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女工劳动保护管理制度1
1 目的与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湖南平高开关有限公司女职工劳动保护工作的具体内容。其目的是为了维护公司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减少和解决女职工在劳动和工作中因生理特点造成的特殊困难,保护其健康。
本制度适用于湖南平高开关有限公司女职工的管理。 2管理职责
2.1 工会负责公司女职工保护管理的领导工作。 2.2 综合管理部负责公司女职工保护的监督、管理工作。 2.3 综合管理部/人力资源科负责女职工的录用工作。 2.4 各部门负责本部门的女职工保护的执行。 3 术语和定义 3.1 五期
指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更年期。 4 管理内容
4.1 综合管理部/人力资源科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录用女职工,并合理安排其工种、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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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各部门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不得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产假期间视为出勤。
4.3 综合管理负责每年组织对女职工进行特殊体检,加强女职工卫生保健工作。
4.4 各部门均不得以结婚、怀孕、生育、哺乳为理由而拒用、辞退女职工或降低其工资。在职工的定级、升级、工资调整等工作中不得歧视女性,必须坚持男女平等。
4.5 各部门在生产劳动过程中,不得安排女职工从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安排女职工在经期从事高处、低温、冷水作业和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4.6 各部门应根据女职工的生理特点,如女职工处于“五期”时,可暂时调任适宜的工作或不上夜班。
4.7 对不严格执行该管理制度的单位和个人,按公司《安全、环保绩效考核管理制度》(Q/HPG G06G.005-2014)进行考核。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相关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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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 附加说明:
本制度由安全质量部起草并负责解释。 本制度编制: 校核: 审定: 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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