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监控系统管理,提高安全生产预警能力,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责任部门
1、仪表负责监控系统的安装、维修、维护。
2、生产部负责全厂摄像头的实时监控查看,针对监控区域内所发生的异常情况及时上报处理,并采取积极应对措施,维护正常生产、劳动秩序,保证公司生产运行。
3、保卫部负责所辖区域内的视频监控点的实时监控和信息的调取,针对监控区域内所发生的异常情况及时上报处理,并采取积极应对措施,维护正常运营秩序,保证公司人、财、物的安全。
二、生产调度实时监控
生产部负责对摄像头角度、清晰度及信号丢失等异常情况第一时间报修,并现场查看、处理。
三、保卫部实时监控
保卫部负责对所属区域内监控实时查看,重点是门卫监控、围墙监控以及重点防盗岗位。
保卫部人员如有发现摄像头角度、清晰度及信号丢失等异常情况第一时间通知生产部调度员,并一同现场查看、处理。
四、监控管理
1、任何人不得擅自关闭监控电源、中断监控、更换监控设备、更改或遮挡监视画面,改变监视摄像角度;
2、不得随意在监控系统中安装或删除程序、改变系统预先设置
参数;
3、不得擅自复制、提供、传播图像信息资料;不得擅自删改、破坏图像信息资料的原始记录,严禁泄密;
4、不得带领或放行与监控系统使用、管理无关人员进入监控室; 5、任何需要调取、查看、复制图像信息和相关资料的,须经公司领导批准。
五、监控异常上报
1、监控点画面出现异常情况,当班人员应立即电话告知部门领导,并采取积极应对措施,重大异常需在第一时间汇报总经理;
2、设备出异常发热、异常噪音、图像消失、不能录像等异常情况,当班人员需立即通知仪表车间人员,组织维护;
3、仪表车间每月组织一次监控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维修,发现设备使用异常需立即报部门领导,并分析原因、立即修复。
六、日常维护
1、仪表部门定期做好线路、主版、接插件、设备内部检查、除尘等技术维护与检修,并做好记录,记录内容应包括但不局限于故障原因、检修人、检修时间、检修完毕时间、恢复使用时间等信息;
2、使用部门做好监控室清洁卫生工作,保持室内通风干燥,严禁在操作台摆放无关物品,严禁用潮湿物品接触、擦拭设备,保持设备清洁;
3、使用部门与仪表部门协调做好摄像头的灰尘、蛛网的清除工作,保持摄像头图像清晰。
4、老化或经检修后仍不能恢复使用的、或影响录播影像的设备,
由设备部、仪表车间、使用部门共同确定,及时向公司申请更换。
七、奖惩
1、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及时处理,避免人员伤害、挽回公司财产损失的,按公司《奖惩条例》给予相应奖励;
2、发现监控点画面出现异常情况、或设备运行异常未及时上报的,对当班人员罚款,班长及部门负责人连带罚款50%,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
3、《监控记录表》记录内容不全、遗漏、涂改的,发现罚款处理; 4、设备运行异常未及时维修的,一次处罚100元以上,造成间接损失的,同时按损失的5%以上予以处罚,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
5、擅自关闭监控电源、中断监控、更换监控设备、更改或遮挡监视画面,改变监视摄像角度、安装或删除程序、改变系统预先设置参数的,擅自复制、传播图像信息资料、擅自删改、破坏图像信息资料的原始记录的,处500元以上罚款;造成信息中断或丢失的,监控信息泄密的,情节严重者,予以辞退,涉案者,报送公安机关处理。
6、擅自带领或放行与监控系统使用、管理无关人员进入监控室,处100元以上罚款;
八、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开始执行。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