负担是财政支出的最高限度。

10. 中国财政支出存在的问题:1,购买性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长期偏大,转移性支出的比重处于较低的水平2,相对于消费性支出而言,投资性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近年来虽然略有下降趋势,但仍徘徊在较高的水平上,3,社会性支出的比重近年来虽有上升,但仍有待进一步增加数量和改善质量

11. 满足公共需要、提供公共服务是公共财政的重要特征。

12. 优化中国 支出结构的方式:1,严格控制一般性开支2,大力支持教育事业发展3,大力支持医疗卫生事业发展4,大力支持社会保障和就业工作5,大力支持生态环境建设

13. ①义务教育是农村最大的公共事业,要重点支持农村义务教育,将农村义务教育全面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②完善城市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③逐步完善高等教育、职业教育贫困生资助体系

14. ①增加财政对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的投入,逐步建立公共卫生经费保障机制,提高重大疾病预防控制能力②要支持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③加大对车股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投入,完善社区卫生服务补助政策,建立稳定的社区卫生服务筹资和投入机制④支持建设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等⑤运用各种财政政策

手段,引导信贷和社会资金多元投入医疗卫生服务,共同推动医疗卫生服务事业发展

15. ①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②全面落实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支持实现基础养老金全国冲抽③支持完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健全低保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合理提高低保标准和补助水平,支持加强社会救助体系建设④积极支持发展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⑤坚持把促进就业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位置,健全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相结合的机制,大力支持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支持加强公共就业服务,支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创造平等就业机会,努力实现充分就业。

16. ①建立和完善环境保护长效机制和资金投入机制②结合主体功能区的均衡想转移支付力度,研究设立国家生态补偿专项资金。

17.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的主体是政府及财政部门,绩效评价的对象是使用财政资金的部门或机构,绩效评价的内容是公共委托-代理事项。

18. 绩效评价是按某种确定的规则,绩效目标和指标进行的,

19. 财政支出考评的内容和方法:1,目的与原则2,内容与方法3,指标选择

20. 财政支出考评的目的是通过对部门绩效目标的综合考评,合理配置资源,优化支出结构,规范预算资金分配,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效率。

21. 财政支出考评的的原则:统一领导原则、分类管理原则、客观公正原则、科学规范原则

22. 财政支出考评的的内容:制定明确、合理的财政支出绩效目标,建立科学、规范的绩效考评指标体系,部门未完成绩效目标采取的管理措施,对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即效果实施考核与评价,运用考评结果采取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式。

23. 财政支出考评的方法:比较法、因素分析法、公众评价法、成本效益分析法

24. 根据西方一些国家绩效考评实践经验,绩效考评指标的选择要遵循的原则:相关性原则、可比性原则、重要性原则、经济性原则

25. 绩效考评程序一般分为准备、实施和撰写与提交绩效考评报告三个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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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财政收入概述

1. 财政收入是指政府为旅行其职能,实施公共政策和提供公共物品与服务需要而筹集的一切资金的总和。

2. 政府收入的分类:税收、社会缴款、赠与、其他收入

3. 衡量财政收入的不同口径:最小口径只包括税收、较大一些的是除税收之外还包含纳入公共财政预算的非税收入,这是最为常用的、再大一点的是在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加社会保障缴费收入、最大的是全部的政府收入

4. 财政集中度:通俗地成为宏观税负,是指国家通过各种形式,从国民经济收支环流中截取并运用的资金占国民经济总量的比重。

5. 衡量宏观税负的不同口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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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小到大:税收收入占GDP的比重、公共财政收入(一般预算收入)占GDP得比重、公共财政收入(一般预算收入)加政府性基金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社会保障基金收入后的合计占GDP的比重

6. 全部政府收入包括:公共财政收入(一般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和社会保障预算收入

7. 税收是指公共机关依法强制收取的、对纳税人不附带直接汇报义务的课征。

8. 税收具有强制性、无偿性和固定性三大基本特征。强制性是实现税收无偿征收的强有力的保证,无偿|性是税收本质的体现,因定性是强制性和无偿性的必然要求。

9. 税制要素:纳税人、课税对象、税率、纳税环节、纳税期限、减税免税、违章处理、纳税地点等,其中纳税人、课税对象、税率最为重要。

10. 税率是税收制度的中心环节,一般可分为:比例税率、固定税率、累进税率

11. 税收收入按征税对象的不同可分为:流转税(主要税种)、所得税和财产税;税收按计量标准划分,可分为:从价税和从量税;按税收与价格的关系划分:价内税和价外税;按税负能否转嫁可划分为:直接税和间接税;按税收管理权限和使用权限可划分为:中央税、地方税和中央和地方共享税。

12. 流转税: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关税

13. 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

14. 财产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车船税。契税

15. 资源税:资源税、土地使用水

16. 行为税: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税

17. 从价税:增值税、营业税

18. 从量税:啤酒、汽油、柴油

19. 直接税: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财产税

20. 间接税:各种流转税

21. 中央税:消费税、关税

22. 地方税:契税、房产税、耕地占用税、土地增值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等

23. 中央和地方共享税:增值税、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证券交易印花税

24. 拉弗曲线:税率与税收收入或经济增长之间关系的形象描述,基本含义:保持适度的宏观税负水平是促进经济增长的一个重要条件

25. 税负转嫁是纳税人在缴纳税款后,通过各种途径将税收负担全部或部分转移给他人的过程。

26. 税收负担转嫁的最后结果形成税负归宿

27. 税负转嫁的方式:前转、后转、混转、消转、旁转、税收资本化

28. 前转也叫顺转或向前转嫁或顺转,是指纳税人将其所纳税款通过提高其所提供商品价格的方法,向前转移给商品的购买者或者最终消

费者负担的一种形式,他是税收转嫁的一种更普遍形式,多发生在流转税上

29. 后转也叫逆转或向后转嫁,是在纳税人前转税负存在困难是,纳税人通过压低购入商品或生产要素进价的方式,将其缴纳的税收转给商品或者生产要素供给者的一种转嫁方式。

30. 混转也称散转,是纳税人既可以把税负转嫁给供应商,也可以转给购买者,实际是前转和后转的混合方式。这种比较常见。

31. 消转是纳税人用降低征税物品成本的办法使税负从新增利润中得到抵补。

32. 旁转也称侧转,是纳税人将应负担的税负转嫁给购买者或者供应商以外的其他人负担。

33. 税收资本化也称“资本还原”,生产要素购买者将所购买的生产要素未来应当缴纳的税款,通过从购入价格终于先扣除(压低生产要素购买价格)的方法,向后转嫁给生产要素的出售者。是现在承担未来的税收,最典型的就是对土地交易的课税。使税负后转的一种特殊形式

34. 影响税负转嫁的因素:应税商品供给与需求的弹性(关键因素)、课税商品的性质、课税与经济交易的关系、课税范围的大小

35. 商品的供给与需求弹性是决定税负转嫁状况的关键因素。如果需求弹性较大,供给弹性较小,则税负将主要由纳税人自己承担;如果需求弹性较小,供给弹性较|环球网校提供|大,税负将主要由其他人负担。

36. 国债即国家债务,是一国中央政府作为主体,依据有借有还的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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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原则取得的资金来源,是一种有偿性使得,非经常性的财政收入

37. 国债的特征:自愿性、有偿性、灵活性

38. 国债的分类:1,内债和外债,2,短期国债、中期国债、长期国,3,固定利率国债、浮动利率国债4,上市(流通)国债与非上市(流通)国债5,货币国债和实物国债

39. 国债功能:弥补财政赤字、筹集建设资金、调节货币供应量和利率、调控宏观经济

40. 国债的负担:1认购者负担2债务人负担3纳税人负担4代际负担

41. 衡量国债的限度绝对规模:国债余额、当年发行的国债总额、当年到期需还本付息的国债总额

42. 国债的限度:相对国民经济的应债能力而言的

43. 衡量国债相对规模有两大指标:1国债负担率(国民经济承受能力)2债务依存度

44. 国债负担率(国民经济承受能力):国债累计余额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

45. 债务依存度:当年的债务收入与财政支出的比例关系

46. 李嘉图等价定理:税收和国债一样

47. 国债制度:发行制度、偿还制度、市场交易制度构成

48. 国债发行制度:国债发行条件和国债发行方式,决定国债发行条件的关键是国债发行方式

49. 国债发行方式主要有:公募招标方式、承购包销方式、直接发售方式、“随买”方式

50. 自1981年我国恢复发行国债以来,国债发行方式经历了:行政摊派、承购包销、投标发行三种发行方式,从具体的发行模式看,先后采取了单一行政摊派模式、单一承购包销模式和承销、招标双主导复合模式。

51. 我国国债选用的偿还方式主要有:抽签分次偿还、到期一次偿还、转期偿还、提前偿还和市场购销法等方式

52. 根据国债交易的层次,国债市场分为国债发行市场和国债流通市场两大部分

53. 国债发行市场又称为一级市场,主要参与者有中央政府、发行你中介机构和投资购买者

54. 国债流通市场又称国债二级市场,,分为以集中交易形式运作的证券交易所、以分散交易形式运作的场外交易市场(包括柜台市场和店头市场)

55. 在证券交易所进行的国债交易按国债成交订约和清算的期限划分,可分为现货交易方式、回购交易方式、期货交易方式、期权交易方式

56. 现货交易方式是证券交易中最古老的交易方式,也是国债交易方式中最普通、最常用的交易方式

第十三章 政府预算

1. 政府预算:具有法律规定和制度保证的、经法定程序审核批准的政府年度财政收支计划

2. 从技术方面看,政府预算存在两层含义:1在形式上,政府预算是政府的财政收支计划2在内容上,政府预算是政府对财政收支的计划安排、政府预算是政府理财的主导环节和基本环节

3. 从政治方面看,政府预算是重大的政治行为。1政府预算指标是政府在做什么和不做什么之间作出的选择2政府预算反映了支出上的优先权3政府预算反映了政府准备购买的具体公共物品和服务及其成本

4. 从本质上看,政府预算是国家和政府意志的体现

5. 政府预算从编制、审查批准、执行、调整和决算,都要依照法律规定进行。

6. 政府预算制度最早出现在英国

7. 政府预算的职能:反映政府部门活动或工作状况、监督政府部门收支运作情况、控制政府部门支出

8. 政府预算的原则:完整性原则、统一性原则、可靠性原则(谨慎性原则)、合法性原则、公开性原则、年度性原则

9. 按预算编制形式分为:单式预算和复式预算;按预算编制依据的内容和方法分为:增量(基数)预算和零基预算;按预算运作时间长短分为:年度预算和多年预算;按预算收支平衡状况分为:平衡预算和差额预算;按预算项目是否直接反映经济效益分为:投入预算、绩效预算和规划项目预算;按预算管理层级分为:中央预算和地方预算。

10. 单式预算是将政府收支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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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编入一个总预算之内,形成一个收支项目安排对照表

11. 复式预算是将预算年度内的全部财政收支按收入来源和支出性质,分别编制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预算,形成两个和两个以上的收支对照表。

12. 复式预算一般由经常预算和资本预算组成。经常预算主要以税收收入为来源,以行政事业项目为支出对象;资本预算是主要以国债为收入来源,以经济建设项目为支出对象。

13. 投入预算是指用来控制各项支出用途和金额的预算。

14. 预算管理职权是指政府预算方针政策、预算管理法律法规的制定权、解释权和修订权,政府预算、决算的编制和审批权,预算执行和监督权等。

15. 立法机关的预算管理职权:1(1)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2)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职权2各级人民政府的预算管理权3各级政府财政部门的预算管理职权4各级政府业务主管部门的预算管理权5各单位的预算管理权

16. 公共财政预算亦即一般预算,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利,以社会管理者的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性这个只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17. 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既包括用于满足政府日常行政事业活动及保障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发展科学、卫生、教育等各项事业开支需要的收入,也包括用于满足政府投资性支出需要的收入,主要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收入。

18. 政府性基金预算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文件规定,为支持特定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事业发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无偿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财政资金。

19. 政府性基金支出是按照专款专用原则,与基金预算收入一一对应。

20. 政府性基金预算的管理原则是以收定支,专款专用,结余结转下年继续使用

21.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国家以所有者身份依法取得国有资本收益,并对所得收益进行分配二发生的各项收支预算,是政府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

22.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的核心是调整国家与国有企业之间分配关系,是实现国有资本经营管理战略目标的重要手段。

23.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编制原则:统筹兼顾、适度集中;相对独立、相互衔接;分级编制、逐步实施

24.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收支范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主要包括从国家出资企业取得的利润、股利、股息和国有产权(股权)转让收入、清算收入等,主要支出用于对中药企业补充资本金和弥补一些国有企业的改革成本等。

25. 社会保障预算是指政府通过社会保险缴费、政府公共预算安排等方式取得收入,专项用于社会保障支出的收支预算。

26. 社会保障基金预算遵循的原则:1依法建立、规范统一2统筹

编制、明确责任3专项基金、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或挪作他用4相对独立、有机衔接5收支平衡、留有结余

27. 社会保障基金预算编制范围:按险种分别编制,包括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

28. 社会保障基金预算编制方法:科学、规范的方法,提高预算编制的预见性、准确性、完整性、科学性

29. 社会保障基金预算编报和审批:全国社会保障基金预算草案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汇总编制,财政部审核后,由财政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向国务院报告

30. 政府预算制度:是财政运行的基本规则,是有关政府预算活动的各种法规制度,是纳税人及其国家权力机关控制财政活动的机制。

31. 政府预算制度是财政制度的核心,是财政赖以存在的基础,是国家政治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

32. 预算编制制度:1建立部门预算制度2将预算外资金纳入预算管理

33. 部门预算是指政府依据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及其履行职能需要,由基层单位开始编制,逐级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后提交立法机关依法批准的涵盖部门各项收支的年度财政收支计划。

34. 部门预算制度是国家财政预算管理的基本形式

35. 部门收入预算编制采用标准收入预算法。

36. 部门支出预算编制采用零基预算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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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支部预算包括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38. 部门预算采取自下而上的编制方式,编制程序采用“两上两下”的编制方式。

39. 建立部门预算制度的重要意义:1.2.3.4.

40. 将预算外资金纳入预算管理的重要意义:1.2.3.

41. 预算执行制度:1.建立国库集中收付制度;2.实行政府采购制度;

42. 建立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的意义:1,加强了预算执行过程的监督控制2,提高了预算执行管理的透明度3,加强了财政宏观调控能力

43. 构建我国公共财政框架的关键性和基础性环节是进行:以建立部门预算制度、实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实行政府采购制度为主要内容的政府预算制度改革

第十四章 财政管理体制

1. 财政管理体制,是指国家管理和规范中央与地方政府之间以及地方各级政府之间划分财政收支范围和财政管理职责与权限的一项根本制度。

2. 广义的财政管理体制主要包括政府预算管理体制、税收说管理体制、公共部门财务管理体制等

3. 狭义的财政管理体制是指政府预算管理体制。

4. 政府预算管理体制是财政管理体制的中心环节

5. 政府间财政收支划分是财政

管理体制的核心内容

6. 财政管理体制的内容:1财政分配和管理机构的设置2政府间事权及支出责任的划分3政府间财政收入的划分4政府间财政转移支付制度

7. 政府间事权及支出责任划分一般遵循的原则:1受益原则2效率原则3区域原则4技术原则

8. 税种属性是决定政府间财政收入划分的主要标准。一般遵循:1集权原则2效率原则3恰当原则

9. 政府间财政收支划分呈现的基本特征是收入结构与支出结构的非对称性安排。

10. 财政管理体制的模式:1财政联邦制模式2财政单一制模式

11. 财政管理体制的作用:1保证各级政府和财政职能的有效履行2调节各级和各地政府及其财政之间的不平衡3促进社会公平,提高财政效率

12. 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建成分税制,是指将国家的全部水中在中央和地方政府之间进行划分,借以确定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的收入范围的一种财政管理体制。

13. 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1正确处理中央与地方的分配关系,调动两个积极性,促进财政收入的合理增长2合理调节地区间财力分配3正确处理政府与企业间的财力分配关系4坚持统一政策与分级管理相结合的原则5坚持整体设计与逐步推进相结合的原则

14. 1994年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主要内容:1,按照中央政府和地方各自的事权,划分各级财政的支

出范围。2,根据财权事权相统一的原则,合理划分中央与地方的收入。3,按同一比例确定中央财政对地方税收返还数额4,妥善处理原体制中央补助、地方上解以及有关结算事项。5,确立了新的预算编制和资金调度规则。

15. 中央固定收入主要包括:关税、海关代征的消费税和增值税、消费税、中央企业所得税、非银行金融企业所得税、铁道、各银行总行、保险总公司等部门集中缴纳的收入(包括营业税、所得税、利润和城市维护建设税)、中央企业上缴利润等收入

16. 地方固定收入主要包括:营业税(不含各银行总行、铁道、各保险公司集中缴纳的营业税)、地方企业所得税(不含上述地方银行和外资银行及非银行金融企业所得税)、地方企业上缴利润、个人所得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不含铁道、各银行总行、各保险总公司集中缴纳的部分)、)房产税、车船税、印花税、屠宰税、农牧业税、农业特产税、耕地占用税、契税、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收入等。

17. 近年来对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的调整完善:1,将中央与地方共享收入中的证券交易(印花)税的分享比例由原来的50%调整为中央80%,地方20%。2,将金融保险业营业税税率由5%提高到8%。3,为严格控制土地使用,对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收入分配做必要调整,将其中新批转为非农建设用地的部分收入上缴中央财政。4,打破隶属关系,实施所得税收入分享改革5,改革出口退税负担机制。

18. 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主要成效:1,建立了财政收入稳定收入的机制2,增强了中央政府宏观调控能力3,促进了产业机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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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资源优化配置

19. 政府间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是在处理中央与地方财政关系时,协调上下级财政之间关系的一项重要制度。

20. 建立政府间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解决地方政府收支不平衡的问题,以及因地区间经济发展不平衡而引起的全国公共服务水平不均衡的问题,实现经济社会的稳定协调发展。

21. 财政转移支付的特点:1,完整性2,对称性3,科学性4,统一性和灵活性相结合5,法制性

22. 我国的财政转移支付分类:一般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

23. 一般性财政支出包括均衡性转移支付、民族地区转移支付、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调整工资转移支付、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源枯竭城市转移支付等具体项目。

24. 专项转移支付是指中央财政为实现特定的宏观政策及事业发展战略目标,以及对委托地方政府代理的一些事务或中央地方共同承担进行补偿而设立的补助资金,需要按规定使用。

第十五章 财政政策

1. 财政政策是一国政府为实现预期的经济社会发展目标,队财政收支关系进行调整的指导性原则和措施。

2. 财政政策由预算政策、税收政策、支出政策、国债政策等组成

3. 在现代市场经济中,财政政策的功能:导向功能、协调功能、控

制功能、稳定功能

4. 财政政策的目标是:促进充分就业、物价基本稳定、国际收支平衡、经济稳定增长

5. 财政政策的工具有:预算政策、税收政策、公债政策、公共支出政策、政府投资政策、补贴政策

6. 财政政策的类型:1,自动稳定的财政政策和相机抉择的财政政策2,扩张性财政政策、紧缩性财政政策和中性财政政策

7. 自动稳定的财政政策是指财政制度本身存在一种内在的、不需要政府采取其他干预行为就可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自动调节经济运行的机制。这种机制也被称为财政自动稳定器。

8. 自动稳定的财政政策主要表现:个人所得税的累进所得税自动稳定作用;企业所得税的累进所得税自动稳定作用;政府福利支出的自动稳定作用

9. 相机抉择的财政政策是指政府根据一定时期的经济社会状况,主动灵活地选择不同类型的反经济周期的财政政策工具,干预经济运行行为,实现财政政策目标。

10. 当经济过热、存在通货膨胀时,政府要通过减少财政支出、增加税收等,控制总需求,抑制通仙膨胀;当经济萧条、存在通货紧缩时,政府要通过增加财政支出、减少税收,扩大总需求,拉动经济增长。

11. 根据财政政策在调节国民经济总量和结构中的不同功能来划分,分为扩张性财政政策、紧缩性财政政策和中性财政政策。

12. 稳健财政政策的实施背景:

从2003年下半年后,经济发展内外部条件向比较好的方向发展,但供求结构问题和体制问题日益突出。

13. 稳健(中性)财政政策主要内容:控制赤字、调整结构、推进改革、增收节支。

14. 启动实施新的积极财政政策实施背景:2008年金融危机 (1)政策实施的环境发生了变化。(2)政策实施所处的经济发展阶段不同。(3)政策内容有新变化。(4)政策调控的手段多。主要内容(1)加大投资力度,优化投资结构。(2) 实行结构性减税,推进税费改革。(3) 提高低收入群体收入,大力促进消费需求。(4)进一步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促进保障和改善民生。(5)大力支持科技创新和节能减排,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

15. 财政政策乘数:是用来研究财政手指变化对国民收入的影响。财政政策乘数具体包括税收乘数、政府购买支出乘数和平衡预算乘数

16. 财政政策的实施一般会产生下列五种时滞:认识时滞、行政时滞、决策时滞、执行时滞以及效果时滞。

17. 实施财政政策的主要内容:1,大幅增加政府公共投资,加强各项重点建设2,推进税制改革,促进企业投资和居民消费3,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增强居民消费能力4,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保障和改善民生5,加大财政支持力度,促进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

18. 与1998年积极财政政策的差别:1政策实施的环境发生了变化2政策实施所处的经济发展阶段不同3政策内容有新变化4政策调控手段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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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物权的权利主体是特定的,而

第三十二章 物权法律制度

第一节、物权概述

本节考点:

(1)物权的概念和特征

(2)物权法的基本原则

(3)物权的种类

(4)物权的民法保护方法

本节内容:

一、物权的概念和特征

(一)物权的概念

物权是特定社会人与人之间对物的占有关系在法律上的表现,是法律确认的主体对物依法享有的支配权利,即权利人在法定范围内直接支配一定的物,并排斥他人干涉的权利。

(二)物权的特征

1、物权与债权的联系

(1)物权和债权构成了市场经济社会的最基本的财产权利。

(2)在商品经济条件下,人和财产的结合表现为物权,当财产进入流通领域之后,在不同主体之间的交换则体现为债权。主体享有物权是交换的前提,交换过程则表现为债权,交换的结果往往导致物权的让渡和移转。

2、物权与债权的区别

(1)物权是绝对权(对世权);债权是相对权(对人权)

义务主体是权利人之外的不特定的一切人。

②债权的权利主体和义务主体都是特定的,债权人的请求权只对特定的债务人发生效力。

(2)物权属于支配权;债权属于请求权

①物权不必依赖他人的帮助就能行使其权利。

②债权是债权人请求债务人依照债的规定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即债权必须有相对的义务人给予协助方可顺利实现。

(3)物权是法定的,物权的设定采用法定主义;

①物权的种类和基本内容由法律规定,不允许当事人自由创设物权种类。

②债权特别是合同债权,主要由当事人自由确定。

(4)物权的客体一般为物

①物权的标的是特定物、独立物、有体物。

【注】行为、智力成果和人身利益均不能成为物权的客体。

②债权一般直接指向的是行为,而间接涉及物。 在债权关系存续期间,债权人一般不直接占有债务人的财产,只有在债务人交付财产以后,债权人才能直接支配物。

(5)物权具有追及效力和优先效力

①物权的追及效力。

Ⅰ:物权的标的物无论辗转流向何处,权利人均得追及于物之所在地行使其权利,依法请求不法占有人返还原物。

Ⅱ:债权原则上不具有追及的效力。债权的标的物在没有移转所有权之前,债务人非法转让并由第三人占有时,债权人不得请求物的占有人返还财产,只能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和承担违约责任。

②物权的优先效力。

Ⅰ:当物权与债权并存时,物权优先于债权。

【注】物权优于债权不是绝对的,如“买卖不破租赁”原则,是指租赁物交付后的租赁权不因租赁物所有权的转移或其他物权的设定而受到影响。

Ⅱ: 同一标的物上存在着两个或两个以上内容或性质相同的物权时,成立在先的物权优先于成立在后的物权。

债权不具有这种对内优先的效力,在同一物上可以设立多个债权,各个债权都具有平等的效力,债权人在依法受偿时都是平等的。

【例题1:多选】与债权相比,下列关于物权的特征表述正确的有( )

A物权是对人权

B物权是法定的

C物权属于支配权

D物权的客体一般为物和行为

E当物权与债权并存时,物权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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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于债权

【答案】BCE

【例题2:2011年单选】关于物权与债权区别的说法,错误的是()。

A.物权是支配权,债权是请求权

B.物权为绝对权,债权为相对权

C.物权不允许当事人自由创设,债权主要由当事人自由确定

D.物权具有优先力与追及力,债权只有追及力

【答案】D

二、物权法的基本原则

物权法的基本原则主要包括物权法定原则、一物一权原则和物权公示原则。

1.物权法定原则

物权法定原则,是指物权的种类、内容、效力、得丧变更及其保护的方法均源自法律的直接规定,当事人不得自由地创设。

2.一物一权原则

①一个特定的标的物上只有一个所有权。

一个所有权的客体仅为一个独立物,集合物原则上不能成为一个所有权的客体,而只能成为多个所有权的客体。

②同一物上不得设有两个以上相互冲突和矛盾的物权。

同一物之上可以并存数个不相矛盾的物权。例如所有权与他物权同

时并存;在同一物之上设定数个不相矛盾的担保权等。

3.物权公示原则

物权公示原则,是指民事主体对物权的享有与变动均应采取可取信于社会公众的外部表现方式的原则。

物权公示原则的具体内容包括:

①物权的公示方法必须由法律规定。

《物权法》第6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

②物权公示的效力必须由法律规定。

依照我国法律的规定,普通的动产一经交付,便发生所有权转移的后果;不动产的转让一经办理登记手续,便发生该不动产的所有权转移的法律后果。

【注】为防止一房两卖的发生,我国《物权法》建立了“预告登记”制度。

预告登记,是指为保全一项请求权而进行的不动产登记,该项请求权所要达到的目的,是在将来发生不动产物权变动。

【注1】《物权法》第20条规定,“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三个月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

失效。”

【注2】传统的不动产物权登记都是针对现实的不动产物权进行登记,而预告登记所登记的,不是不动产物权,而是目的在于将来发生不动产物权变动的请求权。

【注3】预告登记的本质特征是使被登记的请求权具有物权的效力,也就是说,经过预告登记之后的请求权,对后来发生的与该项请求权内容相同的不动产物权的处分行为,具有对抗的效力。

【例题3:单选】下列项目中,不属于物权法基本原则的是( )

A物权法定原则

B 物权意定原则

C一物一权原则

D 物权公示原则

【答案】B

【例题4:多选题】甲向乙出售房屋并订立买卖合同。双方约定:乙应在一年内分期支付完毕价款;甲先将房屋交付乙使用,一年后转移所有权。房屋交付后,双方前往房屋登记机构办理了预告登记。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

A.乙已取得房屋所有权

B.若甲未经乙同意,将房屋另行出卖给丙,则甲、丙的买卖合同无效

C.若甲未经乙同意,将房屋另行出卖给丙,则该买卖行为不能发生物权效力

D.若甲因为乙没有按期支付价款而依法解除合同,则预告登记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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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若乙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三个月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答案】CDE

第二节 所有权

本节考点:

(1)所有权的概念和法律特征

(2)所有权的取得和消灭

(3)共有

(4)业主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本节内容:

一、所有权的概念和法律特征

(一)概念

所有权是指所有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注1】财产所有权在本质上是一定社会的所有制关系在形式上、法律上的表现。

【注2】所有权包括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分权四项权能。处分权是所有权内容的核心,是拥有所有权的根本标志。

【例题6:单选】所有权的核心内容是( ),它是拥有所有权的根本标志。

A.占有权

B.使用权

C.收益权

D.处分权

【答案】D

(二)所有权的法律特征 法律特征 具体内容

所有权的独占性

所有人对其财产享有的所有权,可以依法排斥他人的非法干涉,不允许其他任何人加以妨碍或者侵害。对所有权而言,必须严格实行一物一权主义,即在一物之上只能有一个所有权,不能形成双重所有权。当所有权受到不法占有或者侵害时,财产所有人有权请求返还原物、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或者赔偿损失。

所有权的全面性

所有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对所有物加以全面支配的权利。

所有权的单一性

所有权并非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四项权利的简单相加,而是一个整体的权利。

所有权的存续性

法律不限制各项所有权的存续期限。一般而言,财产所有权一经合法获得,就可以永久存续。

所有权的弹力性

所有权的各项权能可以通过法定的方式或合同约定的方式同作为整体的所有权相分离。而与所有权发生分离的权能在分离期限届满后,最终仍属于所有权人。

二、所有权的取得与消灭

1.所有权的取得

所有权的合法取得方式可分为原始取得与继受取得两种。

(1)原始取得。所有权首次产生或不依赖于原所有人的意志而取得物的所有权。原始取得的方式主要有: 取得方式 具体内容 生产

民事主体通过自己的劳动创造出新的财产进而取得该财产的所有权 先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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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主体以所有的意思占有无主动产而取得其所有权的法律事实。 先占应具备的要件:标的须为无主物、标的须为动产;行为人须以所有的意思占有无主物。 添附

不同所有人的物因一定的行为而结合在一起形成不可分割的物或具有新质的物。包括混合、附合和加工三种情形,其中加工标的物仅限于动产。

发现埋藏物和隐藏物

发现所有权归属不明的动产。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所有权人不明的埋藏物和隐藏物归国家所有。在该物上缴国家以后,接收单位应当对上缴的单位或者个人给予奖励。

拾得遗失物

发现他人不慎丧失占有的动产而予以占有的法律事实,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拾得遗失物应当归还失主,拾得人不能取得遗失物的所有权。同样,拾得漂流物或失散的饲养动物,也应归还失主。

国有化和没收

国家根据法律、法规的强行性规定,采取强制措施将一定的财产收归国有的法律事实。

(2)继受取得。

继受取得是指通过一定的法律行为或基于法定的事实从原所有人处取得所有权。这种取得方式须以原所有人对该项财产的所有权作为取得的前提条件。所有权继受取得的原因主要包括:

①因一定的法律行为而取得所有权。法律行为具体包括买卖合同、赠与和互易等。②因法律行为以外的事实而取得所有权。例如继承遗产。

③因其他合法原因取得所有权。如合作经济组织的成员通过合股集资的方式形成新的所有权形式。

(3)善意取得。

善意取得是指受让人以财产所有权转移为目的,善意、对价受让且占有该财产,即使出让人无转移所有权的权利,受让人仍可取得该财产的所有权。

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包括三个方面:

第一,受让人须是善意的。即受让人不知道也不应当知道出让人是无权处分人。

第二,受让人必须支付了合理的价款。受让人须通过有偿交换取得该财产。

第三,受让人已经占有了该财产。

善意取得既可适用于动产,也可适用于不动产。不动产的转让以办理登记为物权变动的标志,动产的转让以交付作为基本标志。

【注1】禁止或限制流通物不适用善意取得制度,例如,枪支弹药、

黄金、麻醉品等。

【注2】货币和不记名证券是一种特殊的动产,谁持有就成为其权利主体,因此适用善意取得制度。

2.所有权的消灭

①所有权的相对消灭。这是指因物权主体的原因而消灭。

② 所有权的绝对消灭。这是指因所有权客体的原因而消灭。

【例题7::2011年多选】下列财产所有权的取得方式中,属于原始取得的有()。

A.继承房产

B.财产收归国有

C.没收非法所得

D.生产产品

E.接受赠与

【答案】BCD 第三节 用益物权

本节考点:

(1)用益物权的概念、法律特征及内容

(2)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概念和法律特征

(3)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概念和法律特征

(4)宅基地使用权的概念和法律特征

(5)地役权的概念和法律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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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节内容:

一、用益物权的概念和法律特征

1.用益物权的概念

用益物权是权利人对他人所有的财产依法享有的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在我国,用益物权的种类主要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海域使用权、地役权、国家集体自然资源使用权、典权、探矿权、采矿权、取水权、渔业养殖捕捞权等。

2.用益物权的法律特征

与所有权和担保物权相比,用益物权具有以下的法律特征:

①用益物权是具有独立性的他物权。

用益物权是一种从所有权权能中分离出来的单独存在于他人所有物之上的权利,它的存在不需具备前提条件。

而担保物权虽然也源于所有权,但其存在须以担保权人对担保物所有人或其关系人享有债权为前提

②用益物权是限制物权。

所有权人对物具有完全的支配力,用益物权则是在一定范围内使用收益,它既要受法律的一般限制,还要受所有权人对其内容范围的限制,用益物权不具有所有权那样彻底支配的性质。

③用益物权具有使用的目的。

设置用益物权的目的在于对他人之物的使用和收益,以取得物的使用价值。

而担保物权则在乎物的交换价值,目的是通过物之价值担保债权得以清偿。④用益物权的标的物主要是不动产。

用益物权多以不动产尤其是土地为使用收益的对象。用益物权行使的前提是已占有该不动产,而所有权与担保物权的行使并非直接占有其标的物。

【例题12:多选】下列关于用益物权的表述错误的有()。

A用益物权是具有独立性的自物权

B用益物权是限制的物权

C设置用益物权的目的在于对他人之物的使用和收益

D用益物权的标的物主要是动产

E用益物权多以不动产尤其是土地为使用收益的对象

【答案】AD 三、共有

共有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权利主体就同一财产共同享有所有权的法律制度。包括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两种形式。

1.按份共有

按份共有,又称为分别共有,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共有人按照各自的份额分别对共有财产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一种共有关系。

【注1】按份共有的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一定的应有部分。

应有部分的确定如果根据意思

及法律两种方法不能确定应有部分的比例时,则应推定为各共有人的应有部分均等。

【注2】按份共有人依据其应有部分,对于共有物的全部享有使用收益权,而不是对共有物按应有部分比例享有一定部分的用益权。

【注3】按份共有中的共有人不需经过其他共有人的同意而出卖自己的应有部分,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有人有优先购买权。

共有物的处分和重大修缮,须得到绝大多数共有人的同意。《物权法》规定,处分按份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同意,但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2.共同共有

共同共有,是指根据一定原因成立共同关系的数人,共享一物的所有权。

【注1】共同共有的发生以共同共有人之间存在共同关系为前提。共同关系如夫妻关系、家庭关系等。

【注2】在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共同共有人不能对共同共有财产确定份额;

【注3】一般情况下,共同共有财产的处分应经全体共有人的同意,但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注4】共同共有的形式主要包括三种:

①夫妻共同财产。

②家庭共有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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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遗产分割前的共有

3.共同共有和按份共有的区别

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共同共有 按份共有

成立的原因不同

以共同关系的存在为前提

不需以共同关系的存在为前提。

标的物不同

通常为多数,其标的物既可以是物,也可以是权利;

一般是单一或少数。

权利的享有不同

权利及于共同共有物的全部,共同共有人对共同共有物的使用收益应征得全体共有人的同意;

共有人以其应有部分享有所有权。

对第三人行使权利的不同

就共有物的全部对第三人行使本于所有权的请求权,应征得全体共有人的同意;

就共有物的全部行使本于所有权的请求权,但其回复共有物的请求,应为全体共有人的利益而进行。

分割共有物的限制不同

在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各共同共有人不得请求分割共有物;

共有人除因共有物的使用目的不能分割或有协议约定不得分割的期限外,可随时请求分割共有物。

【例题8:单选】甲、乙、丙、丁按份共有一栋房屋,份额相同。为提高该房屋使用价值,甲向乙、丙、丁提议拆旧翻新。在共有人之间未就该事项做出明确约定的情况下,下列表述中,符合《物权法》规定的是()。

A、即使乙、丙、丁不同意,甲仍可以拆旧翻新

B、只要乙、丙、丁中有一人同意,甲就可以拆旧翻新

C、只要乙、丙、丁中有二人同意,甲就可以拆旧翻新

D、只有乙、丙、丁均同意,甲才可以拆旧翻新

【答案】C

【解析】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拆旧翻新)的,应当经占份额2/3以上的按份共有人同意,但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例题9:2011年单选】甲、乙、丙、丁4人按份共有一艘轮船,甲占该船70%份额。现甲欲用该船作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如各共有人事先对此事项未作约定,则甲的抵押行为()。

A.须经乙、丙、丁一致同意

B.无须经乙、丙、丁同意

C.须经乙、丙、丁中份额最大的一人同意

D.须经乙、丙、丁中的两人同意

【答案】B

【解析】《物权法》规定,处分按份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同意,但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四、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1、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是指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2、《物权法》规定,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

3、业主不仅对这些共有部分享有共有的权利,还享有共同管理的权利,有权对共有部分与共用设备设施的使用、收益、维护等事项行使管理的权利,同时对共有部分也负有相应的义务。业主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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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行义务。业主对共有部分享有的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随着业主对专有部分所有权的转让而一并转让。

【例题10:2011年单选】根据《物权法》,业主将住宅改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还应当经过()同意。

A.有利害关系的业主

B.物业管理公司

C.业主委员会

D.小区全体业主

【答案】A

【解析】本题可以凭生活经验选择。

【例题11:单选】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业主对于专有部分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B.业主对于共有部分的使用,应征得其他业主的同意

C.业主对于共有部分的使用权,应当按照业主专有部分建筑面积的比例来决定

D.业务若放弃共有部分的权利,也可不履行其共有义务

【答案】A

【解析】根据规定,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

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使用共有部分时不需要征得其他业主同意;业主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义务。

二、几种具体的用益物权

(一)建设用地使用权

1、概念:建设用地使用权是指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对国家所有的土地享有的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2、建设用地使用权具有以下的法律特征:

第一,建设用地使用权的主体是符合法定条件的公民和法人。

第二,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客体为国家所有的土地。包括城市和农村的属于国有的土地、草原、滩涂、荒地、山岭和林地等,但不包括上述土地之上的市政公用设施以及地下的埋藏物或自然资源。

第三,建设用地使用权是从国家土地所有权中分离出来的用益物权。

第四,建设用地使用权具有排他性,是一项独立的物权。

3、取得方式:

根据《物权法》的规定,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采取出让或者划拨等方式。划拨土地没有期限的限制。《物权法》规定:“严格限制以划拨方式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

(二)土地承包经营权

1、概念: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指由公民或集体组织,对国家所有或集体所有的土地从事生产活动,依照承包合同的规定而享有的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2、法律特征:

第一,承包经营合同是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主要依据。

第二,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主体是公民或集体组织。

第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客体为全民所有的土地和集体所有的土地。

第四,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一种新型的用益物权。

(三).宅基地使用权

1、概念:宅基地使用权,是指公民在依法取得的宅基地上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从而对此宅基地享有的占有和使用的权利。

2、法律特征:

第一,宅基地使用权属于一种用益物权。

第二,宅基地使用权的主体是公民,而且主要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第三,宅基地使用权的客体主要是集体所有的用于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的土地。

第四,宅基地使用权必须遵循法定的申请程序,经过有关部门的批准后方可取得。

(四)地役权

1、概念:地役权是指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不动产效益的权利。

2、法律特征:

第一,地役权是利用他人的不动产的一种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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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地役权是为了提高自己不动产的效益。

第三,地役权是按照合同设立的。设立地役权,当事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

举例:甲房地产公司从他人手中购得土地一块,以“观景”为理念设计并建造观景商品住宅楼。该地块前有一学校乙,双方协议约定:乙在20年内不得在该处兴建高层建筑,为此甲每年向乙支付10万元作为补偿。甲在合同生效时取得了地役权。

第四节 担保物权

本节考点:

(1)担保物权的概念、法律特征及内容

(2)抵押权

(3)质权

(4)留置权

本节内容:

一、担保物权的概念和法律特征

1、概念:担保物权是指为确保债务清偿的目的,在债务人或第三人所有的物或所属的权利上设定的、以取得担保作用的定限物权。担保物权以取得担保标的物的交换价值为实质内容。

2、担保物权特征:

(1)担保物权具有价值权性。

担保物权以支配标的物的交换价值为内容,以担保债务的清偿为目的;

(2)担保物权具有法定性。

当事人不得约定设立担保物权,也不得协议变更担保物权发生的要件和内容。

(3)担保物权具有从属性。

一般情况下,担保物权从属于债权而存在,担保物权的成立以债权的成立为前提,而且因债权的移转而移转,因债权的消灭而消灭。应当注意,担保物权的从属性并不是绝对的,如最高额抵押并不以债权的存在为其发生或存在的前提条件。

(4)担保物权具有不可分性。

在所担保的债权未受全部清偿前,担保权人可就担保物的全部行使权利。

(5)担保物权具有物上代位性。

担保标的物变化为其他的价值形态时,担保物权所具有的支配效力及于变形物或者代替物。担保物因毁损灭失所获得的赔偿金成为担保物的代替物,担保物权人可就该代替物行使担保物权。

二、几种主要的担保物权

(一).抵押权

1、概念:

抵押权是指债权人对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所提供担保的财产不移转占有,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依法享有的就所担保的财产变价并优先受偿的权利。债权人为抵押权人,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所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物。

2、抵押权的设定:

(1) 依照法律规定直接产生的抵押权是法定抵押权:

(2) 法定抵押不需要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只要发生法律规定的情形,抵押自然设立。《物权法》第182条规定:“以建筑物抵押的,该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以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该土地上的建筑物一并抵押。”

(3) 基于抵押合同而产生的抵押权是意定抵押权。

《物权法》第185条规定,“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

3、抵押标的:又称之为抵押财产

(1)《物权法》第180条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作为抵押权的标的:

①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②建设用地使用权;

③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

④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⑤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⑥交通运输工具;

⑦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2)《物权法》第184条规定了禁止抵押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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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土地所有权; (二)质权 ②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 1、概念: 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 质权,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 其动产或财产权利证书转移给债权 ③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人占有,以之作为债务的担保,债务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就该动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产或财产权利的价值优先受偿的权设施; 利。在质权关系中,提供质押财产的 人称为出质人,接受该财产作为其债 ④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权担保的人称为质权人,质押的财产议的财产; 称为质物。 ⑤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 2、质权的法律特征: 产; 第一,质权的设定必须移转占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有,以某些特定财产作质物时,还必的其他财产。 须依法办理登记手续。这是质权与抵 押权的一个重要的区别。 (3)抵押登记 第二,质权的标的主要为动产或权利,不包括不动产。 以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第三, (房地质权具有物上代位性、从物;建设用地使用权以及以产) 属性和不可分性。这是担保物权具有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的一般特征,质权作为一种担保物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权,也应当具备这些特征。 营权;或者以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 3、质权的类型 以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抵押权自抵未经登记,不得品、产品;交通运输工具;押合同生效对抗善意第三 根据我国《物权法》的规定,质 正在建造的船舶、航空器抵时设立 人权分为动产质权和权利质权两种。 押的 权利质权,是指以出质人提供的 【例题13:2010年单选】根据财产权利为标的而设定的质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下列财产《物权法》第223条规定,下列权利中,可以设定抵押的是()。 可以质押: A.土地所有权 ①汇票、支票、本票②债券、存款单;③仓单、提单;④可以转让的基 B.建设用地使用权 金份额、股权;⑤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 C.使用权有争议的财产 权中的财产权;⑥应收账款;⑦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 D.依法被查封的财产 权利。 【答案】B (三)留置权

1、概念:

留置权,是指债权人按照合同的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留置该动产,并依照法律的规定将动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后的价款优先受偿的权利。

【注1】留置权是一种法定的担保物权。

留置权的成立无需双方当事人的约定,也就是说,即使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任何关于留置权的规定,也不影响留置权的存在,当债务人不履行其债务时,债权人可直接基于法律的规定行使留置权。 《物权法》第239条规定,“同一动产上已设立抵押权或者质权,该动产又被留置的,留置权人优先受偿。”这条规定体现出了法定担保物权和意定担保物权在受偿顺序上的不同。

【注2】留置权只发生在特定的合同关系中。如保管合同、加工承揽合同等。

《物权法》第232条规定,“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不能留置的动产,不得留置。” 【本章主要考点总结】 1、 物权的概念和特征 2、 物权法的基本原则

3、 物权的种类 4、 物权的保护方法 5、 所有权的概念和特征 6、 所有权的取得方式和消灭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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押以不记)押 7、 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的基本规定

8、 业主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基本规定

9、 用益物权的概念、种类和法律特征

10、 担保物权的概念、种类和法律特征

11、 抵押财产的基本规定 12、 质权和抵押权的区别、质权的种类

13、 留置权的基本规定 第三十三章 合同法律制度

第一节 合同概述

本节考点:

(1)合同的特征

(2)合同的分类

本节内容:

一、合同的概念和特征

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合同具有的法律特征如下:

1.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

在合同关系中是不存在领导与被领导、命令和服从的关系的。

2.合同是在当事人自愿基础上进行的民事法律行为。

3.合同是双方或多方的民事法律行为。

4.合同是关于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非民事性质的行政关系中的权利、义务不属民事合同的内容。同时,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如婚姻、收养、监护等,也不由合同法调整,民事合同的内容实际就是民事财产关系中的债权债务关系。

二、合同的分类 分类标准 类别 具体内容

当事人各方权利义务的分担方式不同 双务合同

当事人相互享有权利,相互负有义务的合同。 如买卖合同、租赁合同。 单务合同

当事人一方只负有义务而不享有权利,另一方只享有权利而不负担义务的合同。如,借用合同

合同的成立是否以交付标的物为要件

诺成合同 不要物合同

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即可成立的合同,不需要以交付标的物为合同成立的条件。绝大多数合同都是诺成合同。

实践合同 要物合同

除了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以外,还需要有一方当事人实际交付标的物的行为才能成立的合同。 如保管合同、借用合同、定金合同

根据法律上是否规定一定的名称 有名合同

法律中有明文规定的合同,又称为典型合同。 无名合同

法律上没有确定一定名称,又没有作出特别规定的合同。有名合同之外的其他合同即属于无名合同。实践中,当事人订立的无名合同只要不违背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就可以是有效的。

合同的成立是否需要特定的形式 要式合同

需要采取特定的方式才能成立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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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要式合同

某一合同的成立不需要采用特定方式。

根据有关联的合同之间的主从关系 主合同

不依赖其他合同的存在为前提,能够独立存在的合同。 从合同

必须以主合同的存在为前提的合同,也称为“附属合同”。例如,担保合同

【例题1:2011年单选】民事合同可以分为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下列合同中,属于实践合同的是( )

A.买卖合同

B.委托合同

C.技术合同

D.保管合同

【答案】D

【例题2:多选】借用合同是( )

A.单务合同

B.实践合同

C.双务合同

D.诺成合同

E.从合同

【答案】AB

【例题3:单选】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即可成立,不需要以交付标的物为合同成立的条件。这种合同称为( )。

A.从合同

B.诺成合同

C.实践合同

D.要物合同

【答案】B

第二节 合同的效力

本节考点:

(1)合同的生效要件

(2)无效合同、效力待定的合同、可变更可撤销的合同

本节内容:

一、合同的生效要件

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这种法律约束力就是合同的效力。

【注】合同的成立和生效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当事人达成合意,意味着合同成立;合同符合法律规定的生效要件,才能获得法律的保护,才意味着合同的生效。

合同生效的法律要件主要包括:

生效要件 具体内容 主体合格

行为人具有相应的行为能力。 对于公民而言,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单独订立合同,但限制行为能力人只能进行与其年龄、智力和精神状况相当的合同行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则不能实施合同行为。 对于法人而言,其行为能力须与权利能力相一致,法人的行为能力不能超出法律或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 内容合法

合同内容,不得与法律强制性或禁止性规范相抵触。合同行为遵守国家法律、国家政策、不得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序良俗

意思表示真实

要求行为人的内心意愿自由产生,同时与其表达出来的意思相一致。

合同的形式合法

当法律规定某种合同必须采用某种形式时,这种形式就成为该合同的形式要件。如不采用这种形式,则合同不成立或不生效。如,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办理登记、审批手续才能生效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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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违反生效要件的合同 合同类型 情况 效力

无效合同 (不具备合同的生效条件而不能产生当事人所预期的法律后果的合同。)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1.无效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2.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3.合同被确认无效不影响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

效力待定合同 (由于不完全具备法律规定的有效条件,因而其是否能够生效还须经权利人的承认才能确定的合同。)

1.合同的主体不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合同法》第47条规定:“限

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但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 2.因无权代理而订立的合同 《合同法》第48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

3.无权处分他人财产而订立的合同 《合同法》第51条的规定:“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

合同是否能生效还须权利人的承认才能确定。

可变更可撤销的合同 (由于当事人在意思表示方面存在瑕疵而可以对已经成立的合同予以撤销或变更。)

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2.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合同在被撤销之前或变更之前均为有效合同,只有当撤销权人行使撤销权或予以变更时,合同才自始无效或效力发生变化。如果当事人没有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不能主动予以撤销或变更。

【例题4:多选】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合同中,属于无效合同的有()。

A.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

的合同

B.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合同。

C.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

D.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

E.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

【答案】BCDE

【解析】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的的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

【例题5:多选】2011年7月5日,甲授权乙以甲的名义将甲的一台笔记本电脑出售,价格不得低于8000元。乙的好友丙欲以6000元的价格购买。乙遂对丙说:“大家都是好朋友,甲说最低要8000元,但我想6000元卖给你,他肯定也会同意的。”乙遂以甲的名义以6000元将笔记本电脑卖给丙。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该买卖行为无效

B、乙是无权代理行为

C、甲可以追认该行为

D、若甲未追认,该买卖行为对甲不发生效力

E、乙与丙订立的合同为效力待定的合同

【答案】BCDE

【例题6:2011年多选】下列合同中,属于可变更可撤销合同的有()。

A.一方乘人之危迫使对方签订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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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的订立强调的是当事人订 B.恶意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

C.重大误解的合同

D.显失公平的合同

E.无权处分他人财产的合同

【答案】ACD

【例题7:2007年单选】下列关于无效合同和可变更或者可撤销合同的提法中,错误的是( )。

A.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B.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它部分效力的,其它部分仍然有效

C.合同被撤销的,不影响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

D.对于可变更或者可撤销的合同,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仲裁机关可以撤销

【答案】D

第三节 合同的订立、履行和终止

本节考点:

(1)合同订立的两个阶段:要约与承诺

(2)合同履行的基本原则

(3)合同终止的情形

本节内容:

一、合同的订立

立合同的行为或过程。

合同的成立所体现的是合同订立活动结果,它表明当事人就合同的主要内容已经达成合意即意思表示一致。

我国《合同法》第13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采取要约、承诺方式。”要约和承诺是合同订立的两个阶段。

(一)要约

1、要约的概念:要约也叫发盘,是当事人一方以订立合同为目的,就合同的主要条款向另一方提出建议的意思表示。发出要约的人是要约人,接受要约的人为受要约人或相对人。

2、要约需要满足的条件:

(1)要约必须是特定人的意思表示。

(2)要约是以订立合同为目的的意思表示。

要约不同于要约邀请。

“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

要约与要约邀请的主要区别是: 区别 要约 要约邀请

目的和效果不同

能够使相对人获得承诺资格; 要约发出后,得到的回应是承诺

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要约邀请发出后,得到的回应是对方的要约 对象不同

一般是向特定的相对人发出;

向不特定的主体发出。 内容不同

内容必须具体明确,足以决定合同的主要条款

只是表达了行为人愿意订立合同的意图,并不包含合同的主要条款。

法律约束力不同

要约发出后,在一定期间对要约人是有约束力的。

没有任何约束力的。

(3)要约是向要约人希望与其缔结合同的相对人发出的意思表示。

如果不能确定受要约人,则表明发出提议的人并没有选择相对人,所发出提议的目的是为了邀请不特定的人向自己发出要约,属于要约邀请,如一般商业广告等。但是,在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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些情况下,受要约人也可以是不特定的。比如,商店中标明价格的商品销售、悬赏广告等,就是向不特定的顾客发出的要约。

(4)要约的内容必须具体确定。

【注】内容不具体确定的提议不构成要约,而是要约邀请。

我国《合同法》第15条规定了五种典型的要约邀请形式,即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和商业广告。

3、要约的生效、撤回及撤销

(1)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

(2)要约人在发出要约后,如果认为该要约的内容与自己的利益不符,在不给相对人造成损害的前提下,可以撤回已经发出的要约。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如果撤回的通知后于要约到达受要约人的,不发生撤回的效力。

(3)在要约生效后,受要约人尚未发出承诺通知之前,要约人可以要求撤销该要约。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19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不得撤销:

①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

②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

【例题8:多选】我国合同法规定了典型的要约邀请形式,下列项目属于要约邀请的有( )。

A.寄送价目表

B.悬赏广告

C.拍卖广告

D.招标广告

E.商业广告

【答案】ACDE

【例题9:2011年单选】关于要约的说法,错误的是( )。

A.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

B.要约是以订立合同为目的的意思表示

C.要约的内容必须具体确定

D.要约可以撤回但不能撤销

【答案】D

【例题10:单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下列要约中,允许撤销的是( )。

A.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的要约

B.要约人明示不可撤销的要约

C.已经到达受要约人但受要约人尚未承诺的要约

D.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不可撤销,且已为履约做了准备的要约

【答案】C

(二)承诺

1、承诺的概念

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承诺的法律效力在于承诺一经作出并送达要约人,合同即告成立。

2、承诺必须具备的要件:

(1)承诺只能由受要约人向要约人作出。

(2)承诺必须在有效期限内作出。

我国《合同法》第23条规定:“要约没有确定承诺期限的,承诺应当依照下列规定到达:

①要约以对话方式作出的,应当即时作出承诺,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②要约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承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到达。”

(3)承诺的内容必须与要约的内容一致。这是承诺最实质性的要件。

承诺是对要约实质性内容的完全接受。要约的实质性要件是指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方面的内容,如果受要约人对上述内容加以变更,便构成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

承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非实质性变更的,除要约人及时表示反对或者要约表明承诺不得对要约的内容作出任何变更的以外,该承诺有效,合同的内容以承诺的内容为准。

3、承诺生效及撤回

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承诺生效,意味着当事人双方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合意,标志着合同的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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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要约人发出承诺后,承诺生效前,可以撤回所发出的承诺,取消其效力。撤回承诺的通知应当在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之前或者与承诺通知同时到达要约人。

(三)缔约过失责任

1、概念:

缔约过失责任发生在合同成立之前,是在合同订立中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造成他方损失而应承担的责任;

2、应当承担缔约过失责任的几种行为的规定

我国《合同法》第42条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1)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2)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3)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例题11:单选】下面( )不是缔约过失责任的特点

A.缔约过失责任发生在合同订立过程中

B.缔约过失责任发生在合同成立之后

C.一方违背其依据诚实信用原则应负的义务

D.造成相对人信赖利益的损失 二、合同的履行

合同的履行,是指债务人依照合同的约定或法律的规定,全面、适当地履行合同义务的行为。

1.全面履行原则

全面履行是指当事人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全面、适当地履行。其具体要求如下:

①履行主体适当。

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必须由合同当事人履行的,不得由第三人代替履行,否则就是不适当履行

②履行标的适当。

债务人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标的实际履行,不得随意以其他标的来代替。

在未经债权人同意的情况下,以其他方式代替实际履行的为履行标的的不适当。

③履行期限适当。

如果债务人在履行期限届满后履行的,则构成迟延履行。如果合同中对履行期限约定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债务人在必要的准备时间内履行的,就属适当。

④履行地点和方式适当。

如果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如果在合同中没有对履行方式加以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应按照有

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2.诚实信用原则

诚实信用原则要求当事人在民事活动中应诚实、守信用,正当行使自己的权利和切实履行自己的义务。该原则是法律明确规定的强制性规范。合同条款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应为无效条款。当事人在履行合同中违背诚实信用原则,造成对方利益损害的,应承担赔偿责任。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在处理合同纠纷时,即使当事人未提出请求,也可以主动适用诚实信用原则。

据诚实信用原则,当事人在履行合同时,应积极履行以下义务。

①通知义务。

②协助履行义务。

根据诚实信用原则,债权人负有积极协助债务人履行的义务。债权人协助履行的义务主要包括:及时接受履行;为债务人履行债务提供必要的条件;在发生债务人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全面履行债务时,应采取积极的措施,防止扩大损失等。

③保密义务。

3.双务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

抗辩权是债务人在法定条件下对抗权利人请求权而暂时拒绝履行债务的权利。双务合同中的抗辩权主要有以下几种:

(1)同时履行抗辩权。

我国《合同法》第66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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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2)不安抗辩权

不安抗辩权是指在双务合同中有先给付义务的当事人在有证据证明后

给付人具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情况时,可以中止自己先给付义务的履行。

《合同法》第68条规定的后给付义务人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情况有:

①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②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③丧失商业信誉;

④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3)先履行抗辩权。

先履行抗辩权是指在双务合同中履行义务顺序在后的一方当事人,在履行义务顺序在先的一方当事人没有履行或不适当履行义务时,拒绝先履行一方请求其履行义务的权利。

我国《合同法》第67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先履行抗辩权也是一种延期抗辩权,只能使对方的请求权延期,而不能消灭对方的请求权。如果对方履行了应当先履行的义务,则先履行抗辩权随之消灭。

【例题11:多选】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其中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

A.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B.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C.丧失商业信誉

D.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E.被依法接管

【答案】ABCD

三、合同的终止

合同的终止又称为合同的消灭,是指合同关系当事人双方之间权利义务于客观上不复存在。能够引起合同关系消灭的法律事实主要包括:

1.合同履行:合同终止最正常和最主要的形式。

2.抵销

抵销是指当事人双方相互负有同种类的给付义务时,将两项义务相互冲抵,使其相互在对等额内消灭。

适用抵销的条件包括:

①当事人双方必须互相有债务、债权。

②当事人双方的给付债务应为同一种类。

③当事人双方的债务均已到履行期。

④当事人双方的债务均是可以抵销的债务。

【注】法律明确规定或当事人约定不得抵销的,不能抵销。例如,相互提供劳务的债务,与人身不可分离的债务,法律规定禁止强制执行的债务,侵权行为所生的损害赔偿债务,都是不能抵销的。

3.提存

提存是指债务人于债务已届履行期时,将无法给付的标的物交给提存机关,以消灭债务的行为。债务人提存后,债务人的债务即告消灭。

4.免除债务

债务免除是指债权人免除债务人的债务而使合同关系消灭的法律行为。

5.混同

混同是指债权与债务同归于一人而使合同关系终止的事实。

发生混同的原因有两种:

一是概括承受,即合同关系的一方当事人概括承受他人的权利与义务。概括承受是混同的主要原因,常见的现象是企业的合并。

二是特定承受,指因债权人让与或债务人承担而承受权利义务。

【例题12:单选】合同终止最正常、最主要的形式是( )

A.提存

B.抵消

C.混同

D.合同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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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D 负债 【例题13:单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关于债务抵销的提法中,错误的是( )。 A.当事人双方必须互相有债务、债权。 历史成出 企业的各项财产在取得时应当按照实际成本计量。本原则 财产如果发生减值,应当按照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过去的交易、事项形成1、流动负债:短期借款、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另有规定者外的,预期会导致经济利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预收益流出企业的现时义务。 不得自行调整其账面价值。 账款、应付职工工资、应交划分收税费、要求:应付利息、 (1)支出的效益仅惠及本会计年度(或一个营应付股利、益性支其他应付款等。的,应当作为收益性支出,如:营业费用、管理费 2、非流动出与资负债:用等。收益性支出作为费用列入利润表中;长期借款、应付债券 (2)凡支本性支等。 惠及几个会计年度(或几个营业周期)的,应当作出原则出。如购入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支出,固定资产所有者权企业资产扣除负债后( 1)来源 ①企业投资人投 B.当事人双方的给付债务应为出,它应当作为资产列入资产负债表中。该支出通益 由所有者享有的剩余入的资本 ②直接计入所有同一种类。 销等逐期转化为各期的费用。 划分错误的影响: (收益 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 ③留 性支出误计入收益性支出,就会多计费用而少计资存收益:包括盈余公积和未 C.与人身不可分离的债务不适低估资产和当期收益 (2)将收益性支出误计入资分配利润。 (2)具体项目:用于抵销 就会少计费用多计资产价值,会高估资产和当期收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 积、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 D.相互提供劳务的债务可以抵销 考点四、财务会计信息内容 (1)有关企业财务状况的信息,通费用 过资产负债表来反映; (2)有关企业经营成果的信息,通过利润表来反映; 利润 (3)有关企业现金流量的信息,通过现金流量表来反映。 考点 考点五:会计要素的分类及会计等式 会计要素 特点 资产 反映经营成果 收入 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润。 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 会计基本前提包括会计主体、持续经营、会计分期、货币计量。 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会计基本具体内容 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前提 流入。 会计主体 1. 是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的空间范围。 2. 日常活动中发生的,会期间费用包括管理费用、财把会计主体的经济业务与其他会计主体以及投资者导致所有者权益减少务费用和销售费用。 务划分开。 的,与向所有者分配利持续经营 只有在持续经营的前提下,企业的资产和负债才区润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出 长期的,企业资产才能以历史成本计价而不以现行价格计价 是反映经营成果的最终要素。 会计分期 明确了会计期间的前提,才产生了本期与非本期的原则 生了收付实现制和权责发生制,才能正确贯彻配比考点六:会计要素确认和计量的基本考点八:会计信息质量要求 《企业会计准则》对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的质量要求包括:可靠性、相关性、清晰性、可比性、实质重于货币计量 企业会计应当以货币计量,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会计要素确认和计量基本原则包括:权责发生制原则;配比原则;历史成本原则;划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原则。 形式、重要性、谨慎性和及时性。 具体类别 原则 具体内容 ①必须是企业拥有或1、流动资产(1年以内变权责发1、该原则是按收入的权利和支出的义务是否属于本期来确认收 者控制的资源 ②必须现) 货币资金、交易性金生制原入和费用的入账时间。 2、收付实现制是以收到款项或支付款 是预期能够直接或间融资产、应收票据、应收账则 项作为确认收入、费用的基础。 3、企业采用权责发生制 ;行 接给企业带来经济利款、预付款项、应收利息、政单位采用收付实现制;事业单位除经营业务可以采用权责发 益 ③必须是现实的资应收股利、其他应收款、存生制外,其他部分业务采用收付实现制。 会计信息质量要求

产,而不是预期的资产 货等。 2、非流动资产 长 配比原在会计核算中,一个会计期间内的各项收入与其相关的成本、④必须能以货币计量 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具体内容 则 建工程、费用,应当在同一会计期间内进行确认、计量和记录 无形资产、开发支31

可靠性

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事项为依据,如实反映。 相关性 清晰性 可比性

(1)要求同一企业不同时期发生相同或者相似的交易或者事项,必须采用一致的会计政策。企业会计核算方

谨慎性

(1)要求企业对交易或者事项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应当保持应有的谨慎,不应高估资产或者收益、低估负债或者费用。如某一经济业务有多种处理方法可供选择时,应选择采取一种不导致扩大资产、虚增账面利润、扩大所有者权益的方法。 (2)谨慎性在会计上的应用 :存货在物价上涨时采用后进先出法,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法对存货进行期末计价,对应收帐款计提坏帐准备,对固定资产采用加速折旧法、对可能发生的资产损失计提减值准备等。 及时性

考点一:时间序列的分类

具体类别

平均数的计算 时期序列

简单算术平均数 时点序列

连续时点 (逐日登记)

1、 简单算术平均数(逐日登记逐日排列) 2、 加权算术平均数(指标值变动才登记)

间隔时间相等的间断时点

两次平均:均为简单算术平均

反映现象在一定时期内发展的结果。 法和程序前后各期应当保持一致,不绝对数时间序列 时期序列 得随意变更。 (2)不同企业发生的相同或者相似的交易或者事项,应当时点序列 反映现象在一定时点上的瞬间水平。 采用规定的会计政策和会计处理办间隔时间不相等的间断时点

相对数时间序列 统计指标值是相对数 法 平均数时间序列 统计指标值是平均数 两次平均:第一次简单算术平均;

实质重于形式

融资租赁固定资产从经济实质上,企业拥有资产的实际控制权,在会计核算上视为企业资产。 重要性

在会计核算过程中对交易或事项应当区别其重要程度,采用不同的核算方式,重要事项充分、准确披露;次要事项简化合并反映。

考点二:平均发展水平

平均发展水平也称序时平均数或动态平均数,是对时间序列中各时期发展水平计算的平均数,它可以概括性描述现象在一段时期内所达到的一般水平。 序列

第二次加权算术平均

【应用举例:09年单选】某行业2000年至2008年的职工数量(年底数)的记录如下: 年份 2000年

32

2003年 2005年 2008年

职工人数(万人) 1000 1200 1600 1400

则该行业2000年至2008年平均每年职工人数为( )万人。

A. 1300

B. 1325

C. 1333

D. 1375

答案:B

解析: =1325

考点三、增长量与平均增长量 项目 计算

关系 增长量

报告期水平-基期水平

逐期 增长量

报告期水平-报告期前一期水平

同一时间序列中,累计增长量等于相应时期逐期增长量之和。

累计 增长量

报告期水平-最初水平

平均 增长量

是时间序列中逐期增长量的序时平均数

考点一:统计调查的种类 种类 具体内容

按调查对象的范围不同 全面调查

全面统计报表和普查

非全面调查

非全面统计报表、抽样调查、重点调查和典型调查

按调查登记的时间是否连续 连续调查

说明现象的发展过程,目的是为了解社会现象在一段时期的总量。如工厂产品生产、原材料的投入、能源消耗、人口的出生、死亡等。

不连续调查

为了对总体现象在一定时点上的状态进行研究。如生产设备拥有量、耕地面积等。

考点二:统计调查方式

33

调查 方式 含义 具体内容 统计 报表

自上而下地统一布置,自下而上地逐级提供基本统计数据的一种调查方式

目前的大多数统计报表都是全面报表。 普查

为某一特定目的而专门组织的一次性全面调查,主要用于收集处于某一时点状态上的社会经济现象的基本全貌。

1.普查通常是一次性的或者周期性的;

2.一般需要规定统一的标准调查时间,以避免调查数据的重复或遗漏,

保证普查结果的准确性。

3.数据一般比较准确

4.使用范围比较窄 抽样 调查

从调查对象的总体中随机抽取一部分单位作为样本进行调查,并根据样本调查结果来推断总体数量特征的一种非全面调查

1.经济性 2.时效性强 3.适应面广 4.准确性高

抽样方法主要有两种:概率抽样和非概率抽样。

概率抽样是最理想、最科学的抽样方法。

非概率抽样不是完全依据随机原则选取样本。 重点 调查

从调查对象的总体中选择少数重点单位进行调查。所选择的重点单位就调查的标志值来说在总体中占绝大比重

(1)为了及时了解全国城市零售物

价的变动趋势,就可以对全国的35个大中型城市的零售物价的变化进行调查就是重点调查。

(2)要及时了解全国工业企业的增加值和资产总额情况,只需对全国大中型工业企业进行重点调查即可。

(3)国家统计局的全国5000家工业企业联网直报制度属于重点调查。 典型 调查

选择若干具有典型意义的或有代表性的单位进行的调查。

作用:弥补全面调查的不足;在一定条件下可以验证全面调查数据的真实性。

抽样调查和重点调查、典型调查的区别:

抽样调查是随机的抽取调查单位,可以根据抽样结果推断总体的数量特征;

重点调查和典型调查的单位不是随机抽取的,具有一定的主观性,因此调查结果不能推断总体。 考点三:统计数据搜集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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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集第一手数据

1、直接观察法:我国的农产量抽样调查常用这种方法

2、报告法:我国现行的统计制度采用的就是这种方法

3、采访法:

4、登记法:我国人口出生和死亡的统计以及流动人口统计就采用规定当事人到公安机构登记的方法。

5、电话访问法

6、网络调查法

7、试验设计法

搜集第二手统计数据

公开的出版物、未公开的内部调查等。

利用间接统计数据注意:

(1).要评估第二手数据的可用价值。

(2).要注意指标的含义、口径、计算方法是否具有可比性。(3).注意弥补缺失数据和进行质量检查。

(4).引用统计数据时,一定要注明数据的来源,既方便他人查找核对,也是尊重他人或劳动成果和知识产权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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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性误差

调查过程中由于调查者或被调查者的人为因素所造成的误差。是可以消除的。

填报错误、抄录错误、汇总错误;

有意虚报或瞒报调查数据

代表性误差

在用样本数据进行推断时所产生的随机误差。无法消除,但事先可以进行控制或计算。

(1)抽取样本时没有遵循随机原则;

(2)样本结构与总体结构存在差异;

(3)样本容量不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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