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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监狱社会化工作的几点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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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监狱社会化工作的几点思

笔者认为,监狱的社会化工作,其实就是让罪犯更多的接触社会,或者依法让罪犯提前离开监狱,到社会上去服刑。做好监狱社会化工

作的主要举措,是依法提高罪犯假释率、建设开放型监狱、加大监狱

开放力度让罪犯更多的接触社会。

第一、依法提高罪犯的假释率。

假释制度是世界各国通行的刑罚执行制度,是对罪犯接受教育改造成果的最高肯定,起到了促进罪犯自新、重新做人的重要作用。在世

界各国假释均保持了较高的适用率,在我国香港、澳门的假释率也分

别达到了48.4%和20.9%,但是,在我国内地假释制度的使用始终保

持较低的水平,比如内蒙古某监狱2011年共有23名罪犯获得假释奖

励,占押犯总数的1.53%;前几年,罪犯假释率更低,从2004年截止

到2008年,河南省全省的假释比例分别为0.13%,0.07%,0.01%,0.01%,

0.046%。造成这种情况的主要原因是由于我国刑法规定的假释条件很高,而且有的条款的可操作性很差。

在我国提倡监狱工作社会化的背景下,国家有必要采取措施加大对罪犯的假释力度,适当采取有效措施提高罪犯假释率,降低监狱行刑

成本,减轻监狱工作压力。从立法上科学修改罪犯假释的适用条件,

这是提高罪犯假释率的最佳途径。

我国《刑法》第八十一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

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

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

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

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对犯罪分子决定

假释时,应当考虑其假释后对所居住社区的影响。以上规定中,\"没有

再犯罪的危险的\"这一条规定,笔者认为不尽科学,一般情况下,任何

机构、任何人都无法确定罪犯是否有再犯罪的危险,这就如社会人有

没有犯罪危险一样,如果这个能预测,公安机关可以重点监控那些有

犯罪危险的人。由于这条规定的存在,很多监狱考虑到符合假释的其

他条件的罪犯的残刑较长,所以,一般不会冒险为这些罪犯提请假释

建议。笔者认为,立法部门应该将这条规定去除,换成其他可操作的

规定。至于其他规定,因为考虑到对罪犯的必要的惩罚,所以是很难

修改的。

第二、建设开放型的监狱。

茂盛的树林里有一条通向哥本哈根的高等级公路,公路旁边有一片错落有致的红顶白墙房舍,房舍之间是碧绿的草坪和停满轿车的停车

场。环境幽静,交通便利。这是一座高级疗养院还是乡间度假村?都

不是,这是一座监狱。监狱?闻听此言你肯定会大吃一惊,没有高墙、

没有电网、没有哨兵,怎么会是监狱?没错,这确实是监狱。是丹麦

10座开放式监狱中的一座,名叫Horserφd的国家监狱。1934年,英国建立了第一个开放式监狱。自此以后,西方欧美国家陆续建设了本国

的开放型监狱。

开放式监狱的优点是:1、给予犯人更多的自由,让他们在接近于正常生活的条件下进行矫正,有利于帮助受刑人适应社会生活。2、戒备

设施较少,可以节省管理和建设费用。3、便于消除犯人和管理人员之

间的对立,使他们互相信任,改变犯人的反社会观念。其缺陷是:没

有有形的防范脱逃的设备,容易诱发受刑人脱逃,而且会引起该机构

所在地居民的不安。当然,开放式监狱里关押的罪犯,是严格筛选出

来的,如果筛选不当,不仅影响刑罚的公平正义性,甚至会引发想象

不到的严重事件。2011年1月1日零时前后,英国福特开放式监狱大

约40名囚犯砸碎窗户,纵火焚烧监狱建筑,触发火警。英国狱警协会说,

这起暴动事件可能缘于监狱囚犯不愿接受酒精呼吸测试。

建设开放式监狱的目的,是为了让罪犯更多的接触社会,而不是对罪犯的放纵。在中国这个人情大国,法制没不健全,如果建设开放式

监狱,在押罪犯的筛选必须经过法定的科学的公平公正的程序。

第三、加大监狱开放力度让罪犯更多的接触社会。

虽然,罪犯被关押在监狱里,但监狱可依法有选择的为罪犯传递社会信息,每天组织罪犯观看电视新闻,多搞联帮联教,邀请社会公益

组织、公益人士,加入到帮教罪犯的队列中来;有选择有保障的将罪

犯带到监狱外临时接触社会,比如,组织罪犯到学校等部门去现身说

法,这种规模当然不能太大,毕竟要考虑监管安全。总之,就是让社

会上的人进入监狱、让罪犯走出监狱,通过这两种模式,在确保监管

安全的前提下,让罪犯更多的接触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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