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验收人员
院内成员:设备科、组织采购人员、仪器设备管理人员、仪器使用科室有关人员(包括主任、相关医师、专业工程师、技术员、护士等)。
院外成员:由同行业或相关行业机构的部门、专家组成。 二、验收内容 (一)验收资料
包括合同资料、仪器设备的论证、招标资料、厂商或代理商提供的产品技术资料(英文)、安装手册、使用操作手册、维修手册(包括仪器设备的电路图)、占用维修工具等。
(二)验收过程
1.参照合同、论证和招标的资料,配合商检部门对开箱前包装的外观、开箱后参照装箱单,对仪器设备科件的数量、质量、新旧程度、部件是否齐全等进行验收。(科室准备照相机或摄像机对主要的验收项目进行记录备案)
2.安装:对组装、安装过程进行质量控制,详细记录安装步骤。 3.调试:对合同和招标条件中规定的各种技术、性能指标进行逐一调试,检验是否符合合同和招标文件要求。
4.检验:要求厂商或代理商提供具体技术指标(参数)和相应的检验和测试手段、方法,对每一个技术和性能指标进行测试。
5.负责培训维修工程师、操作人员、提供培训方案、培训教材(参照ISO9002标准),确定培训时间、地点、维修工程师和操作人员培训后,经厂商或公司和院方共同认证合格为止。
6.安装测试结束后,应在实地选择志愿者进行整机功能的测试。 7.在验收中特别注意询问仪器设备的易损、易耗部件和易出现故障的原因及其排除故障的方法(厂商或公司有责任和义务提供)。
三、验收确认
验收结束后,院内填写详细的验收报告,由使用科室主任、相关工程师、仪器操作人员、采购、仪器设备管理人员、厂商或代理商共同签字;院外由同行业或相关行业机构的部门、专家认可签字。
四、试运行
经过验收后,要试运行30个工作日以上。试运行合格后,填写仪器设备使用申请,经院领导批准后,可正式投入运行。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