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职务行为准则
一、基本原则
1、公司倡导守法、廉洁、诚实、敬业的职业道德。
2、员工的一切职务行为,都必须以维护公司利益,对社会负责为目的。任何私人理由都不应成为其职务行为的动机。
3、因违反职业道德,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者,公司经依法追索经济赔偿;情节严重,公司怀疑其涉嫌犯罪的,将提请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4、在员工招聘和任用上,公司倡导举贤避亲的原则,为员工提供一个公平的竞争环境;公司内如有亲属关系的员工,相互间应回避从事业务关联的岗位,公司也可以作出相应的岗位调整。
二、经营活动
1、员工不得超越本职业务和职权范围开展经营活动;特别禁止超越业务范围和职权从事投资活动。
2、员工除本职日常业务外,未经公司法人代表授权,不能从事下列活动:
1)、以公司名义考察、谈判、签约;
2)、以公司名义提供担保、证明;
3)、以公司名义对新闻媒介发表意见、消息;
4)、代表公司出席公众活动。
三、兼职
1、员工未经公司书面的批准,不得在外兼任获取薪水的工作。
2、禁止下列情形兼职:
1)、在公司内从事外部的兼职工作,或者利用公司的工作时间和其他资源从事所兼任的工作;
2)、兼任于公司的业务关联单位或者商业竞争对手;
3)、因兼职影响本职工作或有损工作形象;
四、利益
1、员工在经营管理活动中,不准索取或者收受业务关联单位的利益,否则将构成受贿。只有在对方馈赠的礼物价值较小(按公认标准),接受后不会影响正确处理与对方的业务关系,而拒绝会被视为失礼的情况下,才可以在公开的场合下接受。
2、员工在与业务关联的单位交往中,应坚持合法、正当的职业道德准则,反对贿赂及
其他不道德的手段取得利益。未经所在单位负责人书面批准,也不得在有可能存在利益冲突的业务关联单位安排亲属、接受劳务或技术服务。
3、员工不得利用内幕消息,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下谋取个人利益。
4、员工不得挪用谋取个人利益或为他人谋取利益,不得用购买各种俱乐部会员卡或者供自己从事个人消费。
五、交际应酬
1、公司对外的交际应酬活动,应本着礼貌大方、简朴务实的原则,不得铺张浪费。严禁涉及不良场所及违法行为。
2、内部的接待工作,提倡热情简朴,不准以搞高标准宴请及娱乐活动。员工在与业务关联单位的联系过程中,对超出正常业务联系所需要的交际活动,应谢绝参加。包括:
1)、过于频繁或奢华的宴请及娱乐活动;
2)、设有彩头的牌局或其他具有性质的活动;
3)、邀请方的目的明显是为了从我方取得不正当利益的活动。
六、保密义务
1、员工有义务保守公司的经营秘密;
2、员工在未公司授权或批准,不准对外提供有密级的公司文件,以及其它未经公开的经营情况、业务数据;
七、保护公司财产
1、员工未经批准,不准将公司的资金、车辆、设备、房产、原材料、产品等擅自赠与、转让、出租、出借、抵押给其他公司、单位或个人。
2、员工对因工作需要配发给个人使用的交通工具、通讯设备等,不准违反使用规定,作不适合当用途;员工离职时,要如数上交公司。
锦绣江南物业部
2009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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