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阳县中小学教学教研工作奖惩办法
为促进学校教育教学管理,深化教学改革,推进素质教育,提高教学质量,在《凤阳县二〇一二年中小学教学教研工作奖励办法(试行)》的基础上修订本办法。具体内容如下:
一、教学奖励办法
(一)高中
1.奖励范围
在高考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学校。
2.奖励项目及标准
(1)基本奖
凤阳中学、临淮中学、凤阳二中、武店中学、总铺中学、小溪河中学、中职学校高考本科达到上一年达线率(上一年达线率低于前一年的,以前一年达线率为依据),分别奖励学校10000元。
(2)提高奖
在基本奖的基础上,凤阳中学、临淮中学、凤阳二中达线率每提高一个百分点,武店中学、总铺中学、小溪河中学、中职学校每提高二个百分点,奖励学校1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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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进位奖
以上一年位次为依据,达线、录取总数在全市同类学校中每进一个位次,分别奖励省级示范高中、市城市示范高中、市农村示范高中、市普通高中学校10000元、8000元、6000元、5000元。
(4)荣誉奖
获得滁州市高中教学质量奖、进步奖、提名奖的,分别奖励学校30000元、20000元、10000元。
(5)特别奖
总分进入滁州市前20名,每有一名学生,奖励学校5000元;职高对口升学每达本科线1人,奖励学校5000元,以此类推。
3.实施办法
(1)上述奖项,一律以应届生达线、录取情况为统计依据,达线、录取人数为文、理、艺体合计。
(2)相关数据以滁州市教育局教研室公布的高考成绩统计、分析情况为准。中职学校以经招办审核的学生录取通知书复印件为统计依据。
(3)提高奖最高奖额为50000元,进位奖和特别奖最高奖额为3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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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凤阳中学参加滁州市省级示范高中评比;临淮中学、凤阳二中参加滁州市城市示范高中评比;武店中学参加滁州市农村示范高中评比;总铺中学、小溪河中学、中职学校参加滁州市普通高中评比。
(二)初中
1.奖励范围
在初中毕业学业考试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学校。
2.奖励项目及标准
(1)综合评估奖
依据综合评估方案的评估结果,设综合评估奖(综合评估方案见附件)。教研中心主任学校(16所),设一等奖1所,奖励学校5000元;二等奖2所,分别奖励学校4000元;三等奖3所,分别奖励学校3000元。教研中心成员学校(25所),设一等奖1所,奖励学校5000元,二等奖3所,分别奖励学校4000元;三等奖5所,分别奖励学校3000元。获奖学校与上一年相比,在同类学校中仍保持相应位次的,另奖学校3000元。
(2)进步奖
根据综合评估结果,以上一年位次为依据(上一年位次低于前一年的,以前一年位次为依据),在同类学校中每进一个位次,奖励学校500元,最高奖额为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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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单科名次奖
文化课单科在全县前100名(若出现并列,以实际人数为准)的,奖励学生所在学校。奖励标准为:50元/生。
(三)小学
1.奖励范围
在小学毕业考试质量监测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学校。
2.奖励项目及标准
(1)达标奖
实验小学、府城中心小学(不含村小)、凤阳工小、永安小学达到连同15所教研中心副主任学校(不含村小)在内的19所学校的总分人均分前六位即为达标,各奖励学校5000元。学生数按小学六年级学籍人数的98%计算(学籍数以基教科数据为准)
(2)后50%学生总分平均分奖
教研中心副主任学校、教研中心成员学校,根据后50%学生的总分平均分设奖。教研中心副主任学校(15所,含村小),设一等奖1所,奖励学校5000元;二等奖2所,分别奖励学校4000元;三等奖3所,分别奖励学校3000元。教研中心成员学校(18所,含村小),设一等奖1所,奖励学校5000元;二等奖2所,各奖励学校4000元;三等奖4所,各奖励学校3000元。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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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学校与上一年相比,在同类学校中仍保持相应位次的,另奖学校3000元。
(3)进步奖
教研中心副主任学校、教研中心成员学校的总分平均分,以上一年位次为依据(上一年位次低于前一年的,以前一年位次为依据),在同类学校中每进一个位次,奖励学校500元,最高奖额为3000元。
(4)素质培养奖
以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分为依据,对全县前500名学生所在的学校实行奖励。具体办法是:1~100名,300元/生;101~300名,200元/生;301~500名,100元/生。
二、教研奖励办法
年度内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课题成功结题的,每项课题分别奖励学校10000元、6000元、4000元、1000元。
三、处罚办法
结合《凤阳县中小学办学水平督导评估及学校领导班子考核实施方案》实行。
四、实施意见
(一)为了确保奖励制度的连续性,教育局申请县政府划拨专项经费,每年一次对教学教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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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绩突出的学校进行表彰。学校所得奖金的30%用于对领导班子的奖励(主要领导不低于该部分的30%);学校其他中层干部和教职工的奖励,由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并经公示后执行。
(二)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
初中教学质量综合评估方案
①高分比率P1(20分)
该校达凤阳中学统招线人数统计数高分率=
注:考试报名人数,以我局招生办提供的数据为依据;
统计数=七年级注册学籍数×90%(下同)
该校高分率P1=全县最优高分率×20
②达线比率P2(20分)
达凤阳二中统招线人数统计数该校达线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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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校达线率P2=全县最优达线率×20
③总分平均分比率P3(40分)
该校总分统计平均分P3=全县最优总分统计平均分×40
④提高率P4(20分)
该校当年总分600分以上人数该校提高比率=该校上一年总分600分以上人数
该校提高比率P4=全县最优提高比率×20
以上各项累计得分为各校教学质量综合评估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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