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广场管理处程 序 文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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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ER:1.02003/10/8
有偿服务标准作业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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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目的
规范公司的有偿服务工作。2.0适用范围
适用与物业管理处有偿服务工作的管理。 3.0职责
3.1物业管理处主任负责有偿服务的审核、组织工作。 3.2公司总经理负责对有偿服务的审批。
4.0程序要点 4.1有偿服务的分类
4.1.1有偿维护、检查、检修、校准服务。 4.1.2有偿工程发包。 4.1.3有偿劳务委托。 4.1.4有偿管理委托。 4.2有偿服务的申请程序
4.2.1使用部门认为本部门工作有有偿服务需要时,应当填制《有偿服务申请表》,申请表的填制要求如下: A.有偿服务的理由;
B.有偿服务的要求,包括项目名称、范围、费用预算。 4.2.2填制完毕申请表后,尚应附录各种必要附件,如:
A.合同书样本;
B.分供方的必要材料等。 4.3有偿服务的审批程序
A.使用部门的负责人应当在《有偿服务申请表》上加注自己的意见,同意后上报公司总经理。总经理将在接报后的3个工作日内申请进行审批。 B.批准后的《有偿服务申请表》应当依据《分供方评审与管理标准作业程序》对分供方进行评审。
C.总经理依据评审结果选择合格分供方签定有偿服务合约。 4.4有偿服务的质量监控与成果验收
4.4.1提出申请的部门负责人有偿服务履约过程中的质量监控和最终成果验收。
4.4.2有偿服务结束后,申请部门负责人应当依据验收结果编制出验收报告书,报总经理审批作为费用结算的依据之一。
4.4.3对验收不合格或有缺陷的有偿服务应当作如下处理: A.退货、返工; B.要求赔偿;
C.让步接受——要求对方降价处理。
4.5《有偿服务申请表》、《验收报告》、《分供方评审报告》、质量监控记录等在有偿服务完全结束后由公司统一归档永久保存。 5.0记录
5.1《有偿服务申请表》 5.2《有偿服务整改通知单》
6.0相关支持文件
《分供方评审与管理标准作业程序》7.0附录
7.1《有偿银行服务收缴协议书》 7.2《有偿供电服务协议书》
7.3《有偿供水服务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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