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试报名
1.报名条件
中级会计职称: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且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大学专科学历满五年;或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且持有会计证满四年;或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且持有会计证满二年;或取得硕士学位且持会计证满一年;或取得博士学位。(在我校培训的考生,年龄要达到24周岁以上,其它报名条件可适当放宽) 2.考试时间
中级资格考试于9月26-27日举行,参加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的考生必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即会计师。考试次数一年一次,考试试卷内容均为现场计算机随机抽题组成。
考试级别 考 试 时 间 2013年9月26 中级职称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6:30 次日9:00-11:30 考 试 科 目 中级会计实务 财务管理 经济法 2013年9月26 2013年9月27日 二.报名流程及方式
报名参加会计职称考试培训的人员,均由本人提出申请,可以在规定时间内于四川省财政厅网站进行网上报名。在我校报名的考生,持教育部门认可的学历证书、居民身份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以上均为原件,同时交学历证、学位证书、居民身份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复印件以备资格复审)、本人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一寸和两寸各2张,在规定期限内来我校报名。往年已参加过考试的考生,报名时也须提供以上证件(原件和复印件)进行资格审查。
三.考试方式及次数安排
参加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的考生必须在两年内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即会计师。考试次数一年一次,考试试卷内容均为现场计算机随机抽题组成。
四.考试大纲
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会计考办)将修订印发201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用于2013年度考试。
五.中级资格无纸化考试试点范围
根据各地申报的2013年度中级会计资格无纸化考试试点范围和批次等相关情况,同意
北京市、天津市、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福建省、山东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贵州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等15个省(市、自治区)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在所辖区域内全部实行无纸化考试,其他地区在本地区的部分区域实行无纸化考试。
七、考试考务日程
1.2013年3月31日前,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公布本地区2013年度考试级别、考试科目、考试时间、报名日期、报名方法等考试相关事项;同时注明2013年度考试使用新修订的考试大纲。
2.2013年5月15日前,各地考试管理机构完成本地区2013年度考试报名工作。“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会计行业管理网”网上报名系统开通时间为2013年4月10日至5月10日。
3.2013年8月10前,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向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报送《201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场设置及试卷预订表》
4.10月20日前,完成初级资格纸笔考试、中级资格、高级资格考试准考证核发工作。 5.10月26-27日(初级资格纸笔、中级资格、高级资格)举行考试。
6.2013年11月5日前,召开全国评卷工作会议,部署评卷工作,印发主观试题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 报名网址:http://www.fuzepx.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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