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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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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防火巡查和检查由宾馆领导小组领导,安全部具体组织实施。实行逐级防火责任制,通常应当规定单位领导每月检查、部门领导每周检查、班组领导每日巡查、岗位职工每日自查

一、 防火巡查必须每日进行。巡查的内容:

1、 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2、 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3、 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4、 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

5、 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6、 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二、 防火安全检查的内容:

宾馆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安全部每周进行一次防火检查,检查的内容包括:

1、 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2、 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3、 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

4、 灭火器配置及有效情况;

5、 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6、 重点工种人员以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

7、 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8、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其他重要物资的防火安全情况

9、 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和设施运行、记录情况;

10、 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完好、有效情况;

11、 其他需要检查的安全情况。

三、对检查的结果要有记录,对存在的问题可对当事人下达隐患整改,如能在现场整改隐患的,要求当事人立即整改,如有严重违反安全规定,可按宾馆管理规定对当事人进行处罚。

齐鲁宾馆保安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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