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薪酬架构:月收入+年终奖(另案) 月收入:底薪 +业绩提成,具体标准如下表: 底薪(元)100%固定发放 月业绩提成 绩效考核提成(元) 团队业绩提成 个人业绩提成 基本加班工工资 资 保密职位竟业工资 工资 团队任务A级 1500 完成50%以上 2000 500 500 1000 B级 1000 C级 说明:
1、 考核周期:月度考核,当月1日至当月30日(或31日)
3500*团队业绩实际完成比例 个人业绩完成80%(含)以上 个人业绩完成80%以下 个人业绩提成*0.5 个人业绩提成*0.5*实际任务完成率 500 团队任务完成50%以下 500 2、 底薪:每月100%固定发放
3、绩效奖金:根据每月绩效考核指标分数定级,由校长每月根据绩效考核指标打分,考核分数85分以上领取A级,75分-84分领取B级,65-74分以下领取C级,65分以下取消考核提成。
4、试用期工资:3500元/月+个人业绩提成*0.7,不享受团队业绩提成;若是内部提升的销售主管见习期间则按照销售主管底薪+团队业绩提成+主管个人业绩提成核算。
5、月业绩提成:月业绩提成由个人业绩提成+团队成员管理业绩提成构成,其中个人业绩提成按照销售师业绩提
成方案核算并根据个人业绩完成情况乘以相应系数;团队业绩提成按照2000元*团队实际完成情况予以核算,其中个人业绩提成算作团队业绩,若当月本中心有非市场人员协助关单和试用期员工关单都折算校区团队业绩;销售主管最高团队任务完成率为180%。 6、 季度奖励:内部提拔的销售主管自见习期开始每季度设季度奖金基数为3000元,考核团队平均任务完成率,
团队平均任务完成率在70%及以上者,按照实际完成率核算,最高完成率为180%;团队平均任务完成率低于70%,无季度奖励;新招聘的销售经理自转正之日起核算季度奖励。
7、其他项目招生奖励:按照咨询师的标准进行提成;
8、PPT说明会扣减基数:实际关单人数中有客户为参加过课程说明会完成关单的,则按25元/人标准从招生提
成中进行扣减,扣减出来的金额则以25元/人奖励给当时PPT主讲。
9、咨询主管除享受口碑奖金和PPT奖金之外,不享受其他形式的关单额外奖金,见习咨询主管不再此例。 10、若当月团队业绩完成当月任务的150%及以上业绩(含咨询主管个人业绩),则咨询主管增加额外500元的团
队奖励。
11、招生人数界定: 指的是当月交齐全款的实际报名人数,当月只交了定金的报名者,不能计入实际招生
人数,待交齐全款后,在补齐全款当月按实际招生人数统计。若交齐全款的瑞思学员在开班12课时之前退费,玛特学员在开班8课时之前退费,则退费当月中冲减1人业绩。
12、招生人数计算规定: 1)、咨询量分配由中心决定;
2)、当月本人打电话约访及最终成交人算1人;
3)、若只是打电话约到了客户上门,最终由校长或其他相关人员实现关单,则该咨询师业绩只计算0.5人; 4)、若A电话邀约上门,B实现关单,则A、B咨询师各记0.5人。
5)、若只是电话约访过客户,但客户并未在约访时间上门而是在相隔一段时间以后自行上门,则以WALK IN
情况对待,由前台按照校长规定进行资源重新分配。
6)、校长有对老咨询资源进行重新分配权力,若A跟过的客户未能实现关单,相隔一段时间后由校长分配给
B实现关单,则该业绩计算为B。
7)、若由校长或投资人介绍特殊客户(例如投资人指定打折客户)业绩核算根据当时打折的折扣而定。 8)、由于人员具体工作安排及休假等原因的影响,电话约访上门和实际上门后最终定单成交等环节涉及到不
同人员,由校长确定个人业绩。
二、福利:
(1)、社保、公积金:转正员工次月起根据成都社保规定购买社保,员工通过申请购买国家公积金; (2)、工龄工资:转正后开始计算工龄,工龄每增加一年,工龄工资增加100元,上限1000元; (3)、额外享有每年1000元交通补贴; (4)、每月100元通讯补贴; (5)、每年100元书籍报销; (6)、每月享受50元交通补贴
(7)、每月享受员工自驾车补贴,如享受本条福利,则不享受本项第(3)、(6)条; (8)、当月无迟到、早退、病事假、忘打卡享受100元全勤奖金; (9)、一年一次旅游安排; (10)、长期免费的管理培训;
(11)、享受从工龄满1年开始亲生子女教育基金以12000元为基数,工龄每增加1年增加2000
元,20000元为上限的教育福利;
(12)、年终奖金额:基数30000元(具体见《年终奖金方案细则》)。
三、其它说明:
1. 月薪按月核算,计算周期为每月1日至30日或31日,分两次核发工资,第一次发薪日为每月10日,第二
次发薪日为每月20日,如遇节假日则顺延发放。
2. 本方案中所有收入均为税前工资,公司将从当月工资中扣除由员工个人承担的社保、公积金等费用,以及法
定应由员工承担的其他费用。
3. 以上所有薪酬(含奖金)全部参与绩效考核及团队业绩考核,根据个人的考核及团队考核结果进行核算。 4. 考勤、请休假、绩效考核、晋升/级等依公司相关规章制度执行。
5. 若在任职期内进行职务变更,或考核不合格,将依据新岗位重新核定薪酬标准。
6. 员工对此薪酬方案信息负有保密责任和义务,不得传播和外泄,一经发现将处扣除当月全额工资处罚,及承
担公司《保密协议》规定的其他法律责任。
7. 公司任何在职员工不得在公司以外的其他同行业机构兼职及开办本公司所经营的项目。 8. 离职处理:
1) 正式员工离职应当提前30天提出申请(试用期提前5天提出申请),工资结算至实际工作日当日,不享
受离职后产生的任何奖金及公司未发放的其他福利;
2) 如当月15日(含)之前离职,则不享受当月绩效奖金及其他业绩奖金,15日之后离职按照实际工作天
数核算;
3) 如当月15日(含)之前离职,公司不予以缴纳员工当月社保、公积金,15日之后离职则需员工按照实
际缺勤天数承担公司缴纳的社保费用。
4) 春节及国庆长假结束,返岗工作不足10天离职者,不予发放放假期间的工资。
5) 员工如未经批准、未办理正常的离职交接手续,公司将按照旷工处理,并扣发员工未发工资直至员工完
成交接手续。
四、生效与执行
本方案作为中心制度的组成部分,对中心销售经理具有约束力;具体执行本制度的公司人事经理、中心校长,应动态执行好本方案,保证中心销售经理充分知晓理解本方案,并落实本方案。在履行过程中,中心将根据情况的变化,适时调整。中心咨询主管在此确认,中心有权直接进行调整;调整自做出之日的次月生效。
本方案自 2015 年 4 月 1 日开始执行。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