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授权委托书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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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世家三期小区业主授权委托书
一、为了更好的维护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在与开发商、吉祥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媒体及社会团体等对外活动中更好地行使业主权利,本人现委托并授予欧洲世家三期业委会作为本人的代理人,代为行使以下权利:
1、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2、选聘和解聘物业管理企业的相关事宜 3、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和续筹方案的决定 4、物业管理企业的《物业服务工作总结》等文件
5、业委会与物业管理企业拟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中的服务内容、质量标准和收费标准等内容
6、公共收益,如电梯广告、屋顶和墙面广告、停车场经营收益、公共场所、场地或设施设备的经营收入等的管理(含分成)和使用办法。
7、授权业委会代表业主对以下事项进行诉讼、维权的相关权利: A、聘请律师对小区地下人防车位产权进行维权;
B、聘请律师对小区入口安全监控室(被开发商改作店铺出租)产权进行维权;
C、聘请律师对吉祥物业管理失职、侵权进行维权; 二、委托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三、本授权委托书即日起生效,在委托日期之前签的授权委托书即日起失效。
四、业委会在对外活动中应当正确行使代表权,积极维护全体业主共同利益,并向业主大会负责和报告工作。业委会一经授权,不得随意撤销、转让、辞职。业委会与第三方签署的协议对签字授权的业主具有共同约束力。
五、委托授权人(业主)签名: 见附件 六、委托授权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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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委托授权人(业主)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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