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无车承运货运模式的发展
作者:胡刚
来源:《市场周刊·市场版》2018年第01期
摘要:无车承运业态的发展可以有效地规避传统货运流程所带来的弊端以及市场乱象。在文中就针对无车承运货运模式的发展展开论述,以期可以更好地促进货运市场的发展。 关键词:道路货运;无车承运;发展
传统货运物流呈现多、小、散特点,中国现在有近87%的企业是在10辆车以下,并且有92%是属于个体户。这样的市场格局在一定程度导致了我们公路货运的种种乱象,比如层层倒货、低价竞争、超限超载、诚信不足、规范不足等,给行业的可持续发展造成了极大的隐患。市场缺乏组织化,车货难匹配。无车承运业态正是为规避传统货运物流弊端背景下出现的,它以中介的身份发挥组织作用,把零散的社会运力资源整合起来,为货主提供高效的服务。近年来,移动互联网技术与货运物流行业深度融合,推动了无车承运人这种新的物流业态的发展。这一业态的发展,将有力推动物流运输行业的转型升级,降本增效。
交通部的文件对无车承运人的概念是:无车承运人是以承运人的身份,与托运人签订货物运输和合同,承担承运人的责任和义务,通过委托实际的承运人,完成运输任务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无车承运人依托移动互联网等技术搭建物流信息平台,通过管理和组织模式的创新,集约整合和科学调度车辆、站场、货源等零散物流资源,能够有效提升运输组织效率,优化物流市场格局,规范市场主体经营行为,对于促进物流货运行业的转型升级和提质增效具有重要意义。
2016年,国家开展第一批无车承运人试点工作,全国有283家企业通过评审,共有229家无车承运试点企业考核合格,其中内蒙古自治区有3家企业,分别是包头市的内蒙古诚昊启元股份公司、锡林浩特市的内蒙古安快物流发展有限公司和二连浩特市的二连流畅贸易有限公司。2018年,内蒙古自治区第二批无车承运试点企业共有69家企业通过评审。
开展无车承运试点的目的就是以试点为载体,逐步调整完善无车承运人在许可准入、运营监管、诚信考核、税收征管等环节的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无车承运人在信息共享、运输组织、运营服务等方面的标准规范,推动大数据、云计算等先进技术在物流领域的广泛应用,培育一批理念创新、运作高效、服务规范、竞争力强的无车承运人,引导货运物流行业的规模化、集约化、规范化发展,全面提升综合运输服务能力和水平,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安全、高效、绿色的物流运输保障。
无车承运试点企业要发展壮大,前提是服务好货主;关键是优化业务流程,减少不必要的中间环节;核心在技术,关键是信息化、物流方面的解决方案等技术;基础在人才,确保有一支稳定的高层次的人才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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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具体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做好信息平台建设做好数据对接工作,加强与全国道路运政管理信息系统的数据对接。要如实、准确、及时上传数据,提高数据报送质量;二是积极履行纳税义务,按无车承运税务规定,确保账目清晰,真实准确。应按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要求申请互联网物流平台企业贷款专用试点;三是加强实际承运管理。保证车辆、驾驶员符合法定条件,线上提供服务的车辆、驾驶员与线下实际提供服务的车辆驾驶员一致;四是完善应急预案,制定货损及其他意外事件的保险赔付方案,发生运输事故、合同纠纷等事件要妥善解决;五是制定运力整合计划和方案,分阶段分步骤实施,不断提高货源、车源整合能力。制定货源供应商发展计划、服务标准、收费标准,并向相关主体公开;六是进一步完善企业无车承运信息平台,提高使用的便捷性、安全性;七是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全面健全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财务管理、平台管理、保险赔付等制度规范,完善企业内部管理和业务运作流程,制定货运车辆、从业人员准入标准和管理规范,健全退出机制,不得委托未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相关经营资质、相关经营资质不全、相关经营资质已过有效期的企业、车辆及驾驶员执行运输任务。建立企业无车承运信息平台监控记录、值班记录、人员培训教育记录等相关台账;八是要加快与生产制造业、电商平台、流园区、大宗货源线上交易平台、传统运输企业等产业和行业融合发展。积极探索开展多式联运、甩挂运输等先进的运输组模式,实施共同配送、绿色配送,积极应用标准化、专业化、保型运输装备,不断拓展业务网络,加快品牌化建设,增强企竞争力。
无车承运试点的顺利推进,需要运输管理相关业务部门转变监管方式,借助大数据进行动态监管。尽快组织企业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做好无车承运工作的管理工作,优化业务管理流程,以便企业更好开展无车承运业务;二是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做好无车承运试点企业运行动态监测工作及日常监督检查工作;三是做好指导服务工作。积极支持无车承运企业业务发展,为试点企业提供信息支持,实现运力共享和资源整合;四是以无车承运业务的开展为契机,紧盯行业发展动态,及时发现并帮助解决行业管理存在的问题,逐步健全市场准入、法律责任、监督检查等管理制度,推动试点工作规范有序,顺利开展。
相比国外成熟的运输模式,国内的“无车承运人”模式目前还处于小作坊式阶段,远没有形成规模,而且在发展过程中面临诸多难点。最易引起争议的当属无车承运人的责任承担问题。根据无车承运人的法律责任,其应对运输过程中发生的全部损失承担第一责任,但目前的现实情况是一旦出现问题货主对其提出的索赔额度之高远远超出了无车承运人的承担能力。因此,无车承运人亟须一款保险产品为其保驾护航。但基于我国无车承运人市场主体的复杂性以及保险险种的制约性,需要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中国交通运输协会、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等行业主管部门以及已开展无车承运业务的物流企业共同研究出有针对性的保险产品。
在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引领下,深入贯彻落实党、加快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战略部署,运用移动互联网促进交通运输转型升级,坚持市场引领、问题导向,多方联动、综合施策,进行制度创新、管理创新,确保无车承运新业态的健康有序发展。
作者简介:胡刚,包头市交通运输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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