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国际物流概述
第一节
一、国际物流的定义:国际物流(IL)是组织原材料、在制品、半成品和制成品在国与国之间进行流
动和转移的活动。它是相对于国内物流而言的,在不同国家间进行的物流,是国内物流的延伸和进一步扩展,是跨国界的、流通范围扩大了的物的流通,也叫国际大流通或大物流。
二、广义和狭义的国际物流
广义:各种形式的物资在国与国之间的流入与流出
狭义:与一国进出口贸易相关的物流活动
三、国际物流的总目标:为国际贸易和跨国经营服务,使各国物流系统相互接轨并使国际物流系统总
体效益最大。
四、国际物流的特点(北京2006年10月简答题): 1、经营环境存在较大差异
2、高风险性
3、物流信息化具有先进性 4、主要运输方式具有复杂性 5、国际物流的标准化要求较高
五、国际物流的分类
根据货物在不同国家间的流动分为:进口物流和出口物流
根据货物跨国运送的特性分为:国际商品物流、国际展品物流、国际军火物流、国际邮政物流和国际逆向物流P5
第二节
六、国际物流子系统
1、国际货物运输子系统:1)是国际物流系统的核心;2)创造空间效益;3)两段性:国内运输段和国际
运输段;4)国内运输段主要工作:发运前的准备工作、清车发运、装车和装车后的善后工作 2、外贸商品储存子系统(创造时间价值)
3、进出口商品装卸与搬运子系统(短距离搬移;联接仓库作业和运输作业的纽带和桥梁;创造空间效益)
4、进出口商品流通加工和检验子系统
5、商品包装子系统:1)、运输标志(唛、唛头,包括目的地名称;收、发货人的名称代用简字或几何图形以及件号);2)、提示性、警告性标志(货物性质:易燃易爆、有毒、爆炸物等;操作方面:小心轻放、保持干燥等)
6、国际物流信息子系统(特点:信息量大、交换频繁、传递量大、时间性强、环节多、点多、线长)
七、国际物流网络系统优化应注意的问题
(国际物流网络系统是指由多个收发货的“节点”和它们之间的连线所构成的物流抽象网络以及与之
相伴随的信息流网络的有机整体。)
(一)中心问题:1、确定进出口货源地和消费者的位置、各层级仓库及中间商批发点和零售点的位置、规模和数量,从而确定国际物流网络系统的合理布局
2、在合理布局国际物流网络系统的前提下,确定国际商品有卖方向买方实体流动的方向、规模和数量,确定国际贸易的贸易量、贸易过程的重大战略、进出口货物的卖出和买进的流程、流向、物流费用、国际贸易经营效益等
(二)进一步完善和优化国际物流网络系统应注意的问题
1)在规划网络内建库数目、地点及规模时,要紧密围绕着商品交易计划,乃至一国国际贸易的总体规划
2)明确各级仓库的供应范围、分层关系及供应或收购数量,注意各级仓库间的有机衔接 3)国际物流网络规划要考虑现代物流技术的发展,要留有余地以备将来扩展
国际物流导论 王议锋
八、国际物流网络合理化措施
1、合理选择和布局国内、外物流网点,扩大国际贸易范围和规模,达到费用省、服务好、信誉高、效益
高、创汇多的物流总体目标
2、采用先进的运输方式、设施和工具,加速进出口货物的流转。充分利用海运、多式联运方式,不断扩大集装箱运输和大陆桥运输的规模。
3、节省商品在途积压,节省时间,加速商品和资金的周转 4、改进运输路线,减少同向迂回运输 5、改进包装,增大技术装载量,减少损耗 6、改进港口装卸作业,合理利用泊位,减少杂费 7、改进海运配载,减少空仓和船货不适应现象
8、考虑国内运输段,尽量做到就地、就近收购、就地加工、就地包装、就地检验、直接出口的“四就一直”物流策略
九、全球化采购发展的推动力 1、跨国公司的生产基地全球化分布
2、生产企业和专业第三方物流公司同步全球化
3、多式联运和国际航线的形成使得跨国公司的全球化采购战略成为可能
十、全球化采购的优势
1、可以扩大供应商的比价范围,提高采购效率,降低采购成本
2、可以利用汇率变动进一步降低商品购买成本 3、实现采购过程的公开化和程序化
4、实现生产企业从为库存而采购到为订单而采购 5、实现采购管理向外部资源管理的转变
十一、全球化生产的优势
1、可以更好的接近目标市场,满足当地消费者的需求
2、可以获取资源优势,降低生产成本
3、可以避开东道国贸易壁垒的限制,更顺利的进入国际市场
4、可以降低运输、储存、搬运装卸等物流费用,降低成本提升产品的国际竞争力 5、可以获取先进的技术和管理经验 6、可以获得东道国的优惠政策
十二、全球化配送对国际物流系统的要求 1、对国际物流作业质量提出更高要求
2、对国际物流系统作业效率提出更高要求 3、对配送商品的安全提出更高要求
十三、全球化配送的问题
1、由于配送距离较长,会导致存货水平上升
2、由于配送距离较长,会影响企业对市场需求的反应速度 3、由于配送距离较长,会导致配套的售后服务难以同步跟上 4、由于配送距离较长,会造成货款难以及时回收,造成坏账损失 5、由于配送距离较长,相应的配送费用较高,产品价格缺乏市场竞争力 6、跨国配送往往会受到双方政府贸易管制的影响 7、货物的销售收入可能会受到国际汇率变动的影响
第三节(要看书P20)
十四、三大规则
国际物流导论 王议锋
海牙生效日期 内容 1、承运人最低限度的义务 2、承运人运输货物的责任期间 3、承运人赔偿责任限额 4、承运人免责 5、索赔与诉1931-6-2 规则 讼时效 6、托运人的义务和责任 7、运输合同无效条款 8、适用范围 维斯比规则 1、承运人的责任原则 2、承运人的责任期间 3、承运人赔偿责任限额 4、对迟延交付货物的责任 5、承运人和实汉堡1992-11-1 际承运人的赔偿责任 6、托运人的责任 7、保函的法律地位 8、索赔通知和诉讼时效 9、管辖权和仲裁规定 10、规则 规则的适用范围 1、扩大了规则的适用范围 2、明确了提单的证据效力 3、强调了承运人及其受雇人员的责任限制 4、提高了承运1977-6-23 人对货物损害赔偿的限额 5、增加了“集装箱条款” 6、诉讼时效的延长 十五、《海牙规则》存在的问题 1、较多的维护了承运人的利益,在免责条款和最高赔偿责任限额上尤为明显,造成风险分担不均衡 2、未考虑集装箱运输形式的需要 3、责任期间的规定欠周密,出现装船前和卸货后两个实际无人负责的空白期间 4、单位赔偿限额太低,诉讼时效太短,适用范围过窄 5、对某些条款至今未能统一,容易引起争议 第四节 十六、国际物流的发展趋势 1、物流企业向集约化与协同化方向发展 2、物流服务的优质化与全球化趋势日益明显 3、第三方物流快速发展并在物流产业中逐渐占据主导地位 4、绿色物流是国际物流发展的又一趋势 5、物流产业将向多元化方向发展 6、信息化、自动化和网络化 7、智能化 8、柔性化 第二章 国际物流与国际贸易 第一节 (国际贸易是指国家或地区之间所进行的商品、服务的买卖或交换。) 一、国际贸易分类 1、按照货物流向不同分类:进口贸易是指将本国加工生产的产品销往其他国市场的贸易、出口贸易是指将外国的商品运往本国市场销售的贸易活动与过境贸易是指贸易货物通过一国国境时未经任何加工而运往第三国的贸易活动。一个国家在一定时期内的进出口总额之间的差额称为贸易差额,出口总额大于进口总额为贸易顺差,进口总额大于出口总额为贸易逆差,当两者平衡时称为贸易平衡。 2、按照进出口划分标准分类:总贸易是指世界上有些国家将进出国境作为划分进出口标准的对外贸易统计用语与专门贸易是以关境为标准划分进出口而统计的国际贸易 总贸易是以进出国境为标准,专门贸易是以关境为标准,过境贸易不列入专门贸易 3、按照商品形态与内容分类:有形贸易、无形贸易(服务贸易是最重要的组成部分) 4、按照有无第三国参与分类:直接贸易、间接贸易与转口贸易 5、按照国际贸易运输方式分类:陆路贸易、海路贸易、空运贸易和邮购贸易 二、国际物流与国际贸易的关系 1、国际贸易是国际物流产生和发展的基础和条件 国际物流导论 王议锋
2、国际贸易促进物流国际化
3、国际贸易对国际物流提出新要求:1)质量要求;2)效率要求;3)安全要求;4)经济要求 总之,发展国际物流是发展国际贸易的必要条件,发展国际贸易是发展国际物流的前提。国际物流必须适应国际贸易的结构和商品流通形式的变革,向国际物流合理化方向发展。
第二节
三、国际贸易方式:是指国际贸易活动中所采取的各种方式方法。 (一)包销
1、概念:出口人(委托人)通过协议将某种商品或某类商品在某一地区和期限内的经营权单独给予国外某个客户或公司的贸易做法 2、优点和缺点
优点:可以调动包销人的积极性;巩固和扩大市场;避免自相竞争
缺点:使用不当会造成出口经营受约束;可能会出现“包而不销”或包销人对委托人的依赖;包销人实力过强,可能会操纵市场
(包销协议的主要内容和需要注意的问题P52) (二)代理
1、概念:代理人按照委托人的授权,代表委托人与第三者订立合同或从事其他经济活动的法律行为,由此而产生的权利和义务直接对委托人发生效力。
2、特点:1)代理人与委托人之间是委托买卖关系,本身不作为合同的一方参与交易;2)代理人通常运用委托人的资金进行业务活动;3)代理人一般不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者签订合同;4)代理人赚取的报酬即为佣金。 3、种类:1)总代理:允许从事一些非商业性活动;可指派分代理,分享佣金;2)独家代理:允许委托人直接与买主交易,但一般情况仍需支付代理佣金;3)佣金代理:委托人可直接与买主交易且无须支付代理佣金; 4、代理协议中的一些重要内容:非竞争性条款P55
(三)寄售
1、概念:委托人(货主)先将货物运往寄售地,委托国外一个代销人(受托人)按照寄售协议规定的条件,由代销人代替货主销售,货物出售后,由代销人向货主结算货款的一种贸易做法
2、特点:1)寄售人先将货物运往寄售地市场,然后由代销人销售,是典型的凭实物的现货交易;2)寄售人与代销人之间是委托代售关系,而非买卖关系。代销人只能依照寄售人的指示处置货物。货物在出售前的所有权归货主;3)寄售货物在出售之前,包括运输途中和到寄售地后的一切费用和风险,均由寄售人承担 3、优点和缺点:优点
优点:1)寄售货物在出售前所有权归寄售人所有,销售处理和价格大权仍归寄售人掌握,有利于随行就市 2)寄售方式是实物买卖。货主可与买主直接见面,有利于促进成交
3)代销人不负担风险和费用,一般由寄售人垫资,不占用资金,能够调动其经营积极性 缺点:1)出口方承担的风险较高、费用较大,不利于资金周转
2)货款收回较慢,一旦代销人不守协议,可能会出现货、款两空的危险 (四)招标与投标
1、概念:A、招标是招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发出招标通知或招标单,提出有关买进商品的品种、数量以及有关的买卖条件,邀请卖方投标的行为
B、投标是指投标人应招标人的邀请,根据国际公告或招标单规定的条件,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招标人递盘的行为
2、类型及方式(三大类,四种方式):1)国际竞争性招标:做法有公开招标(属于无限竞争性招标)和选择性招标(也叫邀请招标,属于有限竞争性招标)两种
2)谈判招标:也叫议标,属于非公开、非竞争性招标
国际物流导论 王议锋
3)两段招标:一般采取先公开、后选择
3、招、投标基本程序:1)招标前准备工作:a 发布招标公告(国际惯例是在招标前两日发出);b 资格预审;c 编制标书 2)投标:a 投标前准备工作:分析标书是核心问题;b 编制投标文件和提供保函:一般保证金为投标金额的10%左右,可提供银行保函或备用信用证;c 递送投标文件 3)开标、评标和决标 4)中标签约
4、拒绝投标的一般情况:1)最低标价大大超过国际市场的平均水平;2)所有投标书内容均与招标要求不符;3)在国际竞争性招标时,投标人太少
国际招标惯例:招标人在评标过程中,认为不能选定中标人,可以宣布招标失败,警觉全部投标,这种行为称为拒绝投标。 (五)拍卖
1、概念:由专营拍卖业务的拍卖行接受货主委托,在一定的地点和时间,按照一定的章程和规则,以公开叫价竞购的方法,最后由拍卖人把货物卖给出价最高的买主的一种现货交易方式 2、一般程序:准备、看货、出价成交和付款交货 3、种类:增价拍卖、减价拍卖、密封递价拍卖 (六)期货
1、概念:是众多买主和卖主在商品交易场所,按照一定规则用喊叫并借助手势进行讨价还价,通过激烈竞争达成交易的一种贸易方式
2、特点:
1)期货交易不规定双方提供或接受实际货物
2)交易的结果不是转移实际货物,而是支付或者取得签订合同之日和履行合同之日的价格差额 3)期货合同是由交易所编制的标准期货合同,并且只能根据交易所规定的商品种类和标准进行交易 4)期货交易的交易期是按照交易所规定的交货期确定的 5)期货合同都必须在每个交易所设立的清算所进行登记和结算
3、进行套期保值应注意的问题:
1)确定目标利润和目标价格,必须注意“基差”和“基差”的计算 2)进行套期保值之前必须做好价格趋势的预测和计算
3)必须弄清期货合同上的说明,如交割数量、期限、地点、过程等
4)严格遵守“均等相对”原则 4、期货交易的种类:
1)一种是利用期货合同作为赌博的筹码,买进卖出,从价格涨落的差额中追逐利润的纯投机活动(在商业习惯上称为“买空卖空”。
2)一种是真正从事实物交易的人做套期保值(在商业习惯上称为“套期保值”又称“海琴”有两种一是卖期保值,一种是买期保值)
(七)对销 一、种类:
1、易货贸易:直接易货和综合易货
2、互购:又称平等贸易,是对销贸易的主要方式。 3、产品回购:此法多见于设备交易
补偿贸易:指交易的一方在对方提供信用的基础上,进口设备、机器、技术或原材料,不用现汇支付,而用向对方回销上述进口设备或原材料所生产的产品、其他产品或提供劳务所得价款,分期摊还 (利用国外信贷购置设备,回销产品或劳务偿还贷款,也属于补偿贸易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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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偿贸易方式:直接产品补偿、其他产品补偿和劳务补偿
进行补偿贸易应注意的问题:1)必须做好可行性研究,立项时要慎重考虑
2)合理计算贷款的成本和安排偿还期。要考虑利率的高低、货币是软币还是硬币、设备价格的高低
3)正确处理补偿贸易与正常出口的关系。应不影响正常出口贸易 补偿协议的内容和性质P68 4、转手贸易
5、抵消贸易:常见于军火贸易或飞机一类的大型设备贸易
(八)对外加工装配
对外加工装配业务是我国企业开展对外来料加工和来件装配业务的总称,其主要内容是由外商提供一定的原材料、零部件、元器件,由我国的工厂按对方的要求进行加工装配、成品交由对方处置,我方按照约定收取加工费作为报酬。
一)对外加工装配业务的性质
1、对外加工装配业务属于劳务贸易的范畴 2、对外加工装配业务与进料加工的本质区别
1)进料加工是指利用外汇,购进国外的原材料、辅料,利用本国的技术、设备和劳动力加工成成品后销往国外市场。经营者以买主的身份与国外企业签订购买原材料的合同,又以卖主的身份签订成品出口合同,两个合同体现两笔交易,两笔交易都体现以所有权为转移的货物买卖。 对外加工装配业务是纯属提供劳务为特征的交易
2)在进料加工中,原材料的提供者和成品的购买者没有必然联系 加工装配业务原材料或配件的提供者同时也是成品的承受人
3)进料加工中,我国企业从事进出口活动,赚取的是以外汇表示的附加值,进料加工要承担销售和价格上的风险
加工装配只获得劳务费,且不承担销售和价格风险 3、对外加工装配业务的作用
A、对于承接方:1)克服本国生产能力有余而原材料不足的矛盾,增加外汇收入 2)开发劳动力资源,增加就业机会,繁荣地方经济
3)有利于引进国外先进的技术和管理经验,促进外向型经济的发展 B、对于委托方:1)降低成本,可增强产品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 2)有利于委托方所在国的产业结构调整 4、对外加工装配业务的成交方式
1)由外贸公司和从事加工业务的工厂联合对外签订合同。工厂负责原料进口、加工装配和成品交货,外贸公司负责结收工缴费
2)外贸公司单独与外商签订合同,将外商提供的原料、零部件交由所联系的工厂进行加工装配,成品由外贸公司负责交货,结收工缴费。
3)外贸公司代理工厂进行对外洽谈,签订合同,工厂负责加工装配和收取工缴费,外贸公司收取工厂佣金 4)有外贸经营权的工厂直接与外商签订合同,自行加工装配和收取工缴费
5)南方一些地区成立了加工装配服务公司,统一对外签约、办理报关出运、结收工缴费 5、开展对外加工装配业务应注意的问题
1)对外加工装配与出口贸易相比是次要的,凡与出口贸易争市场、争客户的业务尽量少搞或不搞 2)要讲究经济合算,注重经济效益
3)有条件的地区或单位应提高国产原材料和零部件的比重,逐步过渡到自营出口 4)努力提高劳动力素质,不断提高劳动生产率,在质的方面取得竞争优势
国际物流导论 王议锋
5)不断提高技术水平
6)严格审核和海关对料件和成品的出入境监督,严禁以加工装配为名,行走私、偷漏税和套汇之实
6、对外加工装配协议的主要内容:1)合同的标的;2)对外来料来件的规定;3)对提交成品的规定;
4)关于耗料率和残次品的规定;5)关于工缴费的规定;6)运输和保险的问题;7)付款发式
第三节 四、《2000通则》六种常用贸易术语P75——84 适用术中文运语 意思 输方式 海装运港船FOB 上交货 运及内河运1、付款提货 2、办理进口1、交货,移交单据 2、办清关手续、交付费用 3、理出口清关手续 3、承担货租船订舱、支付运费 4、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以前的一切费用和风险 买方负责安排运输工具,若未按合同规定,船提前或延迟到达,由此引起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买方负责;卖方在买方卖方责任 买方责任 术语解析 输 海运1、交货、移交单据 2、办船按时到达时未能交货,由此引起的一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 5、切费用和损失由卖方负担;卖方可为买承担货物越过装运港船舷方代办租船,费用由买方出,租不到船后的一切风险和费用 不承担责任 1、付款、交单、提货 2、办理进口清关手续、交付成本及理出口清关手续、支付费用 费用 3、办理保险、支付CFR 加运 内3、租船订舱、支付运费 4、保险费 4、承担货物在装费 河承担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运港越过船舷后的一切风运舷以前的一切风险和费用 险和费用 输 海成本运1、交货、移交单据 2、办卖方支付货物运至目的港之前的费用和运费,但在货物越过装运港船舷之后产生的费用由买方承担;采用租船运输方式,双方要协商好装卸搬运费用的分担问题 1、付款、交单、提货 2、卖方实际是CFR+保险,买方是CFR-保理出口清关手续、支付费用 加运及办理进口清关手续,支付险;只要卖方如期向买方提供了全套合3、租船订舱、支付运费 4、CIF 费加 内费用 3、承担货物在装运格单据,买方要无条件付款,即使是货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 5、保险河港越过船舷后的一切风险物在运输途中损坏或灭失,保险索赔由承担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费 运和费用 买方进行 舷之前的一切风险和费用 输 任货交何1、交货、移交单据 2、办1、付款、交单、提货 2、办理进口清关手续、支付交货完成的情形: 1、在卖方交货地点,货物装上买方指定承运人或其他人的运输工具 2、在非卖方所在地的其他任何地点,货在卖方运输工具上,未卸货即交由买方承运人或其他人或卖方指定的承运人或其他人控制 费用 3、办理运输、支付运理出口清关手续、支付费用 FCA 承运 费用 4、办理保险、支付输3、承担货交承运人控制之人 保险费 5、承担货交承运方前的一切风险和费用 人控制之后的一切风险和式 费用 CPT 运费 任1、交货、移交单据 2、办1、付款、交单、提货 2、买方要及时办理保险,风险划分界限明国际物流导论 王议锋
付至 何运输方理出口清关手续、支付费用 办理进口清关手续、支付确 3、办理运输、支付运费 4、费用 3、办理保险、支付承担货交承运人控制之前的一切风险和费用 保险费 4、承担货交承运人控制之后的一切风险和费用 式 任1、交货、移交单据 2、办1、付款、交单、提货 2、理出口清关手续、支付费用 卖方实际为买方代办保险,一般办理最办理进口清关手续、支付保险运3、办理运输、支付运输费 低限度的险别,险额一般是合同价格加CIP 费用 3、承担货交承运人费付输4、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 成10%投保,若买方另有要求,卖方予控制之后的一切风险和费至 方5、承担货交承运人控制之以办理,但一般由买方另行加付 用 式 前的一切风险和费用 运费、何四、其他贸易术语 术适用运输方式 语 意思 中文术语解析 卖方承担责任、费用、风险最小的一种贸易术语;卖方无须办理工厂EXW 任何运输方式 交货 出口清关和负责运输工具,买方承担受领货物后的一切风险和费用;买方必须了解出口国的政策,以便了解是否能够办理出口手续 《INCOTERMS》认为只适用水上运船边与北美一些国家交易且适用《INCOTERMS》时,应加注Vessel;《2000FAS 输;《美国对外贸易定义》认为交货 通则》规定由卖方负责办理出口清关 适用于任何运输方式 卖方在边境指定地点和具体交货地点,在处于运输工具上的未卸边境适用陆地边界贸易的各种运输方下的货物交与买方处置,货物已办理出口清关但尚未办理进口清DAF 交货 式 关;买方希望卖方承担卸货风险,则需在合同中注明;指定边境地点和交货地点很重要 目的港船海运、内河运输或多式联运且在DES是实际交货,卖方要将货物安全运抵目的港并在船上将货物交DES 上交目的港船上卸货 给买方,货物在途中损坏或灭失,责任由卖方承担 货 目的港码海运、内河运输或多式联运且在DEQ 《2000通则》规定由买方负责办理清关手续和支付海关各种费用
头交目的港码头卸货 货 未完DDU 税交 各种运输方式 货 完税DDP 后交 各种运输方式 货 注:贸易术语共13种,分为4组 卖方承担在进口国内指定地点交货前的一切风险和费用,但买方负责办理清关;预计在进口国海关结关困难则不宜采用 卖方承担责任、费用、风险最大的一种术语;取得进口许可证难度较大则不宜采用 国际物流导论 王议锋
E组:EXW
F组:FOB、FCA、FAS C组:CFR、CIF、CPT、CIP D组:DAF、DES、DEQ、DDU、DDP
第四节
五、合同磋商的含义、方式、形式和内容
1、含义:合同磋商又称交易磋商,是买卖双方就买卖某种物资的各项交易条件进行洽商,以求最后达成协议签订合同的过程。一旦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合同即宣告成立,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2、方式:与客户直接面谈或通过信件、电报、电传、网络等工具洽谈 3、形式:口头形式、书面形式、行为形式
4、内容:个别交易条件与一般交易条件,其中个别交易条件是主要的、变动性大的 六、合同磋商的一般程序
1、询盘:是指准备购买或出售商品的人向潜在的供应商或买主探询该商品的成交条件和交易的可能性的行为。
询盘不是交易的必经程序,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询盘的主要内容和目的是询问价格、获取样本等,表达与对方进行交易的愿望等 2、发盘
A、定义:买卖双方的一方向对方提出各项交易条件,并愿按照这些条件与对方达成交易,订立合同的一种肯定的表示
B、形式:大多是卖方发盘,少数由买方发盘(递盘) C、发盘构成条件
《公约》(第14条第1款):“向一个或一个以上的特定的人提出订立合同的建议,如果十分确定,并且表明发盘人在得到接受时承受约束的意旨,即构成发盘。一个建议如果写明货物并且明示或暗示地规定数量和价格或规定如何确定数量或价格,即为十分确定” 1)发盘要有特定的受盘人
a 受盘人可以是一个或一个以上的自然人或法人 b 受盘人必须是特定的,不能是泛指的 2)表明承受约束的意旨
可以明确的采用相关术语表明,也可以默示的表明 3)交易条件必须十分明确 4)送达受盘人
《公约》(第15条):“发盘与送达受盘人时生效” D、发盘的有效期 1)明确规定有效期 a 规定最迟接受期限
b 规定一段接受期限:电报方式,以电报送到邮局时起算; 信件方式,以信内载明发信日期起算,如果没有以邮戳为准; 电话等立即传达方式,以到达受盘人时起算
注:有效期一般包括受盘人所在地假日,如遇有效期最后一天为假日可顺至下一个营业日 2)不明确规定有效期 E、发盘的撤回与撤消
1) 撤回是发盘未生效,发盘人将其取消;撤消是发盘已生效发盘人将其取消
国际物流导论 王议锋
2)《公约》(第15条第2款):“一项发盘,即使是不可撤消的,也准予撤回,如果撤回通知于发盘送达受盘人之前或同时到达受盘人” 3)《公约》(第16条)规定
a 在未订立合同之前,如果撤消的通知于受盘人发出接受通知之前送达受盘人,发盘可以撤消
b 下列情况发盘不可撤消: 发盘中写明了发盘的有效期或以其他方式表明发盘不可撤消的; 受盘人有理由信赖该发盘是不可撤消的,切已本着对该发盘的信赖行事 F、发盘的失效
1)有效期内未被接受而过期
注:未明确有效期的发盘,在合理期限内未被接受即失效 2)受盘人表示拒绝或还盘 3)发盘人对发盘依法撤回或撤消 4)法律的实施
注:发盘人或受盘人在发盘被接受前丧失行为能力或相关标的物毁损而失效 3、还盘
受盘人对发盘人的还盘,实际上也是对原发盘人的发盘,双方可经多次往复最终达成协议,订立合同; 受盘人还盘,发盘即失效,受盘人不能再接受原发盘,除非得到原发盘人的允许 4、接受
A、含义:指受盘人接到对方的发盘或还盘后,同意对方提出的条件,愿意按照这些条件与对方达成交易,订立合同的一种肯定的做法 B、接受的构成要件 1)接受必须由受盘人作出
注:除受盘人以外的其他任何人对发盘表示同意均不构成接受,无法律约束力,不能使合同成立 2)接受必须表示出来
可以是书面的,也可以是口头的或其他行为方式;
《公约》(第18条第3款):“如果根据该项发盘或根据当事人的习惯做法或惯例,受盘人可以做出某种行为,如用与发运货物或支付价款有关的行为来表示同意,而无须向发盘人发出通知,则该接受于该行为做出时生效,但该行为必须在上一款规定的期间内” 3)接受必须在发盘规定的时效内作出 4)接受通知的传递方式必须符合发盘的要求
如果发盘人未对接受传递方式做出规定,则受盘人可按发盘的传递方式或比其更快的传递方式传达接受通知;接受通知要在规定期限内送达发盘人 C、逾期接受
接受通知超过发盘规定的有效期限,或者未规定有效期限而超过合理时间才送达发盘人,即逾期接受或称迟到的接受。逾期接受不具法律效力
例外情况:a 虽然是逾期接受,但发盘人毫不迟延的通知受盘人,确认该接受有效。
《公约》(第21条第1款):“逾期接受仍有接受的效力,如果发盘人毫不迟延地用口头或书面将此种意见通知被发盘人”
b 信件或其他书面文件本能正常传递,却因不正常的传递而延误导致的逾期接受仍被认为是有效的,除非发盘人毫不迟延地通知受盘人,表示此接受无效
《公约》(第21条第2款):“如果载有逾期接受的信件或其他书面文件表明,是在传递正常、能及时送达发盘人的情况下寄发的,则该项逾期接受具有接受的效力,除非发盘人毫不迟延地用口头或书面通知被发盘人:他认为他的发盘已经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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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接受的撤回
《公约》规定:“接受准予撤回,如果撤回通知先于接受生效之前或同时送达发盘人” 七、国际贸易合同的履行 “货、证、船、款”4个环节
1、备货是指在订立合同之后,卖方为保证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合同的交货义务,卖方按合同和信用证的要求,进行准备货物的工作。 2、催证、审证和改证
A、催证:1) 合同装运期长,买方应在我方装运期前一定期限内开证,我方应在通知对方预计装运期时,催促对方按约定时间开证
2) 根据我方备货和船舶情况,如果有可能提前装运时,也可以与对方商量,要求其提前开证
3) 国外买方未在合同规定期限内开证,我方可向对方要求损害赔偿,或催促对方开证,或限期对方开证,或在催证的同时保留索赔权
4) 开证期限未到,但发现客户资信不佳,或市场情况有变,也可催促对方开证
B、审证:a、银行审证:1)政治性、政策性审核;2)资信情况审核;3)保证付款的责任文句、“限制性”条款和“保留”条件的审核
b、外贸公司审证:1)审核信用证的种类;2)审核开证申请人和受益人;3)审核信用证的金额及其采用的货币;4)审核信用证的到期地点;5)审核装运期和有效期;6)审核有关货物的记载;7)审核转船和分批装运;8)来证规定开立汇票的内容;9)装运单据;10)特殊条款。 c、改证
3、租船、订舱和装运(P95程序)
4、制单结汇(是出口合同履行的最后一个环节)以下是出口结汇的三种方法:
1)收妥结汇:又称收妥付款,是指议付行收到外贸公司的出口单据后,经 审查无误,将单据交国外付款行索取贷款,待收到付款行将货款拨入议付行账户的通知书时,即按当时外汇牌价,折成人民币拨给外贸公司 2)押汇: 又成买单结汇,是指议付行在审单无误的情况下,按信用证条款买入受益人的汇票和单据,从票面金额中扣除从议付日到估计收到票款之日的利息,将余款按议付日外汇牌价折成人民币拨给外贸公司
3)定期结汇:是指议付行根据向国外付款行索赔所需时间,预先确定一个固定的结汇期限,到期后主动将票款折成人民币拨付给外贸公司
第三章 国际货物运输业务 第1节 国际海上运输
一、国际海上运输基础知识
海上运输:指以船舶为运输工具,通过海上航道运送旅客或货物的运输方式,简称海运。
(一)海上运输的特点:1.运量大;2.通过能力大;3.投资小、运费低;4.对货物的适应性强;5.运
输速度慢;6.风险较大。
(二)国际海运市场
1、主要功能:1)资源配置功能;2)交换功能;3)供给功能;4)信息导向功能;5)调节功能;6)竞争功
能;7)沟通联系功能。
2、分类:
按照船舶服务方式和用途划分:(1)不定期船市场;(2)定期船市场,也称班轮市场。
海运工会:在一定航线上,由参加营运的2个以上定期船公司,为避免激烈竞争,维护和提高盈利水平,通过各种协定组织起来,以左右定期船市场的一种垄断组织。
(三)海运船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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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海运船舶按用途可分为干货船、油槽船、特种船舶。
(1)干货船。可分为:1.杂货船; 2.散装货船;3.冷藏船;4.木材船;5.集装箱船
(2)油槽船。可分为油船和液化天然气船。 (3)特种船舶。1.滚装船;2.载驳船;3.辅助船
2.船舶吨位:衡量船舶载重能力和容积大小的计量单位,可分为
(1)排水量吨位,可分为轻排水量、重排水量(满排水量)和实际排水量。
(2)载重吨位。分为载重吨位(是指船舶在夏季载重线所允许装载的最大重量,是船舶满载排水量与空船排
水量之差)和载货重量(是指船舶夏季载重线所允许装载货物的最大营运重量。
(3)注册吨位:又称容积吨位,由船舶检验机构,按照船舶丈量规则,对船舶所有围蔽空间丈量所得的容
积之和折算得出的登记吨位,可分为总注册吨位(容积总吨)和净注册吨位(容积净吨)。
二、海上运输的经营方式
主要有班轮运输(又称定期船运输)和租船运输(又称不定期船运输)两种。
(一)班轮运输:指船舶按照规定的时间、在固定的航线、按照既定的港口顺序、经常从事航线上各港之间
的运输。主要适应于装批量较小、为供应市场而对运输时间要求紧的日用百货,如轻纺、机电、工艺品、食品等。
1.班轮运输的特点:(1)五定,即定期、定船、定港、定航线、定费率;(2)班轮提单即是运输合同的
证明;(3)没有规定货物的装卸时间。不存在滞期费、速遣费。
2.班轮运输的作用:(1)有利于一般杂货和小额贸易货物运输;(2)有利于国际贸易的发展(船期稳定、费率固定);(3)提供较好的运输质量;(4)手续简便、方便货方。 3.班轮运价
(1)班轮运价的计费标准:1.按货物的毛重计收;2.按货物的体积计收;3.按货物的毛重或体积计收运费,
计收时取其数量较高者;4.按货物的价格计收运费,又称从价运费;5.按货物重量或体积或价值三者中最高的一种计收; 6.按货物的件数计收;7.大宗低值货物按议价计收运费。8.起码费率:指每一提单上所列的重量或体积所计算运费,尚未达到运价表中规定的最低运费额时,则按最低运费计收。
(2)班轮运价的构成:班轮运价由基本费率(是运价的主要部分,是计算运费的基础,是指班轮航线内基
本港之间对每种货物规定的必须收取的费率,包括各航班等级费率、从价费率、冷藏费率、活牲畜费率以及议价费率等)和多种附加费(朝中附加费;超长附加费;燃油附加费;港口附加费;货币贬值附加费;绕航附加费;转船附加费;直航附加费;选卸港附加费;港口拥挤附加费)所构成。
(二)不定期船运输:既没有预定的船期,也不固定航线,挂港根据货量来确定,运价也按照双方商定的
价格收取。主要从事大宗货物的运输,如粮食、饲料、矿石、煤炭等,一般都是整船运输。
1.租船运输的特点:(1)没有固定航线、固定的装卸港口和固定的船期,它根据租船人的需要和船东的可
能,由双方洽谈租船运输条件,并以租船合同形式加以肯定,作为双方权利和义务的依据;(2)一般是整船洽谈租并以装运货值较低、成交数量较多的大宗货物为主。3)没有固定的运价。
2.租船运输的作用
(1)租船一般是通过租船市场,由船租双方根据自己的需要选择恰当的船舶,满足不同的需要,为开展国际贸易提供便利;
(2)国际间的大宗货物主要是以租船运输,由于运量大,单位运输成本较低; (3)租船运价是竞争运价,一般比班轮运价低,有利于低值大宗货物的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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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只要是船舶能安全出入的港口,租船都可以进行直达运输;
(5)一旦贸易增加、船位不足时,租船运输可起到弥补需要的作用;如一时舱位有余,为避免停船损失,可租船揽货或转租。
3.租船方式:主要有定程租船、定期租船和光船租船三种。
(1)定程租船:又称航次租船,是以航程为基础的租船方式。船方必须按租船合同规定
的航程完成货物运输任务,并负责船舶的经营惯例及船舶在航行中的一切费用开支,租船
人按约定支付运费。 定程租船按运输形式可分为:1.单程租船,也称单航次租船;2.来回程租船;3.连续单程租船;4.包运合同租船。
(2)定期租船。可简称为期租船。由船舶出租人将船舶租给租船人使用一定期限,并在
规定的期限内由租船人自行调度和经营管理,租金按月、按每载重吨若干金额计算。
(3)光船租船。实际上是期租船的一种,船东只负责提供船舶,由租方自行配备船员,
负责船舶的经营惯例和航行事宜。一般载租船市场较少采用。
三、租船运输合同
(一)国际班轮运输合同:提单是运输班轮中的重要单证,反映了班轮运输合同的重要内容,是约束承、
托双方行为的重要文件。
(二)国际租船合同:是船舶出租人与租船人按照契约自由的原则达成的协议,按照此协议,船舶出租人
将船舶全部货部分提供给租船人使用,租船人向船舶出租人支付一定的运费或租金。 租船合同可分为航次租船合同、定期租船合同和光船租船合同。
1.航次租船合同:又称程租合同,一般用于大宗货物的国际海上运输。是指船舶出租人向承租人提供船舶
或船舶的部分舱位,装运约定的货物,从一港运至另一港,由承租人支付约定运费的合同。
(1)合同范本:统一杂货租船合同(金康)、北美租船合同、澳大利亚谷物租船合同等。
(2)航次租船合同与班轮运输合同的异同点
航次租船合同与班轮运输合同的相同点:1.都属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2.合同中都规定由承运人或船
东全面负责船舶的营运组织,负责完成运输任务;3.合同中都规定由托运人或租方支付约定的运费。
航次租船合同与班轮运输合同的不同点:1.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地位不同。班轮运输合同的一方班轮公
司具有垄断地位,而航次租船合同的租方具有较强经济实力,因此谈判地位不平等。
2.合同的法律性质不同。班轮运输合同是所谓的附和合同,航次租船合同是自由合同。
3.法律对合同的管制不同。航运国家对班轮运输合同的内容加以强制性的规范,而对航次租船合同不加以强制性规范。
4.合同中有关费用的基本规定不同。
按照运输形式的不同,航次租船合同可分为单航次租船合同、往复航次租船合同、连续单航次租船合
同、包运租船合同、航次期租合同。
2.定期租船合同:指船舶出租人向承租人提供约定的由出租人配备船员的船舶,由承租人在约定的期间
内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并支付租金的合同。
(1)定期租船合同范本:1.纽约土产交易所定期期租船合同,简称土产格式或政府格式;2.统一定期租船
合同;3.中国定期租船合同标准格式。
(2)定期租船合同的特点
1.在船舶管理方面,船东负责配备船长和船员,负责船舶航行和内部管理事务,并承担有关费用;租方负责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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舶调度和营运管理,并负担船舶营运费用。
2.租金按租用船舶时间长短计算,由租方定期向船东支付,在租赁期内,船舶的营运时间损失原则上由租方承担,合同内不规定滞期费和速遣费。
3.合同内不指定载运货物,不规定船舶航线和装卸港,而只规定船舶航行区域。
3.光船租船合同:指船舶出租人向承租人提供不配备船员的租船,在约定的期间内由承租人占有、使用和营运,并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光船租赁合同属于财产租赁合同。
光船租船合同的特点:1.船舶在租赁期内由租方雇佣和配备的船员,占有并由租方使用和经营,即船舶的占有权和使用权发生转移,但船舶的处分权仍属于船东。2.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关系属于债权债务关系,但具有某些物权的特征。即租方在租赁期内对船舶的租赁权收到保护,即使船东将船舶出售或让予第三方,原光租赁合同仍继续有效,新船东必须尊重租方的租赁权。
船舶租购合同:又称光船租购合同,是指船东向租方提供不配备船员的船舶,在约定的期间内由租方占有、使用和营运,并在约定期间届满时将船舶所有权转移给租方,而由租方支付租购费的合同,类似于融资租赁合同。
四、国际海上运输实务 (一)提单
1.提单的含义:指用以证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和货物已经由承运人接受或装船,以及承运人保证据以交付
货物的单证。
2.提单的作用:(1)提单是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证明(提单是运输合同的证明);(2)提单是证明货物
已由承运人接管或已装船的货物收据(“已装船提单”实在货物装船后,根据货物的原始收据——大副收据等签发);(3)提单是承运人保证凭以交付货物的物权凭证。
3.提单基本种类:(1)已装船提单和收货待运提单;(2)记名提单和不记名提单(记名提单不得转让,
银行一般不愿意接受记提单作为议付的单证);(3)直达提单和转船提单;(4)预借提单、倒签提单和顺签提单。P119
(二)海运单:又称海上运送单或海上货运单,是指承运人向托运人或其代理人表明货物已收妥待装的
单据,是一种不可转让的单据,即不须以在目的港提示该单据作为收货条件,无须待单据寄到,船东或其代理人即可凭收货人收到的通知或其身份证明而向其交货的一种货运单。
(三)海运业务中其他相关的单证
1.托运单:指由托运人或发货人根据买卖合同和信用证的有关内容向承运人或他的代理人提供货物进行运输
的单证。
2.货单:由托运人按照托运单的内容填写并交船公司或代理人审核签认据以向码头或船上交货的凭证,所以
又称关单。
3.货清单:船公司或代理人根据装货单留底一联记载,将船上全部货物按卸货港和货物的性质归类,依航次
靠港顺序排列编号制作的装货汇总单。
4.载货清单:按卸货港逐票列明全船实际载运货物的明细清单,又称“舱单”。
5.载货运费清单:由船公司在装货港的代理人按照卸货港及提单顺序号逐票列明的载运货物应收运费的明
细表,又称运费舱单。
6、危险货物清单:凡是船舶载运危险货物时都必须单独编制危险货物清单。
7、货物积载图:以图示形式表示货物载船舱内的装载位置,是每一票货物都能形象具体地显示其在船舱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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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内的位置。
8、积载检验报告:有以下几种,甲板积载证明书、谷物证书、清洗油舱证明书、装船证明。
第2节 国际陆路运输
一、铁路货物运输基础知识
(一)铁路线路:机车车辆和列车运行的基础,是由路基、桥隧建筑物和轨道组成的一个整体的工程结构。
1.铁路轨距:指线路上两股钢轨头部的内侧距离,可分为宽轨、标准轨和窄轨。
2.铁路限界:指对机车车辆和接近线路的建筑物、设备所规定的不允许超越的轮廓尺寸线, 分为机车车辆限界和建筑接近限界两种。
3.超限货物:货物装车后,货物任何部分高度和宽度超过机车车辆限界时,称为超限货物。按照货物超限的程度,分为一级超限、二级超限和超级超限三个级别。
(二)铁路机车以及铁路车辆
1.铁路机车:铁路机车是铁路运输的基本动力,可分为蒸汽机车(是以蒸汽为原动力的机车,优点是结构比
较简单,制造成本低,使用年限长,驾驶和维修技术较易掌握,对燃料的要求;缺点是热效率太低,煤水消耗量大且运输中产生大量煤烟污染环境)、内燃机车(是以内燃机为原动力的机车,优点是热效率高,持续工作时间长,机车利用率高,适用于在缺水或水质不良的地方运行;缺点是机车构造复杂,制造、维修和运营费用比较大的污染)和电力机车(是铁路沿线的接触网获取电能产生牵引动力的机车,优点是起动快、速度快、善于爬坡,可以制成大功率机车,运输能力大、运营费用低,当利用水里发电时,更为经济,没有环境污染;缺点是在基建投资上要比采用蒸汽机车或内燃机车大的多)。
2.铁路车辆:是运送旅客和货物的工具,本身没有动力装置。可分为客车和货车两大类。
按用途可分为通用货车和专用货车两大类。
(1)通用货车。可分为棚车、敞车和平车。
(2)专用货车专.可分为保温车、罐车、家畜车。除上述三种类型以外,专用车还包括煤车、矿石车、矿砂车等
按载重量分,我国的货车可分为20吨以下、25~~40吨、50吨、60吨、65吨、75吨、90吨等各种不同车辆。
按轴数不同,车辆可分为四轴车、六轴车、和多轴车等。
按制作材料可分为钢骨车、全钢车以及用铝合金、玻璃钢等材料制造的货车等
(三)国际铁路货物运输的概念与特点
国际铁路货物运输:指经由地上、地下及架空铁路实现货物从一地到另一地的位移。 国际铁路货物运输的特点:(1)运输量较大,安全可靠;(2)铁路运输速度快;(3)铁
路运输成本低;(4)铁路运输具有较高的连续性和准确性,受气候条件影响较小;(5)环 境污染小;(6)安全性高;(7)占地面积小;(8)噪音污染小。
(四)国际铁路货物运输的分类:1、冷冻货物的运输(是指以备有特殊制冷设备的车厢经由铁路运输冷
冻贸易,如易腐败的食品);2、大量液体或气体的运输(是指以特制的罐车经由铁路运输大宗的液体或气体,这种罐车亦课配装制冷设备);3、集装箱货物运输(是指为方便运输而将单件或单包货物集中装于特制的集装箱内经由铁路运输的方式;4、邮包运输(是指邮政包裹的运输);5、其他货物运输
二、国际铁路货物联运
(一)国际铁路货物联运概念及发展状况
国际铁路联运:指货物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国际铁路运送中,使用一份运送票据,并以连带责任办理货物的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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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运送,在由一个国家的铁路向另一个国际的铁路转移货物时,无须发货人和收货人参加,这种运输方式称为国际铁路货物联运。
国际铁路货物联运发展历程:《国际货约》、《国际货协》。
(二)国际铁路货物联运的基本条件 1、国际铁路货物联运的范围P126
2.国际铁路货物联运办理的业务种类:(1)整车;(2)零担;(3)大吨位集装箱。
(三)国际铁路联运进出口货物的程序
1.进口货物国际联运的程序:第一,确定货物到达站;第二,必须注明货物经由的国境站;
第三,正确编制货物的运输标志;第四,向国境站外运机构寄送合同资料。
2.国际铁路联运出口货物托运和承运的一般程序:第一,发货人向铁路车站提交铁路货物运单,以此
作为货物托运的书面申请;第二,铁路车站审核、签证运单;第三,发货人应按签证指定的日期将货物搬入车站或指定的货位,铁路车站检查、接受货物;第四,整车货物在装车完毕后,发车站在运单上加盖承运日期戳,即为承运;零担货物在货物运单上加盖承运日期戳,即表示货物业已承运。
3.国际铁路联运出口货物的运输单证:分为国际铁路联运运单和运单的添附文件。
国际铁路联运运单:是参加国际铁路货物联运的铁路与发货人、收货人之间缔结的运输合同,规定各方权利、
义务和责任。由五张组成,一张为运单正本,二张为运行报单,三张是运单副本,四张是货物交付单,五张是货物到达通知单。
运单的添附文件:视合同的规定、货物的不同而要求出具的品质证明书、检验书等。
(四)国际铁路联运货物运费的计算
主要依据:《国际货协统一过境运价规程》(简称《统一货价》)、《铁路货物运价规则》(简称《价规》)
1.运费计算的原则:第一,发送国和到达国铁路的运费,均按铁路所在国家的国内规章办理;第二,过境
国铁路的运费,均按承运当日《统一货价》规定计算,由发货人或收货人支付。
2.过境运费按《统一货价》规定计算的程序P129
计算公式:基本运费额=货物运费率X计费重量 运费总额=基本运费额X(1+加成率)
3.国内段运费按《价规》计算的程序P130
计算公式:运费=运价率X计费重量
三、中国内地对香港地区的铁路货物运输
对香港地区铁路运输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是内地铁路运输;另一部分是港段铁路运输。
(一)对香港地区铁路货物运输的特点:租车方式,两票运输。
(二)对香港地区铁路货物运输的一般程序(P131)
(三)对香港地区铁路货物运输的主要单证:1、国内铁路货物运单;2、供港货物委托书;3、出口货物
报关单;4、起运电报;5、承运货物收据。
国内货物托运至深圳北站过轨至香港
四、国际公路货物运输
(一)国际公路货物运输的概念与特点
国际公路货物运输:指国际货物借助一定的运载工具,沿着公路作跨及两个或两个以上国际或地区的移动过程,起重要的衔接作用。优点具有机动灵活、适应性强
国际公路货物运输的特点:1.时差效益;2.远距离效益;3.运输质量效益,公路运输装卸环节少,货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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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差小,损失比例也较小;4.公路运输的局限性:载重量小,不适宜装载重件、大件货物,不适宜长途运输,运价通常较水路、铁路高。
(二)公路运输的经营方式:1.公共运输业;2.契约运输业;3.自由运输业;4.汽车货运代理。 (三)公路运费:以吨/里为计算单位,一般有两种计算标准:一是按货物等级规定基本运费费率,一是以
路面等级规定基本运价。公路运费费率分为整车(FCL)和零担(LCL)两种。
第3节 国际航空货物运输
一、国际航空货物运输基础知识 (一)航线与航班
1.航线:民航从事运输飞行时规定的线路,叫做航空交通线,简称航线。航线确定了航行的具体方向、经停
地点、航路的宽度、飞行的高度等。航班按飞机飞行的路线分为国内航线和国际航线
2.航班:飞机由始发站起飞按照规定的航线经过经停站至终点站做运输飞行。 (二)国际航空货物运输概念及特点
1.国际航空货物运输的概念:指一国的提供者向他国消费者提供航空飞行器运输货物并获取收入的活动。 2.航空货运的特色:(1)运送速度快,适合高价货物和时间性很强的货物的运输;(2)安全、准确、货
物灭失与破损率低;(3)适合陆路和水域不方便运输的内陆和其他地区的货物输送;(4)简化、节省货运包装;(5)缩短存货周期,加快商品流通;(6)减少企业备用资金存量,加速资金周转;(7)缺点:容积和载运量较小,成本较高,运价高昂,受天气等运输条件限制。
(三)航空运输设备
1.航空港;又称航空站或机场,为航空运输的经停点,是供飞机起飞、降落和停放及组织、保障飞机活动的
场所。航空港按照所处的位置分为干线航空港和支线航空港,按业务范围分为国际航空港和国内航空港。
航空港内配的设施:跑道与滑行道;停机坪;指挥塔或管制塔;助航系统;输油系统;维护修理基地;货栈;
其他各种公共设施。
2.航空器:主要是指飞机。常见的飞机:螺旋浆式飞机、喷气式飞机和超音速飞机。按照用途不同,飞机可
分为客机、全货机和客货混合机
3.集装设备:指为提供运输效率而采用的托盘和集装箱等成组装载设备。 二、国际货物运输方式及组织方法 (一)国际航空货物运输方式
1.班机运输:指在固定航线尚定期航行的航班,有固定的航线、始发站、途径站和到达站。可分为客运航班
和货运航班。
班机运输的优点:由于定航线、定航期、定收费标准,便于货主掌握货物的起运和到达时间,核算运输成本,
使合同履行有保障;班机运输的缺点:由于大部分使用客货混合型飞机,受飞机舱位的限制,不能满足大批量货物及时运输需求,也不能适应货量季节性变化。
2.包机运输:分为整架包机和部分包机。
3.集中托运:指航空货运代理公司将若干批单独发运的货物组成一整批,向航空公司办理托运,使用一份航
空总运单集中发送到同一目的站,由航空货运代理公司在目的地指定的代理收货,再根据航空货代公司签发的航空分运单分拨给各实际收货人的航空货运方式。
4.陆空陆联运:火车-飞机-汽车联运,称为TAT运输;火车-飞机联运,称为TA运输;汽车-飞机联运,
也称为TA运输。陆空陆联运的优点:速度快、费用低。
5.航空快递:又称为航空快件、快件、航空速递,是由专门经营该项业务的航空货运公司与航空公司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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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专人以最快的速度,在货主、机场、用户之间传递急件的运输服务业务,是目前国际航空运输中速度最快的运输方式。
航空快递的业务方式:门/桌到门/桌;门/桌到机场;专人派送。
(二)国际航空货物运输的组织方法:1.集中托运方式;2.联合运输方式;3.送交业务;4.货到付
款
三、航空运单
航空货运单:航空货物运输的凭证,是订立契约、接受货物和运输条件以及关于货物的重量、尺码、包装
和件数等的初步证据。不具有可转让性。
(一)航空运单的性质和作用
航空运单的性质:航空运单是承托双方的运输合同,本身不能代表其项下的货物,也不是货物所有权的
证明,通常不具有转让性
航空运单的作用:(1)航空运单是承运人与托运人之间缔结货物运输契约的凭证;(2)是承运人接受
货物的证明文件;(3)是运费结算凭证和运费收据;(4)是国际进出口货物办理报关的必备单证;(5)可作为保险证书;(6)是承运人组织货物运输的依据。
(二)航空运单的种类,分为两大类:
1.航空总运单:凡是由航空公司签发的航空运单称为总运单。航空总运单是航空公司据以办理货物运输和
交付的依据,每一批经航空运输的货物都有自己相对应的航空总运单。
2.航空分运单:在集中托运的情况下,除了航空公司签发航空总运单外,集中托运人还要签发航空运单,
集中托运人在办理集中托运业务时签发的航空运单被称为航空分运单。
(三)国际航空货运单的组成和内容P142——143
国际航空货运单通常由相同编号的一式数联组成,包括若干正本和若干副本,一般有正本3份及至少6本副本。
根据实际业务要求有总运单和分运单两类。
航空货运单的主要内容P143
第4节 国际货物集装箱运输
一、集装箱运输的基础知识
集装箱:又称货柜、货箱,是具有一定的强度和刚度,专供周转使用并便于机械操作和运输的大型货物容
器。集装箱较好地解决了传统运输种货物装卸操作重复劳动多、装卸效率低、运输手续繁琐、运输工具周转迟缓等问题。
(一)集装箱的分类
1.按规格尺寸分:20尺货柜、40尺货柜、40尺高柜、45尺高柜。P144
2.按集装箱的用途分:(1)杂货集装箱,又称通用集装箱;(2)冷藏集装箱;(3)散货集装箱;(4)
开顶集装箱;(5)框架集装箱;(6)罐装集装箱;(7)专用集装箱。P145
3.按集装箱的制造材料分:(1)钢制集装箱;(2)铝合金集装箱;(3)不锈钢集装箱;
(4)玻璃钢制集装箱。P145
(二)集装箱运输的关系人:经营集装箱货物运输的实际承运人,如船公司、航空公司、拖车公司等;无
船承运人;集装箱租赁公司;联运保赔协会;集装箱码头(堆场)经营人;集装箱货运站。
二、集装箱运输方式及交接
(一)集装箱运输方式:根据集装箱货物装箱数量和方式可分为整箱(是指货方自行将货物装满箱以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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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箱为单位托运的集装箱)和拼箱(是指承运人接受货主托运的数量不足整箱的小票货运后,根据货类性质和目的地进行分类整理两种。
(二)集装箱的交接:1.整箱交,整箱接(FCL/FCL);2.拼箱交、拆箱接(LCL/LCL);3.整箱交,拆箱
接(FCL/LCL);4.拼箱交,整箱接(LCL/FCL)。
三、集装箱货运进出口程序及单证
(一)集装箱运输出口程序:1.订舱;2.签发装箱单;3.发送空箱;4.拼箱货装箱;5.整箱货装箱;
6.集装箱货运交接;7.换取提单;8.装船。
(二)集装箱运输进口程序:
1.货运单证:凭出口港寄来的有关货运单证着手安排工作; 2.分发单证:分发凭证;
3.到货通知:通知收货人有关船舶到港时间,并于船舶到港后发出到货通知; 4.提单:收货人按到货通知,持正本提单向船公司换取提货单(小提单); 5.提货单:船公司核对正本提单无误后,签发提货单;
6.提单:收货人凭提单连同进口许可证至集装箱堆场办理提箱或提货手续; 7.整箱交:集装箱堆场根据提货单交收货人集装箱,并与货方办理设备交接手续; 8.拆箱交:集装箱货运站凭提单交货。
(三)集装箱货运单证
1.集装箱货物托运单:由托运人根据买卖合同和信用证的有关条款规定,向承运人或其代理人办理货物运
输的书面凭证。
2.订舱单:又叫托运申请书,是船公司用于接受、安排集装箱运输而制定的单证 3.装货清单、装货单和装箱单
装货清单:由承运人或其代理人根据本航次所托运的货物,按到港先后把性质接近的货物加以归类后制成的
一张装货单的汇总清单;装货单:由承运人或其代理人签章后,既是货物办理托运的凭证,又是通知船上接收承运货物装船的凭证;装箱单:详细记载每一个集装箱内所装货物的名称、数量及箱内货物积载顺序的单证。
4.集装箱发放通知单:又称空箱提交单,指船公司集装箱堆场交空集装箱及其他设备提交给予本单持有人
的书面凭证。
5.设备交接单:集装箱所有人或租用人委托集装箱装卸区、中转站或内陆站与贷方即用箱人或其代表之间
交接集装箱及承运设备的凭证。交接单由承运人或代理人签发给贷方,据以向区、站领取或送还重箱或轻箱。
6、提货
7.集装箱载货清单:又称集装箱舱单是一份按卸货港顺序逐票列明全船实际载运集装箱及其货物的汇总清
单。是在集装箱及其货物装船完毕后,由船公司或其代理公司根据场站收据,核对理货报告单编制而成,编妥后还需送交船长签字认可。
8.提货通知书和到货通知书
提货通知书:是船公司在卸货港的代理人向收货人或通知人发出的船舶预计到港时间的通知。目的是要求
收货人事先做好提货准备,加快货物离港时间;到货通知书:是卸货港的船公司的代理人在集装箱卸入集装箱堆场,或移至集装箱货运站,并办理好交接准备后,用书面向收货人发出的要求收货人及时提取货物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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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提货单:是收货人凭正本提单向承运人或其代理人换取可向港区、场站提取集装箱或货物的凭证,也是承
运人或代理人对港区、场站放箱交货的通知。
10.交货记录:是集装箱堆场和集装箱货运站向收货人或其代理人交货的凭证,是证明船公司责任终止的单
证。
第5节 国际多式联合运输
一、国际多式联合运输的概念与特征
多式联运:指利用各种不同的运输方式来完成某项运输任务它包括陆海联运、陆空联运和海空联运。在国际间进行的多式联运,即为国际多式联运。
国际多式联运应具备的条件:(1)多式联运经营人与托运人之间必须签订多式联运合同;
(2)必须使用全程多式联运单据,它既是物权凭证,也是有价证券;(3)必须是全程单一运价,一次计收;(4)必须由一个多式联运经营人对全程运输负总责;(5)必须是两种或两种以上不同运输方式的连贯运输;(6)必须是跨越国境的国际间的货物运输。
(二)国际多式联运的优点:1.责任统一:一次托运,一份合同,一次计费,一份单据,一个承运人;2.手
续简便;3.运输时间缩短,货运质量提高;4.节省运杂费,减少利息指出;5.降低运输成本,加速货运周转。
二、国际多式联运经营人:是一个独立的法律实体,对货物负有全程运输责任,它具有双重身份,对于货
主来说,它是货物的承运人,但对于分承运人来说,它优势货物的托运人,国际多式联合运输经营人可以分成以船舶运输为主的国际多式联运经营人和无船国际多式联运经营人:
1。以船舶运输为主的国际多式联运经营人;2.无船国际多式联运经营人:(1)承运人型;(2)场站经营型;
(3)代理人型。
(二)国际多式联运经营人的责任
责任期间:从接受货物之时起到交付货物之时为止。在此期间,对货物负全程运输责任。 根据对负责范围和赔偿限额,分为三种类型:
1.统一责任:多式联运经营人对货主负不分区段的统一责任,即货物的灭失或损失,不论发生在哪个区段,
均按一个统一原则负责,并一律按一个约定的限额赔偿。
2.分段责任:多式联运经营人的责任范围以各区段运输原有责任危险认定,如海上区段按《海牙规则》,航
空区段按《华沙公约》办理,其特点是各种法规的责任大小和赔偿限额不统一,对发展多式联运不利。
3.修正(双重)统一责任:是介于统一责任和分段责任的一种责任制,又称混合责任制,在责任范围范围
方面与统一责任制相同,在赔偿限额方面与分段责任制相同。
三、国际多式联运业务
(一)国际多式联运业务范围,(1)咨询业务;(2)货运代理业务;(3)运输经纪业务;(4)承运人
或场站经营人业务;(5)国际多式联运业务;(6)运输延伸服务物流服务。
(二)国际多式联运的业务程序:1.接受托运申请,订立多式联运合同;2.空箱的发放、提取(整箱、
拼箱);3.出口报关;4.货物装箱及交接(整箱、拼箱);5.订舱及安排货物运送;6.办理货物运输保险;7.签发多式联运提单,组织完成货物的全程运输;8、货物运输过程中的海关业务;9、货物到达交付。
四、国际多式联运单证
(一)国际多式联运单证的含义:指证明多式联运合同及证明多式联运经营人接管货物并负责按合同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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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付货物的单据,它不是多式联运合同,只是多式联运合同的证明,同时是多式联运经营人收到货物的收据和凭其交货的凭证,一般称为国际多式联运提单。主要内容12点P158
(二)国际多式联运单证的签发注意事项:5点P160
(三) 办理国际多式联运单证的手续:1、关于信用证条款(3点P160);2、缮制海运单及联运提单(海运提单的缮制;联运提单的缮制);3、其他单据(一般有信用证规定的船务单据和商务单据两种)
第 4 章国际货物通关业务 第1节 海关基本知识
一、海关的产生与发展
(一)海关产生的条件:1.地理条件;2.政治条件;3.经济条件。
(二)海关的发展:1.奴隶社会海关;2.封建社会海关;3.资本主义海关;4.社会主义海关。
二、海关的概念:海关是国家进出关境的监督管理机关。依照法令,对进出关境的运输工具、货物、行李物
品、邮递物品和其他物品进行监督管理,征收关税和其他税费,查缉走私,并编制海关统计和办理其他海关业务的国家行政管理机关海关属于专门对进出境活动实时监督管理的国家行政管理机关。P171
三、海关的性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是国家进出关境监督管理机关。
就海关性质而言:海关是代表国家在进出境活动中行使监管职能的行政机关和执法机关,海关具有行政监管和行政执法双重职能。
四、海关的工作任务:(1)监督管理;(2)征收关税和其他税费(增值税、消费税、海关监管手续费);
(3)查辑走私;(4)编制海关统计和办理其他海关业务。
五、海关的职权
(一)海关职权:指国家通过海关法规而赋予海关对进出境货物、物品、运输工具等的监督管理权。海关职权的特点:1 .特定性;2 .独立性;3 .强制性。
(二)海关职权的具体内容:检查进出境运输工具,查验进出境货物、物品;查阅进出境人员的证件;查
阅、复制与进出境有关的合同、发票等资料;在海关监督区及附近沿海沿边等地区的检查;对逃逸嫌疑人或其运输工具具有追索监管权;在履行职责中配备武器。
第2节 报关制度
一、报关注册等级 (一)报关与报关人
1 .报关:申请和接收货物、物品和运输工具办理进出境手续的整个过程,通常称为报关。 报关的全过程:申报;接受申报;查验;征税;放行;后续管理;结关。 2 .报关人:向海关办理报关手续的人,包括报关单位和报关员。
(1)报关单位:指向海关提出书面申请,经海关审核同意,拥有海关颁发的报关注册登 记证书,有权办理进出口货物及运输工具报关手续的境内法人。
报关单位分为:自理报关企业;代理报关企业;专业报关企业。
(2)报关员:指经海关总署组织的全国统一考试,取得报关员资格证书,按照规定程序在海关注册,向海关办理进出口货物报关业务的人员。
(二)报关注册登记范围与程序
1、报关注册登记范围P180
2、报关注册登记程序:1)向海关提出办理报关注册的申请;2)海关审查企业的资格条件;3)海关对审查合格者颁发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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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海关对报关企业的管理
(一)对专业报关企业的管理:1、设立专业报关企业具备的条件及申办程序5个条件P182
申办程序:经海关总署批准,并领取了工商营业执照的专业报关企业,应持上述文件及营业执照向主管地海关领取《专业报关企业注册登记申请书》和《报关人员清表》 申请单位办理专业报关注册,须向海关提交8个文件P183
2、专业报关企业行为规则7种P183
(二)对代理报关企业的管理:1、设立代理报关企业应具备的条件及申办程序4个条件P184
申办程序6点P184 代理报关企业行为规则6点
(三)对自理报关企业的管理P186——187
三、海关对保管员的管理
(一)报关员的资格认定: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年满18岁,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3、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4、具有大专或大专毕业以上学历。(取得证书者如果在两年内未登记注册从事报关员工作,必须在第三年重新接受海关培训,过期未参加培训则自动失效。
(二)报关员注册和年审:1、《报关员注册申请书》;2、海关核发的报关企业注册登记书;3、申请注册人
所在的企业核发的劳动用过合同或人事证明;4、申请注册人的居民身份证;5、申请注册人的免冠照(大一寸)两张。
第3节 报关程序
一、报关程序:指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运输工具负责人、物品所有人或其代理人按照海关的规定,办理货
物、物品、运输工具进出境及相关海关事务的手续和步骤。
在我国,货物的进出境必须经过海关审单、查验、征税、放行四个作业环节;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其代理应办理进出口申报、配合查验、缴纳税费、提取或装运货物等手续。
进出境货物可分为:一般进出口货物、保税货物、特定减免税货物、暂准进出境货物、其他进出境货物。 报关按时间先后可分为:前期阶段(是指根据海关对保税货物、特定减免税货物、暂准进出境货物、其他进出境货物的监管要求,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在货物进出境以前,向海关办理备案手续的过程)、进出境阶段(是指根据海关对进出境货物的监管制度,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在一般进出口货物、保税货物、特定减免税货物、暂准进出境货物、其他进出境货物进出境时,向海关办理进出口申报、配合查验、缴纳税费、提取或装运货物手续的过程。有四个环节一是进出口申报,二是配合查验,三是缴纳税费,四是提取或装运货物P190)、后续阶段(是指根据海关对保税货物、特定减免货物、暂准进出境货物、部分其他进出境货物的监管要求,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在货物进出境储存、加工、装配、使用、维修后,在规定的期限内,按照规定的要求,向海关办理上述进出口货物核销、销案、申请解除监管等手续的过程。P191)。
二、一般进出口货物报关程序
(一)一般进出口货物概念:指在进出口环节缴纳了应征的进出口税费并办结了所有必要的海关手续,海
关放行后不再进行监管的进出口货物。
进出口货物的特征:1、进出境时缴纳进出口税费;2、进出口时提交相关的许可证件;3、海关放行即办结海关手续。 范围:12点P192
(二)报关程序P193——197 1 .进出口申报
申报地:进口货物应当由收货人或代理人在货物的进出境地海关申报;出口货物应当由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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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的出境地海关申报。
申报期限:进口货物申报期限为自装载货物的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 14 日内(集中申报的进口货物,延
长至 1 个月);出口货物申报期限为货物运抵海关监管区后、装货的 24 小时之前;未按规定期限向海关申报的,由海关按规定征收滞报金,超过规定期限 3 个月的,货物由海关提取依法变卖处理。
申报的具体步骤:(1)准备申报单证。申报单证分为主要单证和随附单证,主要单证就是报关单,随附单证包括基本单证、特殊单证和预备单证。(2)申报前看货取样。(3 )申报
2 .配合查验。海关查验:指海关依法确定进出境货物的性质、价格、数量、原产地等是否与报关单上已申
报的内容相符,对货物进行实际检查的行政行为;径行开验:指海关在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不在场的情况下,自行开拆货物进行查验海关会通知货物存放场所的管理人员或其他见证人到场,并在海关的查验记录上签字。
3 .缴纳税款 4 .提取或装运货物 三、保税货物报关程序
(一)保税货物:指经海关批准未办理纳税手续进境,在境内储存、加工、装配后复运出境的货物。保税货
物从进境之日起就必须置于海关的监管之下,它在境内的运输、储存、加工、装配,都必须接受海关监管,直到复运出境或改变性质、办理正式进口手续为止。保税货物一旦决定不复运出境,应办理相应的进口手续。
1 .保税货物的分类:(1)储存类保税货物(一种是储存后复运出境的保税货物,另一种是储存后进入国
内市场的保税货物;(2)加工装配类保税货物(是指专为加工、装配出口产品而从国外进口且海关准予保税的原材料、零部件、元器件、包装物料、辅助材料以及用这些料件生产的成品、半成品。保税货物如果按照海关监管的形式来分,也可以分成三大类:加工贸易保税货物,仓储保税货物,区域保税货物)。
(二)报关程序:除了一般进出口货物报关程序增加了备案申请保税阶段和报核申请结案阶段,
进出境报关时保税货物暂缓纳税,不进入纳税环节。1、备案申请保税;2、进出境报关;3、报核申请结案(有四个环节:企业报核、海关受理、实施核销、结关核销P200)
四、特定减免税货物报关程序
(一)特定减免税货物:指海关根据国家的政策规定准予减免税进境使用于特定地区、特定企业、特定
用途的货物。
特征:(1)特定条件下减免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不免进口环节消费税; 要点3点P201
(二)报关程序:1.减免税申请(a、特定地区:备案登记;“进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的申领、b、特定
企业:备案登记;“进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申领、c、特定用途:国内投资项目减免税申请;利用外资项目减免税申请;科教用品减免税进口申请;残疾人专用品减免税申请、d、“进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的使用:有六个月);
2.进出口报关:减免税货物进口报关与一般进出口货物报关的不同之处:(1)须向海关提交进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2)一般应提交进口许可证件;(3)注意报关单上备案号栏目的填写;
3 .申请解除监管:1)监管期满申请解除监管;2)监管期内申请解除监管;3)企业破产清算时特定减免税货物的处理;4)保税区内企业免税进口货物未满海关监管年限,申请提前解除监管的,应按规定照章征税。
(2)一般应提交进口许可证件;(3)进口后在特定的海关监管期限内接受海关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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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暂准进出境货物报关程序
(一)暂准进出境货物:指为了特定的目的经海关批准暂时进境或暂时出境,并在规定的期限内复运出境
或复运进境的货物。P205
特征:(1)有条件暂时免予缴纳税费;(2)一般免予提交进出口许可证件;(3)规定期限内按原状
复运进出境;(4)按货物实际使用情况办结海关手续。
(二)报关程序
按照我国海关的监管方式,暂准进出境货物可以归纳为:(1)使用 ATA 单证册报关的暂准进出境货物;(2)展览品;(3)集装箱箱体;(4)暂时进出口货物。
1.使用 ATA 单证册报关的暂准进出境货物
暂准进口单证册:简称 ATA 单证册,是指世界海关组织通过的《货物暂准进口公约》及其附约A和《 ATA 公约》中规定使用的,用于替代各缔约方海关暂准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和税费担保的国际性通关文件。 (1)进境申报:向进境海关提交纸制ATA单证册、装货单等。
(2)出境申报:向出境地海关提交国家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纸制ATA单证册、装货单等 (3)过境申报:不必填制过境货物申报单,只需提交过境单证、ATA单证册。 (4)担保和许可证件:一般不需向海关提交进出口许可证件,也不需另外提供担保
(5) ATA 单证册必须使用英文或法语,也可以同时使用第三种语言印刷;我国海关接受中文或英文填写的 ATA 单证册的申报。
2 .展览品
展览品的暂准进出境期限:进境展览品的暂准进境期限是 6 个月,如需要延长的,延长期限最长不超过 6 个月;出境展览品的暂准出境期限是 6 个月。
展览品的进出境申报:(1)进境申报:展览品进境之前,展览会主办单位将举办展览会的批准文件连同展览品清单一起送展出地海关,办理登记备案手续。(2)出境申报:展览品出境申报手续应在出境地海关办理,应向海关提交批准文件、报关单、展览品清单等单证。
进出境展览品的核销结关:(1)复运进出境:海关签发报关单证明联,展览品所有人或代理凭此向主
管海关办理核销结关手续;(2)转为正式进出口;进境展览品在展览期间被人购买的,由展览品主办单位或代理向海关办理进口申报、纳税手续,属于许可证管理的,还应提交进口许可证证件;出口展览品在境外参加展览会后被销售的,由海关核对展览品清单后,要求企业补办有关正式出口手续。(3)展览品放弃或赠送。进境展览品所有人决定将展览品放弃给海关的,由海关变卖后将款项上缴国库;接受放弃展览品的单位应当向海关办理进口申报、纳税手续。展览品的所有人决定将展览品赠送的,受赠人应当向海关办理进口手续,海关根据进口礼品或经贸往来赠送品的规定办理。(4)展览品毁坏、丢失、被窃。对于毁坏的展览品,海关根据毁坏程度估价征税;对于丢失或被窃的展览品,海关按照进口同类货物征收进口税;因不可抗力遭受损毁或灭失的,海关根据受损情况,减征或免征进口税。
3 .集装箱箱体
暂准进出境的集装箱箱体报关有两种情况:(1)境内生产的集装箱及我国营运人购买进口的集装箱,
在投入国际运输前,营运人应当向其所在地海关办理登记手续。海关准予登记,并符合规定的集装箱箱体,无论是否装载货物,海关准予暂时进境核异地出境,营运人或代理无需对箱体单独报关。(2)境外集装箱箱体暂准进境,无论是否装载货物,承运人或其代理应当对箱体单独向海关申报,并应当于入境之日起 6 个月内复运出境,如需延长,延长期不能超过 3 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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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暂时进出口货物
暂时进出口货物的期限:应自进境或出境之日起 6 个月内复运出境或进境,如需延长, 延长期不能超过 6 个月。
核销结关:(1)复运进出境。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代理必须保留由海关签章的复运进出境的报关单,
以备报核。(2)转为正式进口。进口货物收货人应向海关提出申请,提交有关许可证件,办理货物正式进口的报关纳税手续。(3)放弃。货物所有人可向海关声明将货物放弃,海关按放弃货物的有关规定处理。(4)核销结关。
六、其他进出境货物报关程序
(一)过境货物:指从境外启运,在我国境内不论是否换装运输工具,通过陆路运输,继续运往境外的
货物。过境货物的过境期限为 6 个月,如需延长,延长期不能超过 3 个月。(范围和程序P212)
(二)转运货物:指由境外启运,通过我国境内设立海关的地点换装运输工具,而不通
过境内陆路运输,继续运往境外的货物。(条件和程序P214)
(三)通运货物:指由境外启运,由船舶、航空器载运进境,并由原运输工具载运出境的货物。(手续
P214)
第5章 国际货物进出境检验检疫业务 第1节 出入境商品的检验检疫制度
一、出入境商品检验检疫:指在国际贸易活动中,对买卖双方成交的商品由商品检验检疫机构对商品的质
量、数量、重量、包装、安全、卫生以及装运条件等进行检验,并对涉及人、动物、植物的传染病、病虫害、疫情等进行检疫的工作,通常简称为“商检工作”。
二、出入境商品检验检疫的作用:第一,作为报关验放的有效证件;第二,作为买卖双方结算货款的依据;
第三,作为计算运输、仓储等费用的依据;第四,办理索赔的依据。第五,计算关税的依据;第六,作为证明情况、明确责任的证件;第七,作为仲裁、诉讼举证的有效文件。
三、进出境商品检验检疫的依据
(一)法定检验的依据:根据保护人类健康和安全,保护动物或植物的生命和健康,保护环境,防止欺骗
行为,维护国家安全的原则,由国家检验检疫部门负责制定、调整必须实施检验的进出口商品目录。具体的依据主要包括:货物原产地规则、安全规范、卫生法则标准、动植物检疫法规、环保法则标准、劳动保护法规标准。
(二)实行商品检验鉴定的依据:依据主要是买卖双方签订的进出口合同和相关一些单证,主要包括买卖
合同、信用证、租船合同、海运提单、保险合同。
四、进入境商品检验检疫的主管机关: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其全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进入境检
验检疫局。
五、出入境商品检验检疫的时间和地点:检验时间和地点的选择有三种:在出口国检验(可分为在产地
检验和装运前或装运时在装运港检验);在进口国检验(是指货物运抵目的港卸货后检验,或在买方营业处所以及最终用户的所在地检验);在出口国检验,在进口国复验。
第2节 出入境商品检验检疫的程序
我国进出口商品的检验程序主要包括:报检、抽样、检验和签发证书。
一、报检
(一)报检的范围包括:(1)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由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检验检疫的,如列入《出入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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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出入境商品目录》的商品;(2)输入国家或地区规定必须凭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证书才准入境的;(3)有关国际条约规定必须检验检疫的;(4)申请签发原产地证明书或普惠制原产地证明书的。
(二)入境报检:入境报检时,应填写入境货物报检单并提供合同、发票、提单等有关单证。提供的有关文
件有11个P226
(三)出境报检:出境报检时,应填写出境货物报检单并提供对外贸易合同(售货确认书或函电)、信用证、
发票、装箱单等必要的单证。提供的有关文件有9个P226
(四)报检及单证的更改:报检人申请撤销报检时,应书面说明原因,经批准后方可办理撤销手续。报检
后30天内未联系检验检疫事宜的,作自动撤销报检处理。
(五)报检时限和地点:对入境货物,应在入境前或入境时向入境口岸、指定的或到达站的检验检疫机构
办理报检手续;入境的运输工具及人员应在入境前或入境时申报。
二、常用的抽样方式有:(一)登轮抽样;(二)甩包抽样;(三)翻垛抽样;(四)出厂、进仓时抽样;(五)
包装前抽样;(六)生产过程中抽样;(七)装货时抽样;(八)开沟抽样;(九)流动间隔抽样。
三、检验:内地省市的出口商品需要内地检验机构进行检验,经检验合格后,签发“出口商品检验换证凭单”;
当商品的装运条件确定后,外贸经营单位持内地检验机构签发的“出口商品检验换证凭单”,向口岸检验机构申请查验放行。
口岸查检是指经产地检验机构检验合格,运往口岸待运出口的商品,运往口岸后申请出口换证的,口岸检验机构派人进行的查验工作。
申请免检:1、在国际上获质量奖(未超过3年时间)的商品;2、经国家商检部门认可的国际有关组织实施质量认证,并经检验机构检验质量长期稳定的商品;3、连续3年出厂合格率及检验机构合格率均为百分之百,并且没有质量异议的出口商品;4、连续3年检验机构检验合格率及用户验收合格率均为百分之百,并且获得用户良好评价的出口商品。
四、签发证书
(一)商检证书的种类主要有:品质证书、数量或重量证书、卫生证书或健康证书、消毒证书、熏蒸证书、
价值证书、测温证书、货载衡量检验证书、兽医证书。
(二)签发商检证单:1、预检结果单;2、出口商品检验换证凭单;3、出口商品放行单;4、不合格通知
单;5、海运出口危险货物包装容器性能检验结果单;6、海运出口危险货物包装容器使用鉴定结果单;7、委托检验结果单。
(三)法定检验出口商品的放行:P232
第3节 出入境运输工具、集装箱的检验检疫
一、出入境运输工具的检验检疫
(一)装载货物出口的运输工具的一般规定:出境运输工具的检验检疫在最后离境口岸实施;但装载货
物出口的运输工具在装货前要由检验检疫机构作适装性检查。三点P232
二、出入境集装箱的检验检疫
(一)集装箱检验项目:1.法定验箱:对装运出口易腐烂变质食品、冷冻品的集装箱进行清洁、卫生、冷
藏效能、密固性能等项检验;2.装箱检验:集装箱货物的监视装箱(要求有5点P234);3.封识检验:集装箱的监视加封和启封;4.拆箱检验:集装箱货物的监视拆箱;5.承租鉴定;6.退租鉴定。
(二)集装箱检疫:出入境集装箱,应实施卫生检疫:1、凡装载进口商品的;2、申报的废旧物品在入境前
国际物流导论 王议锋
已实施卫生处理的;3、申报的货物属国家禁止进口的,如废旧服装、旧麻袋等;4、申报的货物有国家严格控制物品的,如生物制品、血液制品、微生物、人体组织等;5、报检员(监装员)发现出入境集装箱有严重卫生问题想检验检疫机构报告的;6、举报申请人申报的货物与实际不符的。
(三)新造集装箱:指由专门的集装箱生产企业生产的未曾使用过集装箱。
不使用木地板的新造集装箱,仅作为商品空箱出口时不实施检验检疫,不吸取任何检验检疫费。 使用木地板的新造集装箱,仅作为商品空箱出口时,有三点P237
我国的商品检验检疫机构的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及其设在全国各口岸的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主要检验项目有进出口商品的质量检验、数量和重量检验、包装检验、出口商品装运技术检验、
出入境动植物检疫、出入境卫生检疫、进出口商品鉴定。我国进出口商品的检验程序主要包括一下四个环节:报检、抽样、检验、签发证书。
第6章 国际货运代理与保险业务
第1节 国际货运代理概述
一、国际货运代理(人):货运代理是根据客户的指示,并为客户的利益而揽取货物运输的人,其本人可以充当承运人的角色。货运代理也可以从事与运送合同有关的活动,如储存、报关、验收、收款等。P244
二、国际货运代理人
货运代理人定义基本上可以划分成两类:一是仍将货运代理人限定在纯粹代理人的范畴,即货运代理人只能最为代理人以委托人的名义代办货物运输及其相关业务;二是突破货运代理人只能作为代理人的界线,允许货运代理人作为独立经营人,开展当事人业务,从而使货运代理人具有多重属性
1.国际货运代理人的业务特点:
(1)名称:包含有“货运代理”、“运输服务”、“集运”或“物流”等字样即可;
(2)注册资本最低限额:经营海上国际货运代理业务——500万元人民币;经营航空国际货运代理业务——300万元人民币;经营陆路国际货运代理业务或国际快递业务——200万元人民币。经营上述两项以上业务,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其中最高一项的限额;
(3)业务经营:既有地域限制,也有运输方式的限制;
(4)业务范围:与船务代理人、多式联运经营人、专业报关行等存在一定的业务交叉。
(二)国际货运代理人的性质与类型
1.国际货运代理人的性质:从业务层面上看,国际货运代理人是以货主的代理人身份,并按代理业务项目和提供的劳务向货主收取劳务费;从整个对外贸易运输环节和法律上看,国际货运代理人与民法上的代理不同,权利与义务也不一样。国际上从事对外贸易运输的机构很多,基本上可以归纳为三个方面:外贸部门或进出口商;货运代理人;交通运输部门。 2.国际货运代理人的类型
(1)居间人型。特点:经营收入来源为佣金,即作为中间人,根据委托人的指示和要求提供相应中介服务,并收取相应的佣金;企业一般规模小、业务品种单一。
(2)代理人型。特点:经营收入来源为代理费。可再细分为:直接代理、间接代理。
(3)当事人型。当事人型也称委托人型、独立经营人型。特点:经营收入的来源为运费或仓储费差价;是独立经营人,具有了承运人或场站经营人的功能,能为客户提供物流增加值服务。
(三)国际货运代理人应具备的业务素质:1.具备良好的资信; 2.了解有关法律法规与政策; 3.
精通国际货运业务知识(有六知:一是了解国际班轮航线现状与构成,即知线;二是了解装、卸港口情况,即知港;三是了解船舶情况,即知船;四是了解货物对运输的要求,即知货;五是了解运价市场,即知价;六是了解业务操作规程,即知规程)。
国际物流导论 王议锋
(四)国际货运代理人的基本职责:(1)按照代理协议(合同)规定和委托人的指示负责办理委托事项。(2)如实汇报一切重要事宜。(3)代理负有保密义务。(4)代理应如实向委托人收账。国际货物货运代理人的权利:收取因货物的运送、包管、投保、报关等引起的一切费用。
(五)国际货运代理人的职责和义务:1、国际货运代理的基本职责;2、国际货运代理对合同的职
责;3、国际货运代理人的赔偿责任;4、国际货运代理人责任期限;5国际货运代理人的权利P249
三、国际货运代理的业务范围
(一)按服务对象分类:1.国际货运代理为发货人服务;2.国际货运代理为海关服务;
3.国际货运代理为承运人服务;4.国际货运代理为班轮公司服务; 5.国际货运代理为航空公司服务。 (二)按服务作用分类,可分为:1.顾问;2.组织者; 3.进出口代理;4.转运代理;5.委托人-提供拼箱服务;6.经营人—提供多式联运服务;7.运输延伸—提供物流服务。
第2节 国际海上货运代理及运输保险 一、班轮货运代理
1.班轮公司:指运用自己拥有或自己经营的船舶,提供国际港口之间班轮运输服务,并依据法律规定设立的船舶运输企业,也被称为“远洋公共承运人”。班轮公司应拥有自己的船期表、运价本、提单或其他运输单据。班轮公司有时也称为远洋公共承运人。P254
2.船舶代理人:指接受船舶所有人、船舶经营人或者船舶承租人的委托,为船舶所有人、船舶经营人或者船舶承租人的船舶及其所载货物或集装箱,提供办理船舶进出港口手续、安排港口作业、代签提单、代收运费等服务,并依据法律规定设定的船舶运输辅助性企业。
3.无船承运人:也称无船公共承运人,是指以承运人身份接受托运人的货载,签发自己的提单或者其他运输单证,向托运人收取运费,通过班轮运输公司完成国际海上货物运输,承担承运人责任,并依据法律规定设立的提供国际货物运输服务的企业。
4.海上货运代理人:也称远洋货运代理人,指接受货主的委托,代表货主的利益,为货主办理有关国际海上货物运输相关事宜,并依据法律规定设立的提供国际海上货物运输代理服务的企业。海上货运代理除了可以从货主那里获得代理服务报酬外,还可以从班轮公司那里获得奖励。
5、托运人:是指本人或者委托人他人以本人名义或者委托他人为本人与承运人订立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人;本人或者委托他人以本人名义或者委托他人为本人将货物交给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有关的承运的人。 (二)船期表:由班轮运输公司制定。主要作用:招揽航线途径港口的货载,体现海运服务质量;有利于船舶、港口、货物及时衔接;提高船公司经营的计划质量。主要内容:航线、船名、航次编号、始发港、中途港、终点港、到达和驶离港口的时间等。
二、租船货运代理
(一)租船运输:又称为“不定期船运输”,既没有固定的船舶班期,也没有固定的航线和挂靠港,而是按照货源的要求和货主对货物运输的要求,安排船舶航行计划,组织货物运输。
(二)租船运输的特点:7点P256
(三)租船经纪人:航运市场中存在着大批专门从事船舶的租赁、订舱、买卖、保险等中介业务的航运经
纪人。专门从事租船、定舱等经纪业务的经纪人称为租船经纪人。为委托人提供市场信息;促成合同的顺利签订;为当事双方调停等。包括船东经纪人、承租人经纪人、双方当事人经纪人。
三、海上运输货物保险
(一)海上货运承保的风险:分为海上风险和外来风险两种,海上风险包括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外来风险可分为一般外来风险和特殊外来风险。
(二)海上损失:简称海损,指被保险货物在海运过程中,由于海上风险所造成的损坏或灭失。按货物
损失的程度,海损可分为全部损失和部分损失;按货物损失的性质,海损可分为共同海损和单独海损。
全部损失分为实际损失(4点P260)和推定损失(4点P5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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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损失:凡不属于实际全损和推定全损的损失为部分损失。损失原因有13种P260
共同海损:在海洋运输途中,船舶、货物或其他财产遭遇公共风险,为了解除公共风险,有意采取合理的救难措施,所直接造成的特殊风险和支付的特殊费用。共同海损分摊可通过共同海损理算,由有关获救受益方根据获救价值按比例分摊。
共同海损的特点:(1)共同海损的危险必须是共同的,采取的措施是合理的,这是共同海损成立的前提条件;(2)共同海损的危险必须是真实存在的,不可避免地;(3)共同海损的牺牲必须是自动的和有意采取的行为,其费用必须是额外的;(4)共同海损必须是属于非常情况下的损失。
单独海损:指仅涉及船舶或货物所有人单方面的利益的损失。
单独海损与共同海损的区别:(1)造成海损的原因不同。(2)承担损失的责任不同。
施救费用是指被保险的货物在遭受承保责任范围内的灾害时,被保险人或其代理人与受让人,为了避免或减少损失,采取了各种抢救或防护措施而所支付的合理费用。救助费用是指被保险货物在遭受了承保责任范围内的灾害事故时,由保险人和被保险人以为的第三者采取了有效的救助措施,在救助成功后,由被救方付给救助人的一种报酬。
(三)我国海运保险险别
保险险别是指保险人对风险和损失的承包责任范围。
1.基本险:(1)平安险(范围有8项);(2)水渍险;(3)一切险。
2.附加险:(1)一般附加险(是指负责由于一般外来原因引起的一般风险而造成的各种损失的险别); (2)特殊附加险(是指负责由于特殊外来原因引起风险而造成损失的险别)
第3节 国际陆空货运代理及运输保险p264
一、国际铁路货运代理:国际铁路货物联运是指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之间进行铁路货物运输时只使
用一份统一的国际联运票据,由一国铁路向另一国铁路移交货物时,无需发、收货人参加,铁路当局对全程运输负连带责任。1、联运的范围;2、办理种别:整车;零担;大吨位集装箱。
国际铁路货物联运的单证:一是联运运单;二是添附单证(出口货物报关单、品质证明书、商品检验证书、动植物检疫证书、兽医证明书。
国际铁路货物联运出口程序:1、进口(确定货物到达站;必须注明货物经由的国境站;正确编制货物的运输标志;向国境站外运机构寄送合同资料;进口货物在国境的交接;分拨和分运;进口货物的交付);2、出口P267
二、国际航空货运代理:两种职能:一是为货主提供服务的职能:代替货主想航空公司办理托运或提取
货物。 二是航空公司的代理职能:部分货代还替代航空公司接受货物,出具航空公司的总运单和自己的分运单。
国际航空货物出口运输代理业务程序(其环节主要包含两大部分:航空货物出口运输代理业务程序和航空公司出港货物的操作程序):1、市场销售;2、委托运输;3审核单证(发票、装箱单;托运书;报关单;外汇核销单;许可证;商检证;进料/来料加工核销本;索赔/返修协议;到付保函;关封);4、预配舱;5、预订舱;6、接受单证;7、填制货运单;8、接受货物;9、标记和标签;10、配舱;11、订舱P272;12、出口报关(是指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在货物发运前,向出境地海关办理货物出口手续的过程);13、出仓单;14、提板、箱;15、货物装箱装板;16、签单;17、交接发运;18、航班跟踪;19、信息服务。
(一)国际航空货物进口运输代理业务程序:1.代理预报; 2.交接单、货;3.理货与仓储; 4.理单与
到货通知(埋单;到货通知;正本运单处理);5.制单、报关;6.收费、发货;7.送货与转运(送货上门业务;转运业务;进口货物转关及监管运输)
(二)陆运货物保险基本险别:陆运险和陆运一切险两种适用于火车和汽车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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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运险与陆运一切险的责任起讫,采用“仓至仓”责任条款。在投保上述陆运基本险之一的基础上,可加保附加险。
(三)陆运货物的索赔时效:从被保险货物在最后目的地车站全部卸离车辆后起算,最多不得超过两
年。
(四)空运货物保险的基本险别:航空运输险和航空运输一切险,责任起讫是采用“仓至仓”条款。在投保其中之一的基础上,可加保战争险、罢工险等附加险。
第4节 邮政包裹运输保险
一、邮包运输保险的险别:分为邮包险、邮包一切险和邮包战争险三种。
邮包险和邮包一切险的保险责任:从被保险货物离开保险单所载明的起运地或寄件人的处所运往邮局时开始生效,直至该项邮包运达保险单所载明的目的地邮局,从邮局发出到货通知给收件人的当日午夜起算满15天为止。
二、邮包战争险:邮包战争险是邮包运输保险的一种附加险,自被保险邮包经邮政机构收讫后,储存
处所开始运达时生效,直到该项邮包送达保险单所载明的目的地邮政机构,送交收件人为止。
三、我国邮包运输保险的基本做法:在办理国际邮包运输时,应正当选用邮包的保价与保险,可采
取保险,也可采取既保险、又保价的做法。
第7章 国际货物仓储业务
第1节 外贸仓储概述
一、外贸仓库:是进出口商品储存、中转、外发的服务场所。对外货仓储的要求是“安全、优质、方便、
多储、快发、低耗”。其任务是P287
(一)按仓库所处地理位置和商品在流通中的职能分类:
1.口岸仓库,又称周转仓库。特点是外贸商品储存时间短,周转快。主要职能是储存口岸和内地外贸业务部门或其他外贸经营单位收购的待运出口商品和进口待分拨的商品。
2.中转口岸,又称内地转运仓库。特点是这类仓库大都设置在商品生产集中的地区和出运港口之间铁路、公路、水路交通运输方便的大、中城市。主要职能是严格地按照进出口商品的合理流向,收储、转运本地区和外地区经过口岸出口的商品。
3.加工仓库。特点是将商品的储存与加工业务紧密结合起来。主要职能是对某些出口商品,按照成交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数量和包装等要求进行加工、挑选、整理、再包装、分装、拼装和改装,以适应国际市场的需要。
4.一般储存仓库。特点是商品储存期较长,货物来自四面八方。主要职能是用于储存那些待销的出口商品、援外的储备物资、进口扶持生产用物资、包装材料和需要转为内销的商品等。
(二)按储存商品的性能和技术设备分类:1.通用仓库;2.专用仓库; 3.特种仓库 (三)按照仓库管理体制分类: 1.自由仓库; 2.公用仓库; 3.联营仓库
第2节 保税仓库
保税仓库:指经海关批准,受海关监管,专门存储经海关核准缓纳税的外贸商品的仓库。
一、保税仓库的类型:专业性保税仓库;公共保税仓库;保税工厂;海关监管仓库。
二、保税仓库允许存放的货物:(一)缓办纳税手续的进口货物;(二)需做进口技术处理的货物;(三)来料加工后复出口的货物;(四)不内销而过境转口的货物 三、保税仓库的申请、审批和设立
(一)申请人:(1)仓库经营人须具有法人资格,具备向海关缴纳税款的能力;(2)仓库应具有专门存储、堆放进口货物的安全设施;(3)应具有健全、规范的仓储管理制度和仓库账册;(4)应配备经海关培训、认可的专职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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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请文件:1、经营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如是租赁仓库的,还应提供仓库经营人的营业执照;2、营业单位填写《保税仓库申请书》,应填明仓库名称、地址、负责人、管理人员、储存面积及存放保税货物的类别等内容;3、外经贸主管部门批准开展有关业务的批件,如寄售、维修等批件;4、其他有关资料,如租赁仓库协议、仓库管理制度等。
(三)保税仓库的审批和设立:主管海关在审核上述申请文件后,派人员到仓库实地检验,对符合仓库监
管条件的,区别不同类型的保税仓库,分别办理审批手续;经批准设立的保税仓库,由海关颁发《保税仓库登记证书》。
四、货物进出保税仓库的程序 (一)保税仓库货物的入库
1.本地进货:(1)进口货物在保税仓库所在地进境时,应由货物所有人或代理向入境所在地海关申报,填写“进口货物报关单”;(2)海关在“报关单”上加盖“保税仓库货物”戳记,并注明存入保税仓库的名称;经入境地海关审查验放后,货物所有人或代理应将有关货物存入保税仓库,并将两份“进出口报关单”随货交保税仓库;(3)仓库经营人应在核对报关单上申报进口货物与实际入库货物无误后,在有关报关单上签收,其中一份报关单交回海关存查(连同保税仓库货物入库收据),另一份留存仓库。
2.异地进货:(1)进口货物在保税仓库所在地以外其他口岸入境时,货物所有人或代理应按《海关进口货物转关运输管理规定》办理转关运输手续;(2)货物所有人或代理应先向保税仓库所在地主管海关提出将进口货物转运至保税仓库的申请,主管海关核实后,签发“进口货物转关运输联系单”,并注明货物转运存入保税仓库的名称;(3)货物所有人或代理凭此联系单到入境地海关办理转关运输手续,入境地海关核准后,将进口货物监管运至保税仓库所在地,货物抵达目的地后,货物所有人或代理应按“本地进货”手续向主管海关办理申报及入库手续。
(二)保税仓库货物的出库
保税货物的出口流向可分为三种情况:储存后原状复出口、加工贸易提取后加工成品出口、向国内销售或使用。
1.原物复出口:(1)存入保税仓库的货物在规定期限内复运出境时,货物所有人或代理应向保税仓库所在地主管海关申报,填写“出口货物申报单”,并提交货物进口时的经海关签章确认的“进口报关单”;(2)经主管海关审核后予以验放有关货物,或按转关运输管理办法,将有关货物监管运至出境地海关验放出境;(3)办理复出境手续后,海关在一份“出口报关单”上加盖印章退还货物所有人或代理,作为保税仓库核销依据。 2.加工贸易提取后加工成品出口:(1)经营加工贸易的单位首先按进料加工或来料加工的程序办理,向外经贸部门申请加工贸易合同审批,再持有关批件到主管海关办理合同登记备案,并在指定银行开设加工贸易银行保证金台账后,由主管海关核发《加工装配核中小型补偿贸易进出口货物登记手册》(简称《登记手册》);(2)经营加工贸易单位持海关核发的《登记手册》,向保税仓库所在地主管海关办理保税仓库提货手续,填写进料加工或来料加工专用“进口货物报关单”和“保税仓库领料核准单”;(3)经海关审核后,在“保税仓库领料核准单”上加盖放行章,其中一份由经营加工贸易单位凭以向保税仓库提取货物,另一份由保税仓库留存,作为保税仓库货物的核销依据。
3.国内销售或使用:(1)存入保税仓库的货物需转为进入国内市场销售时,货物所有人或代理应事先报主管海关核准并办理正式进口手续,填写“进口货物报关单”,特殊货物还需提交有关进口许可证或其他证件,并缴纳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2)上述进口手续办妥后,海关在进口货物报关单上加盖放行章;其中一份由经营加工贸易单位凭以向保税仓库提取货物,另一份由保税仓库留存,作为保税仓库货物的核销依据。
(三)保税仓库货物的核销:(1)保税仓库货物应按月向主管海关办理核销,将上月所发生的保税
仓库货物的入库、出库、结存等情况列表报送主管海关,并随附经海关签章的进口、出口报关单及“保税仓库领料核准单”等单证;(2)主管海关对保税仓库入库、出库报表与实际进口、出口报关单及领料单进行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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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要时派人到仓库实地核查有关记录和货物结存情况,核实无误后予以核销,并在一份保税仓库报表上加盖印章认可,退还保税仓库经营单位留存。
五、海关对保税仓库的监管要求:(1)保税仓库的存储期限为一年,如需延长,向主管海关申请延
长,但延长期最长不能超过一年;(2)所存货物储存期满仍未转为进口或复运出境的,按《海关法》的有关规定,将货物变卖处理;(3)保税仓库所存货物,属于海关监管的保税货物,未经海关核准并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不得出售、提取、交付、调换、转让、或转作他用;(4)货物在仓库储存期间发生短少或灭失,除不可抗力原因外,短少或灭失部分由保税仓库经营单位承担缴纳税款责任,并由海关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5)保税仓库必须独力设置,专库专用,保税货物不得与非保税货物混放;(6)海关可随时派员进入保税仓库检查货物储存情况,查阅有关仓库账册,必要时可派员驻库监管,保税仓库经营单位应予协作配合并为其工作提供便利;(7)保税仓库经营单位进口供仓库自己使用的设备、装置和用品,如货架、搬运设备、运输车辆等,不属于保税货物,进口时应按一般贸易办理进口手续并缴纳进口税款。
第3节 国际货物仓储内容
国际货物仓储业务主要包括收货、入库、储存保管和出货。
一、收货。收货方法:1、直接装运;2、直拨(A、供应商预先确定了将物品交付仓库的时间及装载量;B、入库的物品被立即按照出库订单进行分类;C、出库的订单货物被立即运往出库平台;D、收获及检验活动被省略了;F、产品储存活动也被省略了。出这五点以外其中还包括收获检验、收货暂存、入库、储存、向拣货区补货、拣选及订单整合等工序);3、制定收获计划;4、预收货;5、收获准备(预包装;使用必要的标签;为货物称重并测量体积,以便制定存储以及运输计划)
二、入库。
入库分为散伙入库与拆箱入库。拆箱入库是指海运集装箱装载的货物,在仓库收货区拆封,卸至托盘上。拆箱如路又有两种:机械拆箱;人工拆箱。散货入库是指一般货物与空运货物自仓库的收货码头卸下堆栈在托盘上。
进仓作业主要包括:(1)卸货;(2)入库验收;(3)固定(打收缩膜);(4)贴上储位标签(或
条形码);(5)上架。
三、储存保管
(一)存放。在储存区内,全托盘装载的物品被分配到预定的托盘位置上,有两种常用的货位分配方法:可变的货位和固定的货位。
(二)保管。保管方式类型:(1)地面平放式;(2)托盘平放式;(3)直接堆放式;(4)托盘堆码式;(5)货架存放式。
保管的一般原则:1.面向通道进行保管;2.尽可能地向高处码放,提高保管效率;3.根据出库频率选定位置;4.同一品种在同一地方保管;5.根据物品重量安排保管位置;6.依据形状安排保管方法;7.保管还应注意温度和湿度管理、防尘、防虫、防鼠、防盗等问题。
(三)商品的在库管理
1.商品的分区、分类
货物分区、分类的方法:(1)按货物的种类和性质分区、分类储存,即按照货物的自然属性分区、分类储存;(2)按不同货主分区、分类储存;(3)按商品流向分区、分类储存。可按照商品的分运地区、运输方式进行分区、分类储存;(4)按商品的危险性质分区、分类储存。 2.货位编号的方法:
进行货位编号的方法主要包括:(1)对整个仓库各储存场所编号。(2)库房内货位编号。(3)货场货位的编号。(4)货架上各货位编号。
(四)仓储商品的数量管理
国际物流导论 王议锋
1.货物保管明细账:是用一定的表格形式记录仓库储存货物的动态变化情况,是在库货物清查盘点的依据。A、保管明细账的登记;B、货物保管卡的登记。
货物保管卡:用于具体货物进库、出库、结存数量的记录,一般由报关员使用管理,根据货
2.货物的盘点对账:是定期或临时核对库存货物的实际数量与货物保管账上的数量是否相符,检查有无残缺和质量问题等。盘点目的在于通过盘点,使各类货物的实存数量、种类、规格随时得到真实反映;掌握各类货物的保管情况;查明各类货物的储备和利用情况;了解验收、保管、发放、调拨、报废等各项工作是否按规定办理。1、货物盘点的内容;2、货物盘点的方法;3、货物盘点结果的处理。P304
四、出货
收到出货单时会采用两种不同的处理方式,一种是补货,也叫总量拣货,另一种是拣货。
(一)补货(总量拣货)
补货与拣货的最大不同点是工作的性质与所用的工具不同:补货员的工具是堆高机,拣货员用的是拣货车(没有升降能力);补货员的工作性质:将要出货的品类自货架上取下,置于拣货区货货架的底层,以便于拣货员拣货。
(二)拣货:拣货的方式,依自动化程度可分为自动化(如电子标签拣货、RE拣货、IC卡拣货)、半
自动化和人工方式三种
拣货分为摘果式和播种式两种。
1.摘果式拣货:以出货单为准,每位拣货员以品类顺序或储位顺序位动线,至每种品类储位下层的拣货区拣取该出货单内该品类的数量堆码在托盘上,再继续拣取下一个品类,一直到该出货单结束后,将拣好的货物与出货单放置于待运区指定位置,由出货验放人员接手。
摘果式的优点:以出货单为单位,每人一单,出错的机会较少而且易于追查。
摘果式的缺点:动线的重复太多,用以在热门品类集中的区域造成进出交通拥塞和补货不及时等现象;人力负荷重。
2.播种式拣货:先按照“拣货总表”的品类总数量,到指定储位下层的拣货区一次一项地取货,取完一个品类后,拖至待验区按照出货单的代码将该品类应出货的数量放下。
播种式拣货法需要相当的空间做待验区,且出货时间也有一定的间隔。如果出货单数量不多,这两种方式的效率与效果差别不大。
如果大量出货,播种式比摘果式误差小、处理时间少。 (三)库内加工
库内加工的内容:袋装、定量化小包装、配货、分类、混装、贴标签、刷唛头等。h外延加工:剪断、打孔、折弯、组装、改装、配套等。
(四)出库
货物出库的程序包括核单备货、复核、包装、点交、登账、清理等环节。
整个出库业务过程中,复核和点交是最关键的环节。复核是防止差错的重要和比不可少的措施,而点交是划清仓库和提货方责任的必要手段。 (五)商品出库中的问题处理 1.出库凭证(提货单)上的问题
(1)凡出库凭证超过期限,用户前来提货时,须先办理手续,按规定缴足逾期仓库保管费后方可发货。提货时,如用户发现规格开错,保管员不得自行调换规格发货,必须通过有关部门重新开具出库凭证方可发货。 (2)凡发现出库凭证有疑点,或者情况不清楚,以及出库凭证有假冒、复制、涂改等情况,应及时与出具出库单的部门联系,妥善处理。
(3)属于商品已进库但未验收,或者期货商品尚未进库的出库凭证,一般暂缓发货,并通知货主,待货到并验收后再发货,其提货期顺眼,报关员不得代发待验。
国际物流导论 王议锋
(4)出库凭证的遗失处理。 2.提货数与实存数不符 造成这种问题的原因主要有:
(1)商品入库时由于验收问题,增大了实收商品的签收数量,从而造成账面数大于实存数。
这种情况下可采用报出报入的方法进行调整,即先按库存账面数开具货物出库单销帐,然后再按实际库存数量重新入库登账,并再入库单上签明情况。
(2)仓库保管人员和发货人员在以前的发货过程中,因错发、串发等差错造成的实际货物库存量小于账面数。如果商品尚未离库,应立即组织人力,重新发货;如果商品已经提出仓库,保管员要及时汇报,连同货主、运输单位共同协商解决。
(3)货主单位没有及时核减开出的提货数,造成库存账面数大于实际存储数,从而开出的提货单提货数量过大。此时由货主单位出具新的提货单,重新组织提货和发货。
(4)仓储过程种造成的货物毁损。合理范围内的损耗,应由货主单位自行承担,而超过合理范围内的损耗,由仓储部门负责赔偿。
3.包装破损:指在发货过程中,因商品外包装破损、出现砂眼等现象,引起的商品渗漏等问题。发货时都应经过整理或更换包装,方可出库,否则造成的损失应由仓储部门承担。
4.漏记和错记账:漏记账、错记账,一经发现,应及时汇报,调整保管账,使之与实际库存量保持一致。
第8章 国际物流信息系统
第1节 国际物流信息系统概述 一、国际物流信息系统的发展历程 :
(一)单项数据处理阶段;(二)综合数据处理阶段;(三)系统数据处理阶段;(四)辅助决策阶段。
二、国际物流信息系统:国际物流信息系统作为国际物流系统的一个子系统,可以理解为通过对与国
际物流相关信息的加工处理来达到对物流、资金流和商流的有效控制和管理,并为企业开展国际物流提供信息分析和决策的人机系统。
国际物流信息系统的特征:集成化、模块化、实时化、网络化和智能化。 三、国际物流信息系统的作用
(一)信息在现代国际物流中的重要性:第一,国际物流中有关订货状况、产品可得性、交货计划表、发票等信息是整个客户服务的一个必要的因素;第二,为了达到整个物流过程中库存的最低,要认识到信息能够有效地减少存货;第三,对有关从战略优势出发考虑的何时、何地及如何利用各种物流资源的问题,充足的相关信息也同样可以增加决策的灵活性。
(二)信息在国际物流中的作用:1.信息是进行国际物流控制的手段;2.决策支持作用;3.信息作为一种资源,是现代国际物流运作的基础。
第2节 条形码系统
一、条形码的概念:也称条码,来源于“Barcode”,是一种信息代码,由一组宽度不同、反射率不同的“条”和“空”按规定的编码规则组合起来,以表示一组数据的符号,是一种能用光电扫描阅读设备只读并使数据输入计算机的特殊代码。 二、条形码的分类
(一)按码制分类:1)UPC码;2)EAN;3)交叉25码;4)39码;5)库德巴码;6)128码;7)93码;8)49码;9)其他码制
(二)按维数分类:1.普通的一维条码; 2.二维条码;3.多维条码
三、条形码技术的优越性:(一)可靠准确;(二)数据输入速度快;(三)经济便宜;(四)灵活、实用;(五)自由度大;(六)设备简单;(七)易于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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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条形码在物流中的应用:(一)销售信息系统(POS系统);(二)库存系统;(三)分货拣选
系统(主要应用在1、进出口商品的订货业务;2、大型国际配送、加工中心的货物分拣;3、外贸商品检验;4、海关、银行等系统都可以运用条形码技术,加速相关通关、结算业务的速度;5、国际出口单证业务处理采用条形码技术进行操作,会更加高速化、准确化。。
第3节 电子数据交换(EDI)
一、电子数据交换的概念:从国际物流的角度看,EDI是将与贸易有关的运输、保险、银行和海关等
行业的信息,用一种国际公认的标准格式进行编制,并通过计算机通信网络,实现各有关部门或公司与企业之间的数据传输与处理,并完成以贸易为中心的全部业务过程。
二、电子数据交换的分类:(一)订货信息系统;(二)电子金融汇兑系统;(三)交互式应答系统;(四)带有图形资料自动传输的EDI。
三、电子数据交换的实现过程:(1)发送方将要发送的数据从信息系统数据库中提出,转换为平面
文件(也称中间文件);(2)将平面文件翻译为标准的EDI报文,并组成EDI信件,接受方从EDI信箱接收信件;(3)将EDI信件拆开并翻译成平面文件;(4)将平面文件转换并送到接受方信息系统中进行处理。
四、电子数据交换系统功能模块和工作原理
电子数据交换系统功能模块:(一)用户接口模块;(二)内部接口模块;(三)报文生成及处理模块(该模块有两个功能P328);(四)格式转换模块;(五)通信模块;(六)EDI系统的基本功能;1.命名和寻址功能;2.安全功能(内容:A、终端用户以及所有EDI参与方之间的相互验证;B、数据完整性;C、EDI参与方之间的电子签名;D、否定EDI操作活动的可能性;E、密匙管理);3.语义数据管理功能(完整语义单元CSU是多个信息单元IU组成的,其CSU和IU的管理服务功能包括:A、IU应该是可标识和可区分;B、IU必须支持可靠的全局参考;C、应能够存取指明IU属性的内容;D、应能够跟踪和对IU定位;E、对终端用户提供方便和始终如一的访问方式。)(七)EDI的操作过程
五、电子数据交换对企业的作用:(一)EDI正在成为企业生存的支柱;(二)节约企业成本(1、降低单据处理成本;2、降低了人事成本;3、降低了库存成本;4、其他成本的降低);(三)改进企业内部的操作;(四)改善客户关系;(五)提高企业国际市场竞争能力。
六、电子数据交换在国际运输业务中的应用:1、美国新奥尔良的CRESCENT(全港业务集成)系统;
2、美国西雅图港的LINX(户无信息交换)系统;3、美国迈阿密港的MICS(迈阿密国际货运系统);4、法国勒阿费尔港的ADEMAR(货物快速自动结关)系统;5、英国和北爱尔兰的费立克斯维托港的FCP80(费立克斯维托港货物处理)系统;6、荷兰鹿特丹港的INTIS(国际运输信息系统);7、新加坡的PORTNET(港口网络系统);8、中国香港的TRADELINK/CETS(公用电子贸易)系统。
第4节 地理信息系统(GIS)
一、地理信息系统:是以地理空间数据库为基础,采用地理模型分析方法,适时提供多种空间的和动态的地理信息,为地理研究和地理决策服务的计算机技术系统。特征P336
二、地理信息系统的类型:(一)专题信息系统;(二)区域地理信息系统;(三)地理信息系统工具。
三、地理信息系统的应用领域:地理信息系统应用于物流分析,主要是指利用地理信息系统强大的地
理数据功能来完善物流分析技术,完整的GIS物流分析软件集成了车辆路线模型、最短路径模型、网络物流模型、分配集合模型和设施定位模型。
(一)电子地图;(二)辅助规划;(三)交通管理;(四)军事应用。
第5节 全球卫星定位系统
一、全球定位系统(GPS):是利用通信卫星、地面控制部分和信号接受机对对象进行动态定位的系统。 特点性能好、精度高、应用广。
二、全球卫星定位系统的构成:GPS由空间部分、地面监控部分和用户接收机三大部分组成。P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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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全球卫星定位系统在物流管理中的应用:(1)用于汽车自定位、跟踪调度、陆地救援;(2)用于内河及远洋船队最佳航程和安全航线的测定、航向的实时调度、监测及水上救援;(3)用于空中交通管理、精密进场着陆、航路导航和监视;(4)用于铁路运输管理;(5)用于军事物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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