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改日期: 时效性: 类别: 密级: 制定机构: 有效 试行 行内保密 总行 生效日期: 业务类别: 语言版本信息: 文件类型: 发文日期: 草拟部门: 废止日期: 2002-09-19 中文版本 其他规范性文件 2002-09-19 风险管理部 管理员Email: 制度/风险管理部/总行/BOC 文号: 管理员: 中银险司[2002]412号 郑盼盼 目录
使用说明
第一篇 中国银行贷款评估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贷款评估要点 第三章 贷款评估工作要求 第四章 贷款评估责任和考核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篇 中国银行贷款操作规范
第一部分 项目贷款评估技术规范
第一章 借款人评估 第二章 项目概况评估 第三章 产品市场评估
第四章 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评估 第五章 项目效益评估
第六章 担保评估 第七章 项目风险评价 第八章 项目评估结论及建议 第九章 附录和附件
第二部分 流动资金贷款评估技术规范
第一章 借款人评估
第二章 贷款必要性及可行性分析 第三章 贷款担保评估 第四章 贷款风险评价 第五章 评估结论与建议 第六章 附录及附件 第三部分 贷款评估管理规范
第三篇 中国银行贷款评操作指南
第一部分 项目贷款评估操作指南
第一章 借款人评估 第二章 项目概况评估 第三章 产品市场评估
第四章 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评估 第五章 项目效益评估 第六章 担保评估 第七章 项目风险评价
第八章 项目评估结论结论及建议 第二部分 流动资金贷款评估操作指南 第一章 借款人评估
第二章 贷款的必要性及可行性分析 第三章 贷款担保评估
第四章 贷款风险评价 第五章 评估结论和建议 第三部分 贷款评估基础知识 第四部分 基础数据取值及取值依据
第四篇 相关文件
使用说明
近年来,我行根据建立良好公司治理机制的要求,确立了以市场为导向、
以客户为中心、以加强风险控制为特征的组织框架,建立了‘三位一体’的授信决策管理机制,健全了“统一授信、审贷分离、分级审批、责权分明”的信贷运行机制。为了保障新机制的良好运行,提高信贷人员的业务技能特别是贷款评估技能,规范信贷操作行为已成为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为此,总行编写了《中国银行贷款评估操作手册》(以下简称《手册》)。为使信贷人员较快地掌握《手册》的内容和要求,更好的发挥《手册》的规范和指导作用,现对《手册》的使用说明如下:
一、《手册》的结构、主要内容及要求
《手册》共分五篇。第一篇是《中国银行贷款评估办法》,对贷款评估的原则、评估要点、评估工作要求、评估责任和考核等方面进行了规范和要求。
第二篇是《中国银行贷款评估技术规范》,此篇共包括三部分。第一部分《项目贷款评估技术规范》,是对项目贷款评估格式和内容的要求,九个章节分别对借款人评估、项目概况评估、产品市场评估、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评估、项目效益评估、担保评估、项目风险评价、评估结论及建议、附录
和附件等进行了技术规范。其中,附录和附件规定了借款人须提供的资料清单,附录和附件中标号前未加*的为必须提供资料,标号前加*的是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提供的资料,资料名称后加()的为针对()内注情况专门提供,担保资料可根据项目选择的保证、抵(质)押、联合担保等不同的担保方式提供相应部分的资料(信用贷款无须提供担保资料)。第二部分《流动资金贷款评估技术规范》,是对流动资金贷款评估格式和内容的要求,六个章节分别对借款人评估、贷款必要性及可行性分析、担保评估、贷款风险评价、评估结论及建议、附录和附件等进行了技术规范,其中,附录和附件的标识和要求与第一部分相同。第三部分《贷款评估管理规范》,对贷款评估的程序、贷款评估前的准备工作、评估报告的文档格式、评估时间要求、评估报告的时效性、评估范围等进行了规范。
第三篇《中国银行贷款评估操作指南》是针对第二篇的技术规范而提供的指导性内容,目的是帮助信贷人员解决评估工作中的技术困难,提高信贷人员的评估水平,保证评估报告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第四篇《相关文件》列出了国家有关部门和中国银行下发的涉及贷款评估的相关文件索引,以供信贷人员查阅参考。 二、使用要求 1、使用对象
本《手册》的使用对象为全辖风险管理部门、公司业务部门、及其他业务
部门的信贷业务人员、尽职调查人员及授信业务的相关管理人员。
2、使用效力问题
本《手册》第一篇和第二篇规范了贷款评估报告的格式和内容,明确了贷
款评估工作的责任和要求,是全辖贷款评估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在执行中具有强制性作用。第三、四篇是针对技术规范提供的操作指南,在执行中具有指导性作用。
3、使用范围
本《手册》使用范围为我行向除金融机构、自然人以外的客户发放的人
民币和外汇贷款(除房地产贷款)。其中,项目贷款、中期流动资金贷款、500—1000万元以上的短期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具体金额由各一级分行根据自身情况自行规定,但需报备总行)、外汇贷款、新贷户贷款必须按规范编写评估报告;500—1000万元(含)以下的短期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及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贷款可以根据具体情况以贷款调查表的形式代替评估报告报批:
(1)、经确认由资信较高银行担保、或以我行存单质押、或以可转让国库券质押的贷款。
(2)、由国务院批准的政策性贷款。 (3)、已批准的授信额度内的贷款。 4、项目的一票否决条件。
项目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为一票否决,不进入评估程序: (1)、国家政策限制或禁止建设的项目。 (2)、我行信贷政策限制或禁止支持的项目。 (3)、借款人在我行已有次级及以下贷款。
但属于下列情况的贷款各行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灵活掌握: (1)债务重组、外贸贷款、政策性贷款、封闭贷款;
(2)经确认由资信较高银行担保、或以我行存单质押、或以可转让国库券质押的贷款。
三、关于其它授信方式的审批。
授信额度的审批按总行下发的《中国银行授信额度管理办法》执行。 承兑汇票的审批按总行下发的有关承兑汇票授信管理规定执行。 承兑汇票贴现的审批按总行下发的《银行承兑汇票贴现管理办法》执行。 贸易融资和保函业务的审批按总行下发的《贸易融资及保函授信管理办法》执行。
房地产贷款的审批按总行下发《中国银行房地产开发贷款管理办法》执行。
个人消费贷款的审批按总行下发的《中国银行个人授信风险管理暂行规定》及有关具体操作办法执行。
对股票股权质押贷款按照《中国银行股票股权质押贷款风险控制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操作执行。
四、概念界定。
1、贷款评估报告与尽职调查报告的关系。
贷款评估报告是尽职调查报告的基础,尽职调查报告是按照尽职调查小组的职责要求,由尽职调查人员根据贷款评估报告的可行性和风险点,从第二视角写出的调查报告。
2、流动资金贷款与项目贷款。
流动资金贷款和项目贷款是按贷款用途划分的贷款种类,由于两种贷款需借
款人提供的资料差别较大、风险点不同,本《手册》采用了流动资金贷款和项目贷款的分类方式。
流动资金贷款是根据借款人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对周转资金的需求而发放的贷款,包括一年期以内的短期流动资金贷款和一年至三年期的中期流动资金贷款。
项目贷款即通常所说的固定资产贷款,是指含有借款人建筑、安装、维修、更新改造固定资产的贷款,包括基本建设贷款和技术改造贷款。期限一般在一年以上,多是中长期贷款。
本《手册》虽然经过向各分行及总行有关业务部门多次征求意见并反复讨论修改,但在具体使用过程中仍难免会遇到一些难以适用本《手册》的具体问题,因而本《手册》同其它规范条文一样作为一个原则性规范,许多细节将会根据实际执行的情况及后评价情况不断加以改进,同时,本《手册》将与专门的电脑评估软件配套使用,从而大大增加《手册》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增加信贷决策的科学性和准确性。任何事物都有一个不断完善和发展的过程,愿我们全体关心中行事业的同仁们用集体智慧进一步完善《中国银行贷款评估操作手
册》。
第一篇 中国银行贷款评估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我行贷款的管理,进一步规范和完善贷款评估工作,保证评估的质量和效率,防范信贷风险,实现贷款决策过程的规范化、标准化和科学化,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贷款,指我行向金融机构和自然人以外的客户发放的人民币和外汇贷款。
第三条 贷款评估应当遵循客观、公正、科学、谨慎的原则,充分运用客户信用评级、贷款五级分类等手段,采取定量与定性分析、风险与效益评估相结合等方法,重点对贷款可行性进行全面、系统的评估。
第四条 贷款评估依据国家经济政策和有关法规、我行信贷政策以及授信管理规定进行。
第二章 评估要点
第五条 贷款评估要点主要包括:借款人评估,筹资评估,效益评估,担保评估,风险评估等,项目贷款还应对项目概况、产品市场、投资估算等内容评估并进行不确定性分析。
第六条 借款人评估主要是对借款申请人的资信进行综合评估,内容包括:借款人的概况、偿债能力、获利能力、经营管理能力、履约能力、发展潜力等方面。对于新组建的项目法人,要重点分析产权构成和注册资本的到位情况,法定代表人和领导班子素质,主要投资者的生产经营和资产负债状况。
第七条 筹资评估主要评估和分析各项投资来源、出资方式是否落实并符合规定,对新建企业要着重对资本金来源进行分析和评价。
第八条 效益评估指对贷款项目形成的经济效益以及给我行带来的综合效益进行评估。效益评估应以现金流量分析为主,重点分析贷款偿还的可靠性。
第九条贷款担保评估主要是对借款人提供的保证、抵押和质押等贷款风险防范措施的可靠性进行分析。
第十条 项目贷款还应对以下方面进行评估
(一) 项目概况评估主要从项目建设的必要性、项目所在地经济法律环境、项目工艺技术及设备、项目建设和施工条件、环境保护等方面进行综合性评估。
(二) 产品市场评估主要通过对产品所处行业概况的了解,市场供求现状的调查,供求发展趋势的预测,项目产品竞争能力的分析,判断项目产品销售市场的前景和潜力。
(三) 投资估算评估主要分析项目工程内容和费用是否齐全,取费标准和依据是否合理,是否任意扩大取费范围;投资构成比例是否合理。
(四) 不确定性分析包括盈亏平衡分析和敏感性分析,主要评估贷款的抗风险能力。
第十一条 风险评估是贷款评估的重要组成部分,评估人应根据中国银行内定的综合评价指标,对上述贷款各评估要点的风险因素进行定性和定量分析。
第十二条 贷款决策前的风险评估结果按风险大小分为九级,与目前我行贷款后进行的贷款五级分类具有对应关系。贷款决策前风险一到三级相当于贷后五级分类的正常类贷款,决策前风险四到六级的贷款相当于贷后五级分类的关注类贷款,决策前风险七级的贷款相当于贷后次级类贷款,决策前风险八级的贷款相当于贷后可疑类贷款,决策前风险九级的贷款相当于贷后损失类贷款。
第十三条 风险评估结果是贷款决策的主要参考依据,决策前风险为一到三级的贷款可以批准。决策前风险在四到六级的贷款在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后,方可批准。贷前风险评级在七级以下的贷款不予批准。
第三章 评估工作要求
第十四条 评估机构
项目评估工作原则上以我行自身评估为主,可邀请与项目有关的行业、技术及管理专家参加评估工作。根据需要,对于重大项目可以委托行外中介机构评估,但其资格必须经省级分行(含)以上机构审查认可。
第十五条 评估工作的组织
公司业务部门是贷款评估的执行机构,负责确定项目主评估人,组织评估小组,聘请行外专家和中介机构,确定和申报评估费用,制定评估工作计划和工作方法,调查、收集相关文件资料和技术经济基础数据,按照评估的内容和要求进行分析、评估,撰写贷款评估报告。涉及总分行联贷的项目,由总行公司业务部组织贷款评估工作。
第十六条 评估报告
评估报告的编写要做到实事求是、数据可靠、分析全面、观点鲜明,在文字描述上要做到客观公正、重点突出、简明扼要、条理清楚。评估报告由主报告和附件组成,应该严格按照统一格式规范编制,评估报告的完成要保证时效性。
第四章 评估责任和考核
第十七条 项目贷款评估实行主评估人责任制,主评估人指贷款评估人或评估小组的负责人。主评估人应参与评估的全过程,并对评估质量和评估结论负责。所有参与项目评估的人员,必须遵守贷款评估的道德规范、技术规范和管理规范。
第十八条 贷款评估人员对基础信息搜集的真实性负责,对有关评估的
取值和测算参数应按照我行颁布的标准执行,总行没有颁布的按照国家规定或同业标准执行。未按规定评估或由于主观原因导致评审不实,造成贷款审批失误和贷款损失的,主评估人负主要责任,评估小组成员负评估责任。 第十九条 贷款评估责任的考核
(一)上级行要加强对下级行评估工作的管理和指导,定期对下级行的评估工作进行检查和考核。
(二)在后评价或贷款回收的考核中,应结合贷款回收和贷后管理的情况,对项目评估质量作出客观的评价。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办法由中国银行总行负责解释和修订,与操作指南和相关软件配套实施。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2002年9月起试行,此前颁布的有关办法中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第二篇 中国银行贷款评估技术规范
第一部分 项目贷款评估技术规范
第一章 借款人的评估
1.1 借款人概况
1.1.1 借款人历史沿革、产权构成、组织体制及变化、人员结构、经营范围、生产技术水平、生产经营状况。
1.1.2 行业特点和所在地区(国家)经济环境,在行业和所在地区(国
家)经济发展中的位置。
1.1.3 对外投资及收益情况,是否涉及重大经济纠纷。
1.1.4 经营者素质情况,法定代表人和领导班子成员品行、学历、经历、业绩、合作情况和经营管理能力。 1.1.5 借款人与我行的关系
是否是我行的基本结算户或可否争取为基本户;是否是我行的重点客户或是总行授信集团客户;在我行的授信余额、结构,存款、结算情况、所占份额,其他业务合作情况。 1.2 偿债能力分析
分析借款人近三年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现金流量、资产负债率、负债与所有者权益比率、利息保障倍数、流动比率、速动比率、现金比率等财务指标变动情况和原因,了解借款人或有负债情况,评价其短期和长期偿债能力。
1.3 获利能力分析
分析借款人近三年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额、销售利润率、资本回报率、总资产报酬率、成本费用比率等财务指标及其变动情况和原因,评价其获利能力。 1.4 经营管理能力分析
分析借款人近三年主要产品产量、质量、产销率、生产能力利用率、存货周转率、应收帐款周转率、销售收入现金含量等指标变动情况和原因,评价借款人的生产能力、工艺技术装备水平、管理能力和商誉情况。 1.5 履约能力分析
分析和评价借款人的信用等级、风险限额及风险值占用情况、在其他金融机构的授信情况及授信的押品情况、近三年所有银行债务的偿付情况、我行对借款人全部存量贷款的五级分类情况。主要考察借款人的贷款本金偿还记录、贷款利息偿还记录、合同履约率。 1.6 发展潜力分析
分析和评价借款人所属行业发展趋势、借款人近三年发展规划的实现情况、借款人规划的合理性、研发能力等。主要分析比率包括销售收入增长率、利润增长率、固定资产净值率。
1. 7 对新建客户或无法提供完整财务报表客户的补充分析
对新成立的、或无法提供完整财务报表的客户在进行上述内容的分析时应注意强调以下几个方面: 1.7.1 法人的性质。
1.7.2 产权结构和注册资金到情况。 1.7.3 主要投资者的资信情况。 1.7.4 法定代表人和领导班子素质。
附表3:借款人财务指标及变动趋势表 附表4:借款人财务比率及变动趋势表
第二章 项目概况评估
2.1项目基本情况
2.1.1 借款金额、期限、利率情况。 2.1.2 用款、还款计划。 2.1.3 借款用途。
2.1.4 项目的立项、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开工、概算调整是否符合国家审批规定,批准文号、批准时间、批准单位及批复内容。 2.1.5 项目已经开工的,要分析项目进度、投资完成和各项资金到位情况。
2.2项目的必要性
2.2.1 根据国家对项目所在行业的产业政策、项目所在地的经济环境,
分析项目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经济发展整体规划,是否符合我行信贷政策等进行分析和评价。
2.2.2 项目实施后对企业带来的效益和竞争力分析。 2.3项目的工艺技术及设备
审查拟采用的工艺技术和建设方案先进性、成熟性、经济合理性,是否符
合国家有关规定并通过有权部门的技术鉴定;引进设备是否符合国家技术进步装备政策,与国内现有条件的配套适用性;项目设计单位的资格和能力;国内外同类工艺技术的生产和运转情况。
2.4项目的建设和生产条件
评估项目承建单位是否具备技术能力、承建资格;厂址选择和土地征用的落实情况;资源条件和原材料、燃料、动力供应的落实情况;配套水、电、汽条件的落实情况;运输条件的落实情况;项目投产后配套流动资金落实情况。
2.5项目建设是否达到经济规模
2.6项目环保方案是否获得环保部门的正式批准
第三章 产品市场评估
3.1行业及产品概况
项目产品所处行业发展的基本情况和存在的问题,行业在国民经济中的位置,行业经济周期和前景分析,国家和我行对该行业的政策;项目产品的主要性能指标、特点、先进性、生命周期及在行业内所处的地位。 3.2产品市场现状及预测
3.2.1 产品当前市场供求情况,主要从现有国内外同类生产企业的生产能力、产品产量和销售量、生产能力利用情况、产品进出口量和主要来源几个角度,分析近三年产品市场供求及变化情况。
3.2.2 产品未来市场供求情况,主要从未来若干年(五年以上,不能低
于贷款期限)国内外产品需求总量、品种、价格趋势,国内在建、拟建生产同类产品的生产能力、预计建成投产时间及对国内市场可能造成的影响,进口国外同类产品的影响等几个方面预测项目产品未来市场供求状况。 3.3项目产品竞争力分析
分析借款人与主要竞争对手在生产能力、产品性能、质量和价格、市场占有率等方面相比的竞争优势,分析项目产品与替代品相比的竞争优势。 3.4项目单位销售能力评估
分析借款人市场开发经验,项目产品销售计划和销售渠道的可靠性,销售对象和地区等目标市场的定位,销售协议的落实情况等。
第四章 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评估
4.1投资估算主要参数 4.2投资估算
4.2.1 固定资产投资估算。包括工程费用、基本预备费用、其他费用等静态投资估算;建设期利息、投资方向调节税、价差预备费等动态投资估算。 4.2.2 流动资金投资估算。包括原材料、燃料及动力、在产品、产成品等存货估算;现金估算;应收帐款估算;应付帐款估算。
4.2.3 评估分析项目工程内容和费用是否齐全,是否扩大规模和提高建设标准;有无重项、漏项和人为压低造价现象;取费标准和依据是否合理,是否任意扩大取费范围;投资构成比例是否合理。经评估的总投资额和上报总投资额有较大出入的(差距10%以上),应要求借款人重新核实编报项目总投资。
4.3流动资金投资估算 4.3.1 流动资金投资估算 4.3.2 存货估算 4.3.3 现金估算
4.3.4应收帐款估算 4.3.5 应付帐款估算 4.4资金筹措评估 4.5自有资金评估
包括资本金、资本溢价、折旧、盈余公积金及未分配利润。 4.6 项目筹资估算
包括银行借款、发行债券、融资租赁、补偿贸易、以及通过其他方式借入的资金。
评估和分析各项投资来源的筹措数额及比例、筹措方式、筹资成本、计划安排等是否落实和符合规定,对新建企业要着重对其资本金来源和到位情况进行分析和评价。 4.7资金使用计划
附表5:固定资产投资估算表
附表6:流动资金估算表 附表7:投资计划与资金筹措表
第五章 项目效益评估
5.1测算依据及参数
5.2项目成本、收入、税收、利润的评估
5.2.1 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递延资产原值
5.2.2 总成本、经营成本 5.2.3 销售收入 5.2.4 税收 5.2.5 利润
5.3项目现金流量分析
5.4项目盈利能力的分析
财务内部收益率、财务净现值、净现值率、投资回收期、投资利润率、投资利税率、资本金利润率、销售利润率5.5项目还款能力分析 贷款偿还期
5.6外汇平衡分析
5.7不确定性分析 5.6.1 盈亏平衡分析
(1)用实际产量表示的盈亏平衡点 (2)用销售收入表示的盈亏平衡点 (3)用生产能力利用率表示的盈亏平衡点 (4)以销售单价表示的盈亏平衡点 5.6.2 敏感性分析
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分别分析总投资、单位生产成本、产量、销售价格、外汇汇率等主要因素的变化对项目效益评估指标和贷款偿还能力的影响。
5.8我行贷款综合效益评估
估算我行因此笔贷款而产生的存款效益、贷款效益、结算业务效益以及其他业务效益,并与营销费用和资金成本比较,对贷款综合效益进行评价。 5.9效益评价结论
5.10关于改扩建与技术改造项目的评价
5.10.1改扩建与技术改造项目评价的目标 5.10.2改扩建与技术改造项目获利能力的评价
5.10.3 改扩建项目还款能力的评价
附表8: 现金流量表(全部投资) 附表9: 现金流量表(自有资金)
附表10:现金流量表(固定资产贷款) 附表11:损益表
附表12:总成本费用估算表 附表13:外购原材料燃料成本表
附表14:产品销售收入、销售税金及附加估算表 附表15:借款还本付息表 附表16:资金来源与运用表 附表17:外汇平衡表 附表18:资产负债表 附表19:固定资产折旧估算表 附表20:无形资产递延资产摊销估算表
第六章 贷款担保评估
6.1保证评估
分析保证人的担保资格和担保能力。审查保证人是否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是否对其拥有的财产享有所有权和依法处分权,保证人对借款人提供保证的行为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及行政法规的规定;考察保证人近三年的各项财务指标、资信情况和信用评级情况,评估其财务能力,了解保证人是否涉及重大债权债务纠纷;调查保证人已经为其他单位担保的金额,担保的性质;保证人的保证意愿;保证人履约的经济动机及其与借款人之间的关系。 6.2抵(质)押评估
分析抵(质)押人、抵(质)押物及其权属等情况。审查抵押人、出质人对抵押物、质物是否依法享有所有权或处分权,抵(质)押人对借款人提供抵(质)押保证的行为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及行政法规的规定;抵押物、质物的选择是否符合法定要求,是否易于保管、转让、变现;抵(质)押物的有效期限是否长于贷款期限;抵押物、质物价值评估是否合理、合法,是否足以清偿担保的贷款本息及费用,抵(质)押率是否符合中国银行的规定。 6.3其他担保方式评估
对票据贴现、备用信用证、安慰信等方式的担保以及信用贷款进行审核评定。
第七章 贷款风险评价
7.1政策和地区风险
依据国家政策因素、我行信贷政策、地区投资环境进行风险分析,并提出风险控制对策。 7.2借款人风险
依据借款人信用等级、经营规模、承办能力、财务状况进行风险分析,并提出风险控制对策。 7.3项目风险
依据项目技术风险、建设风险、资金风险、财务风险进行风险分析,并提出风险控制对策。 7.4担保风险
依据担保方式不同,分别进行风险分析,并提出风险控制对策。 7.5其他风险 7.6综合风险评价
附表21: 项目贷款审查风险评级标准指标表 附表22: 项目贷款风险评价得分与风险级别对比表 附表23: 项目贷款风险评分表
第八章 项目评估结论及建议
第九章 附录及附件
9.1中国银行项目贷款调查表(附表1) 9.2借款申请文件
9.2.1 借款人的借款申请书(包括:借款人概况、申请借款金额、币别、期限、用途、还款来源、借款担保方式、用还款计划等)。
9.2.2 董事会关于同意申请借款的决议(有法定人数董事会成员签名)和借款授权书及被授权人签字样本。
9.2.3 如系企业法人下属的无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申请借款,应有企业法人的授权书。 9.3借款人资信审查
9.3.1 借款人已在工商部门办理年检手续的营业执照。 9.3.2 借款人的公司章程。
9.3.3 合资/合作企业的合同、章程,对合同、章程的批复文件及批准证书(仅限外商投资企业)。
9.3.4 资本金到位情况的证明(验资报告等)。
9.3.5 借款人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近期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
*9.3.6 贷款证或贷款卡(未使用信贷登记系统的必须提供)。 9.3.7 借款人信用等级证明材料或其他证明借款人资信情况的材料(已获得信用等级评定的企业必须提供)。
9.3.8 借款人风险限额核定的材料(已核限额企业必须提供)。 9.4立项文件
9.4.1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及有权部门(计委/经贸委)对可研报告的批复文件。
9.4.2 转贷款项目、国际商业贷款项目及境外借款担保项目还需提供国家有关部门关于外债规模和筹资方式的批文(三贷项目)。 9.4.3 双方政府商定的项目清单的证明文件(政府贷款项目)。 9.5配套条件
9.5.1 资金来源落实的证明文件:
(1)资本金已经到位或能按期到位的证明文件; (2)金融机构贷款承诺函;(项目有其他金融机构贷款) (3)其他。
9.5.2 其他配套条件落实的证明文件:
(1)原(辅)材料供货协议或来源证明(若为国家重点分配物资,提供分配计划);
(2)土地征用落实证明(需新征地项目); (3)水电汽落实证明; (4)运输条件落实证明; (5)环保批复;
(6)出口工贸协议(产品或劳务出口项目); *(7)返销协议(外商投资企业); (8)其他。
*9.5.3 政府优惠政策(如税收减免)的证明文件。 9.6担保
9.6.1 银行与经银行认可的、有经济实力的法人签订的还款保证合同或上述法人向银行出具的无条件地按照银行要求的格式与银行签订保证合同的承诺函。
9.6.2 如采用抵(质)押担保,则需由抵(质)押人提供无条件地按照银行要求的格式与银行签订抵(质)押合同的承诺函或已正式签订的抵(质)押合同。
9.6.3 保证人或抵(质)押人应出具含相关内容的董事会决议(有法定人数董事会成员签名)和授权书。
9.6.4 保证人已在工商管理部门办理年检手续的营业执照。
9.6.5 保证人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近期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9.6.6 抵(质)押物物权权属证明文件。
9.6.7 抵(质)押物清单,有权部门出具的抵(质)押物价值评估报告。 9.7开户及保险
9.7.1 借款人在我行开立基本户或保留基本户/相应存款户的承诺函。 *9.7.2 借款人根据我行的要求办理保险手续并将保险权益转让给我行的承诺函。 9.8其他
9.8.1有关商务合同。
9.8.2上级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第二部分 流动资金贷款评估技术规范
第一章 借款人的评估
1.1借款人概况
1.1.1 借款人历史沿革、产权构成、组织体制及变化、人员结构、经营范围、生产技术水平、生产经营状况。
1.1.2 行业特点和所在地区(国家)经济环境,在行业和所在地区(国家)经济发展中的位置。
1.1.3 对外投资及收益情况,是否涉及重大经济纠纷。
1.1.4 经营者素质情况,法定代表人和领导班子成员品行、学历、经历、业绩、合作情况和经营管理能力。 1.1.5 借款人与我行的关系
是否是我行的基本结算户或可否争取为基本结算户;是否是我行的重点客户或是总行统一授信集团客户;在我行的授信余额、结构,存款、结算情况,其他业务合作情况。 1.2偿债能力分析
分析借款人近三年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现金流量、资产负债率、负债与所有者权益比率、利息保障倍数、流动比率、速动比率、现金比率等财务指标变动情况和原因,了解借款人或有负债情况,评价其短期和长期偿债能力。 1.3获利能力分析
分析借款人近三年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额、销售利润率、资本回报率、总资产报酬率、成本费用比率等财务指标变动情况和原因,评价其获利能力。 1.4经营管理能力分析
分析借款人近三年主要产品产量、质量、产销率、生产能力利用率、存货周转率、应收帐款周转率、销售收入现金含量等指标变动情况和原因,评价借款人的生产能力、工艺技术装备水平、管理能力和商誉情况。 1.5履约能力分析
分析和评价借款人的信用等级、风险限额及风险值占用情况、在其他金融机构的授信情况及授信的押品情况、近三年所有银行债务的偿付情况、我行对借款人全部存量贷款的五级分类情况。主要考察借款人的贷款本金偿还记录、贷款利息偿还记录、合同履约率。 1.6发展潜力分析
分析和评价借款人所属行业发展趋势、借款人近三年发展规划的实现情况、借款人规划的合理性、研发能力等。主要分析比率包括销售收入增长率、利润增长率、固定资产净值率。
1.7对新建或无法提供完整财务报表客户的重点分析: 1.7.1 法人的性质。
1.7.2 产权结构和注册资金到位情况。 1.7.3 主要投资者的资信情况。 1.7.4 法定代表人和领导班子素质。
附表3:借款人财务指标及变动趋势表 附表4:借款人财务比率及变动趋势表
第二章 贷款的必要性及可行性分析
2.1贷款的金额、用途、期限。 2.2贷款的合理性。
根据借款人的实际需求、经营周期、现金流量情况分析贷款是否能满足借款人项目建设及生产经营的正常需要。 2.3我行贷款规模和贷款资金的落实情况。
2.4借款人的还款来源、还款计划及贷款偿还可行性。 2.5贷款效益综合分析。
第三章 贷款担保评估
3.1保证评估
分析保证人的担保资格和担保能力。审查保证人是否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是否对其拥有的财产享有所有权和依法处分权,保证人对借款人提供保证的行为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及行政法规的规定;考察保证人近三年的各项财务指标、资信情况和信用评级情况,评估其财务能力,了解保证人是否涉及重大债权债务纠纷;调查保证人已经为其他单位担保的金额,担保系数取值是否合理;保证人的保证意愿;保证人履约的经济动机及其与借款人之间的关系。
3.2抵(质)押评估
分析抵(质)押人、抵(质)押物及其权属等情况。审查抵押人、出质人对抵押物、质物是否依法享有所有权或处分权,抵(质)押人对借款人提供抵(质)押保证的行为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及行政法规的规定;抵押物、质物的选择是否符合法定要求,是否易于保管、转让、变现;抵(质)押物的有效期限是否长于贷款期限;抵押物、质物价值评估是否合理、合法,是否足以清偿担保的贷款本息及费用,抵(质)押率是否符合中国银行的规定。
3.3其他担保方式评估
对票据贴现、备用信用证、安慰信等方式的担保进行审核评定。
第四章 贷款风险评价
4.1政策和地区性风险
依据国家政策因素、我行信贷政策、地区投资环境进行风险分析,并提出风险控制对策。 4.2借款人风险
依据借款人的信用等级、净现金流量、利息保障倍数、综合收益、经营规模等因素进行风险分析,并提出风险控制对策。 4.3担保风险
依据担保方式不同,分别进行风险分析,并提出风险控制对策。 4.4其他风险 4.5综合风险评价。
附表24: 流动资金贷款审查风险评级标准指标表 附表25: 流动资金贷款风险评价得分与风险级别对比表 附表26: 流动资金贷款风险评分表
第五章 评估结论及建议
第六章 附录及附件
6.1流动资金贷款调查表
6.2借款人借款申请书(写明企业概况、申请借款金额、币别、期限、用途、还款来源、借款担保方式、用还款计划等)。 6.3借款人已在工商部门办理年检手续的营业执照。
*6.4 借款人的贷款证(卡)。(未使用信贷登记系统的必须提供) 6.5 借款人的公司章程。
6.6 如系企业法人下属的无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申请贷款,应有企业法人的授权书。
6.7借款人近三年及最近期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 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年度报表应经审计)。
6.8借款人信用等级评定和风险限额核定的材料或其他证明借款人资信情况的材料。(已评级企业必须提供)
6.9如贷款担保采用保证方式,需有银行与担保人签订的还款保证合同(草本),或担保人出具的同意无条件地按照银行要求的格式与银行签订保证合同的承诺函。
6.10如贷款担保采用抵(质)押方式,需有银行与抵(质)押人签订的抵(质)押合同(草本),或抵(质)押人出具的同意无条件地按照银行要求的格式与银行签订抵(质)押合同的承诺函。贷款抵押物的保险单或借款人同意将抵押物办理保险手续、并将保险权益转让我行的承诺函。 6.11借款合同(草本)。
6.12保证人的营业执照、近三年及近期的财务报表.(年报要经审计) 6.13 抵(质)押物清单、有权部门出具的价值评估文件、物权权属证明文件、上报单位对抵(质)押物的核查报告。
6.14原、辅材料采购合同、产品销售合同、(*)进出口商务合同。 6.15借款人其他资金来源已经到位或能够按期到位的证明(或说明)文件。 6.16借款人、保证人(抵押人、质押人)应出具含相关内容的董事会决议(有法定人数董事会成员签名)和授权书。
6.17 如为出口打包贷款,应出具进口方银行开立的信用证、由国际结算部门出具的信用证条款无疑议的材料。
6.18如借款用途涉及国家实行配额、许可证等方面管理的进出口业务,应出具其进出口许可证和应取得的其他批件。 6.19上级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资料。
第三部分 贷款评估管理规范
一、 贷款评估的程序
1. 1 根据我行评估条件筛选项目,对企业申请进行初步审查。对符合一票否决条件的项目可以直接否决,不必进入评估程序。
1. 2 确定评估机构,成立评估小组,或委托行外中介机构进行评估。 1. 3 制定工作计划,确定项目评估的进度安排和深入调查的重点,提出调查提纲。
1. 4 收集有关资料,进行整理、分析,开展调研工作。
1. 5 根据调查结果和借款人提交的材料对项目所涉及的各个方面的问题进行审查、分析、计算。
1. 6 编写评估报告,提出评估结论。
二、 贷款评估前的准备工作 2. 1 评估的组织准备
2.1.1 确定主评估人及评估小组成员。
2.1.2 确定外聘专家。项目评估所需聘请的专家应是本领域内有造诣的专家学者,如高等学校或科研、设计院所研究人员,国家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的有关行业专家等。 2.1.3 确定评估费用标准。 2. 2 评估资料的准备
贷款评估人员应在贷款评估前完备有关评估资料,并检查有关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合规性及有效性。对于客户提供的复印件,要与原件核对,经核对无误或相符后,应在复印件上注明“与原件核对相符”字样并签名。
贷款评估所要求的完备资料可参见相关附录附件的要求进行准备。 2. 3 评估调研
2.3.1 实地调查
评估人员通过前往客户营业(或项目)所在地调查,了解客户的生产经营情况和企业经营作风等,从而直观判断其经营管理能力和水平。调查的内容包括:
①企业经营场所的选址、规模、建筑物的现状等。
②生产经营情况如生产设备、技术水平、生产能力、企业管理、员工劳动态度及库存情况等。
③项目有关配套建设的落实情况。 2.3.2 客户会谈
评估人员通过与企业的领导人或关键部门的负责人进行会谈,了解其人品素质、业务能力、企业(项目)经营状况、企业(项目)规划和前景,以及企业与银行的合作意愿等。
2.3.3 外部信息调研
评估人员通过公共信息渠道,侧面了解借款企业情况。如外部资信评级机构评级结果,借款企业股票行情,银行同业评价,权威政府部门与行业团体的评价,相关客户的评价,权威机构公布的排名(名次情况等。 2.3.4 市场调研
评估人员收集并分析借款企业(或项目)所处行业的情况,相关行业情况,产品及原料的市场情况,产业动向,主要竞争对手情况。 2. 4 评估工作计划
评估工作计划由主评估人根据项目情况制订,包括评估内容和重点、评
估人员分工,评估进度等。
三、 评估报告编写
3.1 评估报告必备内容及编写顺序 3.1.1 封面
3.1.2 主评估人、评估小组成员姓名、工作单位、职务、职称、编写章节。
3.1.3 报告目录
3.1.4 中国银行贷款调查表 3.1.5 主报告
3.1.6 附录,主要是对报告编写的注解和存在问题的说明。 3.1.7 评估报告有关附表和附图 3.1.8 评估报告有关附件 3.2 评估报告文档格式要求 3.2.1 页眉和页码
①页眉。奇偶页不同,本章题目与评估报告题目交替出现。 ②标题
③页码。居中、数字形式采用默认设置。
3.2.2 评估报告标题及字体格式 ①评估报告字体采用仿宋体字
②章的标题“X章……”采用三号字、加粗、居中。 ③一级小标题“X.1……”采用小三号字、加粗、左齐。 ④二级小标题“X.1.1……”采用四号字,加粗、左齐。 注:X.1、X.1.1中的“.”采用半角符号,()也采用半角。 ⑤正文采用小四号字,每一段首行左边空两个字。 ⑥章标题上下各空一行、一级小标题上空一行。 ⑦表格、图形与上下端文字之间都要空一行。 3.2.3 评估报告版面 ①纸张大小:A4纸。
②页边距设定:上:2.5厘米;下:2.5厘米;左:2.5厘米;右:2.5厘米;装订线:0.5厘米;页眉:1.5厘米;页脚:1.5厘米。 ③行距设定:固定值25磅。 3.2.4 评估报表及图表
①评估报告的表格根据不同的内容设计式样,表格不着色,不加阴影或任何修饰处理。
②正文中图表按章编号,编号采用一级序列,即表X—1,X—2…X—N ;图X—1,X—2…X—N。
③表格中除项目栏左齐外,表头和表格内容中的文字居中、数字居右处理。
④图表置于页面的中央。
⑤表格中的数字保留两位小数(特殊情况除外)。
⑥表格的编号放在表格的左上端、图的编号放在图的正中下端。 ⑦表格必须标明单位,表格编号左对齐、标题居中、单位右对齐。 ⑧图中所有要素均要注明,包括坐标轴、图形、单位等。 ⑨自绘图形要组合,以免调整时发生错位。
⑩在最终报告中,表格、图形和文本要组合到一个文档中,以备存档。
3.3 评估报告装订要求
评估报告采用A4规格,普通装订,内页双面印刷。 3.4 评估报告的时效性规定
评估报告自完成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如有效期满后贷款尚未开始发放,应对该笔贷款重新编写评估报告,并报相应评审单位核批。
四、 评估工作要求 4.1 评估时间
4.1.1 项目贷款评估报告原则上应该在评估小组确定后两个月内完成,疑难项目不应超过3个月。
4.1.2 流动资金贷款评估报告原则上应该在评估小组确定后一个月内完成。 4.2 评估范围
我行向除金融机构、自然人以外的客户发放的项目贷款、中期流动资金贷款、500—1000万元(具体由一级分行视情况自行规定,并报备总行)以上的短期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外汇贷款、以及新贷户贷款原则上必须按规范要求进行评估,并按格式编写评估报告;500—1000万元(含)以下的短期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及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贷款可以根据情况采用填报调查表的形式代替编写评估报告:
(1)、经确认由资信较高银行担保、以我行存单质押或以可转让国库券质押的贷款。
(2)、由国务院明确批准的政策性贷款。
(3)、已批准的授信额度内的贷款。
项目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既为一票否决,可以不进入评估程序: (1)、国家政策限制或禁止建设的项目。 (2)、我行信贷政策限制或禁止支持的项目。
(3)、借款人在我行已有次级及以下贷款。
但属于下列情况的贷款,各行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灵活掌握: (1) 、债务重组、外贸贷款、政策性贷款、封闭贷款;
(2)、经确认由资信较高银行担保、以我行存单质押或以可转让国库券质押的贷款。
第三篇 中国银行贷款评估操作指南
第一部分 项目贷款评估操作指南
第一章 借款人的评估
1. 1 借款人概况 1.1.1 基本情况
本小节是对借款人基本情况进行的全面、简要介绍,主要涉及以下内容: (1)借款人的名称、成立日期、历史沿革(合资企业需说明合资年限),上级主管部门或股东情况。重点说明借款人所处的相关企业系统,借款人是独立公司还是集团公司、是股份制企业还是独资企业,是母公司还是子公司等等;进而了解借款人的上下级关系、集团构成、主要股东、控股子公司的管理体制。
(2)借款人的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及合资企业的中外方股本到位情况(是否足额、及时到位),未到位的应列出到位计划,并对未到位原因作出简要说明。
(3)借款人的职工构成情况,包括工人、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所占比例,各自的年龄结构,学历水平等,对人员构成状况的合理性进行评价,并进一步分析企业是否拥有一群素质较高、能力较强的技术开发人员,在新产
品的开发上相对于同行业是否有较强的优势。
(4)介绍借款人的生产能力及生产规模、主要产品、行业状况,产品销售、出口情况,要了解公司是制造商、批发商还是零售商;生产是否具有季节性,是原材料供应的季节性还是产品销售的季节性;厂房和设备的基本情况,是否陈旧过时;现有生产能力、生产规模是否合理。 1.1.2 行业情况及地位
本小节是对借款人在行业和地区经济发展中的位置和作用进行的分析说明,主要涉及以下内容:
(1)、分析借款人所处的行业是新兴行业、成熟行业还是夕阳行业;受经济周期的影响是否显著;该行业是否容易进入或退出;同行业公司之间是否有比较明显的不同点。
(2)、借款人的主导产品处于产品生命周期的哪一个阶段(投入期、成长期、成熟期、衰退期),在本行业中是否处于领先地位,与国外同类产品相比较有何优劣,其出口形势如何,在地区是否具有较强的社会影响力。
1.1.3 投资情况
本小节是对借款人各项投资及收益情况、是否涉及重大经济纠纷等的说明,主要涉及以下内容:
(1)、借款人投资及收益情况。需要注意的是除国务院规定以外,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对外股本权益性投资累计不能超过其净资产总额的50%。了解公司经营发展过程是否具有连续性,以及对外投资收益的情况,这些都会对企业能否良性运转产生影响。
(2)借款人是否涉及转制、合资、分立、重大诉讼、破产等事项。借款人或其前身是否曾有借转制、分立等名义故意逃废银行债务的行为,对于这类借款人原则上不予贷款支持。 1.1.4 管理者素质评价
本小节主要是介绍借款人法定代表人和领导班子成员的人员构成、学历水平、经历、业绩、信誉、品行等,分析其经营管理能力。如果企业的管理层在
该行业中有丰富的经验,有高度的责任感,相互之间紧密团结、高度协作,重合同、守信用,将增加银行贷款的安全性,否则将会对贷款的偿还产生不利影响;如果企业的主要管理人员以前有过不良经营业绩,或是有各种不良品行,例如假公济私、铺张浪费、腐化堕落、互相拆台等,银行贷款应该慎重。
1.1.5 借款人与我行的关系 本小节主要涉及以下内容:
(1)借款人开户情况,主办行是谁,在哪家银行开立的基本结算户;借款人是否是我行的重点客户或是目标客户或是总行统一授信集团客户。
(2)借款人在我行的存款情况,包括日均存款额及占其银行存款总余额的百分比情况,是否与我行的贷款比例相匹配。
(3)借款人在我行的结算情况,包括结算量及占其总结算量的百分比情况,是否与我行的贷款比例相对应,结算收益。
(4)借款人目前在我行的贷款余额、结构(占其银行贷款总余额的百分比)。
(5)借款人除贷款外,在我行的其他授信及或有负债情况。 (6)借款人还本付息有无不良记录,并简要分析借款人的还款意愿如何。
1. 2偿债能力分析
借款人偿债能力评估主要是介绍分析借款人的资产负债情况,包括其近三年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总额指标及变动趋势,计算资产负债率、流动比率、速动比率、现金比率等指标并分析变动原因。评估时应注意,一个企业偿债能力的大小并不一定与其资产规模的大小相对应,因为企业财务报表所反映出来的资产状况并不完全是其真实的有效资产,例如其中可能有部分应收帐款帐龄已经很长,根本无法收回;或者有些存货质量很差,其价值已大大贬值或无法变现等等。所以,在分析企业的偿债能力时,要注意在充分了解企业资产真实情况的基础上,综合评价其短期和长期偿债能力。
对借款人偿债能力分析影响较大的财务指标包括: 1.2.1 资产负债率
资产负债率表示的是企业总资产中由外部债权人融资的比重,通过这个比率,可以分析企业偿付到期长期债务的能力并衡量企业利用债权人资金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程度。资产负债率是评价企业经营风险程度的最重要指标,反映企业净资产对债务风险的基本承受能力,也表明债权人所承受的风险程度。计算公式为:
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X100%
从银行的角度分析,借款人的资产负债率低,说明企业的负债相对较少,即使企业破产清算,债权人的权益也能在较大程度上得到保护,债权人的风险也就越小,因此,通常情况下债权人承担的风险与借款人的资产负债率成正比。资产负债率的合理值不同行业有不同的标准,一般不超过70%,外贸企业一般不超过80%(有特殊情况需加以说明)。 1.2.2 负债与所有者权益比率(产权比率)
负债与所有者权益比率又称为产权比率或债务股权比率,是一个反映债权人提供的资金与所有者提供的资金是否相当,企业的财务结构是否稳定,债权人的权益是否得到有效保障的指标。计算公式为:
负债与所有者权益比率=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X 100%
对于债权人来说,产权比率越低,说明债权人投入资金受到保障的程度越高,即使企业破产清算,债权人的权益也能受到相对有效保障。该比率以不超过100%为最好,但是要根据企业的实际盈利能力进行具体分析。
1.2.3 利息保障倍数
利息保障倍数是借款人税前利润与利息费用的比率,计算公式为: 利息保障倍数=税前利润总额+利息费用/利息费用
利息保障倍数反映的是借款人偿付全部债务利息的能力,利息费用包括各项流动负债的利息费用、长期负债中计入损益的利息费用、计入固定资产成本的资本化利息、长期租赁费用等。利息保障倍数越高,说明企业用以支
付利息的赢利越多,利息支付能力越强,因此该指标是衡量借款人长期偿债能力的重要依据之一。从银行角度而言,利息保障倍数越高越好,最低不能低于1,否则意味着借款人缺乏必要的利息偿还保障。 1.2.4 流动比率
流动比率是借款人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计算公式为: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X 100%
流动比率是反映借款人短期偿债能力的重要指标,流动比率越高企业短期偿债能力越强。一般认为,一个正常经营企业的流动比率维持在200% 左右比较理想,它说明企业对需在一年或一个经营周期内偿还的负债有2倍的短期内能变现的资产作保证。但是不同的行业有不同的特点,并非所有行业的流动比率都要维持在200%左右,要根据具体行业的不同特点进行具体分析。
1.2.5 速动比率
速动比率是借款人速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计算公式为: 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预付帐款—待摊费用)/流动负债X 100%
速动比率是反映的是企业由可迅速变现资产所构成的现实偿债能力,同样是反映借款人短期偿债能力的重要指标,速动比率越高企业短期偿债能力越强。一般来说,企业合理的速动比例在100%左右,如果速动比率过高,说明借款人速动资产过多,在资金运营上可能存在不经济。 1.2.6 现金比率
现金比率是借款人现金类资产与流动负债计算的比率,现金类资产包括货币资金和易于变现的有价证券、短期非生产性投资等,计算公式为:
现金比率=现金类资产/流动负债X 100%
现金比率反映借款人直接偿付流动负债的能力,比率越高,说明借款人直接偿付能力越强,风险越低。
分析借款人的偿债能力,除了对上述财务指标进行分析,还要对借款人
的现金流量和或有负债情况进行分析。 1.2.7 现金流量分析
现金流量分析是对企业一段时期内经营活动、投资活动、筹资活动的现金流入量、现金流出量及现金净流量情况进行的分析,如果银行是向企业某一个重点项目发放贷款,也可只分析该项目投产后的现金流量。
银行在对借款人的偿债能力进行判断时,应注意企业盈利并不一定意味有能力偿还贷款本息,因为企业核算盈亏是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可能企业由于赊销而款项未到帐(未产生现金流入);也有可能款项全部到帐,但用于难以变现的投资,使现金流出,从而出现有盈利但无资金还款的情况。因此需要通过对企业现金流量的分析,来评价贷款是否有稳定的还款来源,并对贷款风险作综合评价。 1.2.8 或有负债分析
企业的或有负债是基于可能由于一个或多个未来相关事件的发生,导致企业资产损失或负债增加而存在的一种潜在债务。它有两个特点:一是以过去或现实存在的事实为基础,而不是人为的预测;二是或有负债能否转化为真正的负债具有不可确定性。一般而言企业的或有负债项目主要包括有为第三方提供的信用担保、为第三方提供的财产抵押、产品质量担保、待决诉讼、追加税款等。我们必须对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及财务状况进行详细了解,弄清企业的或有负债项目,并分析这些或有负债项目对我行信贷资产的影响。 1.3获利能力分析
借款人获利能力评估主要是对借款人近三年的产品销售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销售利润率、资本回报率、总资产报酬率等各项经营指标及变动趋势进行分析,以综合评价借款人的获利能力。
对借款人获利能力分析影响较大的指标包括: 1.3.1 销售利润率
产品销售利润率反映的是每单位销售收入所获得的销售毛利,计算公式为:
销售利润率=销售利润/销售收入X 100%
产品销售利润率越高,说明销售净收入中产品销售成本所占比重越小,在一定时期内费用固定不变的情况下盈利越多,企业获利能力越强。通常借款人的销售利润率应不低于同行业平均值。 1.3.2 资本回报率
资本回报率反映的是企业运用投资者投入资本获得收益的能力,计算公式为:
资本回报率=税后利润/所有者权益X 100%
该比率越高说明所有者投资的报酬越高,获利能力越强。反之说明借款人获利能力较差。
1.3.3 总资产报酬率
总资产报酬率反映的是在未扣除所得税和利息费用前每单位资产所能获得的收益,计算公式为:
总资产报酬率=(利润总额+利息费用)/平均资产总额X 100% 总资产报酬率越高获利能力越强,反之说明借款人获利能力较差。通常借款人的总资产报酬率不应低于同期银行流动资金贷款利率。 1.3.4 成本费用利润率
成本费用利润率反映的是每元成本费用支出所能带来的利润总额,计算公式为:
成本费用利润率=利润总额/成本费用总额X 100%
其中:成本费用总额=销售成本+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 成本费用利润率越高,说明同样的成本费用能取得更多的利润,或取得同样的利润只需花费较少的成本费用,也就意味着借款人获利能力越强。 1.4经营管理能力分析
借款人经营管理能力分析是通过对借款人近三年主要产品产量、质量、产销率、生产能力利用率、存货周转率、应收帐款周转率、利息保障倍数、销售收入现金含量等指标及其变动情况进行分析,来评价借款人的生产能力、管理水
平及商誉情况。
对借款人经营管理能力分析影响较大的指标包括:
1.4.1 应收帐款周转率
应收帐款周转率是衡量企业应收帐款周转速度的指标,计算公式为: 应收帐款周转率=销售收入/平均应收帐款余额X 100%
应收帐款是企业流动资产中的一个重要项目,一定时期内企业销售出去的商品和劳务再多,如果货款不能收回,无现金流入,利润只能是帐面上的,长此下去必将影响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从而影响借款人的获利能力和偿债能力。应收帐款周转率越高说明应收帐款占用的时间越短,效率越高,不仅表明企业经营管理能力强,还能增强企业短期偿债能力。理想的应收帐款周转率一般在300%以上,而商贸企业应略高于其他行业。
在分析应收帐款时,要注意以下几点:
(1)、应按照应收帐款的帐龄、欠款单位等要素进行归类,确定是否存在无效资产。
(2)、要对借款人近三年的指标进行趋势分析,看是否有较大的变化,并分析原因;
(3)、要留意应收帐款与应付帐款的规模是否相适应。 1.4.2存货周转率
存货周转率是反映流动资产变现能力大小及经营效率高低的指标,计算公式为:
存货周转率=产品销售成本/平均存货余额X 100%
存货周转率直接影响企业的营业周期,该指标越高说明存货从资金投入到销售收回的时间越短,效率越高,赚取利润能力越大。在分析存货周转率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要区分不同的行业。例如,超级市场行业的存货周转率肯定比酒类生产行业高,一般行业在300%以上,商贸企业略高。
(2)、要根据存货的来源不同、品质不同、目的不同进行不同的分类,
以便对存货的库存状况进行更为深入的了解。判断是否有过时的货品、是否有霉烂变质的货品等等。
(3)、该比率与往年相比有较大变动时,应向公司管理人员查询原因。如果销货额没有较大变化,而存货大幅度增加,就要深入分析原因,是否存在滞销等情况。
1.4.3 销售收入现金含量
销售收入现金含量反映的是企业销售收入中现金回收的比率,计算公式
为:
销售收入现金含量=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销售收入X 100%
其中: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销售收入—应收帐款增加额—应收票据增加额+预收帐款增加额
一般企业销售收入现金含量不低于80%,商贸企业不低于90%。 1.4.5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是公司内部之间的往来款。应着重分析公司内部往来款是否被挪用为长期投资,其他应收款的质量如何,是否有无法收回的欠款等。根据分析的结果把一部分无效资产从报表中剔除,来评价企业真正的营运能力。
1.5履约能力分析
借款人履约能力分析主要是对借款人近三年对我行贷款的偿付情况、对其他债务的偿付情况及借款人与我行的合作关系等进行评价,对借款人的信用等级情况予以说明,并对借款人的全部存量贷款进行风险分类。 对借款人履约能力分析主要包括:
1.5.1分析借款人的总体债务结构,长短期债务分布是否合理。 1.5.2分析借款人在我行统一授信系统中信用等级、风险限额、授信额度的核定情况,如果信用等级在BB级(含)以下或者目前授信余额所占风险值已超过风险限额的客户要特别关注,在贷款发放时采取谨慎的原则。
1.5.3分析借款人在我行整体授信情况,根据借款人在我行贷款五级清分结果来分析我行原有贷款质量以及企业的资信情况,如果出现“次级”(含)以下的贷款,应审慎考虑贷款的投向。
1.5.4分析借款人在其他金融机构的授信情况及授信的押品情况。对其他金融机构授信的期限、状态、还款计划、押品状态按照先后顺序和风险度进行分类排队,评价其对我行的授信产生的影响。 1.5.5指标分析
(1)、贷款本金按期偿还率 (2)、贷款利息按期偿还率
(3)、合同履约率=本期实际履行合同金额/本期应履行合同金额X 100%
以上三项指标一般要达到100%。 1.6发展潜力分析
借款人的发展潜力分析主要是根据借款人所属行业发展趋势和产品销售前景、借款人近三年的发展规划、借款人近远期规划的合理性进行分析,综合评价借款人的发展前景。
同时对借款人发展潜力分析时还应涉及以下几个指标:
(1)、销售收入增长率
销售收入增长率=(本期销售收入—上期销售收入)/上期销售收入X 100%
(2)、净利润增长率
净利润增长率=(本期实现净利润—上期实现净利润)/上期实现净利润X 100%
(3)、固定资产净值率
固定资产净值率=固定资产净值/固定资产原值X 100%
固定资产净值比率主要适用于工业企业和公用事业企业,反映固定资产的保值水平,该比率不能过低。
在分析上述几个比率时,要充分考虑企业的行业发展阶段的因素。如果企业是处在投入期或成长期时,虽然增长速度比较快,但往往会伴有技术不成熟、产品定价无章可循、管理上缺乏经验等风险;而在成熟阶段,由于已经发展到一定规模,竞争激烈,其增长率可能较小,但是总体风险比前者要小。
1.7对新建或无法提供完整财务报表客户的重点分析
对于新建客户,项目尚未达产,各项财务指标均未形成,有的企业无法提供完整的财务资料,因此在做上述分析时会遇到一些困难,有些指标无法计算。为了更准确地分析这类借款人的情况,在完成上述全面分析时,应着重突出对借款人以下几方面情况的分析: 1.7.1企业法人的性质
1.7.2产权结构和注册资金到情况
应注意新建项目资本金的具体比例,由项目审批单位根据投资项目的经济效益以及银行贷款意愿和评估意见等情况,按照国家规定的各行业投资项目资本金比例的有关规定(具体可参见国发[1996] 35号文),在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时核定。经国务院批准,对个别情况特殊的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可以适当降低资本金比例。 1.7.3主要投资者的资信情况
了解新建客户主要股东的情况,包括主要股东方的生产经营和资产负债情况,各股东的资金实力、与新建企业的业务关联程度、其他主要投资项目的情况,在我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的信用情况、有无不良授信,与我行的主要业务关系。
1.7.4法定代表人和领导班子素质
第二章 项目概况评估
2.1项目基本情况
2.1.1借款金额、期限、利率情况。 2.1.2用、还款计划。
上述两项只对借款情况简单描述,具体分析参照项目效益分析。 2.1.3借款用途
企业的借款用途与贷款能否按期归还有密切关系,在许多情况下,贷款的用途会影响到偿还贷款的资金来源。在评估中应注意:
(1)企业借款用途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应符合我行信贷政策,应符合有关规章制度。例如,《贷款通则》规定:不得用贷款从事股本权益性投资(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不得用贷款在有价证券、期货等方面从事投机性经营,不得套取贷款用于借贷牟取非法收入,不得用贷款从事房地产投机,不得违反国家外汇管理规定使用外币贷款等等。如果违反上述有关规定,就会使贷款主合同无效,导致政策风险和法律风险,使我行信贷资产遭受损失。
(2)借款用途与实际用途相一致。如果借款人擅自改变贷款用途,银行预期的贷款风险、收益等情况就有可能发生变化,产生不确定性风险。 (3)应尽量避免借款人与用款人、还款人不一致的情况。有时银行在与某一个集团告诉发生信贷关系时,会出现集团公司借款、某子公司用款,或是一个子公司借款、另一个子公司还款等情况,应该注意由于母子公司、各子公司之间都是独立法人,对外承担不同的法律责任,同时有不同的生产经营、资产负债和赢利情况,偿债能力各不相同,因此对这类项目应在操作中应慎重,要从法律上明确我行除对借款人有债务追索权外,实际用款人也有偿还债务的义务,以保障我行的权利。
2.1.4项目的立项、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开工、概算调整是否符合国家审批规定,批准时间、批准单位及批复内容。如果发生变化,需取得审批机构的同意。
2.1.5项目已经开工的要分析项目进度、投资完成和各项资金到位情况。
2. 2项目的必要性
2.2.1国家对项目所在行业的产业政策
(1)、根据我国的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如“五年计划”,长远发展目标),国家计划发展委员会会定期或不定期地对有关行业的发展作出明文规定,并通过制定一系列的财政、金融、税务等政策来加以引导。国家对一个行业所采取的不同政策(鼓励,限制,还是淘汰?)将影响该行业的发展前景。因此为了国家利益以及银行本身的利益,我们的贷款一定要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及经济发展整体规划。
(2)、项目所在地的经济环境分析
项目所在地的经济环境对项目的成功具有很大的影响。因此我们要分析当地的国民经济运行状况、产业结构、地理环境、自然资料、收入消费水平等因素,判断是否有利于项目的顺利建设和投产见效。另外还要审查当地地方保护主义和逃废银行债务现象是否严重,该地区是否属于贷款高风险地区。
2.2.2项目实施后对所在行业的影响和带动力分析
(1)分析项目实施后能否填补行业空白?能否提高行业的整体水平,缩小国内外差距?能否起到调整产业结构,带动经济发展的作用? (2)项目实施后对企业带来的效益和竞争力的分析
分析该项目能否利用企业现有资源降低成本?是否能提高产品质量、扩大规模、增加附加值?能否提高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实力,增加经济效益? 2.3项目的工艺技术及设备
对项目的工艺技术、设备的先进性和适用性进行评价,其目的在于避免项目选择过于落后或过于超前的工艺技术、设备,不适应我国目前的技术和市场要求,从而导致项目的最终失败。这方面的经验、教训很多,因此在进行项目工艺技术、设备评估时,在考虑工艺技术、设备在同行中的先进程度和成熟性的同时,一定要考虑技术、设备在当地的适用性。该部分工作在必要时可聘请外部专家参与评估。
2.3.1项目工艺技术设备的先进性、成熟性
该工艺技术、设备的主要性能特点;与同行业相比是否先进;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通过有权部门的技术鉴定;能否提高产品的质量、降低能耗、提高劳动生产率;同时,该工艺技术、设备是否成熟,有无投入市场运行,是否符合国家技术装备政策;目前该类工艺技术、设备在生产、运转中存在问题。
2.3.2项目工艺技术、设备的适用性
该工艺技术、设备能否与国内设备相配套;对零配件、原材料的具体要求;是否需依赖进口或国内零配件、原辅材料能否满足要求;引进技术能否被消化吸收;国内人员的技术掌握和管理能力如何;有无该方面的培训或培训计划;项目设计单位的资格和能力等。 2.4项目的建设和生产条件
2.4.1项目承建单位是否具备技术能力、管理能力及经济实力 项目承建单位的经济实力、技术和管理能力对项目能否如期竣工投产并产生效益是十分关键的,同样的项目由不同的单位来承建效果是不同的,因此我们要认真审查承建单位的承建资格,看其是否具备应有的技术力量,有无同类项目的建设和管理经验,有无足够的经济实力来抵抗项目可能出现的风险。
2.4.2厂址选择和土地征用的落实情况
厂址选择是否合理;项目的用地是否已经规划,有关土地费用是否已交纳。
2.4.3资源条件和原材料、燃料、动力供应的落实情况。
对项目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燃料应事先考虑周全,如有些市场上紧俏的或受国家控制的原、辅材料应事先落实,买卖双方可签署有关购销合同或意向。对一些资源充裕无需事先落实的原、辅材料、燃料,在评估时可加以说明。
2.4.4配套水、电、汽条件的落实情况
水、电、汽的供应是否需新建装置或加以改造增容?如需新建或增容,新建或增容资金是否已列入投资估算之中,如现有容量已足够项目所用,请加以说明。
2.4.5运输条件的落实情况
是否需新建运输码头或铁路专线等设施,如需新建,建设费用是否已列入投资估算之中。
2.4.6项目投产后配套流动资金落实情况
如果配套流动资金由我行提供,在项目经济和还款测算时应统一计算;如果配套流动资金由其他银行提供,需他行出具投产后流动资金贷款意向书或承诺函。考虑到以往我行叙做项目贷款时,由于流动资金是由其他银行提供,项目投产后的结算、存款等中间业务大都相应在其他银行办理,因此在承办固定资产项目时,在资金允许、符合我行有关贷款条件、经过测算有还款保证的前提下,可考虑在提供项目贷款的同时,对项目所需流动资金贷款应一并考虑给予支持。
2.5项目建设是否达到经济规模。
目前在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的情况下,项目建设的产品规模是否达到该行业的经济规模将关系到该产品能否参与市场竞争,关系到项目的成败,关系到企业的生死存亡。对一些达不到行业经济规模“小而全”项目,要严格控制。各个行业有各自的经济规模标准,我们在评估时可参照有关行业标准。 2.6项目环保方案是否获得环保部门的正式批准
环境保护方案是否已经环保有权部门批准,批准文件;对环保部门提出的改进方案是否落实。
第三章 产品市场评估
产品市场评估主要通过对产品所处行业概况的了解,市场供求现状的调
查,供求发展趋势的预测,项目产品竞争能力的分析,项目单位营销能力的考察,判断项目产品销售市场的前景和潜力。 3.1行业和产品概况
3.1.1产品所处行业当前的整体状况(发展水平、存在的问题、国内外情况对比),行业在国民经济中所处的地位,国家对行业采取的有关政策,行业经济周期性和前景分析。
3.1.2项目产品的主要性能、特点、用途,目前所处生命周期及未来发展趋势分析。
3.2产品市场现状及预测 3.2.1产品市场的供求现状
根据近三年来国内外同类产品生产企业的生产能力、产销量、需求量、生产能力利用率、产品进出口量、销售价格等数据,对产品的供求变化加以说明。
3.2.2 产品未来市场供求预测。
参照有关历史数据,结合相关因素的变化,根据市场发展需求,采取适用的方法、模型预测未来若干年(5年以上,不低于贷款期限)产品市场需求量。
根据现有产品生产能力,考虑到国内在建、拟建生产同类产品项目的生产能力和投产时间,国外同类产品进口影响,预测产品未来若干年(5年以上,不低于贷款期限)的生产能力。
分析未来若干年(5年以上,不低于贷款期限)产品的供求关系,是供大于求,供小于求或供求平衡;以及市场价格变动趋势。 3.3 项目产品竞争力分析
3.3.1 项目产品的性能、质量、价格优势
与国内外同类产品相比较,分析产品在性能、质量、价格方面是否存在优势。
3.3.2 项目单位的竞争力分析
项目单位在行业中的地位与市场份额将决定其与供应商、用户的讨价还价能力,决定其参与市场竞争的实力。
3.3.3 行业其它厂商的竞争力分析
该行业其它主要厂商的生产规模、产品特色、产品价格、销售网络、新品开发能力以及有关项目进展情况,对本项目可能产生的影响。
3.3.4 替代品对产品市场的影响
当市场出现替代产品,与项目产品一起争夺同一类消费者,将会对项目产品造成竞争。因此需要分析项目产品是否容易被替代,关注有关替代产品的研究开发情况以及对本项目可能产生的影响。 3.4 项目单位营销能力评估
项目单位营销能力评估主要是对项目单位的市场开发经验、营销策略及销售网络的可靠性以及对项目产品目标市场的定位进行的分析。
第四章 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评估
4.1投资估算主要参数(见第三篇第四部分) 4.2投资估算
4.2.1项目总投资是指固定资产投资和流动资金投资之和。固定资产投资
包括静态投资和动态投资两部分。静态投资是指建筑工程费用、设备购置费、设备安装费、基本预备费用和其他费用。动态投资指建设期利息、汇率变动部分和价差预备费等。流动资金投资估算是指项目建成投产后,为维持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的全部周转资金。
4.2.2投资估算评估主要分析项目工程内容和费用是否齐全,是否扩大规模和提高建设标准;有无重项、漏项和人为压低造价现象;取费标准和依据是否合理,是否任意扩大取费范围;投资构成比例是否合理。评估总投资和上报总投资有较大出入的(差距10%以上),应要求借款人重新核实编
报项目总投资,并重新向审批机构报批。
项目总投资=固定资产投资+流动资金投资 4.2.3 固定资产投资估算
固定资产投资由工程费用、其他投资费用、预备费用、固定资产投资方
向调节税、建设期长期借款利息构成。工程费用又分为建筑工程费用、设备购置费用、设备安装费用。预备费用包括基本预备费用和涨价预备费用。工程费用、其他投资费用、基本预备费用、投资方向调节税等为静态投资。建设期长期借款利息、汇率变动部分和价差预备费等为动态投资。
4.2.4 静态投资估算
(1)工程费用 ①、建筑工程费用。
建筑工程费用包括永久性和临时性(为施工服务的)建筑物和构筑物,
如厂房、矿井、仓库、住宅、电站、桥梁、码头、堤坝、铁路、公路、隧道、涵洞工程、设备基础、工业窑炉、管线敷设以及农田水利、场地平整、厂区整理和绿化等项工程的费用。此项费用在会计处理时进入固定资产。 建筑工程费=工程量(土方量或建筑面积等)×单位工程量成本 单位工程量成本按当地行业管理部门或设计院提供的有关数据取值。
②、设备购置费
设备购置费包括一切需要安装与不需要安装的设备购置费用、设备运杂费等。此项费用在会计处理时进入固定资产。
国内通用设备价格按制造厂的出厂价格计算。国内非标准设备按国家规定的非标准设备指标计价或制造厂的报价计算。设备运输费(包括运输费、包装费、装卸费、仓库保管费等)根据拟建项目所在地区规定的运杂费率,按照设备原价的百分比计算,计入设备费内。
进口设备按国外报价资料确定设备货价,再按有关规定计算国内费用和国外费用。国内费用包括保险费、进口关税、产品增值税、银行手续费、外贸手续费等。如按设备离岸价格(FOB)计算,国外费用将包括海运费和海
运保险费。
对尚未确定设备供应商的设备,设备购置费的估算有两种方法: A、对于成套设备可用类比估算法。
c 2=c1×p2/p1×f×(1+μ) ×x2/x1
式中,c 2、c1分别为拟建项目和已建成类似项目的设备投资额;
x2、x1 分别为拟建项目和已建成类似项目的生产能力; p2、p1 分别为拟建项目和已建成类似项目年份的物价指数; f、μ 分别为地区建设投资系数和间接费用系数(地区建设投资系数可向地方计委或行业设计院查询;间接费用系数可向供应商或行业设计院查询)。
B、对于非成套设备则根据所需设备的清单,按当前平均价或购置时的预测价乘一定系数估算。
设备投资额={第i 种设备当前平均价或购置时的预测价×(1+第i种设备运杂费率)}
设备运杂费率根据同类设备的运杂费率平均值结合实际取值。 ③、设备安装费
安装费是为安装设备所支出的费用。此项费用在会计处理时进入固定资产。
安装费一般取各行业(类型)设备安装费占设备购置费比例的经验值。也可参考有关行业“建设项目概预算方法”中的安装费比例。 (2)基本预备费用。
基本预备费用是指在项目可行性研究和评估时难以预料的工程和费用。其用途为:
①、在项目初步设计、技术设计、施工图设计和施工过程中超出已批准建设投资范围的新增工程费用。
②、由于一般自然灾害所造成的损失和预防自然灾害所采取的措施费用。
③、在有关部门组织竣工验收时,为鉴定工程质量必须开挖和修复隐蔽工程的费用。
基本预备费用以工程费用与其他费用之和为基数,乘以一定的基本预备费率进行计算。 (3)其他费用
其他费用指根据有关规定应列入固定资产投资工程投资费用以外的一切费用,包括土地使用权购买费、工业产权购买费、勘察设计费、电贴费、水贴费、建设单位管理费等。其中,土地使用权购买费、工业产权购买费等在会计处理时进入无形资产;勘察设计费、电贴费、水贴费、建设单位管理费等在会计处理时进入递延资产。
土地使用权购买费包括按照国家规定所支付的土地补偿费,树木、水井等附着物补偿费,迁坟费,安置补助费,土地管理费和耕地占用税等。计算方法按土地面积乘单价(由当地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
工业产权购买费包括专利权和非专利技术以及商标权等无形资产的购买费。估算方法为以实际发生买价、支付手续费以及其他相关费用加总计算。 勘察设计费主要包括编制可研报告费用、其他勘察费用。取值根据项目的复杂程度按有关规定而定。
水电贴费按国家有关规定,根据项目水电耗量测算。
建设单位管理费包括筹建期间人员工资,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为融资、寻求合作伙伴、取得地方政府和商界的支持等项活动的开支,以及其他费用等。此项费用因项目不同而差异较大,取值时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并结合项目实际而定。 (4)投资方向调节税。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选取。
(5)在静态投资估算过程中,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①、各项取值是否取之有据,不能盲目取值。
②、各项取值是否恰当,有无过高或过低现象,取值过高,膨胀投资规
模,影响项目的效益指标;取值过低,造成实际投资中的资金缺口,加大项目贷款风险。
③、投资估算是否涵盖各方面费用,有无漏项。 4.2.5动态投资估算
(1)建设期利息
建设期利息主要是指项目建设期间长期借款应支付的利息。此项费用在会计处理时要根据长期借款的用途不同分别处理,用于固定资产的长期借款部分,其相应的建设期利息进入固定资产;用于无形资产的长期借款部分,其相应的建设期利息进入无形资产;用于递延资产的长期借款部分,其相应的建设期利息进入递延资产。在各种资产所用长期借款难以界定的情况下,按各部分资产投资比例进行分摊。为简化计算,一般假定当年的长期借款支付均发生在年中,按半年计息,其后年份按全年计息,还款当年按年末偿还,全年计息。每年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如下:
每年应计利息=(年初借款累计+本年借款额/2)×年利率
此计算公式适用于项目建设期及投产期各年长期借款利息的计算。年利率一般按项目评估期相应期限的利率档次设定。
(2)价差预备费。
价差预备费是指项目建设期因设备、材料价格变动引起的投资增加额。计算公式为:
PC=Ii[(1+ f)i -1] 式中,PC为建设期(n年)涨价预备费;
Ii 为第i年的投资分配额; f 为价格上涨指数;
价格上涨指数的取值根据国家有关部门公布的前三年的数据取平均值。 (3)对动态投资估算需要注意的问题除静态投资中提到的方面之外,还要注意建设期利息清偿来源是否落实。
综合以上全部固定资产投资,估算出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编制固定资产
投资估算表。
4.3流动资金投资估算
合理的流动资金估算,有利于掌握项目的实际投资规模,防范项目的完工风险和资金风险。流动资金投资估算一般采取分项详细估算法进行评估。 4.3.1 流动资金投资估算公式
流动资金=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流动资产=应收帐款+存货+现金+预付帐款 流动负债=应付帐款+预付帐款
流动资金本年增加额=本年流动资金—上年流动资金 4.3.2 存货估算
(1)原材料估算
外购原材料占用流动资金=年外购原材料/周转次数
年外购原材料=项目设计生产能力×单位消耗×当年达产比例 单位消耗根据所选设备及其产品的有关指标取值。 周转次数=360/最低周转天数
最低周转天数一般按同类项目的平均实际周转天数并考虑保险系数取值。
(2)燃料及动力估算
外购燃料及动力占用流动资金=年外购燃料及动力/周转次数 年外购燃料及动力=项目设计生产能力×单位消耗×当年达产比例 单位消耗根据所选设备及其产品的有关指标取值。 (3)在产品估算
在产品占用流动资金=(年经营成本—销售费用)/周转次数
修理费按固定资产原值的一定比率计算。年工资及福利费、年其他制造费用的取值见效益评估部分的说明。周转次数根据产品的制造周期取值。
(4)产成品估算
产成品占用流动资金=年经营成本/周转次数
年经营成本=总成本费用—折旧—维简费—摊销费—利息支出 各项成本费用的取值见效益评估部分。 (5)存货估算小结与评价
存货=外购原材料+外购燃料及动力+在产品+产成品
存货估算中要注意以下方面:
①、原材料占用只计算外购部分,自供的中间环节的成品或半成品原材料不计算在内。
②、经营成本不包括折旧、摊销费、维简费、利息支付。 ③、周转次数要结合实际情况,不能理想化取值。
4.3.3 现金估算
现金=(年工资及福利费+年其他费用)/周转次数
年其他费用=制造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销售费用—(年工资及福利费+折旧+维简费+摊销费+修理费+利息支出)
年其他费用公式中括号内项目是指制造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及销售费用中的有关项目。各项费用取值见成本费用估算部分。 4.3.4应收帐款估算
应收帐款=年经营成本/周转次数
应收帐款周转次数的取值应根据企业经营管理中的实际情况而定,一般以前三年的周转次数平均值为基数适当调整。 4.3.5 应付帐款估算
应付帐款=(年外购原材料+年外购燃料及动力)/周转次数
在上述计算基础上,估算流动资金数额,编制流动资金投资估算表。 4.4资金筹措评估
筹资评估是评估和分析各项投资来源、出资方式、项目资本金来源和比
例是否落实和符合规定,对新建企业要着重对资本金来源进行分析和评价。筹资主要分为自有资金和借入资金两部分。
4.5自有资金评估
自有资金是借款人或项目承办人自己拥有的用于项目建设的资金。主要
包括资本金及资本溢价、折旧和盈余等。自有资金评估主要是综合估算项目自有资金落实情况,包括是否到位或到位的可能性如何,自有资金是否达到规定比例。
4.5.1 资本金
资本金是指新建项目承办企业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注册资金。根据投资主体的不同,资本金可分为国家资本金、法人资本金、个人资本金及外商资本金等。资本金的筹集可以采取国家投资、企业投资、外商投资、发行股票等方式。投资者可以用现金、实物、专有技术及其他无形资产等进行投资。
对以实物作为投资的,要评估以下方面:
(1)、实物的可利用性,该实物是否能在项目中物尽其用。 (2)、实物的新旧程度。
(3)、实物是否经过有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评估,估价方法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评估的价值是否合理
(4) 、实物的作价与项目中相应部分的投资金额是否一致。 对以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等作为投资的,要注意以下方面: (1) 、技术的先进性如何,近年有没有被淘汰的可能性。 (2) 、技术与项目中的设备是否配套。
(3)、技术是否经过有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评估,估价方法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评估的价值是否合理。 对以土地使用权作为投资的,主要注意以下方面:
(1)、该土地是以划拨方式还是出让方式获取的土地,如果是划拨土地,应取得政府有关部门的同意。
(2)、是否经过有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评估,估价方法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评估的价值是否合理。
对以现金方式作为投资的,要注意以下方面:
(1)、现金是否按计划足额到帐,有无验资报告。 (2) 、审查现金的来源,是否临时借入。 (3) 、要监控资金流向,防止资金挪用。
对以发行股票方式筹集资本金的,要注意以下方面:
(1)、证监会对项目所属行业的上市政策,对该项目或企业上市的意见。 (2)、拟发行股票企业近三年的生产经营、资产负债及现金流量情况,能否顺利上市。
(3)、对招股说明书进行分析,查清国家股、法人股、个人股的比例,落实现金到位情况。
(4)、现有上市公司以配股募集资金作为资本金的,应审查资金的用途是否与证券会的批复相一致。 4.5.2 资本溢价
资本溢价是指在资金筹措过程中,投资者缴付的出资额超出资本金的差额。测算和审查等同于资本金评估。
4.5.3折旧、盈余公积金、未分配利润
目前已生产经营的企业可以利用自己的折旧、盈余公积金、未分配利润
作为投资技改项目的自有资金。对此种筹资方式的评估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折旧、盈余公积金、未分配利润以银行存款形式存在的;另一种是折旧、盈余公积金、未分配利润以流动资金的形式存在,混合在企业目前全部周转资金中。对第一种情况,只需通过银行即可查实。第二种是技改项目中经常遇到的情况,也是自有资金到位风险较大的一种,对此种情况,应对企业近三年的生产经营、资产负债及现金流量情况进行详细分析,分析其流动资金是否充足,资金流动性是否较强,能否抽出资金进行技改。以法定盈余公积金作为自有资金时,剩余法定盈余公积金应不低于注册资本的25%。 4.5.4项目自有资金比例
不同行业的具体比例指标参照本手册第三篇第四部分《基础数据取值及取值依据》取值,以后由总行根据国家政策变化不定期进行调整。
4.6项目筹资估算
项目筹资主要是指项目承办人通过银行长短期借款、发行债券、融资租
赁、补偿贸易、预售货款等方式筹措项目资金。项目筹资评估就是对筹措数额、筹措方式、筹资成本、计划安排等进行分析。综合估算项目借入资金落实情况,能否到位或到位的可能性如何。
4.6.1银行借款
对由我行独自贷款支持的项目,银行借款的有关情况很清楚,一旦我行同意支持,基本上不存在到位风险,筹资成本和计划安排也在掌握之中。 对由几家银行共同支持的项目,银行借款的有关情况就较为复杂,借款的到位风险较大,而且,给予借款的银行越多,项目借款到位风险越大。对此种情况,可采取两种办法评估,一是由几家银行共同评估论证;二是我行要求借款人提供其他银行的正式贷款承诺函,根据各行承诺的金额、期限、币别,结合我行可能支持的额度,评估项目资金筹措情况。 4.6.2发行债券
发行债券是一种负债直接融资方式。在评估时要注意以下方面: (1)、是否具备发债条件,是否符合国家有关发债规定。 (2)、是否经国家有权部门批准。
(3)、发行债券资金的期限、金额、发债方式是否合适,是否能全部发售等。
4.6.3金融性融资租赁
金融性融资租赁是指建设项目不是通过贷款自行购置设备,而是通过租赁公司(出租方)代为购入,租给企业(承租方),以“融物”代替“融资”,是建设项目筹措资金的一种特殊方式。根据现行会计制度规定,金融性融资租赁租入固定资产作为承租方的固定资产管理,在租赁期满后,将所有权转移给承租方。对此种筹资方式评估时,注意以下方面:
(1)、金融性融资租赁的可能性,是否已签定协议,是否需要国家有权部门批准。
(2)、金融性融资租赁的合理性,租赁费是否过高,租入设备的先进性如何。
对金融性融资租赁的固定资产做如下处理:
(1)、租入的固定资产是建设项目投资的组成部分,作为现金流出。 (2)、租入固定资产视同项目的固定资产,其折旧一般按平均年限法计算,折旧额计入生产成本。
(3)、承租方在租赁期限内支付租赁费(包括手续费、利息、设备价款、运输费、途中保险费、安装调试费等)视同为“还本付息”。 4.6.4补偿贸易
补偿贸易是指外国厂商向进口国提供设备、专利技术等费用作为贷款,用进口国项目的全部或部分产品分期返销补偿的一种特殊贸易方式。以此种方式筹措项目资金时,要注意以下方面:
(1) 、补偿贸易协议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政策。 (2)、提供的设备、技术的先进性如何。 (3)、外国厂商的履约可能性,有无履约保证。 补偿贸易的会计处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4.6.5其他方式借入资金
其他方式借入资金主要指合同保证金,评估时要注意合同是否签定,对
方保证金是否到位。
4.7出具承诺结段的项目资金筹措评估
在出具贷款承诺时,由于项目一般都处于可研批复阶段,自有资金和借入资金可能尚未到位,此时只能审查资金筹措的可能性。当然,存在许多不确定因素,为了防范风险,一般要在贷款承诺中加注“落实我行贷款条件”等条件。
4.8)资金使用计划。
根据投资进度,编制资金使用计划,结合资金筹措,编制投资计划与资金筹措表。
第五章 项目效益评估
项目效益评估是贷款项目评估的核心工作,它依据项目评估其它方面评估成果,根据现行的财税制度,确定项目评估的基础财务数据,编制财务报表,分析计算项目直接发生的财务费用和效益,计算财务指标,考察项目的盈利能力、清偿能力、抗风险能力等财务状况(对于涉及外汇的项目还要进行外汇平衡分析),据以判断项目的盈利能力、还款能力及我行贷款综合效益,为项目贷款决策提供依据。 5.1测算参数(见第三篇第四部分) 5.2项目成本、收入、税收、利润的计算
5.2.1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递延资产原值的确定及折旧和摊销办法
(1)、固定资产原值的确定原则
购入的固定资产按照购买价加上支付的运输费、保险费、包装费、安装成本和缴纳的税金确定;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按照建造过程中发生的全部实际支出确定;投资者投入的固定资产,按资产评估确认或合同协议确定的价值入帐;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照租赁合同确定的价款加上运输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等确定。
企业购建固定资产所缴纳的投资方向调节税、耕地占用税、进口设备的增值税和关税应计入固定资产原值;与购建固定资产有关的建设期支付的贷款利息和发生的汇兑损失,也应计入相应的固定资产价值。
(2)、无形资产、递延资产原值的确定
无形资产是指企业长期使用但没有实物形态的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专利权、商标权、商誉等;递延资产指不能计入当期损益,应当在以后年度内分期摊销的各项费用,包括开办费和以经营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改良支出等。
无形资产原值的确定方法与固定资产相同,递延资产按实际发生值计算,与递延资产有关的建设期间发生的利息和汇兑损失应计入递延资产价值。
(3)、固定资产折旧方法与无形资产、递延资产摊销方法
在项目评估中,固定资产折旧可用分类折旧法计算,也可以用综合折旧法计算。由于目前企业固定资产实行分类折旧,因此评估中一般先对固定资产进行分类,根据财政部公布的折旧年限和残值率,采用平均年限法计算折旧。对于某些行业和企业,财政部允许实行快速折旧法。快速折旧法的方法很多,财政部规定使用的有两种: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和法。 ①平均年限法
平均年限法的固定资产折旧计算公式如下:
固定资产年折旧率={(1-预计的净残值率)/折旧年限}× 100% 固定资产年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 × 年折旧率 预计净残值率一般取3-5%。 ②双倍余额递减法
年折旧率=2/折旧年限×100%
年折旧额=固定资产帐面净值 × 年折旧率
在固定资产折旧到期前两年,要将固定资产帐面净值扣除预计的残值后的净额平均摊销。 ③年数总和法
年折旧率=(折旧年限—已使用年限)/ [折旧年限 ×(1+折旧年限)/ 2] ×100%
年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预计净残值)× 年折旧率
无形资产与递延资产根据其原值采用平均年限法分期摊销,无形资产明确规定有效期限的,按规定期限平均摊销;没有规定使用期限的,按预计使用期限或者不少于十年的期限平均摊销。开办费在项目投产后按不短于五年的期限平均摊销。
5.2.2成本的计算
产品成本必须按企业财务通则和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核算。成本计算中原辅材料、包装物、燃料动力的单耗、单价的取值要有理、有据。外购的投入物的成本按照买价加上应由企业负担的运杂费、装卸保险费、途中合理损耗、入库前加工整理和挑选费用以及缴纳的税金等计算;自制的投入物成本按照制造过程中发生的实际支出计算。因现行的增值税实行的是价外税,所以评估中计算产品成本时,外购投入物所支付的进项税要单列。 以工业企业为例,有关成本的构成和计算方法如下: (1)、总成本
总成本=制造成本+管理费用+财务费用+销售费用
制造成本=直接材料+直接工资+其它直接费用+制造费(包括折旧费、修理费、其它费用)
管理费用=公司经费+咨询审计费+技术转让费+无形资产与递延资产摊销+业务招待费+坏帐损失+其它
财务费用=经营期汇兑净损失+利息净支出+金融机构手续费+其它 销售费用=运输、装卸包装费+广告费、销售服务费+差旅费、办公费+其它 (2)经营成本
经营成本=总成本-折旧费-维简费-无形资产、递延资产摊销费-利息支出 维简费是指煤矿、森林等行业为维护简单再生产的费用。 5.2.3销售收入的计算
产品销售收入是指企业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等取得的收入,就工业企业而言,产品销售收入包括销售产成品、自制半成品和工业性劳务等取得的收入。销售收入的计算要注意产量和单价的取值是否合理。在项目达产以后的年份,一般以项目设计生产能力的产量作为计算项目销售收入的产量(产品有自用的要扣除)。而在投产初期,项目的实际产量往往低于设计生产能力,要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估算投产初期各年的达产率,而不能项目一投产就以100%的达产率来估算项目的销售收入。
5.2.4税金的计算
评估中税金的计算应注意以下三方面问题: (1) 、项目所涉及的税种是否都已计算。 (2)、计算公式是否正确。
(3)、所采用的税率是否符合现行规定。
我国现行的工商税收与项目评估有关的按其归属分类有:
(1)、进入项目总投资的有投资方向调节税、设备进口环节所交的增值税和关税。
(2)、进入产品成本的有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车船牌照使用税。 (3)、从销售收入中扣除的有消费税、营业税、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土地增值税、教育费附加。
(4)、从利润中扣除的有企业所得税。
上述有关内容的详细说明请参见第三篇第三部分《项目贷款评估基础知识》的介绍。
5.2.5利润的计算
评估中利润的计算应注意三方面问题: (1) 、利润的计算公式是否正确。
(2)、现行的增值税是价外税,计算利润时的销售收入、销售税金、销售成本在增值税方面的计算口径是否一致。 (3)、税后利润的分配顺序是否正确。
根据现行的增值税制度,企业的会计核算实行价税分离。在货物购进阶段,会计上主要是根据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增值税额和价款分别处理,属于价款部分计入购入物的成本,属于增值税部分,计入进项税额;在销售阶段,销售价格中不再含税,如果定价时含税,应还原为不含税价格作为销售收入,向购买者收取的增值税作为销项税额。根据以上原则,产品销售收入和产品成本中都不再含增值税,与之相适应,在利润核算过程中,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也不再包含增值税。
为规范计算和方便比较,评估中利润的计算口径应与企业现行的计算方法相一致,因此,年利润和年税金应按以下公式计算:
年利润总额=年产品销售收入(不含销项税)—年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不含增值税)—年总成本(不含进项税)
年销售税金及附加=年消费税+年营业税+年资源税+年城市维护建设税+年教育费附加+其它
企业缴完所得税以后的利润一般按以下顺序进行分配:
(1)、弥补被没收财物的损失,支付各项税收的滞纳金和罚款。 (2)、弥补以前年份亏损。 (3) 、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4)、提取公益金。
(5)、向投资者分配利润。
向投资者分配利润之前,经董事会同意可以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
5.3项目现金流量分析
一个项目或方案可视作一个系统,在建设和生产经营期间这个系统必定存在现金流入和流出,人们把在某一时间内流入该系统的现金称为现金流入(如销售收入等),把流出该系统的现金称为现金流出(如投资支出,原材料支出等),现金流入与现金流出统称现金流量。在项目评估中现金流入用正值表示,现金流出用负值表示,现金流入与现金流出的差称为净现金流量。现金流量只计算实际的现金收支,不计算非实际的现金收支(如折旧、存货、应收帐款等),并要如实记录流入或流出的发生时间。因此,在计算现金流量时,折旧费支出、无形资产与递延资产摊销都不能做为现金流出,因为这三项费用只是项目内部的现金转移,固定资产投资、无形资产和递延资产投资已按其发生时间作为一次性支出计入项目的现金流出中,如果再将折旧等视为现金流出,就会出现重复计算。另外,项目生产经营期间所支付的利息应计入产品总成本中的,但在编制全部投资现金流量表时,全部投资都假设为自有资金,以全部投资为计算基础,利息支出不作为现金支出;而在编制
自有资金和贷款资金现金流量表时,借款利息应作为现金流出。
现金流量分析是根据项目在计算期(包括建设期和经营期)内各年的现金流入和流出,通过现金流量表计算各项静态和动态评价指标,用以反映项目的获利能力和还款能力。通过现金流量表计算的评价指标有投资回收期(静态、动态)、净现值、净现值率、内部收益率等。
根据投资计算基础的不同,现金流量分析可分为如下五种,即全部投资现金流量表、自有资金现金流量表、固定资产贷款现金流量表、国内投资现金流量表、项目合营各方现金流量表,银行项目评估时只须编制前三种即可。
(1)、全部投资现金流量表。该表以全部投资作为计算的基础,从全部投资角度计算现金流量,即借款不作为现金流入,借款利息和本金的偿还不作为现金流出。全部投资均视为自有资金,用该表可以计算全部投资的内部收益率、净现值、投资回收期等评价指标。以该表所计算的指标可以剔除不同项目因资金条件不同和负债水平不同所造成的不可比性。
(2)、自有资金现金流量表。该表从投资者的角度出发,以投资者的出资额为计算基础,用以计算自有资金财务内部收益率、净现值等评价指标,考察项目自有资金的盈利能力。
(3)、固定资产贷款现金流量表。该表以固定资产贷款资金做为计算基
础,可以较为直接地反映项目的贷款偿还能力,用于弥补全部投资现金流量分析的不足。该表把从项目中获取的各种收益做为现金流入;现金流出中的建设投资只列需还本付息部分(在以项目融资方式建设的项目中,由于次等债务迟于一般贷款的偿还,因此次级贷款也不作为现金流出。),项目流动资金不作为现金流出,流动资金贷款利息和次级贷款的利息作为现金流出,税后利润中不能用于偿还贷款的资金也将作为现金流出,其它的流出项目与全部投资现金流量表相同。
有关固定资产现金流量表的使用补充说明如下:
(1)、根据整个项目计算期的净现金流量计算固定资产IRR(内部收益率)和NPV(净现值),判断项目在计算期内还款能力。
(2)、在贷款期限已定的情况下,求出计算期与贷款期相等的IRR,并与贷款利率进行比较,如IRR高于贷款利率,说明项目在既定的贷款期内可以偿还贷款;如IRR低于贷款利率,说明项目在既定的贷款期内不能偿还贷款。 (3)、在贷款期限已定的情况下,以贷款利率为折现率,求出计算期与贷款期相等的NPV。如NPV大于0,说明项目可以按时偿还贷款;如NPV小于0,说明项目不能按时偿还贷款。
(4)、根据各年的净现金流量的分布情况安排还款计划。根据固定资产现金流量表所计算的各年的净现金流量最能够反映项目各年可还款资金的分布情况,据此安排的贷款偿还计划可以使项目的贷款偿还与项目的可还款资金在时间上相吻合。
全部投资、自有资金、固定资产贷款现金流量表由于计算基础不同,各自现金流量表的流入和流出项目也不同,在判断哪些应作为现金流入、哪些应作为现金流出时,要根据计算基础进行判断。 5.4项目财务盈利能力分析
项目的盈利能力分析主要通过内部收益率等六个评价指标进行,不同现金流量表中现金流入和流出的结构不同,但计算评价指标时所使用的公式是一样的。
5.4.1财务内部收益率(financial internal rate of return)
财务内部收益率是反映项目获利能力的动态指标,其计算表达式为: n
Σ(CI-CO)(1+FIRR)- t=0 tt=1
式中,CI—现金流入量 CO—现金流出量 n—计算期
FIRR—财务内部收益率
在贷款项目评估中,一般计算全部投资内部收益率和固定资产贷款内部收
益率即可。
财务内部收益率可通过财务现金流量表现值计算,用试差法求得。一般来说,试算用的两个相邻折现率之差最好不要超过2%,最大不要超过5%。线性插值计算公式为:
FIRR=i1+(i2 -i1)∣NPV1∣/(∣NPV1∣+∣NPV2∣) 式中, i1 —试算低的折现率
i2 —试算高的折现率
NPV1—低折现率的净现值(正值)的绝对值 NPV2—高折现率的净现值(负值)的绝对值
将求出的全部投资FIRR与期望收益率或基准收益率或行业FIRR等进行比较,全部投资FIRR大于所选定的判别标准时,项目就是可以接受的。例如全部投资FIRR高于行业平均水平,评估人员就可断定项目的获利能力高于行业平均水平。
由于全部投资FIRR没有考虑不同项目间资金来源的差异性,不能分析项目不同的负债率对还款能力的影响,无法直接从该指标中看出项目具体的还款能力,不便用于不同项目间的还款能力的比较,因此有必要计算固定资产贷款FIRR。该指标可以较为确切地反映出项目的还款能力,在以复利方式计算贷款本息的条件下,固定资产贷款资金的FIRR可以直接与贷款利率进行比较。 5.4.2财务净现值(financial net present value)
财务净现值是反映项目在计算期内获利能力的动态评价指标。一个项目的净现值是指项目按照基准收益率或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设定的折现率,将各年的净现金流量折现到建设起点(建设期初)的现值之和,其表达式为: n
FNPV=Σ(CI-CO)(1+i)-t t
t=1
式中(CI-CO)t—第t年的净现金流入量 n—计算期
i—基准收益率或设定的折现率
财务净现值可通过现金流量表中净现金流量的现值求得,其结果不外乎净现值大于、等于或小于零三种情况。财务净现值大于零,表明项目的获利能力超过基准收益率或设定的收益率或利率;净现值等于零表明项目的获利能力等于设定收益率或基准收益率或利率;财务净现值小于零,表明项目的获利能力达不到基准收益率或设定的收益率或利率。一般来说,FNPV>0的项目是可以接受的。在全部投资现金流量分析中,如以行业平均收益率为折现率进行计算,FNPV>0,说明本项目的获利能力高于行业平均水平。在固定资产贷款现金流量分析中,折现率用贷款利率,如FNPV>0,则表面项目的获利能力高于贷款利率。
5.4.3净现值率(rate of net present value)
净现值率为项目的财务净现值与总投资现值之比,其计算公式为: FNPVR=FNPV/PVI
式中,FNPVR为净现值率,PVI为总投资现值。
净现值率主要用于投资额不等的项目的比较,净现值率越大,表明项目单位投资能获得的净现值就越大,项目的效益就越好。 5.4.4投资回收期(return period of investment)
投资回收期亦称返本年限,是指用项目净收益抵偿项目全部投资所需时间,它是项目在财务上投资回收能力的主要评价指标。投资回收期(以年表示)一般从开始建设年份算起,其计算表达式为: pt
Σ(CI-CO)= 0 t t=1
上式中Pt为投资回收期。投资回收期可根据财务现金流量表计算求得,计算公式为:
投资回收期(Pt )=累计净现金流量开始出现正值年份数-1+上年累计净现金流量绝对值/当年净现金流量
在以全部投资为基础的财务评价中,投资回收期表明项目在静态的方式下收回全部投资所需的时间。在以固定资产贷款为基础的现金流量表中,投资回收期表明项目在最大能力下偿还贷款所需的时间。 5.4.5投资利润率
投资利润率是指项目达到设计生产能力后的一个正常年份的年利润总额与项目总投资的比率,它是考察项目单位投资盈利能力的静态指标。对生产期内各年利润额变化较大的项目,应以生产期各年的平均年利润来计算,计算公式为:
投资利润率=年利润总额或年平均利润总额/项目总投资×100%
在项目评估中,将项目投资利润率与行业平均利润率或其它基准利润率比较,以判断项目的投资利润率是否达到本行业的平均水平或所希望达到的水平。
5.4.6投资利税率
投资利税率是项目达到设计生产能力后的一个正常生产年份的利税总额或项目生产期内年平均利税总额与项目总投资的比率。计算公式为: 投资利税率=年利税总额或年平均利税总额/项目总投资X 100% 年利税总额=年销售收入(不含销项税)- 年总成本费用(不含进项税) 或:年利税总额=年利润总额+年销售税金及附加(不含增值税) 在项目评估中,可将投资利税率与行业平均利税率对比,以判别项目单位投资对国家积累的贡献水平是否达到本行业的平均水平。 5.4.7资本金利润率
资本金利润率是在项目达产后的正常生产年份的利润总额或项目生产期内年平均利润总额与资本金的比率,它反映项目资本金的盈利能力。其计算公式为:
资本金利润率=年利润总额或年平均利润总额/资本金×100%
5.5项目还款能力分析
在项目获利能力的分析中已对项目的还款能力进行了初步判断,这里再
从项目贷款偿还期计算角度对项目还款能力进行更直接的分析。
项目归还贷款所需的时间就是贷款偿还期,计算这个指标可以了解到:在还款时间及还款方式既定的情况下,项目能否满足还款要求。通常以最大能力法计算项目贷款偿还期、还款期间各年应计利息,并以此为基础数据,确定贷款期限及分年还款计划。
项目的贷款可能包括国内贷款和国外贷款,贷款偿还期计算是通过编制“还本付息估算表”进行的,国内贷款偿还期有关计算公式如下:
贷款偿还期=当年贷款偿还后开始出现盈余的年份数—1+当年偿还借款额/当年可用于还款的资金
当年应计利息=[年初贷款累计+本年贷款支用/2]×年利率 本年年初贷款累计=上年年末贷款累计
建设期年末贷款累计=年初贷款累计+本年贷款支用(如果建设期的贷款利息必须当年支付)
建设期年末贷款累计=年初贷款累计+本年贷款支用+本年应计利息(如果建设期借款利息允许资本化)
生产期间的年末贷款累计=年初贷款累计-本年偿还本金
国外借款的偿还。国外借款的偿还要根据借款协议中所约定的还款方式,结合项目的还款资金来源,分析预测项目的还款能力。国外借款的偿还一般有按贷款本金等额偿还、按贷款本金和利息余额还款(或称年金还本付息)等方式。
国外贷款各年应计利息=年初贷款余额×贷款利率
贷款第一年的利息=当年贷款使用/2×贷款利率(也可以根据明确的时间计算)
在各年等额偿还贷款本息的情况下,各年应偿还的贷款本息金额计算公司如下:
各年应偿还的贷款本息=开始还款年份的年初贷款余额P×(A/P,I,N) 式中,(A/P,I,N)为年金的现值系数。年初年末的贷款余额的计算与
国内贷款相同。
分析项目的还款能力时,除了进行还款指标计算外,还必须把项目的还款资金来源分析作为评估的重点。项目的还款资金除了项目本身所产生的资金外,还允许项目业主以其综合效益还贷。
5.6外汇平衡分析
外汇平衡分析是对建设或生产经营中使用外汇的项目,通过编制外汇平衡表,对项目今后生产经营和还款的外汇平衡能力进行分析。在我国外汇短缺的时候,对外汇的管制比较严格,一般要求项目自求外汇平衡,这时应把项目能否自行外汇平衡作为项目评估的重点。随着我国外汇储备的增加,已经实行经常项目项下可自由兑换,不再要求项目一定要实现自身外汇平衡。这时外汇平衡分析的目的,在于判断项目可能面临的外汇汇率和利率风险,并通过敏感性分析预测外汇风险对项目效益的影响。 5.7不确定性分析
项目评估所采用的数据,大多数来自预测和估算,随着项目的实施和时间的推移,项目原料市场和产品市场供求关系、技术水平、经济环境、政策法律等将影响项目效益的不确定性因素都可能发生变化。为了分析不确定因素对经济评价指标的影响程度,明了项目可能承担的风险,需要进行不确定性分析,以确定项目在经济、财务上的可靠性程度。
项目不确定性分析主要包括: 5.7.1盈亏平衡分析
盈亏平衡分析是通过计算盈亏平衡点(BEP)以分析项目成本与收益平衡关系的一种方法。在盈亏平衡点上,企业的销售收入总额与产品销售总成本(含销售税金)相等,企业处于不盈不亏状态。盈亏平衡点通常根据正常生产年份产品产量或销售量、固定成本、变动成本、产品价格、销售税金及附加等数据计算,用生产能力利用率、产量、销售收入及销售单价来表示。 (1)、用实际产量表示的盈亏平衡点,其计算公式为:
盈亏平衡点产量=年固定成本/(产品单价—单位产品可变成本—单位
产品销售税金)
(2)、用销售收入表示的盈亏平衡点,其计算公式为:
盈亏平衡点销售收入=产品单价×年固定成本/(产品单价—单位产品可变成本—单位产品销售税金)
(3)、用生产能力利用率表示的盈回平衡点,其计算公式为: 盈亏平衡点生产能力利用率=年固定成本/(年销售收入—年变动成本—年销售税金)×100%
(4)、达产年份以销售单价表示的盈亏平衡点,其计算公式为: 盈亏平衡点销售单价=达产年份单位产品固定成本+单位产品变动成本+单位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
一般情况下,不管以何种形式表示,盈亏平衡点都是越低越好,因为盈亏平衡点越低表明项目抗风险能力越强。用盈亏平衡点来分析项目的抗风险能力时必须结合项目的背景材料进行,只有结合项目具体情况,才能对项目的抗风险能力做出正确判断。
计算盈亏平衡点时,要注意销售单价、销售收入、变动成本、销售税金在增值税计算口径上的一致性。 5.7.2敏感性分析
敏感性分析通过分析项目主要因素发生变化时对项目经济评价指标的影响程度,从中找出对项目效益影响最大的最敏感因素,并进一步分析其可能产生的影响。在项目计算期内可能发生变化的因素有产品销售收入、经营成本、固定资产投资、以及利率和汇率等。
敏感性分析通常是分析上述这些因素单因素变化或多因素一起变化对项目内部收益率产生的影响,银行则可以分析敏感因素的变化对贷款偿还期及其关心的其它问题的影响。项目对某种因素的敏感程度可以表示为该因素按一定比例时评价指标的变化(列表表示),也可以表示为评价指标达到某个临界点时允许某个因素变化的最大极限。
进行敏感性分析时,各敏感因素及其变化幅度的确定要在经过深入调查
分析的基础上进行,特别是变化幅度,不能简单机械地盲目确定。 5.8我行贷款综合效益评估(参考使用)
贷款综合效益是指向我行借款的客户通过在我行开户并在我行存款和叙做中间业务将给我带来的收益,它等于客户在我行叙做各项业务的总收益减去我行提供各种服务的总费用。随着我行向国有商业银行的转变以及贷款利率市场化的日益临近,弄清每笔贷款综合效益的要求越来越迫切。贷款综合效益将成为我行与客户谈判贷款条件、进行贷款决策的主要依据。根据不同项目给我行带来的综合效益不同,我行在贷款利率、担保条件等方面将可以有所不同。贷款综合效益可分为存款效益、贷款效益和结算业务效益三方面,有关计算公式如下: 5.8.1存款效益的测算
人民币存款效益值={日均存款额×[一年期贷款利率×(1-人行存款准备金比率)+准备金存款利率×人行存款准备金比率] ×(1-营业税率)-日均存款额×相应期限的存款利率}×效益系数×存款附加系数
外汇存款效益值=[日均存款额×一年期按六个月浮动贷款利率×(1—营业税率)—日均存款额×相应期限的存款利率] ×效益系数×存款附加系数 5.8.2贷款效益的测算
人民币贷款效益值=[贷款余额×相应期限贷款利率×(1—营业税率)—贷款余额×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 ×效益系数
外币贷款效益值=[贷款余额×相应期限贷款利率×(1—营业税率)—贷款余额×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 ×效益系数 5.8.3结算业务效益的测算
结算效益值=结算业务收入×(1—营业税率)×结算附加系数 5.8.4其他业务效益的测算 根据具体情况计算。 5.8.5营销费用和资金成本
包括吸收存款、为客户提供信息、召开研讨会等营销活动中发生的直接
支出。
5.8.6贷款项目的综合效益值为以上方法计算结果的代数和。 5.8.7上述测算中有关系数的确定如下:
(1)、为鼓励存款、结算,在确定业务效益值时,给存款、结算业务的附加系数,目前暂定为4。
(2)、由于只有存款与贷款相结合才能取得利差,而单笔的存款和贷款都不能完全取得利差,因此在确定存款、贷款的效益值时,设定效益系数,数值为0.5,以便真实地测算其带来的收益。 5.9效益评价结论
对项目本身的效益及还款能力、我行贷款综合效益进行结论性评价。 5.10关于改扩建与技术改造项目的评价
改、扩建技术改造项目是指现有企业为了生存与发展所进行的改建、扩
建、恢复、迁建和技术改造项目,改扩建与技术改造项目的特点是项目是在现有的企业基础上进行的。
5.10.1改扩建与技术改造项目评价的目标
改扩建与技术改造项目评价目标有两个:首先是通过计算改扩建与技术改造项目的全部投资内部收益率和净现值,评估项目的获利能力和项目的可取性;其次是通过评估项目实施后借款人整体财务状况,判断项目的还款能力。 5.10.2改扩建与技术改造项目获利能力的评价
(1)、企业局部改扩建项目,项目的范围是企业的一个组成部分,项目的费用和效益与原项目不易区分时,先计算改扩建后(即有项目)以及不改扩建(无项目)两种情况下的效益和费用,采用“有无法”,通过这两套数据的差额,计算增量 ΔIRR和ΔNPV,以判断项目的获力能力和可取性。有项目时的投资包括原有固定资产价值(原值或重估值)和新增固定资产投资,流动资金中包括原有流动资金和新增流动资金;无项目时应以企业原有固定资产价值做为项目投资,以企业原有流动资金做为项目流动资金。
(2)、当改扩建项目的效益和费用与原有企业可分开计算的,可视同新
建项目,直接采用增量效益和增量费用,计算增量 ΔIRR和ΔNPV,以判断项目的获利能力和可取性。
5.10.3改扩建项目还款能力的评价
(1)、改扩建项目的还款能力的分析应着眼于总量清偿能力分析,对项目实施后企业整体财务状况进行分析,评估企业整体还款能力。采用有无法计算的项目,有项目时的财务数据即是项目的总体数据,可以直接进行改扩建后项目的还款能力的计算,但必须考虑企业的原有负债情况和改扩建后企业可还款资金的分配。
(2)、对于项目的效益和费用与原有企业可分开计算的改扩建项目,在分析其总体的还款能力时,一般认为在编制损益表时应将项目范围内和原有企业其他部分(即项目范围外)的成本费用、销售收入、销售税金及附加等数据对应相加,计算项目实施后企业总体实现利润情况和还款能力。对于这类项目,为了简化处理,只计算项目本身的实现利润情况,在计算还款能力时考虑综合还贷因素,看是否可以从原有企业获得还款资金,或者项目本身的可还款资金必须拿出一部分用于偿还原有企业的债务或其他支付。
第六章 贷款担保评估
贷款担保评估主要是对借款人提供的保证、抵押和质押等贷款风险防范措施的可靠性和可行性进行分析。 6.1保证评估
6.1.1保证人资格评估
保证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对其拥有的财产享有所有权或依法处分权,保证人对借款人提供保证的行为符合国家有关法律及行政法规的规定。法律对保证人资格有明确的规定,如对于政府保证,我国《担保法》第七条明确规定:“国家机关不得为保证人,但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只有符合资格的保证人,才有签署保
证的权利,银行的利益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保证人如为合资企业、股份制企业、有限责任公司等,还须提供公司董事会决议、授权书及其他有关资料。
6.1.2 保证人担保能力评估
保证人担保能力评估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保证人的财务结构与负债规模,考察保证人近三年的各项财务指标。
(2)、保证人或有负债(指保证人为其他单位提供的担保数额)规模、责任程度及其期限分布。
(3)、保证人的有效资产及权利保障性,对已经用于抵押的财产应进行详细了解。
(4)、保证人的信用等级评定。
(5)、保证人盈利能力及偿付债务的信用记录。 (6)、保证人是否涉及重大债权债务纠纷
(7)、担保系数(见第四篇相关文件《担保系数参照表》)
6.1.3保证人的保证意愿评估
在考察保证人的保证意愿时,主要考虑:保证人履行保证协议的历史记录;在以往的保证中,保证人所表现出的保证能力;保证人履约是出于自愿,还是银行采取法律诉讼或其他行动的结果。如果保证人有过未履行保证义务的记录,并且没有明确证据表明他愿意履行其保证义务,就应对保证的有效性持谨慎的态度。
6.1.4保证人履约的经济动机及其与借款人之间的关系评估
保证人以其自身的财产和信誉为借款人承担经济和法律上的责任,即承担与借款人相同的还款责任,因而在分析保证的有效性时,有必要掌握保证人履约的经济动机及其与借款人之间的关系。保证人履约的经济动机包括: (1)保证人已经部分履行了保证义务。
(2)保证人在贷款项目上有相当比例的投资份额。
(3)保证人的建设项目与贷款项目是交叉抵押的,或是与这笔贷款混
合在一起。
(4)保证是以某项变现力很强的财产作为反担保,同时该项财产又在保证人控制之下。
保证人主要有借款企业的股东、合伙人、高级管理人员、母公司和有业务往来的公司,保证人与借款人之间往往存在不同程度的经济利益关系。要注意完全依赖保证担保的贷款,掌握保证人和借款人对贷款的关心程度。 6.1.5保证的法律责任评估
按照保证人承担法律责任的程度,保证可分为连带责任保证和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是指当借款人违约时,无论借款人是否提供抵押物或将来支付能力如何,保证人都将支付全部到期的本金和利息。一般保证是只当借款人使用所有的还款手段仍然不能偿还贷款时,保证人才按保证协议偿付借款人剩余部分的债务。由于保证类型不同,保证人承担的法律责任也不同。评估时应特别注意由于保证法律责任的不同,对贷款偿还的影响。 6.2抵(质)押评估
6.2.1抵押物、质物是否符合国家政策、法律规定的范围,抵(质)押人对借款人提供抵(质)押保证的行为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及行政法规的规定。 、抵押物
我国《担保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可以充当抵押物的财产有: ①、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 ②、抵押人所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
③、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 ④、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 ⑤、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丘、荒滩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权;
⑥、依法可以抵押的其他财产。
《担保法》还规定了不能充当抵押物的财产。信贷人员在审查抵押贷款
时,要注意抵押物的种类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当抵押物金额较大且同时支持两项或两项以上贷款时,按抵押物清偿顺序,可将抵押权分为第一抵押权和第二抵押权。如果贷款金额较大,一种抵押物不足以提供支持时,就必须提供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抵押物,或者对两种以上的抵押物进行组合。 (2)、质押物
质押可分为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按我国法律规定,可以充当权利质押的质物有:
①、汇票、支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 ②、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
③、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 ④、依法可以质押的其他权利。
(3)、在抵(质)押评估中,信贷人员应通过现场勘察或到产权核准部门进行了解,与借款人提供的资料进行核对,确保抵(质)押物名副其实,数量、质量、权属清晰,合法有效。
6.2.2抵押人、出质人对抵押物、质物享有所有权或依法处分权的评估。 (1)、调查抵(质)押物在权属所在地的变现难易程度和变现的价值损失程度。
(2)、产权证明文件不齐全的,要了解产权办理的可能性和进度,是否可以办理备案和相关权利手续。
(3)、对以共有财产、第三者财产进行抵(质)押的,应调查抵(质)押人的意愿是否真实有效。
6.2.3抵(质)押物是否易于保管、转让和变现的评估
(1)、评估抵(质)押物的保存现状、保存条件、保存难易程度、保存费用等
(2)、评估抵(质)押物在权属所在地的变现难易程度和变现的价值损失程度。
(3)、分析财产保险情况,是否已经办理保险,保险权益是否已转让我行或是否已经出具把保险权益转让给我行的承诺函,以及保险部门的意见如何。
6.2.4使用权质押物的有效年限是否符合贷款要求的评估
如果质押物是一种使用权时,应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对其使用年限进行审核,且依法有效使用年限原则上应长于我行贷款期限一年(含)以上。
6.2.5抵(质)押率的合理性评估
抵押物、质物价值足以清偿担保的贷款本息及费用,抵(质)押率是否按中国银行总行制定的标准执行。对此,信贷人员应根据评估报告,进行现场核实,尤其要核实其评估所采用的方法和评估标准的合理性。 (1)、抵押物评估的方法
按照目前国际上普遍承认的财产评估标准,财产评估的基本方法可分为收益现值法、重置成本法、现行市价法和清算价格法。
①、收益现值法,是根据被评估资产的合理的预期获利能力和适当的折算率,计算出资产的现值。
②、重置成本法,是通过确定被评估资产的重置成本,减去资产的实体有形损耗、功能性和经济性陈旧贬值评定资产的重估价值。
③、现行市价法,是根据与被评估对象相同或者类似的资产的现行市场价格来确定被评估资产的价格。
④、清算价格法,是采取直接比较和间接比较的方式,这种方法与现行市价法的区别在于:用清算价格法进行资产评估时,其价格基础不是现行市价而是企业清算时的可变现价格。
不同的资产有不同的评估方法。在对抵押物的进行价值评估时,还应考虑到市场趋势、银行处理同类抵(质)押物的经验和抵(质)押物处置的费用。评估时对抵押物的使用年限要到政府有关部门核实。 (2)、抵(质)押率计算公式
抵(质)押率=贷款本金/抵押(质)物作价限额×100%
6.3 其他担保方式评估 6.3.1信用贷款(免担保)
信用贷款是指凭借款人信誉发放的贷款。其最大特点是不需要保证和抵押,仅凭借款人的信用就可以取得贷款。信用贷款因其风险较大,发放时需从严掌握,一般仅向实力雄厚,信誉卓著的借款人发放,且期限较短。 6.3.2票据贴现
票据贴现系指贷款人以购买借款人未到期商业票据的方式发放的贷款。即票据收款人在票据到期以前将票据权利转让银行,并贴付一定利息从银行取得现款的一种短期融资方式。实质上是银行以票据为担保而对持票人发放的一种贷款。 6.3.3备用信用证
备用信用证是指某一银行对开证申请人为贷款目的而开出的以一定条件为前提的信用证,这种信用证实际上相当于某一银行以其信用为开证申请人在其他银行的借款提供的担保,因此,银行可以在审查开证行的信用的基础上,接受以这种信用证形式的贷款申请。 6.3.4安慰信
安慰信系指一种保证书,母公司对子公司的借款不作正式担保,而代之以安慰信,安慰信本身不具备法律效力,仅是一种支持的承诺。
第七章 贷款风险评价
贷款风险评价是将项目贷款按五大方面、四类风险程度进行打分评价,风险评价五方面是:政策和地区性风险、借款人风险、项目风险、担保风险、其他风险。四类风险程度由低到高的顺序为:低风险、较低风险、较高风险、高风险。
按照本手册的适用范围,所有正式评估的贷款项目均应进行打分评价,
并按照最终得分结果进行贷前风险评级。 7.1 政策和地区风险 7.1.1国家政策因素
国家政策评价按照国家重点支持、地方重点支持、一般支持、限制支持四种风险程度取值。列入国家产业发展规划的重点行业、企业项目属于国家重点支持;列入各地发展规划的对象属于地方重点支持;列入国家产业发展规划但未明确是重点对象的属于一般支持;列入国家限制发展范围的属于限制支持。
7.1.2我行行业政策
我行行业政策按照总行重点支持、总行一般支持/分行重点支持、总行限制/分行一般支持、我行限制支持四种风险程度取值。列入总行信贷政策或指导意见中的行业属于总行重点支持;列入总行支持范畴但只属于个别分行重点支持的行业属总行一般支持/分行重点支持;在我行信贷政策或指导意见中原则限制的,或地区分行一般支持的行业属总行限制/分行一般支持;在我行信贷政策中明确限制发展的行业属我行限制支持。 7.1.3投资环境风险。
投资环境风险主要包括当地法律、经济环境等因素,如该地区经济发展的形势,是否有逃废、悬空银行债行为,当地的政府是否与银行积极配合等。 7.2借款人风险
7.2.1我行客户信用等级
客户信用等级按照我行10级信用评级结果给予打分。 7.2.2借款人规模
借款人规模按照国际水平、国内大、中、小型级别核定打分。列入全球500强的在华投资的跨国性外商投资企业或在国外上市的企业属于国际性水平;列入国家500强的企业属于大型规模;列入全国行业百强或地区性十强的企业属于中型企业;其他为小型企业。 7.2.3借款人项目承办能力
借款人承办能力按照借款人在同行业中的强、弱核定打分。 7.2.4调节因素
(1)对于借款人授信风险值超过风险限额的情况,根据超出程度,分别予以倒扣分。
对于我行重点客户,根据归属级别,分别予以加分。 7.3项目风险
7.3.1项目技术风险
依据借款人拟建设的技术成熟及规范程度、技术先进性程度、技术适用性程度进行评定。 7.3.2项目建设风险
依据项目完工进程、配套条件落实程度进行评定。 7.3.3资金风险
依据资本金、其他融资的落实程度进行评定。 7.3.4项目财务风险 (1)内部收益率
依据贷款项目内部收益率与同行业标准水平的差异幅度进行评定。 (2)偿债覆盖率
依据借款人的偿债覆盖率的程度进行评定。 7.3.5市场风险
(1) 市场供求状况
依据供小于求、供求平衡、供大于求的标准核定打分。
(2) 产品竞争性
依据产品在国际、国内同行业中的竞争程度,及掌握的市场份额进行评定。
7.3.6调节因素
对于资本金比例低于国家规定的,予以倒扣分。
(2)对于产品周期处于萌芽期/衰退期的予以倒扣分,对于产品周期处
于成熟期/成长期的予以适当加分。 7.4担保风险
根据贷款项目的担保方式,任选下列一类评定指标进行核定打分。 7.4.1根据担保种类划分评价得分:
(1)保证担保风险
保证担保是指单一保证人提供的连带保证担保,依据保证人信用等级、保证系数、保证人履约纪录进行核定。 (2)抵/质押担保风险
抵(质)押担保是指只有单一抵押品或质押品的担保,依据抵/质押率、变现能力、押品价值变动风险进行核定 (3)联合担保风险
联合担保是指有两个(两个以上)保证人担保或既有保证又有(质)押的担保方式。如果在联合担保方式下任一担保金额覆盖全部贷款金额,那么先按照(1)(2)类标准计算得分,然后再按平均权重核算出综合得分;如果在联合担保方式下其中一个担保方式全部覆盖贷款金额,那么以该担保方式的得分作为该笔贷款担保风险评价的最终得分;如果在联合担保方式下任一担保金额均不能覆盖其全部贷款金额,那么先按照(1)(2)类标准计算得分,再根据各担保的实际比例核算出综合得分。 (4)信用贷款
信用贷款指无任何担保形式的贷款,此类贷款的担保风险为0分。 7.4.2调节因素
(1)对于我行与借款人之间存在互保或连环保的情况予以倒扣分。 (2)对于借款人以存单、国库券、中央银行发行的债券作质押担保的情况予以加分。
(3)如果是一般保证担保相应扣减其得分的50%。 7.5其他风险(包括利率风险和外汇贷款的汇率风险) 7.6综合风险得分
7.7核定贷款风险级别
7.7.1根据对各类风险因素的评估结果,对该笔贷款进行风险评级打分。 7.7.2根据贷款风险评价得分结果进行贷款分类,贷款风险级别共分为九级。各级贷款情况概述仅作为参考标准,贷款评级的主要依据是综合得分。 (1)一级贷款:综合风险评价得分95分以上,属国家政策和我行信贷政策重点支持范围,贷款要件齐备,地区风险低。借款人信用等级在AA以上(含),项目承办能力很强。项目技术、建设、市场风险低,各项资金落实到位,项目本身效益足够偿还贷款,对其它还款来源和担保无依赖。担保能力强,还款保证充足,押品变现不成问题。
(2)二级贷款:综合风险评价得分在95(含)-90分之间,属国家政策和我行信贷政策重点支持范围,贷款要件齐备,地区风险低。借款人信用等级在A以上(含),项目承办能力较强。项目技术、建设、市场风险低,各项资金落实到位,项目本身效益足够偿还贷款,对其它还款来源依赖很小。还款保证充足,押品变现能力较好。
(3)三级贷款:综合风险评价得分90(含)-80分之间,属国家政策和我行政策支持范围,贷款要件基本齐备,地区风险较低。借款人信用等级在BBB以上(含),项目承办能力较强。项目技术、建设、市场风险较低,各项资金已承诺或部分到位,项目本身效益可以偿还贷款,对其它还款来源和担保依赖较小。还款担保充足,押品变现能力尚可。
(4)四级贷款:综合风险评价得分80(含)-75分之间,属国家重点支持和我行信贷政策一般支持范围,贷款要件基本齐备,地区风险较低。借款人信用等级在BB以上(含),项目承办能力一般。项目技术、建设、市场风险较低,各项资金已承诺或部分到位,项目本身效益可偿还大部分贷款,对其它还款来源和担保有依赖。贷款保证人担保能力良好,押品变现一般,仅有保证或抵押一项可能不足以覆盖贷款。
(5)五级贷款:综合风险评价得分75(含)-70分之间,属国家政策支持,我行信贷政策一般支持范围,缺少部分贷款要件,但可以补充,项目
存在地区风险。借款人信用等级在CCC以上(含),项目承办能力一般。项目存在技术、建设、市场风险,各项资金已有意向承诺,项目本身效益只能偿还部分贷款,对其它还款来源和担保有较大依赖。还款保证人担保能力尚可,押品变现有一定难度,必须同时需要保证和抵押才能覆盖贷款。 (6)六级贷款:综合风险评价得分60分以上,属国家政策和我行信贷政策一般支持范围,缺少部分贷款要件,但补充的可能性较大,项目存在一定地区风险。借款人信用等级在C级(含),项目承办能力尚可。项目存在技术、建设、市场等方面风险,各项建设资金已有意向承诺,项目本身效益可能无法正常还款,对其它还款来源和担保依赖较大,贷款有可能需展期。单一还款保证人无力担保,需联合几个保证人共同担保,押品登记困难,变现有较大难度。
(7)七级贷款:综合风险评价得分60(含)-45分之间,属我行信贷政策限制范围,地区风险高,贷款要件不全,补充可能性较小。借款人信用等级在D级以下(含),承办能力较弱。项目存在技术、建设、市场等方面风险,各项建设资金不落实,项目本身效益无法正常还贷,有其它还款来源,但不足以偿还贷款。保证人担保能力不足,押品难以变现。
(8)八级贷款:综合风险评价得分45(含)-30分之间,属地方政策及我行信贷政策限制范围,地区风险高,贷款要件不足,无法补充。借款人信用等级在D级以下(含),承办能力很弱。项目在技术、建设、市场等方面风险高,各项建设资金不落实,项目无法按期产生效益。保证人担保能力很低,押品登记、变现几乎没有可能。
(9)九级贷款:综合风险评价得分30分(含)以下,属国家政策及我行信贷政策限制范围,贷款要件不全。借款人信用等级在D级以下(含),不具备项目承办能力。项目在技术、建设、市场等方面风险高,各项建设资金不落实,项目无法按期产生效益。没有贷款担保。 7.7.3根据贷前风险分类结果,进行贷款最终决策。
(1)对于一至三级贷款,根据我行的承贷能力给予贷款支持。
(2)对于四至六级贷款,在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后,适当给予贷款支持。 (3)对于七级以下的贷款,不予贷款支持。
综合上述分析,按照风险标准编制项目审查风险评级标准指标表。
第八章 项目评估结论及建议
概括上述各章主要评估结论,对项目贷款进行总评价,对贷与不贷、贷
款金额(必须在确定贷款金额后,测算并说明其风险值)、期限、用途、币别、利率、用款方式、担保方式、还款来源与方式等提出明确意见。指出拟建项目及借款人存在的问题和我行贷款可能存在的风险,提出改进意见和避险措施。
第二部分 流动资金贷款评估操作指南
第一章 借款人评估
本章评估内容可参照本手册第三篇第一部分“项目贷款评估操作指南”第一章“借款人的评估”的有关内容。
第二章 贷款的必要性及可行性分析
2.1贷款的金额、期限、用途
2.1.1贷款的金额应基于借款人的经营规模和资产负债规模。借款人在贷款申请时有可能考虑的是银行会批准多少额度而非实际需要的额度,银行必须衡量借款人实际生产经营需要的额度,仔细评估客户申请的金额与贷款的目的是否配套。
2.1.2贷款期限越长,贷款风险越高。贷款人员应从客户的实际生产经营需要与我行的贷款风险两方面来评估贷款的期限是否合适,还款计划是否切合实际。
2.1.3流动资金的贷款用途比较复杂,审核时要注意以下几点:
(1)、借款用途是否合理。当借款人提出的贷款用途与借款人公司的日常业务不一致时,应要求借款人解释和说明,如果难以落实还款来源及贷后监管应不予受理。
(2)、借款人公司是否是真正的贷款使用者。当贷款不是借款人使用时,应要求更换借款人,或由贷款的真正使用者提供连带担保责任,否则不予受理。
(3)、贷款是否用于借款人公司业务的增长。一般来说,借款人为了业务的增长,贷款用于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从购货到现金回笼之间所需的短期融资。如果贷款用于投机性质,由于不能预测借款人的现金流入及稳定性,应不予受理。
(4)、贷款是否用于偿还借款人公司的其他债务。借款人为应付日常营运中其他费用支出所需的短期融资;当借款人本身生产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不能偿还全部到期的银行贷款时,可能向我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用于偿还他行贷款;或者,借款人对我行到期贷款要求续贷。对于后两种贷款,信贷人员应详细分析贷款可能存在的风险,确定是否支持。
(5)、关于借新还旧,必须满足人民银行对借新还旧贷款的各项条件。 2.2结合借款人的实际需求、经营周期分析贷款的合理性
要了解借款人公司的短期融资需要,贷款人员必须了解公司的营运周期与现金周期,有关计算公式如下:
营运周期=存货周转天数+应收帐款周转天数 现金周期=营运周期-应付帐款周转天数
现金周期是借款人公司付出购货的现金与收到销货的现金之间的天数。公司在这段时期内可能需要短期融资,银行信贷人员从营运周期和现金
周期确定公司的资金需求,监控贷款的用款及还款的执行。现金周期结束时,借款人公司应该收回现金,偿还银行贷款。 流动资金贷款额核定可参考以下方法: (1)、存量分析方法
①、估算未来一年的销售收入总量:根据企业前几年的销售收入及其增长情况,未来一年的生产能力、生产规模扩大情况,市场容量及其变动情况,营销策略及销售计划,市场份额及其变动情况等,综合预测未来一年的销售收入,及达到该销售数量、金额的可行性、合理性。
②、估算达到该销售收入的销售成本:根据企业前几年的毛利率水平及其变动情况,合理估算未来一年的毛利率水平,再根据销售收入预测值倒推出销售成本。有关计算公式如下:
毛利率(历史)=[销售利润(即销售收入—销售成本—销售费用—销售税金及附加)/销售收入]×100%
销售成本(预测)=销售收入(预测)×(1—毛利率)
③、估算未来一年的流动资产周转期:测算前几年的应收帐款、存货周转情况(包括周转期和周转率),根据其平均水平和变动趋势,合理预测未来一年的变动情况,在此基础上估算未来一年流动资产的周转期、周转率(即年周转次数)。有关计算公式如下:
应收帐款周转率=(销售收入/平均应收帐款余额)×100% 应收帐款周转期=360天/应收帐款周转率 存货周转率=(销售成本/平均存货余额)×100% 存货周转期=360天/存货周转率
流动资产周转期=应收帐款周转期+存货周转期 流动资产周转率=(360天/流动资产周转期)×100%
④、估算未来一年营运资金的需求量:根据未来一年销售收入(销售成本)、流动资产周转率的预测值,估算生产周转所需营运资金。计算公司如下:
营运资金(需求量)=销售收入(或销售成本)/流动资产周转率
⑤、分析营运资金的来源
目前自有营运资金:即目前企业所有者权益和长期负债所能提供的用于生产周转所需资金,即上年度末企业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差额。 企业当年新增利润:可在以往利润水平及其变动情况的基础上,结合销售收入的预测,估算当年利润水平。
企业当年新增资本:如果当年没有新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则当年新投入的资本金可作为营运资金的一个来源。
对下游客户的应收帐款的减少金额或预收帐款的增加金额:下游客户即购买该企业产品的客户。
对上游客户的应付帐款的增加金额或预付帐款的减少金额:上游客户即为该企业提供原材料的供应商。
⑥、分析企业的营运资金缺口:以上估算的营运资金需求总量和营运资金来源总额的轧差金额,即为需要银行提供短期授信解决的生产周转资金部分。在此基础上,分析其它金融机构的授信情况(目前的授信余额和拟新增金额),最终确定企业对我行的短期授信需求量,该金额与我行现有短期授信余额的差额,即为对我行短期授信的新增需求量。
(2)、存量分析基础上的营运资金新增需求简化分析方法 ①、按照前述方法估算营运资金的需求量。
②、估算新增营运资金需求:全部营运资金需求量与上年度应收帐款、存货的平均资金占用额的差额,即为新增营运资金需求。
③、估算对我行短期授信的新增需求量:在分析我行短期授信所占份额,及分析其它金融机构可对客户新增短期授信金额的基础上,确定企业对我行短期授信的新增需求。 (3)、增量分析方法
①、估算企业的新增销售收入:根据企业生产能力的扩大、市场情况、营销计划等,合理估算未来一年企业销售收入较上年度的增加额。
②、估算企业未来一年流动资产周转率:同存量分析方法基本类似,在估算未来一年应收帐款和存货周转期的基础上,合理预测流动资产的周转期和周转率。
③、估算营运资金新增需求量,计算公式如下:
新增营运资金需求量=新增销售收入/流动资产周转率
④、估算对我行短期授信的新增需求量:在分析我行短期授信所占份额,及分析其它金融机构可对客户新增短期授信金额的基础上,确定企业对我行短期授信的新增需求。
2.3我行贷款规模和贷款资金的落实情况 2.4结合借款人的现金流量分析还款来源、还款计划
现金流量是反映企业在一定时期内经营活动、投资活动、筹资活动中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流入或流出。现金流量的主要内容如下: 2.4.1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
现金流入 现金流出 销货现金流入 购货现金支出 利息与股息的现金流入 营业费用现金支出 增值税销项税款和出口退税 支付利息 其他业务现金流入 缴纳所得税 其他业务现金支出
2.4.2投资活动的现金流量
现金流入 现金流出 出售证券(不包括现金等价物) 购买有价证券 出售固定资产 购置固定资产 收回对外投资本金 其他投资活动支出
其他投资活动收入
2.4.3筹资活动的现金流量
现金流入 现金流出 取得短期与长期贷款 偿还借款本金的现金 发行股票或债券 分配现金股利 其他筹资活动收入 其他筹资活动支出
只有现金才可以作为贷款的还款来源,而用于还款的现金一般有三种来源:
(1)、来自营运中的现金收入。这是贷款的重要还款来源,也是第一还款来源,是批准贷款的必要前提。如果借款人连续几年营运净现金流量为负,那么即使公司的销售收入有较大增幅,也可能出现还款困难。
(2)、通过变卖资产所获得的现金收入。这也是贷款的第二还款来源,但是信贷人员在分析时要留意该资产是否已抵押给其他债权人或已签订“不准出售或另作抵押”的条款。
(3)、通过再融资所获得的现金收入。这种现金收入有很多的不可测因素,在贷款到期前要充分考虑到有哪些风险可能导致借款人无法实现预期可获得的现金。
由于所有的报表反映的都是公司过去的表现,所以要对公司未来的现金流量进行预测,分析公司在什么时候有多少现金可以流入,确定公司是否有还款能力,并根据现金流量的合理预期安排还款计划。 2.5贷款效益综合分析
本节评估内容可参照本手册第三篇第一部分“项目贷款评估操作指南”第五章第八节“我行贷款综合效益评估”的有关内容。
第三章 贷款担保评估
本章评估内容可参照本手册第三篇第一部分“项目贷款评估操作指南”第六章“贷款担保评估”的有关内容。
第四章 贷款风险评价
贷款风险评价是将流动资金贷款按四大方面、四类风险程度进行打分评价,风险评价四方面是:政策和地区性风险、借款人风险、担保风险、其他风险。四类风险程度由低到高的顺序为:低风险、较低风险、较高风险、高风险。
按照本手册的适用范围,所有正式评估的贷款均应进行打分评价,并按照最终得分结果进行贷前风险评级 4.1政策和地区性风险 4.1.1 国家政策因素
国家政策评价按照国家重点支持、地方重点支持、一般支持、限制支持四种风险程度取值。列入国家产业发展规划的重点行业、企业项目属于国家重点支持;列入各地发展规划的对象属于地方重点支持;列入国家产业发展规划但未明确是重点对象的属于一般支持;列入国家限制发展范围的属于国家限制。
4.1.2我行行业政策
我行行业政策按照总行重点支持、总行一般支持/分行重点支持、总行限制/分行一般支持、我行限制支持四种风险程度取值。列入总行信贷政策或指导意见中的行业属于总行重点支持;列入总行支持范畴但只属于个别分行重点支持的行业属总行一般支持/分行重点支持;在我行信贷政策或指导
意见中原则限制的或地区分行一般支持的行业属总行限制/分行一般支持;在我行信贷政策中明确限制发展的行业属我行限制支持。 4.1.3投资环境风险
投资环境风险主要包括当地法律、经济环境等因素,如该地区经济发展的形势,是否有逃废、悬空银行债行为,当地的政府是否与银行积极配合等。 4.2借款人风险
4.2.1企业的信用等级评定
按照我行客户信用评级的结果给予打分。 4.2.2净现金流量
按照经营活动、投资活动、筹资活动的净现金流量进行打分。 4.2.3利息保障倍数
按照利息保障倍数的大小取值进行打分。 4.2.4借款人的规模
借款人规模按照国际水平、国内大、中、小型级别核定打分。列入全球500强的在华投资的跨国性外商投资企业或在国外上市的企业属于国际性水平;列入国家500强的企业属于大型规模;列入全国行业百强或地区性十强的企业属于中型企业;其他为小型企业。 4.2.5调节因素
(1)对于借款人授信余额占用的风险限额已超过最高风险限额的情况,根据超出的程度给予扣分。
(2)对于我行的重点客户,按照归属级别,分别给予加分。 4.3担保风险
根据贷款项目的担保方式,任选下列一类评定指标进行核定打分。 4.3.1根据担保种类划分评价指标 (1)保证担保风险
保证担保是指单一保证人提供的连带保证担保,依据保证人信用等级、保证系数、保证人履约纪录进行核定。
抵/质押担保风险
抵(质)押担保是指只有单一抵押品或质押品的担保,依据抵/质押率、变现能力、押品价值变动风险进行核定 (3)联合担保风险
联合担保是指有两个(两个以上)保证人担保或既有保证又有(质)押的担保方式。如果在联合担保方式下任一担保金额覆盖全部贷款金额,那么先按照(1)(2)类标准计算得分,然后再按平均权重核算出综合得分;如果在联合担保方式下其中一个担保方式全部覆盖贷款金额,那么以该担保方式的得分作为该笔贷款担保风险评价的最终得分;如果在联合担保方式下任一担保金额均不能覆盖其全部贷款金额,那么先按照(1)(2)类标准计算得分,再根据各担保的实际比例核算出综合得分。 (4)信用贷款
信用贷款为无任何担保形式的贷款,此类贷款的担保风险为0分。 4.3.2调节因素
(1)对于我行与借款人之间存在互保或连环保的情况予以倒扣分。 (2)对于借款人以存单、国库券、中央银行发行的债券作质押担保的情况予以加分。
(3)如果是一般保证担保相应扣减其得分的50%。 4.4其他风险 4.5综合风险评定 4.6核定贷款风险级别
根据对各类风险因素的评估结果进行风险评级打分,由此得出综合得分并进行贷款分类,共分为九级(详见《流动资金风险评价得分与风险评级对比表》)。
4.6.1对于一至三级贷款,根据我行的承办能力给予贷款支持。
4.6.2对于四至六级贷款,在落实风险防范措施之后适当的给予贷款支持。 4.6.3对于七级以下的贷款不予贷款支持。
第五章 评估结论和建议
概括上述各章主要评估结论,对贷款进行总评价,对贷与不贷、贷款金额、期限、用途、币别、利率、用款方式、担保方式、还款来源与方式等提出明确意见,指出借款人存在的问题和我行贷款可能存在的风险,提出改进意见和避险措施。
第三部分 项目贷款评估基础知识
一、 项目贷款评估的概念
项目贷款评估是以项目初步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为基础,根据国家现行经济方针政策、财税制度以及我行信贷政策和发展战略的要求,结合通过调研所得来的有关项目生产经营信息资料,从技术、经济等方面对项目进行科学地审查与评价。银行进行项目评估的目的,是从银行的评审的角度,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剔除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可能存在的影响评估结果的各种非客观因素,重新对项目的可行性进行分析与判断,评估项目是否有利于实现我行的发展战略,是否有利于增强我行的竞争能力,是否能够提高我行信贷资产质量,是否能够为我行带来较好的综合效益,为我行贷款决策提供依据。
二、贷款评估的原则
1、贯彻总行发展战略的原则
信贷资产在我行资产中占有较大的比重,贷款收益是我行收入的主要来源,贷款项目的成功与否对我行的影响很大,因此在进行项目评估、决定项
目的取舍时,必须以我行发展战略为指导,使所选择的项目有助于我行发展目标的实现。 2、系统性原则
贷款评估包括投资估算、资金筹措、产品和原辅材料市场、工艺技术及设备方案、配套建设条件以及财务效益等评价内容,各部分既是相互独立,又是紧密联系的,因此要把项目评估作为一个系统工程,对所涉及的各个方面进行系统分析。
3、宏观评估与微观评估相结合的原则
从项目评估的客体看,它只涉及一个项目或一个企业,属于微观经济的范畴;但从所涉及内容看,项目评估必须了解项目所在地的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国内外经济发展趋势、国内外市场和竞争者的情况以及科技进步趋势等宏观经济的内容。因此进行项目评估时必须综合考虑宏观和微观两方面的因素。
4、静态方法与动态方法相结合的原则
项目评价有静态和动态两种方法,两种方法的分析内容各有侧重,原则上应以动态评价为主。但有些内容只要进行静态分析就可以说明问题,因此项目评估应根据实际情况把静态与动态分析相结合。 5、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的原则
对经济现象的分析一般应以定量分析为主,但有些新的经济现象难以有足够的数据进行分析;或者在经济、技术变革较快的时候,以现有的数据对未来进行预测往往会得出错误结论。在这两种情况下用定性分析的效果将会更好。
6、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结合、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原则
(1)、项目评价的判断标准和评价参数都是以某一地区和某一类型的企业为参照物制定出来的,一般能够反映某一时期的社会平均水平。但各地的情况不一样,经济发展水平不同,统一公布的参数可能高于或低于本地区的发展情况,采用何种评价标准和参数进行评估应具体进行分析。
(2)、进行项目评估,必须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但规定的调整可能会出现时滞现象。此外,经济发展存在经济周期问题,如果刚好遇到周期的转换,原来所制定的规定也不能适应形势的发展。处理以上情况时,可以不必固守有关规定,但必须有充分的理由。 7、客观性原则
客观性原则要求项目评估必须反映项目的客观情况,尽量不要以评估人的主观偏好而对某些对项目不利的客观事实视而不见或过分夸大。 8、前瞻性原则
项目评估涉及的时间跨度较长,因此对项目的分析和参数的取值必须充分预测未来的发展变化。 9、以效益为中心的原则
我行贷款发放在遵循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和我行信贷政策的前提下,应该以效益为中心,考虑贷款资金的成本,对成本和效益进行综合比较。 10、权衡风险与效益的原则
风险与效益应该成正比例的关系,因此在评估中对于那些风险大而综合效益差的项目应给予放弃。在权衡风险与收益时,不能因项目可能带来的存款、结算等中间业务而降低贷款发放的标准,降低对贷款风险的防范。 11、从有利于我行的角度出发的原则
同样一件客观事物,从不同的角度看可能会得出不同的结论,而且这些结论都是正确的。因此在判断一件事有利或不利以及可取或不可取,都必须从我行的立场出发。
三、贷款评估的依据和条件 1、贷款评估的依据
(1)、国家产业政策、财政税收政策,行业发展规划,国家和行业的可行性研究设计标准和参数。
(2)、中央银行和我行的信贷政策及管理规定,我行的评估规定和参
数。
(3)、政府有关部门对项目立项的批准文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4)、借款人生产经营等有关材料。
(5)、中央和地方政府有关的城市建设规划、环境保护、消防、安全卫生、运输、劳动保护等有关法规和规定。
2、贷款评估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投资项目审批程序,可行性研究报告经过权威部门论证。
(2)、符合我行信贷政策和统一授信要求。
(3)、借款人主要财务指标、项目资本金来源及比例符合国家和我行规定。
(4)、项目总投资及投资构成明确、拟采用的工艺技术基本定型,拟购进设备已完成询价。
(5)、我行所需要评估资料齐全。
四、货币的时间价值及在评估中的应用 1、货币时间价值的含义
货币的时间价值是指货币随着时间的推移和资金的运动能够增值的属性,具体表现为:若将货币资金作为资本用作某项投资,随着资金运动和再生产的进行,就会带来利润,得到增值;若将货币存入银行,经过若干时间后除收回原先存入的本金外,还可以得到一定的利息。
由于货币时间价值的存在,在不同时间发生的等面值货币的价值是不同的。例如,年初存入100元,年利率为10%,则一年后将可以得到110元。也就是说,在利率为10%的情况下,现在的100元与一年后的110元是等值的。反过来,假定年利率为10%,那么一年后的100元将相当于现在的90.909元。
掌握和运用货币的时间价值的理论与方法,是正确进行项目评估的基
础。贷款项目,特别是固定资产项目,建设和经营期的时间跨度较长,如果不考虑货币的时间价值因素,直接用不同年份的收入和费用的数值直接评价项目,将会得出错误结论。只有运用货币时间价值的原理和方法,将不同时间的收入和费用折算成同一时点的等值收入和费用并进行动态比较,才能正确地评价项目。
2、有关利息计算的几个概念
(1)、利息与利率
利息是指占用他人资金所付的代价,或放弃使用资金所得到的补偿。例如某人把100元存入银行,1年后得到103元,通常把存入的100元称为本金,把因存款而增值的3元称为利息,存款利率为3%。可见利率是指在一个计息周期内所得到或付出的利息额与本金之比。利率可用年、月、日来表示,在项目评估中一般使用年利率。
(2)、单利与复利
单利是指对本金计算利息,而对利息不再计算利息;复利是指将本金和前期利息一起作为本期的本金计算本期利息,货币的时间价值用复利法进行计算。有关计算公式如下:
单利法计算本利和的公式为F=P×(1+n×i) 复利法计算本利和的公式为F=P×(1+ i)n
上式中,F为未来值,P为本金,i为利率,n为期数。 (3)、终值、现值、折现
发生在(或折现为)某一时间系列终点的效益或费用,称为将来值或终值。货币的终值等于现在值加上其复利的利息,其计算公式为F=P×(1+ i)
n。
现值又称折现值,是指发生在(或折算为)某一特定时间系列起点的效益或费用。它等于终值减去复利利息,其计算公式为P=F/(1+ i)n
折现指将未来的一笔资金或现金流量按一定的的折现率换算成现在时值的过程。
(4)、年金
在预定的时期内依照固定的间隔时间,陆续支付或领取一系列同额款项,由于时间间隔一般都是年,故称为年金。有的分期支付同额款项,到期一次收回本息;有的一次存入款项若干,分期领取同额款项,至本金和利息取完为止。
3、货币时间价值计算的复利系数及其计算公式
在货币的时间价值的换算中,有六种按年计算复利的基本复利系数,各种复利系数的名称、符号以及时间价值的换算关系见下表: 系数名称 一次支付终值系数 一次支付现值系数 等额支付终值系数 等额支付现值系数 代号 (F/P,I,n) (P/F,I,n) (F/A,I,n) (P/A,i,n) 已知条件 P,I,n F,I,n A,I,n F,I,n A,I,n P,I,n 待求 F P F A P A 等额支付偿债基金系数 (A/F,I,n) 等额支付资金回收系数 (A/P,i,n) 将各系数的应用举例如下:
(1)、一次支付终值公式
在i,n既定的情况下,上表中的各系数可通过复利系数表直接查到。现
一次支付终值(F/P,i,n)计算公式为:F=P(1+ i)n
例、某人向银行借款5万元用于购买汽车,贷款利率为4%,3年后一次性偿还付息,3年后应偿还多少钱?
解:3年后应偿还的金额: F=P(1+ i)n
=5×(1+ 4%)3 =5.62
万元
(2)、一次支付现值公式
一次支付现值(P/F,i,n)计算公式为:P=F/(1+i)n
例、某企业2年后预计可以获得一笔500万元的收入,如果银行利率为3%,问该笔贷款相当于现在的多少钱?
解:P=F/(1+i)n =500/(1+3%)2 =471.30万元
(3)、等额支付终值计算公式
等额支付终值(F/A,i,n)计算公式为F=A×[(1+ i)n-1]/ i
例、某人计划2年后购买摩托车,他准备每月存入500元,假如年存款利率为12%,问2年后他从银行取出可得多少资金?
解:在本例中存款人是按月存入资金的,因此必须把年利率12%换算成月利率1%,相应把按年计算的期数换算成按月计算的期数,2年等于24个月。2年后可得的本利和为:
F=A×[(1+ i) n -1]/ i
=500×[(1+1%)24-1]/1%
上式中[(1+1%)24-1]/1%可以表示为(F/A,1%,24),通过查阅复利表可以得到(F/A,1%,24)等于26.969,那么该人2年后可得到的本利和为:F=500×26.969=13484.5元。
(4)、等额支付偿债基金公式
等额支付偿债基金(A/F,i,n)计算公式为: A=F× i/[(1+ i)n-1]
例:假定某人计划12个月后购买一台6000港币的电视机,假如月存款利率为1%,问他每月应存入多少钱?
解:A=6000×(A/F,1%,12) =6000×0.07886 =473.16港币 (5)、等额支付现值公式
等额支付现值(P/A,i,n)计算公式为:
P=A×[(1+ i)n-1]/[ i×(1+ i)n]
例、某人在未来2年里每季有能力偿还3000元,假如贷款年利率为4%,问最多可以贷给他多少钱?
解:应求出在4%的贷款利率下该人未来2年的可还款资金相当于现在的多少钱,可贷给他的钱不能超过其还款能力。
P=A×[(1+ i)n-1]/[ i×(1+ i)n] =3000×(P/A,1%,8) =3000×7.6507 =22952.1元
也就是说最多只能借给该人22952.1元。 (6)、等额支付资金回收公式
等额支付资金回收(A/P,i,n)计算公式为: A=P×[ i×(1+ i)n]/[(1+ i)n-1]
例、某人计划投资50万元购买一家餐厅,预计经营期5年,经测算每年可获纯收入11万元。如果他期望的投资回报率不低于10%,问从收入的角度他是否应该购买这家餐厅?
解:A=P×[ i×(1+ i)n]/[(1+ i)n-1] =50×(A/P,10%,5) =50×0.2638 =13.19万元
为了实现10%的回报,年收益应为13.19万元,由于餐厅每年可获纯收入仅为11万元,故不应购买。 4、货币时间价值在评估中的应用
货币时间价值在评估中主要用于计算净现值和内部收益率等指标,有关指标的计算详见本书“效益评估”部分。
五、方案比较方法
方案比较是寻求合理的技术和经济方案的有效方法。在贷款项目评估阶段,涉及项目各个方面的方案都已基本确定,为了判断项目采用的方案是否为最合理的,银行有必要重新对影响项目效益的主要方面的几种方案进行比较,以期贷款项目能取得最好的效益,按时偿还银行贷款。
方案比较选择可按各个方案所含的全部因素(相同因素和不同因素)计算各个方案的全部效益和费用,进行全面比较;也可以仅就不同因素计算相对效益和费用,进行局部对比。进行比选时要注意各方案间的可比性。下面将分别介绍方案比较的方法。 1、计算期相同的方案比较
(1)、按照不同方案所包含的全部因素进行比较,可根据具体情况分别采用差额投资内部收益率法、净现值法、净现值率法和年值法等。
①、差额投资内部收益率法
差额投资内部收益率是两个方案各年净现金流量差额的现值之和等于零时的折现率。其表达式为:
n
Σ[( CI-CO)2 -( CI-CO)1](1+ΔFIRR)-t=0 t=1
式中,(CI-CO)2—投资大的方案的年净现金流量 (CI-CO)1—投资小的方案的年净现金流量 ΔFIRR—差额投资内部收益率 n—计算期
进行方案比较时,可按上述公式计算差额投资内部收益率,并与财务基准收益率比较,当差额投资内部收益率大于基准收益率时,以投资大的方案为优;反之,投资小的方案为优。
多个方案进行比较时,要先按投资大小由小到大排序,再依次就相邻方案两两比较,从中选出最优方案。
②、净现值法
将比较方案的净现值进行比较,净现值大的方案为优。净现值法只适用于投资额相等的方案的比较。
由于不同的净现金流量可以得出相同的净现值,对银行来说,越早收回贷款风险越小,因此一般情况下应选择头几年现金流量大,能较快收回贷款的方案,也许这个方案的净现值并不是最大的。
③、净现值率法
净现值率法适用于投资额不等的方案的比较,净现值率大的方案单位投资的获利能力较强,但选择投资大的或小的方案还要根据资金约束条件而定。
④、年值法
将各方案的净效益的等额年值进行对比,以净效益年值大的方案为优。年值的表达式为:
n
AW=[∑(S-I-Cˊ+Sv+W)t (P/F,i,t)](A/P,i,n) t=1
或 AW=NPV(A/P,i,n) 式中,S—年销售收入;
I─全部投资(包括建设投资和流动资金); C′—年经营费用;
Sv—计算期末回收的固定资产余值; W—计算期末回收的流动资金。
在项目受资金约束的情况下,一般用净现值法进行比较;如果不受资金条件约束,可采用其余三种方法进行比较。
(2)、效益相同或基本相同但难以具体估算的方案进行比较时,可采用最小费用法进行比较,最小费用法包括费用现值比较法和年费用比较法。
①、费用现值比较法
当两个方案的生产能力相同,亦即销售收入相同时,或者两个方案的效
益基本相同,但为无形效益且难以估算时,为了简化计算,只须比较其费用现值(PC),费用现值较小的方案是较为可取的。各方案的费用现值的表达式为:
n
PC=Σ (I+Cˊ-Sv-W)t (P/F,i,t) t=1
②、年费用比较法
计算各比方案的等额年费用(AC)并进行对比,以年费用较低的方案为优。计算表达式为:
n
AC=[Σ( I+Cˊ-Sv-W)t(P/F,i,t)](A/P,i,n) t=1
或 AC=PC(A/P,i,n) 2、计算期不同的方案比较
计算期不同的方案宜采用年值法、年费用法进行比较。如果采用净现值法、费用现值法,需对各比较方案的计算期做适当处理,才能进行比较。通常以诸比较方案的计算期的最小公倍数或诸比较方案中的最短计算期作为比较方案的计算期。
①、以诸方案计算期的最小公倍数作为比较方案的计算期
这种方法也称方案重复法,即将诸比较方案各年的净现金流量或费用流量进行重复,直到与最小公倍数计算期相等,然后计算净现值、净现值率、差额投资内部收益率或费用现值等指标,进行方案比较。
②、 以诸方案中最短的计算期作为比较方案的计算期,以费用现值为例,其表达式为:
n1
PC1=Σ( I1+C1-SV-W1) (P/F,i,t) t=1
n2
PC2=[Σ( I2+C2′-SV2-W2)t (P/F,i,t)](A/P,i,n2)(P/A,i,n1) t=1
式中PC1 、PC2 — 分别为第1、第2方案的费用现值; I1 、I2 —分别为第1、第2方案的投资费用; C1 、C2 —分别为第1、第2方案的年总经营成本;
SV1 、SV2 —分别为第1、第2方案计算期末回收的固定资产余值; W1 、W2 —分别为第1、第2方案计算期末回收的流动资金; n1 、n2 —分别为第1、第2方案的计算期(n2 > n1)
六、与项目评估有关的税收知识
与项目评估有关的税种主要有以下这些,由于我国的税制改革还在进行中,因此在进行项目评估前应到当地税务部门进行咨询,以了解最新的税务政策。 1、增值税
根据国务院1993年12月15日颁布,1994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纳税义务人,都应按规定缴纳增值税。
增值税税率。纳税人销售或进口农业生产资料和生活必须品以及图书报刊按13%的税率征收增值税;对小规模纳税人和自来水、小型水电和部分建材产品按6%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对其余商品按17%的税率征收增值税。纳税人出口货物,除国务院有特别规定的外,税率为零。
根据现行的增值税征收办法,增值税的计税方法实行凭进货发票扣税的方法,增值税应纳税额计算公式为:
应纳增值税额=当期销项税额 - 当期进项税额 销项税额=销售额 × 税率
进项税是指当期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随价支付的增值税额,即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增值税额或从海关取得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对按6%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和商品,按照销售额和规定的征收率,按照简易办法计算应纳增值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小规模纳税人是指年销售额在规定的标准以下,并且会计核算不健全,不能按有关规定报送有关税务资料的增值税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的销售额的标准为:从事货物生产或者从事应税劳务的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在100万元以下的;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纳销售额在180万元以下的。 计算增值税的销售额为不包括向买方收取的销项税的,销售额中如含销项税,要将不含税的销售额分离出来: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 2、 营业税
根据国务院1993年12月13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凡在我国境内提供该条例规定的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都应按规定税率缴纳营业税。营业税计算公式如下: 应纳营业税=营业税×税率
税率。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税率为3%;金融保险业、服务业、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税率为5%;娱乐业税率为5-20% 。 3、消费税
根据国务院1993年12月13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和同月颁布的实施细则规定,凡是在我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下列十一类产品的单位和个人,都应缴纳消费税。这11类商品是:烟、酒及酒精、化妆品、护肤护发品、贵重手饰及珠宝玉石、鞭炮和烟火、汽油和柴油、汽车轮胎、摩托车、小汽车。
消费税实行从价定率或从量定额的办法计算应纳税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应纳税额=销售额×税率 实行从量定额办法计算应纳税额=销售量×单位税额
税率。黄酒、啤酒、汽油、柴油实行定额税率,其中黄酒每吨征税240元,啤酒每吨征税220元,汽油柴油每升分别征税0.2元和0.1元。其余商品实行比例税率,税率分别从3%到45%不等。 4、土地增值税
根据1993年11月26日国务院通过1994年1月1日起开始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凡在我国转让房地产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都应按规定缴纳土地增值税。土地增值税的计税依据是土地增值额,土地增值额是指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减除税法规定的扣除项目后的余额。扣除项目包括征地费和房地产的开发建设费等。
土地增值税实行四级超额累进税率: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部分,税率为3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部分,税率为4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部分,税率为5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部分,税率为60%。 对于土地增值税国家规定了一些免税规定。 5、企业所得税
根据1993年12月13日国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规定,在我国境内除外商投资企业外的所有企业,应当就其生产经营所得和其它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内资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33%,对于一些国家决定给予扶持或鼓励发展的行业和企业,在一定时间内可以享受到税收优惠。内资企业所的得税的计算公式如下: 应缴纳所得税=应缴纳所得额×所得税税率
应缴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成本费用和损失±税收调整项目总额
纳税人的收入总额包括:生产经营收入(不含销项税)、财产转让收入、利息收入、租赁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股息收入、其它收入。 公式中成本、费用、损失是指:
成本,既生产经营成本,指纳税人为生产经营商品和提供劳务等所发生的各项直接支出和各项间接费用(不含进项税)。
费用,指企业为生产、经营商品和提供劳务所发生的管理费用、财务费用、销售费用。
税金,既企业按规定缴纳的不属于管理费用的消费税、营业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城乡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等。
损失,指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各项营业外净支出、经营亏损和投资损失以及其它损失。
税收调整项目金额指在确定应纳所得额时,税务机关按照国家税收有关规定对一些项目和标准进行调整的差额。
纳税人发生年度亏损,经税务机关核实后,从其下一年度中的应纳所得中抵补,1年抵补不足的,可以逐年延续抵补,但最长不得超过5年。 6、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是对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它所得征收的一种所得税。其中其它所得,指纳税人取得利润(股息)、利息、租金、转让财产收益、提供或转让专利权等无形资产的收益以及营业外收益等所得。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征税依据是1991年7月1日开始施行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应按应纳税的所得额的30%缴纳企业所得税,按应纳税的所得额的3%缴纳地方所得税,总的税负为33% 。 三资企业的应纳税的所得额的计算与内资企业相同,内外资企业所得税政策方面的不同之处在于三资企业可以享受减免税优惠,基本的规定是对生产性的外商投资企业,经营期在10年以上的,从开始获利年度起,第一、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到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此外,对于投资经济特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沿海开放城市的外商投资企业,对于投资农林牧业、能源、港口、码头等国家鼓励发展行业的外商投资企业,对于技术先进型和出口创汇型的外商投资企业,对于
投资老、少、边、穷地区的外商投资企业,国家在所得税方面都规定了一系列的优惠政策。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减半征收后税率低于10%的,要按10%征收。 7、资源税
资源税是对在我国境内开采矿产和盐资源的单位和个人证收的一种税,根据1993年12月25日国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规定,凡在我国境内从事盐、原油、天然气、煤炭、其它非金属矿产品、黑色金属矿产品、有色金属矿产品生产的单位和个人,都应按规定缴纳资源税。资源税采用从量定额征收的办法征收,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应税产品课税数量×单位税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对不同产品分别规定了单位应税产品应缴税额,如煤炭0.3-5元/吨。 8、城乡维护建设税
城乡维护建设税是向缴纳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以其销售收入金额(营业收入额)为计税依据征收的一种税,城乡维护建设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城乡维护建设税额=销售收入额(营业收入额)×税率
城乡维护建设税采用0.5-1%的幅度税率。目前有些地方仍沿用按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税额的3-7%缴纳城乡维护建设税的旧的征收办法。 9、教育费附加
凡缴纳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暂不含三资企业),都应按规定缴纳教育费附加,教育费附加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为计税依据,其计算公式为:
应缴纳教育费附加=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税额×附加率 附加率由各地政府自行决定,一般为2-4% 。
第四部分 基础数据取值原则
在项目评估中,基础数据的取值是否合理将直接影响项目评估的质量,在确
定基础数据时,应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既要参照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又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对与项目评估有关的基础数据,一般应根据以下原则进行处理:
一、关于投资估算
评估分析项目工程内容和费用是否齐全,是否扩大规模和提高建设标准;有无重项、漏项和人为压低造价现象;取费标准和依据是否合理,是否任意扩大取费范围;投资构成比例是否合理。当政府有关部门规定的工程单价和各种系数没随经济形势变化而及时进行调整时,在评估中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与投资估算有关的参数。目前国家对与投资估算有关的部分规定如下,仅供参考,进行评估时应对具体项目的取值标准进行调研。
1、 基本预备费
(1)、电力项目可研火电按10%,水电按10-14%计算,初步设计火电按6%、水电按6-10%计算。
(2)、煤炭项目可研按13%计算,初步设计按10%计算。
(3) 、石油、化肥、矿山项目可研按12%计算,初步设计按8%计算。 (4)、水利项目可研按10%计算,初步设计按5-10%计算。 (5)、机电轻纺项目可研按8%计算,初步设计按5%计算。 (6)、铁路项目可研按10%计算,初步设计按5%计算。 (7)、公路项目可研按9%计算,初步设计按5%计算。 (8)、港口项目可研按7%计算,初步设计按5%计算。 (9)、流通项目可研按5%-6%计算,初步设计按5%计算。 (10)、其他项目可研按8%-12%计算,初步设计按5-8%计算。
2、 价差预备费按4%计算。
3、 铺底流动资金按项目所需流动资金的30%计算。
4、 材料费及其他费用按项目所在地或行业有关定额取费标准计算。
二、关于资金筹措评估
1、自有资金的比例应不低于国家有关规定,以非现金资产出资的,其所
占的比例不得高于国家有关规定(按照国发(1996)35号文执行),国家目前对部分行业自有资金应达到的比例规定如下:
2、交通运输、煤炭、科技成果产业化项目自有资金比例不得低于35%; 3、钢铁、邮电、化肥项目自有资金比例为25%及以上;
4、电力、机电、建材、化工、石油加工、有色、轻工、纺织、商贸及其他行业的项目,资本金比例为20%及以上。
三、流动资金估算
一般采取分项详细估算法进行评估,流动资金投资估算公式参见本手册
第三编“贷款评估操作指南”,在确定各个环节的流动资金占用量时,应根据项目生产和销售的具体情况确定各个环节的流动资金占用天数。
四、资金使用计划
应根据工程进度需要和资金到位情况,安排资金份年使用计划。
五、测算参数
1、项目评估的计算期:按项目经营期或经济寿命期(含建设期)计算,按不同行业区别对待:基础产业,基础设施行业一般为20-30年,加工工业一般为10-15年,各类项目最长不得超过30年。
2、基准折现率:应根据不同的分析目的采用相应的折现率。固定资产贷款现金流量表可采用固定资产贷款利率或项目平均筹资成本做为折现率;全部投资现金流量表可根据部门公布的行业基准收益率或期望收益率为折现率。
3、固定资产折旧按国家颁布的有关企业财务制度对固定资产折旧的年
限和办法规定计算。固定资产残值率按3%-5%计算。
4、增值税、营业税、所得税、投资方向调节税及其它有关税收根据项目性质,按照国家税收征收规定执行。(详见评估基础知识) 5、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按国家及项目所在地有关规定计算。 6、法定盈余公积金按税后利润10%计算,提取年限及其使用按企业财务通则的规定。
7、公益金按税后利润5%计算。
8、福利费按不大于工资总额的14%计算。
9、大修理费
项目的大修理费的取值应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确定,一般考虑的有关因素有:当地政府有关部门的规定、设备的新旧程度、设备的先进程度和使用环境等。下面是部分行业一般大修理费的取值办法,仅供参考。 (1)、电力项目按照固定资产原值(不含建设期利息)的1%-1.5%计算。
(2)、水利、水电项目按固定资产原值(不含建设期利息)的0.5%-1%计算。
(3)、煤炭项目按固定资产原值(不含建设期利息)的2.5%-5%计算。 (4)、石油项目按折旧费的50%计算。
(5)、机场项目按固定资产原值(不含建设期利息)的1%-2%计算。 (6)、流通项目按固定资产原值(不含建设期利息)的1%-1.5%计算。 (7)、化肥项目按固定资产原值(不含建设期利息)的3%-5%计算。 (8)、林业项目按折旧费的20%-40%计算。 (9)、机电轻纺项目按折旧费的30%-50%计算。
(10)、其他项目按固定资产原值的2%(不含建设期利息)计算。 10、投入物和项目产品价格以同类产品实际售价结合市场分析确定基价年售价,进而推算出投产年度投入物和项目产品价格。
11、投入物单耗应根据项目设备的特点和生产工艺及管理水平确定,必
要时可以邀请有关行业的专家帮助。
12、利率根据项目可能借到的贷款利率计算;汇率根据评估时国家规定的汇率执行,如果预见到利率和汇率可能发生较达的变化,可以在敏感性分析中进行分析。
13、达产率。应根据项目的建设进度和管理水平确定项目投产前几年各年的达产率。
14、还款资金计算比例
项目的可还款资金应根据项目的净现金流量、经营需要、总借款情况和还款安排统筹考虑。
(1)折旧费在满足更新改造后一般可全部用于还款;中外合资企业要注意所提取的折旧用于还款时不能导致注册资本的减少。 (2)摊销费应该优先用于还款,按100%计算。
(3)企业税后利润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和公益金后的可分配利润一般可用于还款,但还必须考虑企业经营和发展的需要。
第四篇 贷款评估中相关文件
一、 项目立项审批方面
1、 中银信[1992]24号:中国银行总行转发国家计委《关于基本建设项目
使用银行贷款评估工作的通知》(计投资[1992]53号)(总行信贷文件1-13册汇编上册P155)。
2、 中银信[1993]59号:总行关于下发《中国银行固定资产贷款项目评估
试行办法》(总行信贷文件1-13册汇编中册P399)。
3、 中银险[1999]306号:转发国家经贸委《关于国家重点技术改造项目审
批程序和规定》(国经贸投资[1999]889号,总行信贷文件汇编第十九册P334)。
4、 国家计划委员会编制的《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指南》和《投资项目可行
性研究教程》
二、 企业财务制度方面
主要参见财政部颁布的1993年7月1日起开始实施的“企业财务通则”和其他有关规定。
三、 税收方面
税收方面的文件见本手册“基础知识部分”。
四、鼓励投资方面
1、中银险[1999]271号:转发外经贸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鼓励外商投资的意见(总行信贷文件汇编第十九册P504)。
五、总行授信管理及信用评级
1、中银险[1999]5号:关于发送中国银行授信额度管理办法(总行信贷文件汇编第十九册P115)。
2、P133、中银险[1999]7号:关于发送中国银行客户统一授信管理办法的通知(总行信贷文件汇编第十九册P133)。
3、中银险[1999]7号:关于中国银行客户信用评级办法(总行信贷文件汇
编第十九册P150)。
4、各类企业担保系数表(总行《统一授信文件汇编》P6)
六、总行关于抵质押率的规定
1、 中银险(2001)516号:关于印发《中国银行授信抵/质押暂行规定》
的通知 七、其他 1、公司法 2、担保法 3、贷款通则
中银信[1996]49号:关于转发《贷款通则》的通知(银发[1996]173号)。(总行信贷文件汇编第十六册P98)。 4、关于外商投资企业的有关法律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及实施细则 (2)、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及实施细则 (3)、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资企业法及实施细则
5、中银险[1997]189号:转发人行关于封闭贷款管理办法(总行信贷文件
汇编第十九册P49)。
6、中银险[1999]267号:转发人行关于定期存单管理办法(总行信贷文件汇编第十九册P52)。
7、国发[1996]35号:关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试行资本金制度的通知(总行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igat.cn 版权所有 赣ICP备2024042791号-1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