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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环保监理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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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环保监理实施细则

湖南省交通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驻信改扩建第二总监办第六驻地办

2013年4月

目 录

一、工程安全监理

1、 工程安全监理组织机构及岗位职责

2、 施工准备阶段安全监理的主要工作

3、 施工过程中安全监理的主要工作

4、 安全监理的资料管理

二、工程环保监理

1、 环保监理组织机构及岗位职责

2、 环保监理依据

3、 环保监理的主要工作

4、 施工过程中的环境保护监理

5、 环境保护监理要点

6、 环保监理方法

7、 环保监理措施

8、 环保监理工作目标

9、 环保监理资料管理

一、工程安全监理

1、 工程安全监理组织机构及岗位职责

总监理工程师对工程项目的安全监理工作负责,各驻地组组长兼任安全监理工程师,下设专职安全员,从事施工现场日常安全监理工作。安全监理人员需经安全监理业务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并具备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监理知识和能力。

安全监理工程师的职责与权限

①. 在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组组长的领导下,负责本监理合同段或本监理组范围内工程施工安全的监理工作;

②. 全面熟悉合同文件、设计图纸、技术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编制项目安全监理方案,制定安全检查实施细则和有关奖罚措施;

③. 督促承包人落实安全生产的组织保证体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④. 审查承包人施工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并督促其实施;

⑤. 督促承包人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及严格按照强制性标准的规定组织施工,确保施工现场安全受控无重大事故隐患;

⑥. 进行日常的安全巡查和检查,督促承包人遵守施工生产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技术标准,发现安全事故隐患以及违反施工安全技术规范或者安全操作规程的行为,提出整改意见,及时制止或者纠正,并跟踪督促复查消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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⑦. 对工程易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工序和部位(危险源)进行旁站处理;

⑧. 定期组织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每月编制专项安全监理月报,向业主安监部门报告工地安全生产情况,并建立健全安全监理日记台帐;

⑨. 对管理部门和业主组织安全检查后提出的隐患和问题等处理意见,及时督促承包人如期整改,并组织复查反馈;

⑩. 按“四不放过”原则,参与对施工现场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⑪. 完成总监理工程师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

2、 施工准备阶段安全监理的主要工作

① 协助业主与承包人签订工程项目安全协议书。

② 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中应认真领会设计意图,特别观注与施工安全有关的重点、难点和注意事项。

③ 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④ 审查承包人是否根据工程特点制定了相应的应急救援预案。

⑤ 审查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单位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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⑥ 督促检查承包人依法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⑦ 审查电工、焊工、架子工、起重和机械工、爆破员及其他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督促承包人雇佣具备安全生产基础知识的一线操作人员。

⑧ 督促承包人做好逐级安全交底工作。

⑨ 制定监理安全工作制度。

3、 施工过程中安全监理的主要工作

① 监督承包人认真贯彻落实与安全生产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严格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制止违章违规施工作业。

② 对施工过程中的高危作业等进行巡视检查,每天不少于一次。对高危作业的关键工序实行现场跟班督促检查,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要求承包人整改,并检查整改结果,签署复查意见;情况严重的,应由总监理工程师下达工程暂停令并报告业主;承包人拒不整改的,应及时向业主报告。

③ 督促承包人进行安全自查工作,参加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检查。

④ 复检承包人施工机械和安全设施的验收手续并签署意见,未经安全监理人员签署认可的不得投入使用。

⑤ 加强主动控制和过程控制,确保涉及结构安全的重要工程质量,避免因质量事故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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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安全事故。

⑥ 加强安全信息交流,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中监理问题。

⑦ 加强对设计变更的审查与控制,督促承包人做好变更工程的安全管理工作。

⑧ 加强对自身监理活动的安全检查,保证监理人员的自身安全,防止因监理人员失误造成安全事故。

4、 安全监理的资料管理

① 安全监理资料必须真实、完整。

② 安全监理资料由总监理工程师负责组织,指派专人收集整理。

③ 安全监理工程师应编制安全监理月报表,对当月施工现场的安全施工状况和安全监理工作做出评述并报业主。

④ 安全监理人员应在监理日记中记录当天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和安全监理工作情况,记录发现和处理的安全施工问题,总监理工程师应定期审阅并签署意见。

⑤ 安全监理表格统一由业主确定内容和形式。

⑥ 提倡使用音像资料记录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重要情况和施工安全隐患,并摘要载入安全监理月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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⑦ 实施安全监理制,不能免除承包人的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法律主体责任,监理单位和安全监理人员依法对建设施工实施安全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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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工程环保监理

1、 环保监理组织机构及岗位职责

总监理工程师对工程项目的环保监理工作负责,各驻地组组长兼任环保监理工程师,下设专职环保员,从事施工现场日常环保监理工作。环境保护监理人员需经环境保护业务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并具备施工现场环境监理知识和能力。

环境监理工程师的职责与权限

① 在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组组长的领导下,负责本监理合同段或本监理组范围内工程环境的监理工作;

② 全面熟悉国家和地方有关的环境保律、法规和文件,环境影响报告书、合同条款、设计文件、技术规范、工程和环境质量标准等,编制项目工程环境监理方案,制定环境保护检查实施细则和有关奖罚措施;

③ 督促承包人落实环境保护的组织保证体系,建立健全环保责任制;

④ 审查承包人施工方案及环保技术措施,并督促其实施;

⑤ 进行日常的环保巡查和检查,督促承包人遵守施工生产的环保操作规程和技术标准,对施工产生的弃渣、弃土、废水、泥浆等的防护处理不符合水保环保的工点,提出整改意见,及时予以制止或者纠正,并跟踪督促复查消项;

⑥ 对工程易发生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环境影响的工序和部位进行旁站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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⑦ 定期组织施工现场环境保护专项检查,每月编制专项环境保护监理月报,向业主报告工程建设环境保护情况,并建立健全环境监理日记台帐;

⑧ 对管理部门和业主来项目环保检查后提出的隐患和问题等处理意见,及时督促承包人如期整改,并组织复查反馈;

⑨ 完成总监理工程师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

2、 环保监理依据

① 国家、行业和地方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文件。

② 技术规范,如《公路环境保护设计规范》等。

③ 设计文件中有关环保方面的要求。

④ 质量标准。包括合同中规定的质量标准和监理工程师同意使用的其它标准。

⑤ 承包人与业主签订的《工程项目环境保护协议书》

部分依据文件如:

a)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19.12);

b)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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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1995.8);

d)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6.10);

e)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1997);

f) 第253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g) 建设部、国家计委建监(95)737号文,关于印发《工程建设监理》的通知;

h) 《关于在重点项目中开展工程环境监理试点的通知》(国家环保总局环发

[2002]141号);

i) 《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2000.12;

3、 环保监理的主要工作

① 协助业主与承包人签订工程项目环境保护协议书:

② 审查承包人施工组织设计中环保工作实施方案和保证措施;

③ 督促检查承包人依法加强对工程施工中环境保护工作的管理,建立健全环境保护保证体系和环保责任制度。

④ 监督承包人严格按国家和地方有关的环保法律、法规及合同文件中的环境影响报告书、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规范、设计文件、工程环境质量标准和专项环境保护施工方案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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织施工,制止违规施工作业。

⑤ 督促承包人进行环境保护自查工作,参加施工现场的环保检查。

⑥ 对施工过程中的环保工作进行巡视检查,每天不少于一次。发现严重违反规定和存在不利环保隐患的,应当要求承包人及时整改,并检查整改结果,签署复查意见;情况严重的,由总监理工程师下达工程施工暂停令并报告业主;承包人拒不整改的应及时向业主报告。

⑦ 加强对设计变更的审查与控制,督促承包人做好对变更工程的环境保护工作。

⑧ 加强环保信息交流,及时处理环保监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

⑨ 加强对自身监理活动的环保检查,避免或减少因自身监理活动导致的环境影响。

⑩ 各施工工艺污染物排放环节是否按环保对策执行环境保护措施、措施落实情况及效果;

⑪ 检查施工过程中各类机械设备是否依据有关法规控制噪声;

⑫ 桩基泥浆、废碴的外运、处置;

⑬ 检查建筑工地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是否按规定进行妥善处理处置;

⑭ 检查与施工机械污水产生量相适应的处理装置或存储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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⑮ 检查施工人员垃圾的日常收集、分类存储和处理情况;

⑯ 检查施工现场道路是否符合环保要求;

⑰ 检查弃土场生态防护落实情况;

⑱ 检查施工中是否存在堵塞侵占河道的现象;

⑲ 施工期间对施工人员做好环境保护方面的培训工作,培养大家爱护环境、增强防止污染的意识;

⑳ 检查施工期环境监测工作的落实情况;

21 ○参与调查处理施工期的环境污染事故和环境污染纠纷

4、 施工过程中的环境保护监理

(1)查开工报告

施工过程中的环境保护其开工报告列入总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计划以及各分项开工报告中,不单独进行开工报告的编制和审查。但承包人应在前述各开工报告中详细叙述就水土流失,废料废方处理,施工噪音、扬尘,污水排放,构造物施工废弃物、泥浆及其障碍物的清理,复垦措施等内容的环保措施。经按规定程序报批后,方可开工。

(2)施工现场环保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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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驻地监理组、环保监理工程师检查施工现场,如果达到了规范及招标文件的要求,即可通知承包人进行下一步工作。

(3)工程验收

各工序实施过程中,驻地监理组、环保监理工程师应分阶段检查验收,完成并达到相关要求后方可对其工程进行验收。

5、 环境保护监理要点

(1)、生态环境保护要点

① 取土场

取土场应合理选址,应按选定的取土场取土,取土场表土应妥善保存,取土深度和边坡坡比(一般规定不能陡于1:1)应与周边生态环境协调。取土场应作必要的防护、排水设施,取土完成后取土场应完全恢复植被。

② 弃土场

弃土场应合理选址,应按选定的弃土场弃土。弃土场表土应妥善保存,弃土高度和边坡坡比应与周边生态环境相适应(一般规定不能陡于 1:1.25)。弃土场应作必要的防护、排水设施。工程废渣应完全进入弃渣(土)场。

③ 路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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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表土和淤泥应按规定指定单独保存并用作弃土(渣)场的种植土铺设。

b 路基施工现场、进出场施工便道应采取洒水、隔离等抑尘措施。

c 沿河、溪、谷段应采取支挡措施阻止土、石渣滚落填塞。

d 施工便道的边坡应进行植被恢复,以阻止水土流失。

e 边坡防护应及时,边坡绿化应按设计要求施工;公路路基对两侧生态环境不应造成阻隔。

④ 桥涵工程

a 钻孔灌注桩泥浆、钻渣以及挖孔桩的桩渣不应对水体造成污染。

b 散装物料(石灰、水泥、沥青、油料、骨料、化学品等)应远离民用水井、河流、干渠,并采取遮盖措施,防止暴雨径流冲刷进入水体而影响水质;拌和场、预制场应设置临时排水系统和沉淀池;拌和设备应封闭并配备除尘设施。

c 桥涵施工现场应设置临时排水系统,防止水土流失、保证原有的水系不因为施工而中断;禁止在水体和鱼塘30米内建设施工营地和堆料场。

d 施工管理站及施工营地的生活污水、生活垃圾要集中堆放、处理、不能直接排入水体。生活垃圾要运至弃土场进行深埋处理,生活污水及干厕粪便用于农灌及农田肥料。

⑤ 隧道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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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洞口边仰坡须采取临时植被恢复和防护措施,以抑制水土流失。

b 洞口段应及时进行截水沟及其他临时排水沟的施工。

c 洞内排水沟的施工应及时跟进,不允许洞内积水。所有施工临时排水必须经沉淀池沉淀,水质达标后方可排出。

d 洞内必须配备良好的通风排气设备,洞内粉尘含量必须低于《技术规范》的规定。

⑥ 路面工程

a 拌和设备(含基层、水泥混凝土面层、沥青路面拌和设备)应密闭并备有除尘设备。

b 拌和场应建立完善的排水系统,并将拌和区、堆料区、生活区的生产、生活污水集中经三级沉淀,水质达标后排水入体。

c 碎石场开采、加工场选址应避免对周边环境产生破坏,并应避开易透发地质灾害的地带。加工场离居民区的距离应大于500米,碎石设备必须配备良好的除尘装置,场区内应建立和完善排水系统并集中经过三级沉淀,水质达标后方可排入水体。

⑦ 绿化工程

物种选择应与当地植被环境相适应,绿化进度跟随施工进度,施工严格按设计要求,绿化数量和成活率应符合设计要求。

⑧ 临时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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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施工期内物料堆场、拌和场等临时用地应尽量少占农田、林地。

b 熟化的耕地表层土壤和淤泥应保存,在施工结束后应及时将熟土覆盖,以恢复原貌。使用荒地或其它用地,在施工结束时应恢复原有面貌。荒地须种草、植树、复耕,防止水土流失。

(2)、其它环境保护

① 声环境

a 施工噪声应符合环境噪声标准:住宅、学校、医院、旅馆等建筑白天不大于70dB,夜晚不大于55dB。

b 施工车辆等机械通过环境噪声敏感点时应采取降噪措施。

② 水环境

应保证水流畅通,禁止施工期内污染水体,项目部、施工队及各施工点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应集中处置。

③ 空气环境

施工期内各施工环境空气质量应符合相应的标准。

④ 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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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路段应保障车流畅通,存在安全隐患处应设立安全警示牌及标志。尽量减少运输车辆对现在道路的影响。

6、 环保监理方法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规范管理,职责明确。”采用以上原则对环境质量及环境工程质量进行严格规范的监督和管理,确保环境质量达到合同设计及环境报告书要求或国家有关标准。

⑴审核有关文件、报告、报表;

⑵制定监理工作程序,并严格按此工作程序进行;

⑶现场质量监督与检查(包括旁站.检测.化验.巡视和抽查等);

⑷ 在控制过程中,根据工程环保具体要求,及时向承包人发送环境问题工作指令,通知单、备忘录、情况纪要,用以指出施工中各种环境质量问题,达到控制环境质量之目的。

7、 环保监理措施

(1)、生态环境

①动植物保护。制定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对路基两旁的树木尽量少砍伐或不砍伐。对无故捕杀野生动物,损毁植物者予以严厉处罚。禁止施工人员捕杀野生动物及上山采集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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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砍伐树木等。

②水资源保护,控制路面径流,保护好饮用水体和养殖水体,保护好自然水流形态,做到不淤、不堵、不留工程隐患。

③水土保持,根据工程施工进度,对水土流失情况进行全程监测,特别加强对雨季水土流失的监测,严格控制水土流失量在合同设计要求范围内或国家有关标准范围内。

④景观与绿化工程质量

⑤声屏障工程质量及施工人员施工环境质量

声屏障工程质量的监理按照建筑工程质量监理进行,其隔噪效果要进行检测,施工环境质量按国家有关标准、规范检测及要求。

⑵其它环境污染防治

①环境噪声

施工场地的环境噪声必须控制在国家有关规定之内,公路施工主要噪声源有:工业噪声源、建筑施工机械噪声源、交通噪声源,对这些噪声源所产生的综合噪声源,在施工现场200m之内的声敏感建筑物的环境噪声进行监理、监测,如监测结果超过了应执行的环境噪声质量标准,达到了扰民程度,影响了沿线居民的生活质量时,及时通知责任方采取减噪措施,或调整机械施工时间。在施工设备运转的时间段内,每个敏感点,每周用噪声仪监测一次,分为昼间(上午或下午)一次和夜间(二十二点~次日6点之间)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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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环境空气

环境空气质量的监测主要是对公路施工现场200m之内的大气敏感点,包括施工便道经过处以及隧道内,各类拌和站200m内的学校、医院、疗养院、风景区及居民点等进行监测。每月针对以上敏感点进行一次总悬浮颗粒物和沥青烟的监测,每次监测时间为:拌和站3天,施工现场1天。在施工设备运转时间段及施工进行中分上、下午进行,采取样品时间每天不少于12小时,对沥青烟的监测,主要是在沥青砼拌和站生产期间进行。若监理人员认为有必要针对某段时间或某个施工场地进行监测,可随时进行不定期监测,当监测结果超过了应执行的空气质量标准时,及时通知责任方采取防治措施,并要求达到标准限值内才能继续施工。

③水环境

生活污水、施工废水对江、河水域等地表水造成的污染程度进行的监测,在公路施工现场或桥梁下部结构,施工阶段下游500m之内的水环境敏感点(区)的水环境质量中的有关项目进行监理监测,对及可能受污染的养殖水、饮用水、灌溉用水等监测,若监测结果超过了应执行的水质环境质量标准时,及时通知责任方采取防治措施,并必须达到标准限值以内才能继续施工。主要监测项目为:PH、石油类、化学需氧量、悬浮物等。

④社会环境

土地利用,农田水利设施的保护,人文景观的保护以及对当地居民出行、交往的保障等均要达到,满足合同设计要求及有关标准。主要措施是全程巡视及分段重点定期、不定期检测,发现问题及时通知责任方予以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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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环保监理工作目标

环境监理工作的总目标是强化环境保护合同,使建设项目所产生的对各类环境的影响得到有效的控制,并降低至环境能接受的最低程度。本项目的监理重点是水土流失的有效控制。另一工作目标是通过本建设项目环境监理试点工作,将摸索出适合我国国情的、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工程环境监理的工作内容,工作形式与工作经验,建立建设项目施工期全过程落实环境影响评价“三同时”制度的监督管理机制。

针对公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特点,确定本项目环境监理的目的为:

⑴按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国家环保总局、交通部、福建环保主管部门批复的要求,对工程环境保护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理,使环保工作落实到实处。

⑵对施工过程中主要的环境影响问题进行监理,使项目可能引起的生物损失、水土流失、水质污染、地表破坏等不利影响得到控制。

⑶对施工过程可能发生的水质污染、噪声扰民、扬尘污染等因素进行监理,及时处理污染事件。

⑷使项目的环保工程得到落实,确保环境保护工作的顺利实施。

9、 环保监理资料管理

1) 环境监理资料必须真实、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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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环境监理资料由总监理工程师负责组织,指派专人收集整理。

3) 环境监理工程师应编制环境监理月报表,对当月施工现场的环境监理工作做出评述并报业主。

4) 环境监理员应在监理日记中记录当天施工现场的环境监理工作情况,记录发现和处理的环保问题。总监理工程师定期审阅并签署意见。

5) 环境监理表格统一由业主确定内容和形式。

6) 工程验收时,监理单位应单独完成工程环境监理情况的总结报告并报业主。该总结报告作为环保单项验收资料之一。

7) 实行工程环境监理制,不免除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环境保护的法律主体责任。监理单位和环境监理人员对工程施工过程中的环境保护工作承担监理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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