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
2011年安全生产目标管理
责 任 书
**镇人民政府 责任单位(签章):
负 责 人 : 目标责任人:
二〇一一年三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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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学习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法》和各级政府有关安全生产会议及文件精神,根据**镇人民政府2011年安全生产工作计划,经研究决定对全镇安全生产实行目标管理,现将目标管理责任分解给你们,请认真履行职责。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
一、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本村(社区)重要议事日程,对村(社区)实行目标管理,定期研究和解决本村(社区)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各村(社区)行政一把手负总责,并落实到具体人员抓。
二、坚决完成镇政府布置的各项安全生产工作任务、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及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专项整治工作,按时参加镇政府召开的安全生产会议,并认真贯彻落实。
三、做好本村(社区)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制定和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各村(社区)对本村(社)的运营车辆、农用车、摩托车进行统计并签定安全责任书。做到年初有安全生产计划,半年有小结,年终有总结。
四、研究解决本村(社区)安全生产突出问题,特别要解决交通运输、建筑业、工矿业、铁路、公路、农村机耕道、农电、危化品、烟花爆竹及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通道等重点行业的安全生产隐患,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安全生产自查,做好记录,对发现的重大隐患应及时上报,并制定方案,采取防范措施,进行整改,并上报整改情况。
五、负责组织所属单位负责人和相关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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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培训,对本辖区范围内的机动车驾驶员进行交通法律、法规的教育、培训,并与车主签定责任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六、做好本辖区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加强对群体性聚餐活动的管理,做到报告及时,监督到位。
考 核 办 法
(一)无故缺席镇政府召开的安全工作会一次扣总目标1分。
(二)安全工作无制度、无具体人抓、无记录,扣总目标3分。
(三)在辖区内发生一次安全事故,扣总目标3分;群体性聚餐活动监管不到位,报告不及时,漏报一次扣1分,直至扣满10分为止;发生人员死亡事故或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扣总目标分10分,并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从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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