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火安全提示
尊敬的各位老师:
在今年年初、春节期间、春节后全国各地已发生多起火灾,3月19日晚10时10分许,成都七中实验学校中学食堂三楼的工会会议室突发火灾。由于发现、报警及时,消防官兵到场后迅速展开扑救,加之随后下起较大的雨,晚10时30分火被完全扑灭。
安全保卫处近期在学生寝室检查中发现收缴违规电器情况有所增加,为加强校园防火安全工作,切实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增强学院师生员工的消防意识,预防火灾事故发生,安全保卫处特温馨提示:
1、学生宿舍防火。学生应自觉遵守宿舍安全管理规定,不乱拉乱接电线,不使用电炉、热得快、电热杯、电饭煲、电热毯等大功率违章电器;使用台灯、充电器、电脑等电器要注意发热部位的散热,不要躺在床上吸烟或乱扔烟头;不在宿舍使用明火,不将易燃易爆物品带进宿舍,不在宿舍内焚烧物品,发现不安全隐患及时向宿舍管理人员、公寓管理中心和保卫处报告;爱护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不随意移动或挪做他用;室内无人时关掉电器和电源开关等。
2、教职工家中应做到不乱接乱拉电线,炉灶附近不放置可燃易燃物品,离家或睡觉前要检查电器具是否断电,燃气阀门是否关闭,明火是否熄灭。利用电器或灶塘取暖,烘烤衣物,要注意安全。家中不可存放超过0.5公升的汽油、酒精、香蕉水等易燃易爆物品。切勿在走廊、楼梯口等处堆放杂物,要保证通道和安全出口的畅通。不在禁放区及楼道、阳台、停车场、柴草垛旁等地燃放烟花爆竹等。
3、教室、办公室、图书馆、机房的防火。在教室、办公室、图书馆、机房学习或工作时,一定要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管理规定和有关制度。不违章使用电器,不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禁烟区不准吸烟,不随地丢弃烟头、火种,保持安全通道的畅通。及时清除屋内易燃杂物和垃圾,离开时,应切断电源。
4、食堂、餐厅的防火。食堂、餐厅是火险高发部位,也是我校防火工作的重点检查单位之一。师生员工要遵守消防安全制度,操作人员要熟悉消防常识,严格遵守食堂安全制度,安全用电,不违章使用电器,不超负荷用电,不乱拉乱接电线,下班后要关闭电源和灶具的气源。
5、室外防火。严禁到野外、学校后山吸烟、玩火,及时清理易燃杂物、树枝等,一旦发现火情要及时扑救并向保卫处报告。
6、如发生火灾。确记第一时间拨打119或校园报警电话84685119,第一时间切断电源,扑救初起火灾,第一时间组织人员疏散。
防火工作要靠全体师生员工的力量,在广大师生员工的关心、重视、支持、参与下,才能确保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是我们全院师生的共同责任。
四川城市职业学院
安全保卫处
2014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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