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
加强中心安全管理,有效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保证工作的正常秩序。 二、实施细则
1、管理范围:中心内所有房卡、楼层通卡均列入中心房卡管理范围。 2、管理原则:中心房卡管理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分部门分级负责,责任到人。
3、各科室必须制定有效的钥匙领用本,做好钥匙卡的交事宜,做好详细的交登记,并由当事人签字确定 三、中心房卡管理的权限和职责 1、后勤处
(1)建立实施中心房卡管理制度,并在工作中检查、监督、指导房卡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
(2)负责中心内所有房卡的登记、领发及损坏和遗失房卡的办理手续。
2、中心各部门
(1)门卡实行各房间专人保管原则,一房一卡,严禁外借,以保证房卡到人,室内设施到人,责任到人的原则。
(2)如房间还有其他工作人员使用,房卡必须做好交手续,文字建档,记录使用情况,以确定责任到人。
(3)楼层通卡实行专人保管原则,如需外借必须做好登记手续,记录借用时间、房间号并由借用人签字。借用人必须在打开相应房间后及时归还楼层通卡,在此期间不得再转借他人使用。
(4)持卡人不得折损和遗失房卡。如有折损或遗失则需到后勤处上交补卡费100元,并由后勤处负责办理补卡手续。
(5)房卡登记簿是各部门、各岗位日常工作中房卡领用、交接、保管情况的原始记录,房卡使用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在登记簿上签名,不得找他人代签。
(6)各部门、各岗位房卡登记簿应始终保持最新记录,必须保证最后一个房卡使用人即为房卡持有人。
(7)员工不得随意开启任何门,让无关人员进入。
(8)任何员工发现门锁及房卡损坏或遗失,必须立即报告部门负责人,并向后勤处备案、报修。
(9)各类房卡有专人负责保管,不得转借,因公外出或确因工作需要委托下属保管的,必须签属书面委托单,并报后勤处备案。 (10)如果因为特殊原因,中心内所有门锁及房卡发生变更的,须由相关责任人填写《中心房卡变更登记表》,由部门负责人签字,后勤处签字确认后方可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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