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代建制模式的激励与约束机制研究
作者:张君兰
来源:《价值工程》2010年第23期
摘要:代建制作为一种同市场经济相吻合的工程管理模式,在投资工程项目中发挥着积极的作用,但也暴露出一些问题。本文对我国代建制实施现状及存在问题进行描述,提出完善代建制模式的建议——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通过建立代建制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模型,总结激励与约束机制的四方面内容。
Abstract: As a project management model which coincide with new market economy,agent construction system has played an important role in government investment projects , but also
revealed some problems. This paper described the status and problems of agent construction system in China and put forward the suggestion that improved agent construction system—establish incentive and constraint mechanisms.Through the creation of the incentive and constraint mechanisms model, the paper summed up four aspects of the incentive and constraint mechanisms. 关键词:代建制;激励与约束机制
Key words: agent construction system;the incentive and constraint mechanisms 中图分类号:TU723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4311(2010)23-0058-02 0引言
在我国工程建设管理改革的过程中,迅速被推广的代建制在较大程度上改变了项目管理中存在的“投资、建设、监管、使用”多位一体传统局面。但随其不断推广,存在的问题也暴露出来。在工程项目建设实施过程中,代建方会利用自身拥有的工程建设信息优势,在追求自身企业利益的驱动下损害委托人的利益。在这种情况下,委托人有必要建立一激励与约束机制,规范代建人行为,从而让其更好的对工程建设负责,从更大程度上提高投资效益。 1代建制在我国实施现状及存在问题
1.1 我国代建制的实施现状在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我国部分地方开展了代建制的试点和探索工作。2004年《关于投资改革的决定》颁发后,代建制工作进入了一个迅速发展和推广的新阶段。
1.1.1 大部分省市已开始实行代建制全国已有45个副省级以上地区,开始了投资项目代建制改革试点与推进工作。其中厦门市从1993年开始在投资建设领域实行代建制改革。此后其他地方相继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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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 目前各地代建制的组织实施方式大致有3类:第1类是由有关部门通过招标方式择优选择代建单位;第2类由成立专门的代建管理机构,直接负责具体项目的代建工作;第3类由有关部门直接委托项目管理公司实行项目代建。
1.1.3 代建项目的范围不断拓展各地在代建制试点阶段,大多选择党政机关办公楼、公益性社会事业项目等公共建筑工程进行代建。随着代建范围逐渐扩大,一些地方开始对市政工程和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实施代建制。
1.1.4 代建制的法规建设正在逐步完善。目前各地已出台60多份相关文件,内容涉及代建工作一般规定、代建合同示范文本、代建单位资格管理等方面。 1.2 我国代建制存在的问题
1.2.1 代建人的法律地位不明确[1]根据代建制的定义和实施初衷,代建单位在代建期间是作为项目法人的角色履行其职责和权利的。目前代建制实施过程中,代建人的法律定位不明确。一方面是由于代建制度的相关规定是由为主在推动;另一方面项目管理和监理制度是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推动,使得代建制在向项目管理靠拢时出现了脱节现象。
1.2.2 代建市场发育不完善,代建主体专业化水平不够高目前,各地对代建单位的资格条件和市场准入要求比较模糊,对代建单位的资质认定、等级划分等标准和依据不一。代建主体少,尤其缺少经验丰富、水平高的代建企业,还未形成良性的市场竞争。
1.2.3 代建人选择机制不够规范[1]目前我国的代建人选择方式主要有3种形式:由有关部门通过招标方式择优选择代建单位;由成立专门的代建管理机构,直接负责具体项目的代建工作;由有关部门直接委托项目管理公司实行项目代建。对于后2种方式基本上不存在竞争,不能够促进代建企业提高自身的管理水平,也就不利于提高我国投资项目的管理水平。
1.2.4 风险转移问题尚未解决委托方通过委托代建,建设工程的一般民事责任风险转移了,但更重要的行政责任(包括对单位主管领导的责任追究)乃至刑事责任的风险并没有转移,原因在于代建制度还不是一个法定制度。
1.2.5 代建项目中管理效率不够高根据《委托代建合同》或各地出台的《代建制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在建设实施阶段代建单位与现场监理机构工作性质和内容存在交迭。同时,也可看出代建项目中仍有监理存在,这在一定程度造成中间管理环节过多、资源浪费、管理低效,可能会对工程建设产生副作用。 2激励与约束机制的建立
2.1 激励与约束机制模型建立由于委托方不能直接观测到代建人选择了什么行为,能观测到的只是另一些变量,这些变量是由代建人和一些其他的外生随机因素决定的。由此,委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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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设计出一个机制,使代建人的利益与委托人利益尽可能一致,从而使代建人的主观努力完全符合或比较符合委托人的利益。该机制就是激励与约束机制,激励与约束是一个行为过程,这一行为过程反映出的关系如下:代理人的原行为→委托人的激励与约束行为→代理人的新行为。[2] 假设E表示代建人的某种行为选择,该行为通常指代建人的努力水平;R表示委托人的利益;θ表示不受代建人和委托人控制的外生随机变量,称自然状态。S表示委托人支付给代建人的报酬。一般来说,代建人所付出的努力越多,委托人收到高收益的可能性就越大,二者呈高度正相关关系。委托人利益可表示为:R=R(E,θ),在自然状态θ下,设R和E为凹函数,则有dR/dE>0,d2R/dE2>0。
设委托人付给代理人的报酬是S,S是代理人的利润p的函数,且 dS/dp>0,同时,代理人的利润p是代理人努力水平E和θ的函数,因此,S也是E的函数。但在信息不对称的条件下,由于θ的不可观测,E就不能直接根据结果推断出来。因此,委托人无法按E给代理人付报酬。这时委托人付给代理人的报酬S就会建立在其收益R的基础上,即S=S[R(E,θ)]。
也就是说,委托人得到的收益越多,代理人就可能已付出了更多的努力,因此代理人得到的报酬就越多。代理人付出的努力可以得到报酬S,而这些报酬必须消耗一定的体力与脑力,将代理人通过付出努力E来换取报酬所需要的成本记为C,从而有C=C(E),设C为E的凸函数,有dC/dE>0,d2C/dE2
对代理人来说,愿意接受该工程的条件是:从该工程中得到的净收益大于不接受该工程而所得到的最大利益。而代理人不接受该工程所能够得到的最大收益由它面临的其他市场机会决定,可称为保留效益,用U表示。只有当S[R(E,θ)]-C(E)≥U,代理人才愿意接受该工程。在代理人愿意接受工程的前提条件下,追求效用最大化的委托人希望付给代理人的报酬越少越好,因此,委托人付给代理人的报酬当且仅当S[R(E,θ)]-C(E)=U
由此可知,委托人的最大化利润应为:maxIo=R(E,θ)-C(E)-U
根据上述公式,可以求出实现委托人利润最大化的代理人的努力水平。如图1所示,E*就是图中正好使R(E,θ)曲线的切线与C(E)+U曲线的切线平行的努力水平。E*点对应的两曲线的切线平行说明委托人与代理人的利益达到均衡。
在委托人不能观测到代理人的努力水平E和自然状态θ时,代理人将根据自身利益最大化,而不是委托人利益最大化进行E的选择。如果代理人的努力水平正好是E*,他的净收益为:S[R(E*,θ)]-C(E*),要代理人自觉选择E*,必须对其他任何努力水平E,有S[R(E*,θ)]-C(E*)≥S[R(E,θ)]-C(E)都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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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励与约束机制是对代建方工作绩效进行激励与监督的一系列制度安排。通过函数模型的建立,可以得出从合同、制度、市场竞争、薪酬这四个方面对代建方进行激励与约束,从而使代建方自觉的选择E*。 2.2 激励与约束机制总结
2.2.1 合同激励与约束合同是委托人与代理人就各方的权利、义务达成具有法律约束效应的文件,是激励与约束的主要手段。合同的激励与约束主要体现在工程质量与效益目标奖励与惩罚、工程款支付控制、责任风险约束等方面。合同激励与约束的关键是要加强对合同的管理,避免合同条款缺陷,合同条款要详细,同时还得重视合同执行过程中的变更和索赔管理。 2.2.2 制度激励与约束[2]建设市场制度是规范代理人行为的根本准则,是其他约束手段有效发挥作用的根本保障,激励与约束机制的建立与完善必须依靠制度的保障作用。首先,应制定并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其次要加强执法监督的力度,增加对代理人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提高代理人的违约成本;最后要规范建筑市场与招标投标行为,加强对代理人的监督。
2.2.3 市场竞争的激励与约束市场主要是通过竞争规则,实现对代理人的激励与约束。工程项目合同在一般情况下,都会存在不完备性,因而市场竞争规则有效弥补了工程项目委托代理合同中的不足。工程项目招投标制度使得众多潜在代理人之间的相互竞争,使得信息公开化并趋近于市场均衡水平,这一由竞争所保证的信息显示,极大地降低了信息不对称对委托人造成的损失,节约了信息积累和监督成本。竞争还能使代理人产生危机感。
2.2.4 薪酬激励与约束出现偷工减料、工程质量不过关等代理问题的原因正是代理人为了增加自身收益,从而损害委托人利益。薪酬是代理人收益的主要来源,是代理人的最基本利益。根据普遍存在的趋利避害心理,利用薪酬对代理人进行激励与约束。实践证明,虽然包括薪酬在内的物质激励与约束方式是较古老的方式,但在市场经济的今天,仍然具有较强的激励与约束效果。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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