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管理贯穿于整个工程项目管理活动之中,工程合同的管理能力是项目经理必须具备的能力之一。在项目初期,合同管理主要体现在投标报价活动中,本阶段合同管理的基本目标是:承包人在预期利润不减少时如何降低报价,以提高中标机会;在报价基本不变时,如何无形提高项目的预期收益。当项目进入具体施工阶段,合同管理就直接体现在对影响工程效益的各要素的管理、工程竣工结算管理,根据计价规范和合同对工程进行索赔管理等方面上。下面本人就实际工作过程中对合同管理的一些理解和看法,与同行一起探讨学习。承包方项目管理过程中的合同管理大致可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实现\"早收钱\"
虽然在2002年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合同法》第286条工程款项优先受偿权的司法解释,但是尽早收回工程款项、减少企业资金的占用仍然是每一个承包人和项目管理人员所关心的问题。因此,在工程开工后,除预付款外,完成每一个单项工程都要争取超前拿钱。由于工程价款的结算一般都是按工程施工的进度进行的,在投标报价时就可以把工程量清单里先完成的工作内容的单价调高,后完成的工作内容的单价调低(这就是常说的不平衡报价法)。例如一般桥梁工程,提高下部结构和梁板预制的单价,降低上部梁板安装及附属结构的单价,尽管后期的附属结构单价可能会赔钱,但由于在履行合同的前期早已收回了成本,减少了资金占用,有利于施工资金的周转,项目财务应变能力也得到提高,因此只要保证整个项目最终能够盈利就可以了。在工程施工前期阶段,充分利用工程合同,争取开工预付款、材料预付款、工程借款和工程的中期计量显的尤为重要。
二、实现\"多收钱\"
根据计价规范第4.0.9款规定,不论由于工程量清单有误或漏项,还是由于设计变更引起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或清单项目工程数量的增减,均应按照实际调整。因此如果承包人在报价过程中通过对施工图和标书的审核,发现工程设计有不合理的地方(后期操作变更)或者判断出标书工程数量明显不合理,就可以获得赚钱的机会。如果能判断出某单项工程实际工程量将会比图纸工程量高,那么就可以适当提高报价,反之则要降低报价。在工程施工阶段,通过对合同的理解,和清单单价的分析,利用施工图和现场施工可利用的因素,争取对自身有利的工程变更,以实现造价和利润的扩大。在变更项目中,对于合同清单中没有单价的项目,进行单价申报,此时就要求项目管理者必须深刻理解合同报价方式、预算定额和造价信息,熟悉套用定额的技巧,选择最佳的单价计算方式,单价谈判时要有理有据。值得注
意的是,当工程变更成为事实后再进行单价谈判,承包方将很被动。另外,在建设周期因非自身原因导致延长的项目中,还需要充分利用工程合同和《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等文件,争取原材料调差,滞工补偿等。
三、施工阶段\"管好钱\"
在正常情况下,以工程量清单报价中标的工程,工程造价已基本确定,只有当出现设计变更或工程量变动时,才进行调整计算(需要注意的是,当变更工程造价超过合同价款时,发包方有权废除原合同)。因此,实施工程量清单报价的工程,其成本要素的管理重点,就是在既定收入的前提下,控制人工费、材料费和机械费等成本支出。除了这些费用以外,施工过程中需要控制的费用还有管理费用、临时设施费、税金、保险。这部分费用在中标后以后就成为既定的数。各项费用的控制方法可依据企业内部执行的各项标准和规定。这些内容在项目施工过程中需要十分明了。合同管理工程师需要对各项指标掌握的十分透彻。
四、结算阶段\"索赔钱\"
合同执行中常见的索赔内容:投标后文件修改;制约工程进度因素;工程执行中质量、标准等变化;承包各方、各专业之间接口问题;发包人的工作指令等方面。承包人必须做好施工索赔的原始依据,否则,索赔无依据,一切都成为空谈。索赔程序是按合同中规定的时间及时提出索赔要求,索赔金额计算必须依据充分,计算准确,合情合理。有关费用计算,采用合同规定的综合单价计算,如采用其他单价,必须要有足够的依据。这就需要项目管理人员充分理解合同文件关于索赔的解释和《建设工程招标文件范本》内的与索赔相关的条款。另外,工程保险的索赔也是重要的一项,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损失(如暴雨冲毁未完工的路基),应第一时间向相关保险部门提出索赔。
以上为个人理解的合同管理在项目管理中的定位,当然,在实际工作中,合同管理涉及的内容会更繁杂,各个节点的操作都会遇到不确定的因素和一些人为的阻力,因此,在合同管理中,动态的管理方法就成为合同管理工程师的必须培养的素质和能力。
邬鹤鸣
2010年8月21日
参考资料:一、《合同法》及其相关司法解释 二、《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三、《国内工程招标文件范本》
四、《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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