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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拔和使用年轻干部应正确处理五种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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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拔和使用年轻干部应正确处理五种关系

人事有代谢,往来成古今。把年轻干部培养好、选拔好、使用好,是关系党和国家的事业代代相传、长盛不衰的重大战略问题。《干部任用条例》指出,\"应当注重选拔任用优秀年轻干部\";江同志在党的十六大报告中强调,要\"加大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的工作力度\"。真正贯彻和落实好江同志的讲话和《条例》精神,保证大批优秀年轻干部脱颖而出、健康成长、充分施展才华,各个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必须尽力克服选人用人上的各种思想障碍,正确处理好以下五种关系:

一是坚持选人标准与不拘一格的关系。江同志强调指出,我们选人用人的标准,总的讲是德才兼备。。那样做只会埋没前途原本不可限量的潜人才。作为领导干部,平常要注意从多方面了解年轻干部的志向、特长和潜能。对看准了的潜人才,可以先放到一定的领导岗位上进行摔打和磨练,能担当什么样的领导责任,就大胆地放到那个岗位上,促使他们尽快成熟起来。

三是干部能\"上\"与能\"下\"的关系。批准下发的《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提出:\"十五\"期间,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重点是推进干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干部能\"上\"不能\"下\"的问题一直是困扰干部工作和领导班子建设的难点。不解决这一难点问题,大批优秀年轻干部就不可能得到起用。而要解决这一难点问题,改革是唯一的出路。因此,一方面,我们要为干部能\"下\"扫除思想障碍,在干伍中破除\"上荣下贱\"的个人荣辱观、\"不犯错误和不到年龄不能下\"的陈旧保守观、\"没有功劳也有苦劳\"的消极同情观;另一方面,要畅通干部\"下\"的渠道,尽量为优秀年轻干部腾位置。要按照《干部任用条例》的规定,实行干部免职制度、降职制度、辞职制度、聘任制度、试用制度等一系列制度,及时将相形见绌者和不适合现任岗位领导干部调整下来,使优秀年轻干部获得\"上\"的机会。对班子素质结构不合理,一时又不便进行组织调整的,可采用\"加长板凳\"的办法,让优秀年轻干部先行上岗。

四是干部使用与培养的关系。对于年轻干部,既要注重合理使用,也要注重加强培养。从一定意义上说,使用也是培养,而且是更重要的培养。但我们不能因此代替和取消其它培养方式。遗憾的是,一些领导干部只满足于对年轻同志用起来顺手,很少想到为年轻干部尽快成长多创造一些条件,结果使年轻干部逐渐失去了原有优势。艰难困苦,玉汝于成。用艰苦复杂环境和多种岗位的实践锻炼干部,是我们党培养干部的一条根本途径。年轻同志理论水平相对较高,而处理复杂问题和矛盾的能力比较欠缺,尤其应补上实践锻炼这一课。对年轻干部,越是有培养前途,越要放到艰苦环境中去,越要推到重大斗争的第一线去,越要赋予艰巨的任务,让他们在现实的风浪中经受锻炼和考验。今年,中组部首次直接选派12名中青年干部到国家重点工程三峡工程挂职锻炼,对我们不无启发。各个要有计划、有重点地将年轻干部送到经济薄弱村、特困企业、重点工程和招商引资前线去锻炼,让他们经风雨、见世面、长才干,加快成长和成熟步伐。

五是干部使用与教育管理的关系。常言道,严是爱,松是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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