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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来源:爱go旅游网
惠州市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收件编号:

(适用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

业务宗号::

登记类型:商品房首次登记( ) 自建房首次登记( ) 其他( )

姓名(名称) 申 请 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户籍所在地 身份证明号 共有情况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邮 编 联系电话 身份证明号 身份证明号 通讯地址 不动产坐落 不 动 产 情 况 建筑结构 总层数 竣工日期 建筑面积 公共分摊 面积 平方米 套内建筑面积 平方米 平方米 规划用途 宗地面积 土地用途 原证书号 不动产 房产 土地 证书号: 证号: 证号: 登记原因 申请人签名 (盖 章) 本人(单位)根据不动产登记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在申请时提交的证件、证明材料、填写内容及本人的签名盖章等具有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并特作声明保证,如有不实,本人(单位)愿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若有书面材料需通知申请人的,按本表填写的通讯地址邮寄送达(若有地址变更须书面通知登记机关)。 申请人签名: (或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代理人)签名: 年 月 日 抵押登记字号 (或登记证明号) 盖 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银 行 意 见 (本栏为已办理在建 工程抵押或土地抵 押的不动产申请首次登记时填写) 领证记录(领证时填写): 领证人 领证日期 发证人 填写说明:

1、 此表为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时填写。 2、 申请人系不动产权利人及共有权人。

3、此表由申请人或合法代理人如实填写,并在不动产登记机关工作人员面前亲自签名、按手印。如有填报不实、伪造、冒充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本申请书不能作为产权登记的依据,确认产权以不动产登记机关不动产登记簿上记载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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